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初级、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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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 笔试

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 笔试

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笔试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笔试【导读】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笔试,是一项旨在评估辅导员在科技教育方面的专业水平的考试。

该考试旨在提升辅导员的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指导青少年在科技领域发展。

本文将从简单到复杂,由浅入深地探讨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笔试的内容和意义,并分享个人对这一主题的观点和理解。

【1】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笔试是一项重要的考试,旨在评估辅导员在科技教育方面的专业水平。

通过该考试,辅导员能够更好地掌握科技教育的核心知识和技能,从而为青少年的科技成长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支持。

【2】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笔试的内容包括科技教育理论知识、科学实践技能和教育方法等方面。

辅导员需要熟悉科技教育的基本理论,了解科技创新的最新动态,掌握科技实践的方法和技巧,以及运用适合青少年的教育方法进行指导。

【3】通过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笔试,辅导员能够全面评估自己的专业水平,并发现自身在科技教育方面的不足之处。

这有助于辅导员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不断学习和更新科技教育知识,从而更好地服务于青少年的成长。

【4】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笔试对辅导员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这是一个评估辅导员专业水平的权威标准,对于提高行业整体的专业素养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笔试,辅导员能够补充自己在科技教育方面的知识漏洞,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并且,通过参加这项考试并获得认证,辅导员可以获得更多的机会,拓宽自己的发展空间。

【5】我个人认为,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笔试的意义不仅仅是评估和认证辅导员的专业水平,更是倡导并推动科技教育的发展,促进青少年在科技领域的全面成长。

科技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核心驱动力,培养具备科技素养的青少年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

而优秀的辅导员则是引导他们走向科技之路的重要角色。

【6】总结回顾: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笔试是一项重要的考试,能够评估和认证辅导员在科技教育方面的专业水平。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和普及活动的重要力量,在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为加强我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素养,促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国科协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精神,特制定《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以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活动为基础、以专业发展为导向、以专业素养为核心,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等级标准作了明确规定,用以指导和规范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队伍建设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发展。

第三条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是指致力于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与创新能力,指导他们开展科学体验、科学探究、创造发明等科技教育活动的中小学教师,以及高校与科研院所、科技场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人员。

第四条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活动主要包括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指导、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以及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研究和创新等三个方面。

第五条《专业标准》是引领规范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指导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养、培训和专业水平等级认证等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或准备从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辅导员专业水平分级标准第七条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分三个等级,分别为高级辅导员、中级辅导员、初级辅导员。

高级辅导员是指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高水平科技辅导员,中级辅导员是指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骨干科技辅导员,初级辅导员是指具有基本业务能力的科技辅导员。

第八条高级辅导员标准(一)师德修养与专业情感。

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笔试

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笔试

一、引言科技的快速发展使得科技教育在青少年教育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而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作为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的专业人士,在提供科技教育服务的同时也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

对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进行专业水平认证笔试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证笔试内容1. 理论知识考核在认证笔试中,将涉及青少年科技教育的相关理论知识,包括科技教育的意义、目标、原则、方法等。

同时也会考察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对于青少年认知发展特点、学习特点以及对科技的理解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 课程设计能力考核科技辅导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课程设计能力,认证笔试将通过考察候选人的课程设计能力来评估其专业水平。

候选人需要针对不同芳龄段、不同科技主题进行课程设计,并对课程目标、教学方法、评估方式等进行合理设计。

3. 实际操作能力考核除了理论知识和课程设计能力外,科技辅导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认证笔试将通过考察候选人在科技实验、科技制作等方面的操作能力来评估其专业水平。

三、认证标准1. 理论知识考核要求候选人对青少年科技教育的理论知识有全面的了解,能够准确阐述科技教育的意义、目标、原则及相关理论。

通过笔试成绩来评定候选人的理论知识水平。

2. 课程设计能力考核要求候选人能够根据不同的芳龄段、不同的科技主题进行科技课程设计,并且能够合理地解释课程设计过程和思路。

通过候选人提交的课程设计作品来评定其课程设计能力。

3. 实际操作能力考核要求候选人在科技实验、科技制作等方面能够熟练操作,并且能够有效地指导青少年进行相应的科技实践活动。

通过候选人进行实际操作的表现来评定其实际操作能力。

四、认证对象1. 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可参加专业水平认证笔试: - 具备相关科技教育专业背景- 至少有一定的科技教育实践经验- 具备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资格证书五、认证结果1. 合格认定符合认证标准的候选人在认证笔试中表现优异并通过评定者评定后,可被认定为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合格。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通常是由相关机构或组织提供的,用于认可和评估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方式:
1. 专业认证: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教育机构、科技组织或专业协会提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认证。

