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执业医师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医院依法规范执业管理制度

医院依法规范执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依法执业管理,规范医院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医院成立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药剂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依法执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科室设立依法执业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依法执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依法执业内容1. 人员资质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医务人员合法执业。

(2)对新入院人员,严格执行执业准入管理,未取得独立执业资格前,不得单独执业。

2. 医疗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包括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医师交接班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评价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3.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合法、合规、安全使用。

(2)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杜绝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流入医院。

4. 传染病防治(1)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

(2)做好传染病监测、报告、隔离和治疗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 医疗广告管理(1)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法规,严禁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2)加强医疗广告审查,确保医疗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四、依法执业监督检查1. 医院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依法执业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科室依法执业负责人定期对本科室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

3. 医院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执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医院医师三级管理制度

医院医师三级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医院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三级医师划分(1)一级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医师,由所在科室提出、医务部批准,获得一级医师任职资格。

(2)二级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医师,由所在科室提出、医务部批准,获得二级医师任职资格。

(3)三级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医师,由所在科室提出、医务部批准,获得三级医师任职资格。

2.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查房频率: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1次,主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3次,住院医师每日查房。

(2)查房内容:各级医师查房应包括患者病情、症状、体征、诊断、治疗方案、用药情况、护理措施等。

(3)查房要求:各级医师查房应认真负责,确保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

3. 三级医师职责(1)一级医师:负责患者的日常诊疗工作,协助二级、三级医师完成诊疗任务。

(2)二级医师:负责患者诊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协助三级医师制定诊疗方案。

(3)三级医师:负责患者诊疗工作的全面负责,对疑难、危重病例进行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4. 三级医师培训与考核(1)各级医师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医院应定期对医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临床技能、诊疗规范等。

(3)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医院应根据情况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5. 三级医师管理(1)医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三级医师管理制度,监督各级医师查房和诊疗工作。

(2)各科室负责落实三级医师管理制度,确保医师查房和诊疗工作的正常开展。

(3)医师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制度实施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解释。

3. 各科室、医师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院执业医师考试管理制度

医院执业医师考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执业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范围与对象1. 考试范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包括医学综合知识、临床实践技能、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等部分。

2. 考试对象:凡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务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1)取得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满一年;(2)取得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满两年;(3)取得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满五年。

三、考试报名与审核1. 报名时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确定报名时间。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需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3. 审核程序:报名者提交的材料由医务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报名信息报送至相关部门。

四、考试组织与实施1. 考试组织: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业医师考试工作。

2. 考试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笔试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命题,面试由我院组织进行。

3. 考试纪律: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

五、考试结果与应用1. 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公布考试成绩。

2. 考试合格:考生成绩合格者,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 考试结果应用:医院将根据考试成绩,对医师进行考核、评定和晋升,对不合格者进行培训、辅导,提高医师业务水平。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务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口腔医院医师执业管理制度

口腔医院医师执业管理制度

口腔医院医师执业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医疗活动。

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二、医务处负责全院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拟在我院执业的人员,应当向医务处提交相关材料,由医务处统一向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新入职住院医师的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已获得医师执业资格且未经注册的新入职住院医师,需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执业注册的相关材料,由医务处统一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手续,确定本院为其执业地点。

新入职住院医师在本院完成医师规范化培训后,由人事处提供入科人员名单,经医务处审核后,交信息中心统一开通医院信息系统医师个人登录账户,医务处统一办理处方留鉴手续。

此后,医师可独立进行临床执业活动。

四、新调入医师的执业资格准入管理。

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需个人提出申请,提交变更执业注册的相关材料,由医务处统一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变更执业注册完成后,医务处通知信息中心开通医院信息系统医师个人登录账户,同时办理处方留鉴手续,独立进行临床执业活动。

五、本院研究生的执业资格管理对于已经取得医师资格且需在我院从事执业活动的研究生,经教育处统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执业注册的相关材料,由医务处统一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执业地点为空,在“备注”页中填写“规范化培训信息”。

六、非本院规培生的执业资格管理对于非本院且在我院进行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无论是否经过执业注册,均应由教育处统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执业注册的相关材料,医务处统一办理执业注册备案手续,执业地点为空或原单位,在“备注”页中填写“规范化培训信息”。

