安责险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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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险种介绍 (1)

第二章保险服务体系 (10)

第三章投保流程 (13)

第四章理赔流程及索赔资料 (15)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险种介绍

长沙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3〕165号)和长沙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长住建发〔2013〕25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对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产生的应急救援费用、事故鉴定费用、法律服务等善后处理费用,第三方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在限额内进行赔付,以及对意外事故造成的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及与工程有关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伤亡进行赔付的责任保险。

1.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为使企业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第三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救援、事故鉴定、法律服务等善后处理费用得到保险保障,依法强制企业购买的商业保险。

2.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建设、施工等活动,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产生的应急救援费用、事故鉴定费用、法律服务等善后处理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在限额内进行赔偿。

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建设、施工等活动,因意外事故造成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及与工程有关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人身伤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

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在限额内进行赔偿。

3.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由限额部分和意外伤害部分组成。

1)限额部分:包括第三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抢险救援费用、事故鉴定费用、法律服务费用。

2)意外伤害部分:包括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及与工程有关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

上述费用由保险人在投保企业选择的保险档次内进行赔偿。

4.参保规定

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开工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均由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参保。

5.保险期限

为自工程项目购买保险之日至工程项目竣工后责任保修期结束。

6.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的关系

由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都是依法强制的险种,首先二者是平行的关系(安监总政法〔2009〕137号),又由于二者保障范围不同,所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工伤保险的必要补充(湘政办发〔2011〕79号)。

7.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

害保险的关系

根据本行业的特点,一是企业生产规模是变化的,二是企业用工是变化的,因而不适用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也不适用企业按足额存储的风险抵押金年贷款利息支付保费。为不增加企业负担,降低企业保险成本、扩大企业保险保障范围,本险种采用的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整合替代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企业在住建系统质安站办理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许可受监手续时,需强制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后,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不再强制,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购买。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的是根据湖南省建筑施工行业特点,送经中国保监会报备的专用条款;并经过公开招标确定共保体,对保险费率、保险理赔服务标准等进行了统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相较而言,有以下优势:

1)受益人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企业,其将企业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而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是施工人员,保险赔偿金不能抵消企业对员工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2)保障范围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不但包括第三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抢险救援费用、事故鉴定费用、法律服务费用,而且包括施工人员的意外死亡、伤残,意外医疗费用。

3)实行浮动费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据被保险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水平、地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年度事故发生情况等浮动。

4)特色理赔服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定快处快赔、危重

伤员全额预付、较大事故第一时间预付、医疗费用赔付不与工伤赔付挂钩等特色理赔服务。

8.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限额部分赔付顺序

发生保险事故时,若损失金额超过保单约定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按照以人为本、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各项损失赔付顺序依次为第三人人身伤亡(含医疗费用)、应急救援费用、第三人财产损失、事故鉴定费用、法律服务费用。

9.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主要政策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06〕23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发〔2009〕137号)

4)《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5)《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意见》(湘政办发〔2011〕79号)

6)《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3〕165号)7)《长沙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行业防灾防损办公室工作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长住建发〔2013〕253号)

10.保费计算方式

保费=工程造价×费率;

费率=基准费率(表1)×浮动费率(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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