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王列敏同志任
上海证监局关于王宁滨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证监局关于王宁滨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6.10
•【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08]258号
•【施行日期】2008.06.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证监局关于王宁滨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
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08]258号)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宁滨任职资格的申请》(中银国际证券[2008]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王宁滨同志(身份证号:******************)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赵国富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赵国富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1.11
•【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08]13号
•【施行日期】2008.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赵国富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08]13号)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赵国富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赵国富(身份证或护照号码:******************)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王利同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沪证监机构字[2008]169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8.04.10
施行日期
2008.04.10
文号
沪证监机构字[2008]169号
主题类别
证券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王利同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08]169号)
上海远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利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王利(身份证号码:370305197408250710)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资格编码为ED080047。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张文杰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张文杰证券公司分
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文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13]361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12.27
【实施日期】2013.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张文杰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
复
(沪证监机构字[2013]361号)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核准张文杰同志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金杨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湘财
1 /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王方敏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王方敏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6.21
•【字号】京证监机构字[2012]50号
•【施行日期】2012.06.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王方敏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证监机构字〔2012〕50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方敏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方敏(身份证号码:110108********003X)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资格编码为ED120056。
二、请你公司按照《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王方敏证券公司合规总监任职手续。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上海证监局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姚烈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证监局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
人姚烈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11.24
•【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09]620号
•【施行日期】2009.1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证监局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姚烈
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09]620号)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对姚烈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兴证人[2009]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姚烈同志(身份证号码:310103************)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于接文后20日内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等手续,并及时更新你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内容。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海证监局关于王冰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沪证监机构字[2010]208号
上海证监局关于王冰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上海证监局关于王冰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10]208号)
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冰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王冰(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王冰证券公司董事任职手续。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孙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孙涛采取
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02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处罚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孙涛采取出具警
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孙涛:
经查,我局发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球金融中心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存在营业部部分员工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擅自销售非中信证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的违规行为。
你作为时任营业部负责人,对营业部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违反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4号)第六条第二款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0号)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19年4月2日。
上海证监局关于佟俊儒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沪证监机构字[2007]516号
(沪证监机构字[2007]516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佟俊儒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佟俊儒(身份证号码:230102195810140739)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结束——
上海证监局关于佟俊儒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7.11.12
施行日期
2007.11.12
文号
沪证监机构字[2007]516号主类别证券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上海证监局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文琦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证监局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文琦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8.29
•【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08]382号
•【施行日期】2008.08.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证监局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文琦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08]382号)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文琦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王文琦(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高存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高存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7.21
•【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08]317号
•【施行日期】2008.07.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高存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08]317号)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核准高存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证字[2008]10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高存同志(身份证号码: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刘勇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刘勇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10.29
•【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07]500号
•【施行日期】2007.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刘勇同志证券公司
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07]500号)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刘勇任职资格申请》(德邦证字[2007]0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刘勇同志(身份证号*******************)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王胜证券营业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王胜证券营业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6.11.21
•【字号】
•【施行日期】2006.1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王胜证券营业部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证券公司分支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沪证券[2006]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发布〈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证监机字[1998]46号)和《关于〈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证监机构字[2000]240号)的规定,经审核,我局对王胜(身份证:4403011962062003850)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福虹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到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换领该证券营业部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将变更后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此复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祝潇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祝潇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0.11.02
•【字号】吉证监许字[2010]56号
•【施行日期】2010.11.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祝潇滨证券公司分
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吉证监许字[2010]56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祝潇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珲春证券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祝潇滨(身份证号码: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我局对祝潇滨担任你公司珲春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无异议。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祝潇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并自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王珣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王珣证券公司分支
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证券公司与业务管理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吉证监许字[2012]10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2.28
【实施日期】2012.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王珣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吉证监许字[2012]10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珣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王
1 /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王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王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12.14
•【字号】京证监许可[2012]63号
•【施行日期】2012.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王宋证券公司
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证监许可〔2012〕63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王宋(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王宋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上海证监局关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宋永新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证监局关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宋永新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05.23
•【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07]209号
•【施行日期】2007.05.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证监局关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宋永
新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07]209号)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宋永新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宋永新(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上海证监局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沈敏杰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证监局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沈敏杰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5.22
•【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08]218号
•【施行日期】2008.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证监局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沈敏
杰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08]218号)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沈敏杰同志任职资格的申请》(长证字[2008]00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沈敏杰同志(身份证号码: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副总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王书义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王书义同志任职资格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5.30
•【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08]225号
•【施行日期】2008.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王书义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08]225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王书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东证人发[2008]2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王书义同志(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核准王剑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核准王剑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
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核准王剑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王剑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银泰证发[2009]7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剑(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王剑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福华三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任职手续。
你公司应自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在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将复印件报送我局。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