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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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3 号 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教 育 部 部长 周 济 公 安 部 部长 周永康 司 法 部 部长 吴爱英 建 设 部 部长 汪光焘 交 通 部 部长 李盛霖 文 化 部 部长 孙家正 卫 生 部 部长 高 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王众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署长龙新民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正文开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为了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们的安全,保持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并执行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建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等方面,详细介绍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一、建立安全意识1.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教职工要熟悉安全规章制度,了解教室、实验室、食堂、操场等区域的安全隐患,并培养儿童用电、用气、用火等的正确操作习惯,提高对自我保护的意识。

2.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安全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安全巡查工作。

在校园主要通道、楼道、宿舍等处设置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二、加强安全管理1.确保校园安全设施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设施系统,包括消防设备、防护设施等。

消防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护设施如栏杆、护栏等要牢固可靠,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采购食材要检查合格证明,储存条件要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餐厅员工要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保证食品加工、存储、烹饪环节的卫生安全。

三、预防安全事故1.制定应急预案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不同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暴雨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应急预案要定期演练和修订,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交通安全规范,合理规划并维护校园交通环境,设置交通标识、减速带等交通设施。

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鼓励学生走路或乘坐校车上下学。

四、加强监督检查1.建立安全巡查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定期的安全巡查制度,确保全面、系统地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安全巡查要有相应的记录和整改措施,并定期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估。

2.加强家校合作中小学幼儿园要与家长建立联络渠道,定期向家长传达安全方面的信息,加强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

2023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2023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2023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计划2023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计划1孩子的健康和安全,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悲欢,而低年级的孩子安全意识非常淡漠,安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落实安全教育内容,努力创建校园安全氛围。

二、工作重点1、了解并遵守各种公共场所活动的安全常识。

2、认识与陌生人交往中应当注意安全问题,形成自我保护意识。

3、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初步识别各种危险标志;学习日常用品的安全使用方法。

5、学会正确使用和拨打110、119、120电话。

三、具体措施1、积极进行体育运动常识安全教育教育孩子在参加体育活动过程中听从安排,遵守运动规则,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提醒孩子,不允许攀爬体育器材。

2、利用“周周讲”,强化安全意识,进行安全教育①防火安全教育教育孩子不要带火柴、打火机和刀具等物品。

初步识别各种危险标志;学习家用电器、煤气(柴火)、刀具等日用品的安全使用方法。

②、防毒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任何不符合卫生规范的小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不喝生水,不吃零食;不带各种药品进入校园,远离不良药品。

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③、劳动安全教育教育孩子在做卫生值日工作时,不准拿着工具追逐打闹;擦玻璃时要防止划伤,高层楼窗户只需掸尘,防止失足坠楼,确保安全。

④、防电安全教育严禁乱动日光灯管、保护电器插头、插座,发现盖板破损、电线落地立即报告老师。

3、结合品德生活课,进行安全教育①.教育学生在校园内做到“轻声慢步”,课间不追打;看懂教材图画的内容,明确上下楼梯必须靠右行走。

②、上学、放学自觉排队,有秩序地进、出校门;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了解并遵守各种公共场所活动的安全常识。

③、教会孩子在事故灾害事件中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简单技能。

学会正确使用和拨打110、119、120电话。

4、利用班会课进行日常安全教育①、教育学生不在校园内、教室内追逐哄闹;②、不自行攀高、坐窗、爬护栏等,防止发生伤害事故;③、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无故滞留校园或在路上玩耍;④、养成离校关窗、锁门的习惯。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3.02施行日期2009.03.02文号并政办发[2009]10号主题类别中等教育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日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教育局)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月和专项整治年活动工作总体部署,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有效防范、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全市各类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

通过整治,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减少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内部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社会对学生的安全保护程度。

