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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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11.11•【文号】•【施行日期】2024.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电力企业和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提升电力系统电能质量水平,充分发掘总结并交流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现面向全国组织开展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主要征集以下4类案例:(一)电能质量管理基础。

在推动政企联动、多方协同,夯实电能质量管理基础,建立常态协同工作机制,推进电能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制定和提高标准的适应性、指导性,强化标准应用和实施,协助政府部门、电力用户做好电能质量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发电电能质量管理。

主要面向因地制宜显著提升发电领域电能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推动提升电源调节能力,提高新能源大基地/场站、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发电资源接入电网适应性和电能质量水平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输配电电能质量管理。

主要面向显著提升电网传输能力和电能质量水平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在电力系统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阶段采取的电能质量评估、治理综合措施,加强配电台区电能质量问题分析、治理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四)用电电能质量管理。

主要面向显著提升电力用户侧电能质量水平的案例。

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

( 三 ) 高效 电机 应用 根 据装机 容 量给 予补 贴 ( 补 贴标 准见 表 1 ) 。使 用 “ 能 效领 跑者 ” 电机按 照表 1 补 贴 标 准基 础上 浮 2 0 %, 新建 项 目节能 审查 意见 中明确要 求使 用节 能 电机 的不 予补贴 。单个 项 目补贴 不 超过 5 0 0万 元, 扶持 资金 不超 过项 目投 资额 的 3 0 %。
关于印发《 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 同能源 管理项 目专项扶持办法》 的通知
沪经信 法 [ 2 0 1 7 ] 2 2 0 号
各有 关单 位 :
为加快工业节能改造升级 , 推进合 同能源管理模式 , 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机电产品 , 加快能源管理中心和能 源管理体系建设 , 规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 经市政府同意 , 我们制订 了《 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 管理项 目专项扶持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 请遵照执行。
( 四 ) 能源 管理 中心 建设 支持 本 市 重点 用 能 单位 建 立 能源 管理 中心 , 其 中钢 铁 、 石油和化工 、 建材 、 有 色 金属 、 轻 工行 业 应 当 符合
《 钢铁 、 石油和化工 、 建材 、 有色金属 、 轻工行业企业能源管理 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 工信部节  ̄ 2 0 1 5 ] 1 3 号) 技术
上海 市经 济和 信息化 委员会 上 海市 发展 和改革 委员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2 0 1 7年 4月 2 7日
上海 市工业 节 能和合 同能源 管理项 目 专项 扶持 办法
第一 条( 目的和 依据 )
… 。 . 鼍 0 。 啦 穗 。r
为加快工业节能改造升级 , 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 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机电产品, 加快能源管理中心和能 源管理体系建设 , 根据《 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和《 上海市节能减排 ( 应对气候变化 )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沪府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合同能源管理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合同能源管理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合同能源管理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07•【字号】•【施行日期】2011.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合同能源管理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2563号)有关规定,现就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节能服务公司自愿申请。

我们组织专家对节能服务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及初次审核,并将通过初审单位的相关材料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申请备案。

二、申报条件根据《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京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

(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三)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四)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三、申报文件要求节能服务公司申请审核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一)《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等。

(三)企业开展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和节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0年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0年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0年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0.06.16•【字号】•【施行日期】2020.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0年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工信部节〔2017〕110号)的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请推荐2020年度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的函》,现开展2020年度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征集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一)重点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的工业节能标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重点用能设备产品能效、节能诊断、节能监察、节能技术规范、能源计量、能效测试等),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标准(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以及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标准。

(二)优先支持具备一定工作基础、已立项或列入计划的标准研究项目。

(三)标准须符合《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信部联节〔2016〕304号)、《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工信厅节〔2014〕149号)确定的工业节能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二、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为在北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在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经验,开展过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制定工作,或从事过工业领域能源审计,节能诊断,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咨询,绿色制造咨询等工作。

3.优先支持能效“领跑者”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及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建设单位开展或参与标准研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北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拟推荐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北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拟推荐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北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拟推荐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26•【字号】京发改〔2023〕1424号•【施行日期】2023.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北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拟推荐名单的通知京发改〔2023〕1424号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23〕1279号,以下简称《通知》),开展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案例征集工作,《通知》同步在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

截至2023年10月18日,经各区、各部门推荐,共申报典型案例21个。

2023年10月25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召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评审会,邀请能源产业链碳减排、绿色能源供给新模式、城市(乡镇)能源增绿减碳、用能企业(园区)低碳转型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和合议,形成了《北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拟推荐名单》。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11月2日。

如有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电话号码为55590475。

请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拟推荐名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26日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6.28•【文号】工信厅科函〔2024〕257号•【施行日期】2024.06.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2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部管社会团体,有关标准化专业机构:为落实《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推进先进团体标准应用实施,现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应当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主题,在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强化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升级传统产业、夯实产业基础、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至少实施推广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重点遴选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主要包括:(一)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国际性团体标准。

