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合词及其对外汉语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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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合词及其对外汉语教学研究
“离合词”是现代汉语词汇中存在的一种特殊现象,经陆志伟先生首次提出后便受到了语言学界的广泛关注。对于离合词的语法性质问题学术界一直有争议,在离合词的对外汉语教学方面存在“老师难教,学生难学”的状况。本文致力于对离合词的定性及教学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离合词是词而非短语的看法,并着重阐述了离合词的对外汉语教学原则和方法。
标签:离合词性质对外汉语离合词教学
一、引言
汉语是一种不依赖于形态变化的孤立语,很多词和短语之间的界限并不是那么清楚。“离合词”便是处于这二者之间的一类语素组合,所构成的两个语素合在一起时表达一个完整的意义,又可以分离开来使用。例如:“革命、洗澡、理发、睡觉、请假、见面”等等。这种可“离”可“合”的特殊性质使“离合词”的界定问题长期以来受到争议,也使得它在对外汉语教学中身跨“词汇教学”和“语法教学”两个范畴。长期以来,对外汉语教学中关于“离合词”的教学也是相对薄弱的一环,而“离合词”又是汉语研究及汉语教与学中不可回避的,故关注“离合词”及其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离合词的定性问题
“离合词”这一术语由陆志韦先生于1957年在《汉语构词法》中首次提出。它是一种既可以分开用,又可以合起来用的双音节语素组合。对于“离合词”的语法性质问题,语言学界存在着多种看法,未形成一致的观点。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3种:1.“短语”说:这一类可“离”的语素组合都应算作短语;2.“词”说:离合词无论是分是合都是词;3.中间状态说:“合”时为词,“离”时为短语。由此可见,离合词的性质问题其实是词和短语的分界问题,尽管这个问题带有特殊性而不同于一般词和短语的划界。
《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主编)一书,把“词”定义为:“语言中最小的能够独立运用的有音有义的单位;把“短语”定义为:词的组合,是意义上和语法上能搭配而没有句调的一组词,也叫词组。”①同时,也提出词和短语的分辨方法——“扩展法”,简单来说,就是词不能扩展,短语可以扩展。词不能扩展包括:两个语素彼此不能分离,形式上不能分离,如“忧愁”一词;或形式上能分离扩展,但扩展后表达的语义改变,例如:“白菜”扩展为“白的菜”不等于原义。又如:“骑马”可以扩展为“骑匹马”,意义基本不变,则“骑马”为短语;“骑兵”不能扩展,为一个词。又如“铁路”虽看似能扩展为“铁的路”,但已和原义不符,故也不能说是可扩展,则”铁路“为词而非词组。
语法界对词和短语的分界通常采用以下几条标准:1.从形式上说,看该语言单位能否扩展,且扩展后词汇意义是否改变。2.从结构成分看,其组合成分中是
否含有黏着形式。通常,语素组合中有黏着语素的其话一定是词,比如“人民、修辞”等等。但是也存在很多由两个自由语素合成的词,如:“铁路、骑兵、白菜”等。3.从语义上看,整个格式是否具有完整融合的词汇意义。词的词汇意义不同于短语,不是组成成分意义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具有概括性的特殊的意义。像“白菜”并不是白色的菜,不是“白”和“菜”意义的简单相加,它是一个词而非词组。
离合词之所以是现代汉语中一种特殊的现象,是因为它不同于其他的词,可在保持原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分离使用,即“可扩展”。例如:“请假”可扩展,“请个假、请一天假”;同时它又不同于其他短语,合时能表达完整独特的语义,且多数带有黏着语素,例如:“鞠躬”。正因离合词的以上特点,学术界才难以给离合词一个确切无争议的定义。当前学术界对离合词语法性质有3种说法:“词”说;中间状态说;“短语”说。
(一)“中间状态”说