这些认证通常要求辅导员具备一定的教育背景、科技知识和教学能力,并通过考试或评估来获得认证。

2. 培训课程:一些机构提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课程,完成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认证或证书。

3. 项目参与: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的项目或活动,获得相关机构或组织的认可和推荐,也可以作为一种认证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证方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机构和行业而异。

如果你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感兴趣,我建议你查询当地的教育机构、科技组织或专业协会,了解他们提供的认证计划和要求。

此外,你还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参加相关培训课程,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获得认证的机会。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分两阶段进行,一是评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二是审核业绩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必备条件必备条件,缺一不可,乡村城市分开评审。

二、审业绩成果业绩成果,积分累加,乡村城市分开评审。

(一)学历(上限5分)(二)教龄(10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任现职年限(6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班主任(10分):每年得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五)论文著作(高级,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桂职办〔2020〕47号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参照以上评分办法加分。

3.或其他项目加分(2分):按规定提交的学术讲座,教学设计等。

(六)课题研究(6分)对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或其它行政部门组织立项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科研课题,注:1.最多可累计三个课题的得分,最高不超6分,其中:未结题课题只计算1个,仅负责人得1分。

另有说明的除外。

2.国家级、省级重点课题(A类)的单独立项的子课题按市级课题算分(应有主课题和相关子课题的立项证书、结题证书)。

3.每个课题组的成员前15人有效,其后不给分。

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

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

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的认定工作,提高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与评价水平,推动职业教育与职业发展的良性互动,特制定本《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省各行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

第三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根据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方法来评定个人的职业技能水平,并颁发相应等级证书的一项活动,旨在鼓励职业技能人才的成长与发展。

第四条职业技能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等级。

各等级所包含的职业技能水平分别为:初级: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知识和技能操作能力;中级: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知识和技能操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常规工作任务;高级:掌握较高水平的职业技能知识和技能操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复杂工作任务;特级:掌握职业技能的最高水平,能独立完成独特的创新工作任务。

第五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评价主体为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其成员由相关行业的专家和学者组成。

第二章评价标准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的评价标准由职业技能标准确定,职业技能标准是根据各行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特点,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所制定的技能标准。

第七条职业技能等级的评价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个部分。

第八条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涵盖职业技能标准所规定的理论知识应掌握的范围。

第九条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应对问题和完成任务的能力。

考核内容涵盖职业技能标准所规定的实践技能应具备的要求。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十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评价和颁发等步骤。

第十一条申请人应提供本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履历、培训证书以及能够证明职业技能水平的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审核环节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青少年机器人教练员等级评定条例

青少年机器人教练员等级评定条例

青少年机器人教练员等级评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的普及与提高,规范教练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一个在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高素质教练员队伍,特制定本评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教练员,是指在江苏省中小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中任职并直接从事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的教学与辅导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依据教练员辅导的不同对象及辅导要求的区别,将教练员的评定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第四条江苏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委员会是管理全省青少年机器人教练员的主管机构,其下辖的教练员委员会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广大从事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的教练员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申报与评定第五条鉴于教练员通常情况下是中小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的计算机学科的教师,只有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及相应职称的教师(详见本条例细则),方可申报等级教练员。

第六条教练员的申报与评定:申报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应要求如实、详尽地填写《等级教练员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所在单位领导及主管部门签章、最后由江苏省青少年机器人教练委员会评定批准。

第七条江苏省青少年机器人教练委员会负责对教练员的评定工作,一般每年评定一次。

接受申报材料的开始日期是9月30日,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1月10日。

评定结果于第二年的3月底公布。

第八条申请江苏省青少年机器人教练员的辅导老师,应对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的宗旨和要求有一个基本了解。

对青少年机器人教练员的评定,主要有教师的师德、专业知识技能和实际辅导能力(包括业绩)三个方面,具体要求参见《江苏省青少年机器人教练员评定细则》。

第九条经江苏省青少年机器人教练委员会评定批准公布的教练员,将颁发由江苏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委员会印制的等级教练员证书。

该证书作为证明教练员教学水平的有效证件,并作为教育部门评定教师职称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未经江苏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颁发教练员证书或进行与此有关的任何活动。