医院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制度

医院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医院医师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医师执业资质管理
1. 医师应当取得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并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
围内执业。

2. 医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

3. 医师应当参加医师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注销其执业
医师注册。

三、医师执业行为规范
1. 医师应当亲自诊查、调查,对患者的病情作出诊断,并出具符合本人执业类别、范围的医学证明文件。

2. 医师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医
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3.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4.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 医师应当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6. 医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关爱患者,尊重患者隐私。

四、医师执业监督与处理
1. 医院设立医师执业行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家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医院医务科负责对医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
行处理。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医师,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
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4.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医生工作管理制度

职业医生工作管理制度

职业医生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生的工作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岗位1. 医生的基本工作岗位为医院的临床科室或医疗保健中心,根据医院的需要,可能被派往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工作。

2. 医生的工作岗位由医院根据医生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医院的需求予以确定。

医生工作岗位为医疗机构的重要岗位,医生必须严格按照医院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职责。

三、工作职责1. 医生负责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并开具相应的处方。

2. 医生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3. 医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保证给患者提供规范、科学和有效的医疗服务。

4. 医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和行业的声誉。

5. 医生有义务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持续的学习和提高,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四、工作时间1. 医生的工作时间为医院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

2. 医生需要按照医院的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缺勤和迟到早退。

五、工作考核1. 医生的工作表现将定期进行考核,包括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患者满意度等方面。

2. 医生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医生绩效评价、职务晋升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待遇1. 医生的薪酬根据医院的规定,根据医生的工作表现、专业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2. 医生享受医院规定的工作福利,包括医疗保险、工资福利等。

七、违纪处罚1. 医生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惩罚。

2. 医生如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为医生工作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制度内容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希望医生们遵守规定,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临床医师执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临床医师执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临床医师执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临床医师的执业行为,包含门诊、住院、急诊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临床医师应遵守法律法规,敬重患者权益,保守医疗机密,保证医疗安全。

第四条本医院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临床医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矫正。

第二章临床医师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临床医师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定期参加连续教育。

第六条临床医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维护患者的利益和隐私。

第七条临床医师应当依照医疗行业的规范进行执业,并遵从医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临床医师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形象。

第三章临床医师的执业行为规范第九条临床医师应当以患者为中心,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出科学、合理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第十条临床医师应当自动与患者沟通,向患者认真解释病情、治疗方案、预后等信息,充分敬重患者的知情权。

第十一条临床医师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

第十二条临床医师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注意手术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临床医师应当严格执行用药规范,合理、准确地开具药物处方,并对药物的使用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临床医师应当自动参加医疗质量掌控工作,乐观改进医疗服务质量,避开不必需的医疗纠纷。

第十五条临床医师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医疗事故,乐观参加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临床医师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医疗资源,禁止违规行为,包含药品滥用、虚假宣传、开设私人诊所等行为。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将建立临床医师执业行为监督和管理档案,记录临床医师的职务、工作经过、连续教育情况、医疗事故记录等信息。

第十八条医院将定期对临床医师的执业行为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医师予以嘉奖和提升机会,对存在问题的医师进行培训和矫正。

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

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

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为了加强对执业医师的管理,保障其执业活动的合法性,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执业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

(三)基本要求1.医师执业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方可从事医师工作,独立开展诊疗活动。

2.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或未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人员必须在上级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包括不能出具任何形式的医学证明文件和医学文书。

未进行执业注册的医师书写的有关诊疗活动的记录,必须由上级执业医师签字确认。

(四)具体细则1.临床研究生(包括长学制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根据各医院相关情况安排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取《医师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后,注册《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在注册机构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院调入、借调或聘用的医师以及在医院进修学习、在职攻读临床研究生学位的医师,如需独立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必须进行执业医师注册或变更注册,确保依法行医,如未在医院进行执业注册,则不可独立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3.已办理执业注册,需改变原执业类别或执业范围的,须经有关科室主任同意后,向所在医院医务部门提出申请,医务部门依法审核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执业变更。

4.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必须按注册的地点、机构、类别和范围执业,但下列情况例外:(1)对患者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

(2)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

(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5.从事医学影像、病理、超声、心电图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其诊断报告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出具。

医院执业医师管理制度

医院执业医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执业医师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执业医师,包括临床医师、中医医师、口腔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等。

