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运营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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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运营调查分析报告

内容介绍:

1.调查主要是通过对我国目前典当行的特点,运营模式,经

营状况,政策环境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

2.在完成对以上几点的调查分析之后,对公司介入典当行的

经营运作提出几点个人意见供公司参考。

调查报告的局限性:

1.由于无法获得目前典当行业的具体财务数据指标,因此在

经营状况分析时的数据只做为参考数据。

一.什么是典当

1.典当的定义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

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

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2.典当的本质

确切的说,典当行本质上从事的是一种金融行业。随着市场经

济的日益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企业和个人对资金融

通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许多人在有融资需求时,往往只想到

银行,但不一定能够如愿以偿的贷到款。而典当行正可以部分

地解决小额资金的融通问题。典当与银行这两个不同的融资渠

道,可以起到互相补充的积极作用。

3.典当的特点

典当行以融资快捷、方便灵活的特点,受到了中小企业、个体

工商者及广大群众的欢迎。新时期的典当行本质是社会服务型

的行业,它不再是单纯地为解决生计问题的消费性融资,而是

成为了广泛地发展经济、支持生产、活跃流通、方便群众的生

产性、经营性融资。

二.典当行与银行的区别

银行融资的特点:

银行贷款的优势是成本低、规模大。但是银行看重的是大客户及大额资金,那些数额只有几千元的短期融资需求,银

行基本不考虑。

银行对贷款人的资信程度要求较高,贷款审批手续十分繁琐。

典当行融资特点:

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贷款成本高、贷款规模小,但典当也有银行贷款所无法相比的优势。

典当行对客户的信用要求几乎为零。典当行注重的是典当物品是否货真价实;而且,商业银行一般只做不动产抵押。

而典当行则可以动产与不动产质押二者兼为。只要是有价

值的实物,如黄金饰品、古董、硬木家具、房产、汽车、艺

术品、机器设备等,都可以典当。

到典当行典当物品的起点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当。

典当贷款手续十分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要比银行便捷许多。

三. 典当行业发展概况

典当行业的发展历程

典当,是中国乃至世界史上最古老的金融行业,是现代银行业的雏型和源头。中国的典当业肇始于南朝佛寺长生库,迄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1987年12月,在中国大陆的典当业消逝30多年之后复出了。在没有相应的专项法律法规规范典当活动和典当市场之前,国内的典当市场一度陷入了混乱状态,光是审批设立典当行的政府部门,就一度多达十几个。这些无疑阻滞了行业的发展,甚至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典当法规的建立与完善

1.典当法规体系的初建

1995年5月,国家公安部发布了中国第一个典当法规;《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199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并随即据此对全国的典当行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

2.典当行管理办法的问题

由于典当业刚刚复出不久,典当业该如何发展,还处于“初始化”的探索性阶段,加之相关的理论研究滞后,致使有些条款与现今的典当业发展实际存在一定的距离,社会有关方面反映较大。随即,人总行就根据社会的反映和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组织专家调查研究,对《暂行办法》进行了长达三年多的修订。

3.监管机关的改变

2000年下半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同国家经

贸委就典当业的监管职责进行了交接,改由国家经贸委统一监管。

4.新法规的出台

国家经贸委接管之后出台了新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办法》在继续严格市场监管的前提下;典当行的市场准入门槛和经营领域等方面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松绑。

5.新,旧法规的内容比较

从具体内容看,新《办法》所规定的业务范围较之过去有所扩大,典当行不仅可以做动产、财产权利质押,还可以做房地产抵押。

以前,典当行是被禁止向金融部门贷款的,现在,《典当行管理办法》解决了典当行负债经营问题,允许典当行从金融机构借款,但规定月末的财务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 典当行业准入的门槛将会有所降低,根据典当行业务范围不同,将典当行注册资本的最低标准由原来的50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和500万元两档;并允许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

绝当物处理方法的规定也改变了过去一刀切的做法,主要是根据绝当物价值的大小,在处理方法上做了不同的规定。 新《办法》还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将典当行设立筹建与开业两个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

新《办法》对赃物的典当里增加了“善意收购”的概念;

这进一步降低了典当行经营风险。

三.行业规模及分布情况

1.行业规模

目前,国内所有的典当公司,总注册资本大约为63亿元,但

是,目前典当业的企业规模较小,而依靠传统业务比重大(如

金银首饰,古董等),新业务的开拓能力还有待加强。

2.典当行分布状况

截至目前,除西藏没有典当行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

辖市共有典当行1100多家。在地区分布上,沿海地区典当行

的数量较多,中西部地区典当行的数量较少。广东省就有115

家,辽宁省有92家,而安徽、青海两省各有3家。就4个直

辖市来看,重庆的典当行最多,有32家,北京最少,只有4

家,天津和上海分别有23家和17家。

3.行业经营状况

以上海市的典当行业为例,2001年,上海17家典当行总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8700万元,共经手业务约28万笔,金额达7.4

亿元。到2001年末,上海典当业的典当余额为8300万元,创

造利润4000万元。但是,根据相关报道;目前大约有70%的

典当公司仍然处于亏损或不盈利的状况。

出现这样的经营状况,主要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依靠传统业务比重大,产品单一;虽然风险很低,但是资金占用率高而利润率低下。

注册资本金不大,没有达到规模效应。

典当行内部的管理人员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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