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细则

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细则

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细则为了全面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科技辅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以下细则,以规范科技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一、加强队伍培训1.定期组织科技辅导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包括科研方法、科技政策法规等,提高其科技辅导能力。

2.注重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安排辅导员参与科研项目,提高其科研实践经验。

3.鼓励辅导员参加学术研讨会、培训班等学术交流活动,增加其学术信息和专业知识。

4.配备辅导员专业学习资料,建立科技辅导员资源库,方便辅导员随时获取和学习相关知识。

二、建立成果评价机制1.根据辅导员参与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设立相应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励辅导员积极参与科研工作。

2.通过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评价科技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以此为依据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定。

3.建立科技辅导员工作情况的定期考核机制,及时发现辅导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三、加强队伍交流与合作1.组织辅导员定期开展交流会议,分享各自的科研经验和成果,促进队伍间的互相学习和共同进步。

2.鼓励辅导员与院内外其他科研人员进行交流与合作,扩大辅导员的学术影响力和科研合作网络。

3.积极组织辅导员参加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提供展示和交流的机会,增强辅导员的学术交流能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的保障1.定期总结和评估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成效和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和细则。

2.合理制定科技辅导员的薪酬体系,激励其从事科技辅导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3.加大对科技辅导员队伍的宣传和引导力度,提高辅导员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

4.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组织管理,提供辅导员工作所需的必要资源,确保其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科技辅导员职业道德建设1.强调科技辅导员的职业道德要求,确保科技辅导工作的诚信和公正。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辅导员不断学习和进取的精神,保持辅导员队伍的活力和创新力。

3.鼓励辅导员积累实践经验,注重职业道德的实际落实,争做以身作则的榜样。

苏职称〔2013〕4号:中小学评审

苏职称〔2013〕4号:中小学评审

苏职称〔2013〕4号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5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发展,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根据全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处分未撤消者,不得申报。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1.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苏教师〔2009〕27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苏教师〔2009〕27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延迟申报或不能申报:1.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3.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五条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须有在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的实践经历,具有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省人事、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1.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申报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科学教育特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科学教育特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苏科协发[2013]84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3.04.19【实施日期】2013.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13〕84号)各市科协、教育局:为深入贯彻《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苏政办发[2011]1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推动我省科学教育创新发展,省科协、省教育厅决定在2013年继续开展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评选工作(一)申报对象及推荐名额分配本次评选100所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

申报对象为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及标准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必须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科学素质教育、科学教育特色明显及成绩突出的学校。

评选标准详见苏教基函[2008]9号文件。

(三)评选办法及有关事宜1、“十二五”期间,省级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每年评选一次。

各市统一组织申报,省科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照考评要求,通过审核材料、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调研等方式,对学校科技教育的管理机制、科学教育课程、科技活动成果、师资队伍和阵地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经评委会综合考核和公示后,确定100所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入选名单,颁发“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奖牌。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和普及活动的重要力量,在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为加强我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素养,促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国科协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精神,特制定《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以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活动为基础、以专业发展为导向、以专业素养为核心,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等级标准作了明确规定,用以指导和规范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队伍建设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发展。

第三条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是指致力于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与创新能力指导他们开展科学体验、科学探究、创造发明等科技教育活动的中小学教师,以及高校与科研院所、科技场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人员。

第四条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活动主要包括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指导、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以及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研究和创新等三个方面。

第五条《专业标准》是引领规范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指导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养、培训和专业水平等级认证等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或准备从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辅导员专业水平分级标准第七条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分三个等级,分别为高级辅导员、中级辅导员、初级辅导员。

高级辅导员是指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高水平科技辅导员,中级辅导员是指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骨干科技辅导员,初级辅导员是指具有基本业务能力的科技辅导员。

第/僚高级辅导员标准(一)师德修养与专业情感1.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能够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认识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的重要意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使命感,以及奉献和敬业精神。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初级、中级)认证细则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初级、中级)认证细则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初级、中级)认证细则为顺利推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根据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认证组织管理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初级、中级)认证工作由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负责,具体工作由协会秘书处具体承担。

成立认证专家委员会,负责初级、中级科技辅导员申报者业绩成果评审、笔试命题、答辩等认证评审工作。

专家委员会委员由不同学科的科技专家、科技教育专家、科学教育教研员代表组成,经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各理事会员单位和有关专业委员会联合推荐产生。