第三条我院执业医师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二)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诊疗技能;(三)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四)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保护患者隐私;(五)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二章执业医师注册与管理第四条我院执业医师注册按照国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行。

第五条医师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二)具有相应的医学专业学历;(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四)符合我院规定的工作年限和职称要求。

第六条医师注册程序:(一)医师本人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二)医务科审核医师资格、学历、工作年限、职称等;(三)医院审批;(四)办理注册手续,颁发《医师执业证书》。

第七条医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一)医师变更执业地点;(二)医师变更执业类别;(三)医师变更执业范围。

第八条医师注册有效期满前30日内,应当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第三章执业医师职责与权利第九条执业医师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二)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尊重患者权利;(三)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五)对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保密。

第十条执业医师权利:(一)在规定范围内独立执业;(二)查阅、复制患者病历资料;(三)参与医院重大医疗决策;(四)对医院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执业医师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医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一)医师执业情况;(二)医师业务水平;(三)医师职业道德;(四)医师医德考评。

医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医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医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师的执业资格管理。

第三条定义1.执业资格:指医师在通过相应考核后,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2.医师执业范围:指医师依照执业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医疗活动和相关服务的特定领域。

第二章医师执业资格的取得和维护第四条医师执业资格的取得1.医师执业资格的取得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包含但不限于具备医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等。

2.医师申请执业资格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料子,并经过资格审核和考察。

第五条医师执业资格的维护1.医师应定期参加连续教育,提高专业水平,实现规定的学时和研修要求。

2.医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医师应乐观搭配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审核执业许可、参加医师考核等。

4.医师应及时续办执业资格证书,避开因证书过期而影响正常执业。

第六条医师执业资格的暂时停止和注销1.医师执业资格暂时停止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执业规范和伦理要求,被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纪委会处以纪律处分;–因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因患重点传染性疾病,经卫生行政部门确认需暂时停止执业。

2.医师执业资格注销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医师申请注销执业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审核通过;–医师年满退休年龄,自动注销执业资格。

第三章医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七条诊疗规范1.医师应遵从医学伦理和诊疗指南,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史,进行科学、合理的诊疗,并记录相关信息和处理过程。

2.医师应及时告知患者诊疗方案、风险和治疗效果,并听取患者的看法和选择。

第八条职业操守1.医师应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不泄露。

门诊医师执业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执业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执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门诊医师的职业素养和医疗服务质量,规范门诊医师的执业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医师,包含全职、兼职和临床实习医师。

第三条门诊医师是医院门诊部门的核心工作人员,承当门诊诊疗、医嘱开具、患者咨询等职责。

第四条门诊医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疗伦理道德规范、医院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二章门诊医师的基本要求第五条门诊医师应具备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合法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连续教育。

第六条门诊医师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医疗诊断本领,能够准确推断疾病情况,正确选择治疗方法。

第七条门诊医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素养,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敬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

门诊医师应具备与患者良好的沟通本领,耐性倾听患者的诉求,解答患者的疑问,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门诊医师应定期参加医疗质量评审,接受同行评议,不绝提升自身的医疗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门诊医师的执业行为第十条门诊医师应依照医疗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路径管理、病历书写、医嘱规范等工作,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一条门诊医师应依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违规私自调整工作时间或请假。

第十二条门诊医师应依照医院或医疗质量管理部门的要求,参加医疗质控和医疗风险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

第十三条门诊医师应依照医院规定,遵守诊疗流程,定时接诊患者,不得擅自更改接诊次序或拒绝接诊患者。

第十四条门诊医师应依照医院规定的标准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医嘱开具,不得滥开药物,不得推销和使用虚假疗效的药品。

第十五条门诊医师应依照医院规定妥当保管和管理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保护患者隐私。

门诊医师应依照医院规定合理开展医疗费用管理,不得参加或姑息医疗费用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门诊医师的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门诊医师应参加医院定期开展的绩效考核和医德医风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医院多点执业医师管理制度

医院多点执业医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我院医师多点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岗医师,包括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三、医师多点执业的原则1. 尊重医师个人意愿,充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2. 符合医院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3. 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4. 维护患者权益。

四、医师多点执业的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2. 在我院全职工作,并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3. 经医务科审查,具备多点执业的基本条件;4. 医师本人同意,且所在科室同意其多点执业。