“中间状态”说认为,离合词是属于词和短语的一个中间状态。周上之先生认为离合词不能算作词,也不能归为短语。他认为:“离合词是一个具有词和词组中间性状和兼有单词和词组双重功能的语词群体。”②由于离合词包含许多类型,很多离合词都有自己独特的离合方式、表达不同的意义、用于不同的语境,并且大多离合词之间除了一个可“合”可“离”的共同的外部特征之外,没有单一的共同的语法性质。在许多方面,离合词呈现出一种相互矛盾、二律背反的性质和亦此亦彼模棱两可的特征。“离合词是集词和短语于一身的语言单位”,既不能因为它具有短语的功能而否定它兼有的词的性质,也不能因为它具有词的性质就否定它兼有的短语的功能。因此,既不把离合词归为词,也不归为短语,而是选取词和短语的中间状态。
(二)“短语”说
“短语”说的代表主要有王力先生和吕叔湘先生。当谈到词和短语的划界问题时,王力认为:“凡是两个字中间还可以插入别的字者,就是短语,否则只是一个单词。”③例如:“打仗、睡觉、害病”之类可以扩展为“打了一仗、睡了一觉、害了一场大病”,所以它们都应被算作短语。吕叔湘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里指出:“睡觉、打仗等等,这种例子最好还是归入短语,一个组合的成分要是可以拆开,变换位置,这个组合只能是短语”④。
“短语”说所参考的依据,是上文中提到的界定词和短语的标准之一,从组合格式来看,能扩展便是短语,不能扩展就算作词。其他两条关于语义和构成成分的标准则未加考虑。
(三)“词”说
“词”说认为无论是“合”还是“离”,“离合词”都应为词。赵淑华和张宝林在《离合词的确定和离合词的性质》一文中指出:“离合词是词,不是短语;但它又可以扩展,不同于一般的词,而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词”,“一种特殊的,可以具有两
种不同形态的词”。并且引入“原式与变式,常例与特例”两对概念进行分析。⑤“所谓‘原式’指事物原来的、没有经过任何变化的形式,‘变式’则是已经发生了变化,和原式有所不同的形式;所谓‘常例’指常见常用的形态,‘特例’则是偶然出现的形态。”“‘合’是离合词的原式与常例”,“离”是离合词的“变式与特例”。汉语具有双音节化的趋势,认为,离合词“合”的时候是“原式、常例”;又据词语的运用的灵活性,又使离合词的原式具有特殊的“变式、特例”。将离合词看作“可以临时改变其形态的,有一定特殊性的词”。对于这三种说法,笔者比较认同“词”说。现结合上文提到的界定词和短语的三条标准来分析:
首先,从离合词的结构来看,离合词虽然能扩展,但结构严谨,不可任意打乱,和短语的可以自由临时组合完全不同。大对数离合词除了在其中间有限的插入成分外,一般不太容易变换格式。例如:鞠躬——鞠一个躬,鞠个躬;丢脸——丢一次脸、丢够了脸。其次,从离合词的语义来看,离合词“合”时是一个词,表达的是一个融合完整的意义,不可分割是毫无疑问的。如“丢脸、洗澡、帮忙、游泳、请假”等等,有争议的是“离”的状况。对此,笔者认为,离合词在分开使用后,其语义并不是等于其构成成分的意义的重新组合,而是依然和“分离”前的意义保持一致。有些离合词的构成语素即使中间隔了其他成分,表面上是“离”了,但要表达的意义仍然要它们合在一起理解才正确。若不,甚至会影响到语句是否合法,这就是所谓形离实不离。例如:“我来帮忙!——我来帮你的忙!——你怎么帮的忙啊?”以上三句话中的“帮忙”虽然有“离”有“合”,但其表达的意义却完全相同。而“帮”和“忙”二字如果单独作为词来使用,则不是表达这个意义了。它说明,无论“帮”和“忙”二字是离是合,“帮忙”一词的意义都由“帮”和“忙”融合而成,两个构成成分都只是作为构词语素使用的,而不是词。再看结构成分,带有黏着语素的离合词不在少数,例如:“游泳、鞠躬、道歉、请假、吃惊”等等。这些虽然能扩展,但显然不是短语而是词。即使有的离合词是由两个自由语素构成,如:“出口、关心、揪心、出来”等等。但它们表示的意义是其组合成分的融合而不能任意分割,表达的是一个独特、明确、融合的语义,那么也只能认为是词而不是短语。就像张永言先生曾经指出的:“意义的整体性也是区分词和词组的一个标准。”⑥
三、离合词的分类及其扩展形式
(一)离合词的类型
离合词的类型,一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
1.从离合词的内部构成成分来划分
(1)自由语素+自由语素,如:“吹牛、兜风、吃苦、放学、出来”等;
(2)自由语素+黏着语素,如:“洗澡、吃亏、移民、跳舞”等;
(3)黏着语素+自由语素,如:“安神、碍事、碍眼、旷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