成立监督委员会,负责认证工作的监督,受理认证工作中的投诉,维护认证工作的公平、公正。

监督委员会委员由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各理事会员单位、市教委联合推荐产生。

第二条认证对象市范围内组织和指导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中小学校教师,高校与科研院所、各类职业学校、科学中心、科普场馆、青少年宫(活动中心)、科技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的从事青少年科技辅导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第三条报名条件如有以下情况不得申报: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申报;2.填报虚假材料,伪造相关业绩、论文等证明材料的,不得申报。

第四条申报流程(一)符合认证报名条件的申请人登录“科技辅导员认证管理平台系统”,在线填写“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在线打印申报书,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通过认证管理系统提交。

(二)完成所有材料提交并在线缴费后申报完成,申报者等待审核资料、笔试和面试通知。

初级认证实施流程填写申报表-在线缴费-资格审查-笔试-业绩成果审核- 导出总成绩-上传签字文件-公示-发放证书中级认证实施流程填写申报表-在线缴费-资格审查-笔试-业绩成果审核-面试-导出总成绩-上传签字文件-公示-发放证书1.填写申报表本人自愿网上申报。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认证申报书》及本人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一律通过“科技辅导员认证管理平台系统”在线提交。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试行)》发布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试行)》发布

龙源期刊网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试行)》发布
作者:
来源:《中国科技教育》2017年第07期
近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正式发布《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试行)》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大纲(试行)》,为我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素养提升和行业专业化发展提供基本依据和规范。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和普及活动的重要力量,在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国科协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精神,结合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工作特点,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专业标准和培训大纲两个基础性文件,旨在有效推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培训与评估等工作。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计划在上述两文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等级认证办法》,并适时启动科技辅导员水平等级认证试点工作。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2024年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年度工作计划一、引领青少年科技素养教育发展1. 组织和举办科技素养教育培训班,提升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2. 开发和推广适合不同年龄段的科技教育教材和课程,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

3. 组织科技创新活动,激发青少年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培养科技人才。

二、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1. 开展科技辅导员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科技辅导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 建立科技辅导员资源库,为科技辅导员提供学习、分享和合作的平台。

3. 设立科技辅导员评选和表彰制度,激励优秀科技辅导员的工作成绩和贡献。

三、推动科技辅导员与学校、社区的合作1. 开展科技辅导员与学校、社区的合作项目,共同推动科技教育的深入开展。

2. 组织科技辅导员走进学校和社区,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活动,提高科技素养。

3. 建立学校和社区科技教育资源共享网络,加强资源共享和互动交流。

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1. 参与国际科技教育交流活动,学习国际先进科技教育理念和方法。

2. 加强与国际组织、机构的合作,拓展国际合作项目,提升协会的国际影响力。

3. 组织国际科技教育交流活动,促进国际间的科技教育交流与合作。

五、加强协会自身建设1. 完善协会组织架构,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科技辅导员在线服务平台,方便会员查询和交流。

3. 组织会员大会和研讨会,听取会员意见,改善和完善工作。

六、加强宣传和推广1. 制作和发布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工作宣传材料,提高协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加强媒体宣传,积极参与媒体报道和采访,提高科技辅导员的社会认可度。

3. 加强与其他教育机构和科技组织的合作,拓展宣传渠道和合作机会。

七、加强监督和评估1. 设立科技辅导员工作评估指标和考核机制,促进科技辅导员的专业发展。

2. 加强对科技辅导员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科技辅导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定期组织科技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和成果。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申报书认证级别初级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申报书认证级别初级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申报书认证级别:初级申请人: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__________市_______县所在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制2021年A、申请人基本情况B、认证资格材料(1)1.您从事校内外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时间为_______年(初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应连续从事科技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2.近三年内,本人参加过各级各类青少年科技教育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请列明所参加培训的名称、主办单位、培训证书编号、线上培训或线下培训。

初级青C、认证资格材料(2)说明:第3-5项为申请初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的报名条件,申报者必须至少满足1项。

每个项目均单独计分,需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每个条目可以上传1个附件,附件统一使用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

表格中每一栏文字不超过100个字符。

3.近三年内,本人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普及性科技教育活动。

(不超过3条)4.近三年内,本人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课题研究情况。

(不超过3条)5.近三年内,本人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课程开发的情况。

(不超过3条)D、认证业绩材料说明:第6-9项,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每个项目均需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每个条目可以上传1个附件,附件统一使用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