二、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市、县(市、区)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杨继承(市政府副秘书长)常务副组长:马兆兴(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史洁(小店区副区长)李卫平(迎泽区副区长)冯原平(杏花岭区副区长)李晓沛(万柏林区副区长)朱蓉(尖草坪区副区长)安兴平(晋源区副区长)闫亮娥(古交市副市长)龙万清(清徐县副县长)何爱萍(阳曲县副县长)康变兰(娄烦县副县长)成员:马晓亮张海忠王同化白景春杜效林翟俊宏时桂萍康香香常计生陈双全原春仙邓俊峰市直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学生和幼儿的安全,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们就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进行详细阐述。

一、加强安全教育。

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当加强对学生和幼儿的安全教育,让他们养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可以开展消防演习、交通安全教育、防拐防骗等活动,增强学生和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工作规范和流程。

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每个岗位的责任人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

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包括安装监控设备、加强校园围墙的防护、设置安全出口、配备急救设备等。

确保学校的安全设施完备,能够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有效地保障学生和幼儿的安全。

四、加强师生安全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师生档案,加强对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关注和管理。

对于学生的外出活动要加强监管,确保学生的安全。

五、加强校园安全巡查。

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定期对校园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管控,确保校园的安全。

六、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学校要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提高师生的应急逃生和自救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七、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安全问题,共同为学生和幼儿的安全保驾护航。

总之,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全社会都关注学生和幼儿的安全问题,才能够真正做到让他们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希望全社会都能够共同关注学生和幼儿的安全问题,共同努力,共同守护他们的成长之路。

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

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

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分局),市属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全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对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XXX“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将辖区各学校纳入属地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建立校长负责、镇(乡)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联动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建立联络机制。

辖区派出所兼职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与辖区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为安全联络员。

明确双方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加强沟通并填表存档(附表)。

三)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走访工作机制。

所、校双方安全联络员应适时互通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管理情况和可能发生危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先期信息。

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及其周边治安动态,研究并适时开展治安整治工作。

有针对性地强化治安管理。

二、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职责一)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履行的职责1、学校应当遵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设立安全保卫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2、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

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学校应当坚持每天开展五分钟安全教育。

并在开学初、放假前等重要时机,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

做到学生“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及时将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告知学生。

使每一个学生都清楚知晓。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学校应该建立健全门卫制度,有条件的学校应该聘请专职保安人员,以确保校园门卫的安全工作得到妥善处理。

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详细版

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详细版

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各位老师:为进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责任,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安全岗位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附件: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加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是根本,明确并强化职责是核心,健全并落实制度是保证,狠抓措施落实是关键。

各学校要对照本指南结合实际明确本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处),保卫主任由分管副校长分管。

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

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

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

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09.11•【文号】教基厅[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厅〔200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2006年6月30日,教育部与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面领会和掌握《办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办法》的发XXX施行,是教育部等十部委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健全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对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适应新形势的校园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增进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要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以人为本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性,结合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把对《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上议事日程,作为近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与当地公安、司法等九个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地做好《办法》的宣传工作。

要使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教职工、家长和学生,都了解和掌握《办法》的基本内容。

教育局关于幼儿园安全工作意见

教育局关于幼儿园安全工作意见

教育局关于幼儿园安全工作意见一、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1.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大事,各级教育部门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要将幼儿园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布局,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措施。

2.加强安全培训。

幼儿园要定期组织教职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3.落实安全措施。

幼儿园要确保消防设施、电气设备、食品安全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安全巡查。

幼儿园要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幼儿园安全无隐患。

三、强化幼儿园安全教育1.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幼儿园要将安全教育纳入课程,通过讲解、演示、实践活动等方式,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家园合作。

幼儿园要定期与家长沟通,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共同关注幼儿的安全问题。

3.建立安全预警机制。

幼儿园要密切关注幼儿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提高幼儿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1.制定应急预案。

幼儿园要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流程、处置措施和责任人。

2.开展应急演练。

幼儿园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和幼儿的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幼儿园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五、严格幼儿园安全监管1.加强日常监管。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幼儿园落实安全措施。

2.严肃查处安全事故。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幼儿园,要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建立安全责任制。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教职工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平安,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平安管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学校平安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平安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构建学校平安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平安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平安工作标准、有序进展;〔二〕健全学校平安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平安隐患,不断进步学校平安工作管理程度;〔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平安;〔四〕加强平安宣传教育培训,进步师生平安意识和防护才能;〔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施行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立、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平安的监视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方法履行平安管理和平安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平安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平安。