五、医师多点执业的程序1. 医师向所在科室提出多点执业申请,填写《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2. 科室对医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3. 医务科对医师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4. 医师将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报人事科,人事科进行审核并签字;5. 医务科根据人事科的审核意见,为医师办理多点执业注册手续;6. 医师在多点执业机构取得执业许可后,应及时向我院报告。

六、医师多点执业的监督管理1. 医师在多点执业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执业规范;2. 医师应定期向我院报告多点执业情况,包括执业地点、执业时间、执业范围等;3. 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多点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师遵守相关规定;4. 医师在多点执业期间出现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医师多点执业的保障措施1. 医师在多点执业期间,享有与我院同等的待遇;2. 医师在多点执业期间,如因医疗事故或违规行为导致法律责任,由多点执业机构承担;3. 医师在多点执业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临时返回我院工作。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医师多点执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与多点执业医师的和谐发展。

医师管理制度(2022医院、卫生所、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医师管理制度(2022医院、卫生所、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医师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各级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合法权益。

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级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谨守职业道德,以病人为中心,保护患者隐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师实行资格认定及注册制度,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可以参加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其余人员严格按《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在我院从事临床工作者,我院给予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独立行医。

第三条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试用期人员、规范化培训医师、在读研究生、实习生等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相关诊疗工作,不得独立行医。

第四条各级医师应严格依法执业,在取得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后应按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根据各级医师不同权限进行诊疗活动,如处方权限、手术分级权限等。

第五条各级医师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地填写各种医学文书、登记本,签署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做好医学文书的记录、保管及使用工作。

第六条各级医师应使用医院统一购进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依据《药品管理法》和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及医保政策的要求开具处方,并严格按使用说明应用,合理用药、合理检查。

第七条各级医师应如实向患者或家属介绍病情,进行健康教育。

同时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进行实验性临床性医疗或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时应按规定报经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亲属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第八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各级医师应服从医院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院医师执业管理制度

医院医师执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医师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师执业资格1. 医师必须取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 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到期需重新注册。

3. 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医疗事故、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将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注册1. 医师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需向我院医务科提出注册申请。

2. 医务科对医师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

3. 医师注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执业范围、执业地点等。

四、医师执业范围1. 医师应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范围内从事医疗活动。

2. 医师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3. 医师应遵守医师执业规范,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活动。

五、医师执业监督与管理1. 医务科负责对医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医师依法执业。

2. 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3. 医师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医师应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患者权益,不得索贿、受贿。

六、医师考核与奖惩1. 医院定期对医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

2. 对考核优秀的医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处分。

3. 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生执业质量管理制度

医生执业质量管理制度

医生执业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生执业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执业医生,包含临床科室、门急诊科室以及其他相关科室的医生。

第三条医生执业质量管理应遵从医院的管理方针,维护医院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强调安全、高效、规范、科学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院将建立医生执业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订立具体实施细则,并定期评估和监督医生的执业质量。

第二章医生执业资质要求第五条医生必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从事临床工作:具有正规医学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并通过医院的考核。

第六条医生应不绝学习和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与医学发展同步。

第七条医生应遵守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严守医疗秘密,敬重患者权益,不得有虐待、鄙视、泄露患者信息等欠妥行为。

医生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敬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解释医疗方案和风险,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三章医生执业行为准则第九条医生执业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的行为准则执行。

第十条医生应合理布置诊疗时间,保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不得随便更换主治医生。

第十一条医生应遵守诊疗规范,正确诊断和治疗疾病,严禁进行不必需或滥用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二条医生应做好病情记录,认真记录患者的诊疗过程、用药情况和病情变动等紧要信息。

第十三条医生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质量评估和连续教育活动,连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四章医生执业质量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医生执业质量考核制度,全面评估医生的执业水平、工作态度和医疗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将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医生及时报告医疗事故,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以便及时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将定期对医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对未实现规定指标的医生进行整改,并依据情况进行惩戒。

第十七条医院将建立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患矛盾,维护医生的权益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执业,诚实守信;(二)以人为本,患者至上;(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四)持续改进,保障医疗质量。

二、执业资格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二)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资格证书;(三)经过规范化培训,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能力;(四)无违法违规记录。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