表格中每一栏文字不超过200个字符。

6.近三年内,本人作为讲师在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方面的主要成绩。

(不超过3条)7.近三年内,本人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情况。

【不超过3条,竞赛活动应为教育部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科技类竞赛活动(含盟市级及以上)】8.近三年内,本人参加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评比活动情况。

(不超过3条)9.其他可证明本人在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方面的能力的成果材料。

(不超过3条)每个条目均需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每个条目可以上传1个附件,附件统一使用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教师﹝2015﹞20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教师﹝2015﹞20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的通知正文:----------------------------------------------------------------------------------------------------------------------------------------------------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教师﹝2015﹞20号各有关高等院校、省教育评估院:为落实国家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教师培养工作,建立健全师范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更好地为全省基础教育提供优质师资,省教育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教育部研制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以《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为指导,认真汲取教师教育实践成果和国内外先进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研制了《江苏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江苏省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江苏省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现印发试行。

希望各有关高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认证标准,扎实有序开展师范类专业建设与认证工作,努力探索教师教育内涵建设和质量保障的有效路径,切实提高我省师范生培养的质量水平。

附件:1.《江苏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2.《江苏省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3.《江苏省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江苏省教育厅2015年8月5日附件1江苏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江苏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是高等学校设置学前教育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教育部《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制定,是我省开展学前教育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全省高等学校对学前教育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

一、专业定位与规划1.1 专业定位准确,专业教育理念清晰,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

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

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1. 引言科技辅导员是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中,从事科技普及和辅导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们在科技教育、培训和推广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水平,进行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非常必要。

本文将对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2. 深度评估在进行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时,首先应对科技辅导员的职责、能力和知识进行评估。

他们应具备全面的科技知识和技能,并能有效地传达给大众。

他们还应了解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和科学研究,以提供更好的辅导服务。

为了评估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水平,可以采用考试、实践项目、案例分析和综合评价等方法。

这些方法能够全面考察科技辅导员的知识储备、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评估结果可作为科技辅导员进一步提升和发展的依据。

3. 广度评估除了对科技辅导员个体进行评估外,还应对科技辅导员的工作单位和科技普及项目进行评估。

科技辅导员的工作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组织体系和资源支持,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

而科技普及项目的设计和执行也需要得到认真评估,以确保其质量和效果。

评估科技辅导员的工作单位可从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培训体系和工作成果等多个角度进行。

对科技普及项目的评估应注重项目的可行性、目标的达成程度以及对受众的影响等方面。

这样能够为科技辅导员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4. 总结与回顾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提高科技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以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提供科技知识和服务。

通过深度和广度的评估,可以全面了解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水平,为他们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个人观点和理解方面,我认为科技辅导员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科技知识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有了科技辅导员的帮助,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科技,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进步。

在进行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时,我建议注重实践能力的评估,因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是科技辅导员工作的核心。

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

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

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一、主题介绍在当今社会中,科技辅导员的地位越来越受到关注。

科技辅导员作为学校中非常重要的一支力量,承担着培养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教育发展的任务。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一些地区的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不够统一,缺乏一定的认证制度。

为了提高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水平,有必要进行专业水平认证的试点工作。

二、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的背景和意义1. 背景科技辅导员是推动学校科技教育发展的关键力量,但目前存在着专业水平不够统一、认证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为了提高科技辅导员的整体水平,有必要进行专业水平认证的试点工作。

2. 意义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促进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成长和提高整体水平;有利于提升学校科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推动科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培养未来的科技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三、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步骤1. 制定认证标准需要制定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的标准,明确认证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 开展试点工作选择若干地方或学校,开展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的试点工作,对一定数量的科技辅导员进行认证。

3. 完善认证制度根据试点工作的情况和反馈意见,不断完善认证制度,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四、文章总结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可以看出,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对提高科技辅导员的整体水平、促进科技教育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也需要不断完善认证制度,推动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通过认证,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水平才能得到保障,学生才能够接受到更为优质的科技教育。

我期待着这一工作能够在更多地区得到推广,并取得更好的效果。

六、结语通过本文对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试点工作的介绍,相信读者对这一主题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希望我们能够共同关注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水平认证工作,推动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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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初级、中级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实施细则
(2020年3月修订)
本细则根据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办法(试行)》编制。

第一条认证组织管理
江苏省初级、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组织工作由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下面简称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审工作由江苏省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专家委员会负责,认证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认证过程的公平公正。