第二章平安管理职责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立、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平安工作,履行学校平安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平安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平安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平安工作考核目的,加强对学校平安工作的检查指导,催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平安管理制度;〔二〕建立平安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平安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三〕及时理解学校平安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平安教育,不断进步教育实效;〔四〕制定校园平安的应急预案,指导、监视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平安工作;〔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平安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平安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_规章制度_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_规章制度_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为预防各类学生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提出六条措施如下:
一、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三、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四、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

五、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

六、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8•【字号】成府发[2006]86号•【施行日期】2006.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6〕8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制定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创建和谐校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深入贯彻实施《办法》《办法》是全国第一个专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内容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是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学习《办法》作为加强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园长和教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职责,建立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联席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

三、完善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本地、本部门、本校(园)已出台的安全管理的制度、文件进行整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校(园)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长负责制等各项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作为本地、本部门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

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

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

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全教育已成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小学幼儿园作为孩子们成长的重要阶段,其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安全指南。

一、消防安全1.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

2. 加强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逃生能力。

4. 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二、交通安全1. 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

2. 家长接送学生时,请遵守交通秩序,不要在校园周边随意停车。

3. 提倡绿色出行,鼓励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防溺水安全1. 教育学生不要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游泳。

2. 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3.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确保孩子不在危险水域玩耍。

四、食品卫生安全1.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教育学生不购买、不食用无证经营的小商小贩食品。

3. 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吃过期、变质食品。

4. 加强学生营养教育,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

五、防校园欺凌1.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同理心和抗压能力。

2. 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举报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

3. 开展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

4. 加强家校合作,共同预防校园欺凌。

六、网络安全1. 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网络,不浏览不健康网站。

2. 加强学生个人信息保护,不泄露个人隐私。

3. 培养学生的网络素养,抵制网络不良信息。

4. 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七、应急疏散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逃生能力。

2. 明确演练流程和责任人,确保演练有序进行。

3. 加强对演练效果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

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

蒲场镇儒溪小学
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
通知
小学:
根据教育部[2005]10号、教育厅[2005]217号、教育局[2005]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安全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希认真抓好落实。

一、认真组织教职工及学生学习、宣传“六条措施”,要将“六条措施”张帖在学校内醒目的位置加以宣传,可以采用专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学习。

二、全力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做好校园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等安全宣传教育。

三、各校校长要将贯彻“六条措施”情况进行督查,落实责任制。

四、儒溪小学将各校贯彻落实“六条措施”情况进行督查。

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蒲场镇儒溪小学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

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总结(精选13篇)

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总结(精选13篇)

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总结(精选13篇)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总结篇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切实维护学校和周边治安稳定,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八条措施”的要求,认真依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平安”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的安全防范工作。

力争通过工作,实现校园及周边治安有较大改善,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和谐、祥和、平安的环境。

现将学校所开展的工作做总结。

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落实职责我校根据实际,学校校长室及全体行政班子成员,把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为重中之重,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校长明确提出:每一位行政领导必须思想到位,对该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提高防患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千方百计把该工作做得到点到位,确保每一位师生及学校所有财产安全。

同时,学校校长还通过全体教职员工大会向每一位教职工全面动员,组织学习《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提高教职员工对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重要性的深刻认识,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老师一定要明确职责,始终把安全教育作为学生思想工作的重点来抓好,抓落实,以确保每位学生安全为己任,全面引导学生树立自我保护及生存意识、安全意识,以此向学生、向家长负责。

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教育为本,宣传到位,提高警惕针对学生人数众多,活动空间极其有限等实际情况,我们采取立足于教育,以教育为本,加强宣传力度,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把普法教育、思想教育、班主任工作以及课堂教学等多种教育实践相结合,形成一种从课内到课外、从教师到领导、从专题教育到综合教育的多元化全方位宣传教育网络。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工作要求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工作要求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工作要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是教育部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的一项工作。