三、执业行为规范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第七条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循以下规范:(一)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二)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隐私;(三)关爱患者,关心患者身心健康;(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五)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六)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诊疗规范,造成医疗事故;(二)索贿、受贿,损害患者利益;(三)泄露患者隐私,侵犯患者合法权益;(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五)擅自离岗、脱岗,影响医疗工作;(六)其他违反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监督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医务人员具备合法执业资格;(二)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执业资质准入制度;(三)注重实效,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执业资格审核第四条医务人员申请执业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取得相应专业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医技人员资格考试;(四)无不良执业记录;(五)符合国家及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医务人员申请执业资格,应向我院人事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二)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医技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三)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四)我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人事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并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三、执业资格准入第七条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注册:医务人员向人事部门提出执业资格注册申请;(二)审查批准:人事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三)颁发执业资格证书:人事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四)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医务人员应妥善保管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四、执业资格管理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无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二)超出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三)出具虚假医学证明;(四)泄露患者隐私;(五)收受患者财物;(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医生执业与职业道德管理制度

医生执业与职业道德管理制度

医生执业与职业道德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医院医生执业与职业道德管理,规范医生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医生执业资格1.医院全部在职医生必需持有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资格证书应予以规范保管,并及时更新。

2.医生执业资格证书的查询、核对及复印等操作必需由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医生执业行为1.医生必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道德规范进行执业,遵守医疗纪律和相关制度。

2.医生应当以病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任务,不得以病人的社会身份、种族、宗教、性别、资产情况等为名,违反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品性为。

3.医生应当保守病人的隐私,不得泄露病人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

4.医生应当在工作中遵守秩序,不得因私自离岗、擅自离开手术台或病房等违规行为。

5.医生应当严格依照临床诊疗规范进行诊断和治疗,不得擅自转变诊断或治疗方案,避开滥用药物或进行无效检查。

第四条医生职业道德1.医生应当对患者尽责,敬重患者的意愿,供应真实有效的医疗服务,不得索取、接受或供应贿赂等非法利益,不得从业务活动中谋取私利。

2.医生应当与患者保持恰当的沟通,供应必需的医疗知识和信息,解答患者合理的疑问,不得误导、隐瞒或虚假宣传医疗服务。

3.医生应当维护医疗纪律和职业操守,不得参加医疗广告、违规宣传和虚假宣传行为。

4.医生应当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不得对患者进行羞辱、虐待或鄙视,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并追究责任。

5.医生应当敬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不得擅自为患者进行手术或其他治疗行为,除非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明确同意或法律规定允许。

第五条医生责任和监督1.医院将建立医生执业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医生的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进行监督,确保医生专业水平和执业质量。

2.医院将对职业违法行为、医疗纠纷等问题进行调查与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品性为的医生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诚信档案。

3.医院将加强对医生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水平。

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

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

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事故时有发生,给患者和医生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医疗纠纷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生及患者的权益。

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二、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的重要性1.保障医疗质量: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要求医生必须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2.维护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是医生工作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要求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3.保护医生合法权益: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生的职业权益和责任,为医生提供了执业的法律依据,避免了医生因执业过程中的纠纷而受到不正当的处罚。

4.防止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目前医疗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的出现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医疗纠纷,减少因医疗纠纷而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的构建1.法律层面: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的构建首先要依托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医生的执业权限和职责,规范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明确医生和患者的权益和义务。

2.制度层面: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的构建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医院内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以及医生执业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3.文化层面: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的构建还需要倡导一种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文化,强化医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培养医生的责任感和爱心精神。

4.技术层面: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的构建需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电子病历和医疗信息系统,提高医疗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有效地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的实施1.加强组织建设:医院应建立健全医师委员会和相关的部门制度,明确医生职责和权益,加强医生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医生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执业医师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执业医师管理制度
1.本办法系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本院医师。

2.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3.中专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院试用期满1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由本院集体办理执业注册手续。

4.外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调入本院工作,必须由医院予以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方能上岗。

5.外聘专家来院会诊或手术,需复印并保存有关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资料。

6.本院医师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

7.医师在医疗活动中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并按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8.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9.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医师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10.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病人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11.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2.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医院的调遣。

13.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日间向医务科报告,夜间向总值班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执业医师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报卫生局依法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
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品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医院调遣的;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知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