1.专家委员会
由协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单位会员共同推荐产生。

专家委员会由不同学科的科技专家、科学教育专家组成,主要负责认证工作标准制定、笔试命题、对申报者业绩及成果评审、在线答辩评审等。

2.监督委员会
由协会监事会3名监事担任,主要负责认证工作的监督,受理认证工作中的投诉。

第二条报名条件
参照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青少年科技辅导员
专业水平认证办法(试行)》,结合江苏实际情况,制定
以下认证报名条件。

(一)初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连续从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含兼职)或作为高校学生在青少年科技教育学科领域中学习2年以上。

3.本人参加省级以上(含)青少年科学教育专业线上或线下培训时间,培训总时长不少于24学时(其中科协系统的培训不少于12学时),并获培训合格证书或市级以上(含)青少年科学教育专业线上或线下培训时间,培训总时长不少于48学时(其中科协系统的培训不少于24学时)。

4.具备以下3项条件中任意1项:
4.1近三年内,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和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主办的科普活动、科技竞赛并获奖。

4.2近三年内,在市级以上(含)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课程开发或专业评比活动获奖,如科技教育活动方案、
教具研发、科普剧汇演等;获得市级以上(含)优秀科技辅导员的表彰奖励,如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主办的省级竞赛优秀科技辅导员,省优秀少年科学院辅导员。

4.3近三年内,本人参与过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组织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课题研究,作为第一、第二作者在市级以上(含)期刊上发表与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二)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连续从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含兼职)或在作为高校学生在青少年科技教育学科领域中学习3年以上。

3.近三年内,参加省级以上(含)线上或线下青少年科技教育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其中科协系统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4.具备以下3项条件中任意2项:
4.1近三年内,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和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主办的科普活动、科技竞赛并获奖。

4.2近三年内,在市级以上(含)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课程开发或专业评比活动获奖,如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教具研发、科普剧汇演等;获得市级以上(含)优秀科技辅导员的表彰奖励,如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主办的省级竞赛优秀科技辅导员,省优秀少年科学院辅导员。

4.3近三年内,本人参与过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组织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课题研究,作为第一、第二作者在市级以上(含)期刊上发表与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5.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可跨级申请。

第三条申报流程
1.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本人对照本细则相关规定自审认证报名条件,选择合适的认证级别,并自愿申请。

2.符合认证报名条件的申请人登录“科技辅导员认证管理平台系统”,根据所符合的条件选择申报认证的级别,在线填写“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申报书”,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打印申报书,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通过认证管理系统提交。

3.完成所有材料提交并在线缴费后申报完成,申报者等待审核资料、笔试和在线答辩通知。

第四条认证时间
2020年4月-7月为认证申请期,7月-8月进行资格审查、业绩和成果评审、笔试、在线答辩,9月进行公示并公布认证名单,具体时间以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官网通知时间为准。

第五条评审办法
评审主要从师德修养与专业情感、理论水平与科技素养、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三方面综合评价。

评审包括资格审查、业绩和成果评审、笔试、现场答辩等环节。

资格审查合格、业绩和成果评审通过的认证申请人,方有资格参加笔试和在线答辩。

初级无答辩环节。

1.资格审查
协会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根据报名条件,对申报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获得参加专业水平认证的资格。

2.业绩和成果评审
专家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业绩成果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科技项目指导能力、个人专业能力、个人研究能力、培训工作经验、课程开发经验、科技活动组织经验等。

3.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申报者的基本科学素质、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

笔试以客观题考核为主,通过
在线方式进行。

因故未参加笔试的认证申请人,无笔试环节成绩。

4.在线答辩
总答辩时间8分钟,包括3分钟的自我介绍和5分钟的问答环节,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及教学心得等,主要考察申请人对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认识、专业情感、工作业绩和能力。

因故未参加在线答辩的中级认证申请人,无在线答辩环节成绩。

第六条计分办法
初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满分为100分,各环节得分占比分别为:笔试30%,业绩和成果评审70%。

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满分为100分,各环节得分占比分别为:业绩和成果评审50%,笔试15%,现场答辩35%。

申报者依总分得分,从高到低按一定的比例认定为相应等级科技辅导员。

2020年初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定人数不超过45人,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定人数不超过12人。

第七条证书颁发
经公示无异议,通过初级、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的申报者,由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颁发电子证书。

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官网提供查证服务,申请
者可自行下载打印纸质证书。

同时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颁发科技辅导员执教资格证书。

认证后如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罚的收回认证。

第八条认证费用
按照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规定,初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评审费100元,中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评审费300元。

第九条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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