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要求,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校管理与组织教育部要求各级学校依法落实学生安全教育的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示范校、安全典型校的创建工作。

学校应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并将其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机制,明确学校层级的责任,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二、实施安全教育课程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

教师应结合实际,开展寓教于乐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安全知识的传授。

课程内容要全面、系统、针对性强,覆盖学生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安全问题。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教育部鼓励学校和社会组织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如主题演讲、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这些活动,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四、强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各成员的职责。

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学生和教师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同时,学校要加强与公安、医疗机构等的联动,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五、加强家校协作,培养学生安全习惯教育部强调,家长是学生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组织家长会、安全教育讲座等活动,与家长共同关注和培养学生的安全习惯。

家长要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

六、加强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教育部要求学校加强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如校园监控系统、灭火器、应急装备等。

学校应加强对设施和装备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和有效使用。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育部鼓励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安全教育水平。

“警校共育”实施方案

“警校共育”实施方案

岳池县石垭中学“警校共育”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加强我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师生安生及合法权益,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的,深化认识“警校共育”的实质就是育人为本,警校互动,防治结合,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开展警校共育旨在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定基础,也是为营造和谐社会支撑强有力的构架。

学校深刻认识到推行“警校共育”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推行“警校共育”是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有效形式,是拓展学校安全工作新局面的重要突破。

二、共建组织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组长:王跃辉(校长)副组长:冯小林(石垭派出所所长)、唐伍林(副校长)、李荣琼(副校长)组员:万洪坤(办公室副主任)、严海(安全处副主任)、谢明(政教处副主任)、李云(民警)、舒海波(民警)、各班主任、门卫及全校教职员工。

负责人:冯小林(石垭派出所所长)、李云(民警)、舒海波(民警)监督员:万洪坤、严海、谢明联络员:万洪坤三、提高工作针对性,落实具体措施1、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警校共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是就时期促进学校发展的新举措,关系到我校的安全稳定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要充分利用标语、专栏、文化墙,宣传资料形式,举行法制教育讲座;利用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等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师生法制观念。

2、组织开展每月“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

学校与派出所就校园及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师生中不安全隐患;并按月上报、记载、促进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3、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食品安全制度》等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定期完善和修订各种应急方案。

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教育局:为切实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广大学生、儿童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公安部和教育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15年3月16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者场所参照执行。

第二章人防建设规范第三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和保安员的聘用、管理情况应报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条学校保安员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择优聘用,实行由派驻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

第五条学校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六个一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六个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教育部门提出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六个一”的举措。

本文将从六个方面详细阐述这一安全教育的核心内容。

一、一堂安全教育课安全教育课是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基础。

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确保每个学期至少开设一堂安全教育课。

安全教育课的内容应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欺凌、网络安全等方面,通过案例分析、互动讨论、模拟演练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 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学会识别交通标志,了解步行、骑车、乘车等不同交通方式的安全注意事项。

2. 消防安全教育:教授学生火灾发生时的逃生自救方法,如湿毛巾捂鼻、弯腰低姿逃生等,以及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

3. 防溺水教育:强调游泳安全,教育学生在没有成人监护的情况下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了解救生工具的使用方法。

4. 防欺凌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处理校园欺凌问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向老师、家长或有关部门求助。

5. 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正确使用互联网,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防止网络诈骗、沉迷网络等问题。

二、一次安全演练安全演练是检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包括消防演练、地震逃生演练、防震减灾演练等,让学生在模拟真实场景中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1. 消防演练:模拟火灾现场,让学生熟悉火灾发生时的逃生路线和自救方法。

2. 地震逃生演练:模拟地震发生时,教育学生如何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3. 防震减灾演练:通过模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提高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

三、一次家庭安全教育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在安全教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校应定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指导家长如何教育孩子提高安全意识,共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 交通安全教育:家长应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交通工具。

2. 消防安全教育: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私自触摸电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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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根据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为预防各类学生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提出
六条措施如下:
一、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
安全。

二、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三、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
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四、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
核合格。

五、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

六、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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