二、申报材料(一)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盖公章复印件;(三)申报期内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社会团体信用情况证明;(四)团体标准发布文件正本(或盖公章复印件);(五)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六)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见附件2,应用单位需加盖公章);(七)已转化为国际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10.21•【文号】工信厅信发函〔2024〕387号•【施行日期】2024.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4〕3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部署,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现组织开展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面向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需求,围绕数字化转型通用工具产品、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数字领航企业实践、数字化供应链生态等4个方向,挖掘一批创新性强、渗透性好、覆盖度高的典型案例,为更多地方和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提供路径参考。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主体具备支撑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技术能力和产业影响力,在产品推广、企业转型、供应链生态方面有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组织方式(一)申报主体根据《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要素条件》(附件1)选择申报方向,填写《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2),并于2024年11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优秀能源管理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优秀能源管理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优秀能源管理案例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4.24•【字号】•【施行日期】201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优秀能源管理案例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州发改委,有关单位: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优秀能源管理案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申报,于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委资环处。

联系人:省发改委资环处吴哲华89991084省节能监察中心XXX 89665076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优秀能源管理案例的通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4月24日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优秀能源管理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各地节能中心,有关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强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优秀经验的传播,按照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CEM)能源管理工作组的工作安排,现请你单位推荐优秀能源管理案例,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优秀能源管理案例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等突发事件,无行政处罚记录。

申报单位已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运行产生明显节能效果,相关案例可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

二、推荐单位优秀能源管理案例推荐单位为省级发展改革委、地方节能中心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省级发展改革委可根据本地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能源管理的工作情况,推荐优秀能源管理案例。

地方节能中心可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工作的实施情况,推荐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优秀能源管理案例。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可推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发现的优秀能源管理案例。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工业节能)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工业节能)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工业节能)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9.30•【字号】陕发改环资〔2021〕1515号•【施行日期】202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工业节能)项目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21〕1515号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各方面加大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的投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做好2022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工业节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1.节能减碳项目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锅炉(窑炉)节能减碳改造提升、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地热能利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固碳项目。

优先支持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内技术的项目。

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支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重点支持国家确定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项目。

2.节能环保产业技术装备及应用示范项目支持省内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和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技术性能指标须达到行业国内先进或国际先进水平。

优先支持突破核心技术瓶颈、掌握专利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工艺路线清晰、节能减排效果突出、推广意义重大、应用前景广阔、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项目。

3.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冶金渣、化工渣、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以及塑料污染治理项目。

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重点支持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项目。

支持关中地区秸秆等生物质资源化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原则上一个市区限报1个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2]89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2]89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工作的通知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2]8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推动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开展,在前两批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工作基础上,我部将开展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工业和通信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改造及运行管理为主营业务的节能服务公司;(二)公司成立三年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技术或系统节能技术整合能力,经营业绩良好;(四)公司员工人数不少于30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节能相关工作经验,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五)三年内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年度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成功实施3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且单个项目年平均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二、申报材料(一)节能服务公司推荐申请表(见附件);(二)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和专职技术人员相关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用的主要技术及产品情况;(四)其他相关材料。

三、推荐程序(一)基于企业自愿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公司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案例

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案例

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案例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乙方愿意提供专业的能源管理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目标1.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能源管理,旨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1.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能源管理方案,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服务内容(1)能源审计:对甲方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找出能源浪费的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2)能源管理方案制定:根据能源审计结果,制定详细的能源管理方案,包括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运行优化等方面。

(3)能源管理方案实施:协助甲方实施能源管理方案,包括设备采购、施工监理、运行调试等。

(4)能源管理效果评估:对能源管理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2.2乙方应确保服务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

第三条服务期限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义务。

第四条服务费用4.1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元。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后,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5.1甲方权利和义务:(1)提供乙方实施能源管理所需的场地、设备等条件。

(2)对乙方提出的能源管理方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3)按照乙方的要求,配合实施能源管理方案。

5.2乙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能源管理方案,确保方案的实施效果。

(2)对能源管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3)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能源管理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条违约责任6.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6.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就在下面,欢迎各位阅读!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干熄焦余热回收项目【1】案例业主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年12月,隶属于华盛江泉集团。

烨华焦化注册资本6800万美元,20XX年烨华焦化在马来西亚吉隆坡证交所主板上市成功。

烨华焦化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机焦及煤焦油、粗苯、硫酸铵、焦炉煤气等副产品。

工厂占地面积480亩,总投资超过6亿。

公司年生产焦炭180万吨,副产品煤焦油9万吨、粗苯2.7万吨、硫酸铵2.5万吨,高热值煤气5.4亿立方。

实施单位昆明阳光基业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案例内容1.技术原理及适用领域(1)湿法熄焦的问题和危害在焦化生产过程中,由焦炉出来的炽热焦炭产品温度在1000℃左右,需要迅速熄焦,传统方法是以水作为冷却介质(即湿法熄焦)。

湿法熄焦产生的蒸汽中夹带着大量的焦尘及酚、氰、硫化物等有害物质,对环境危害极大,需治理。

另外湿法熄焦在严重污染环境的同时,也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充分利用这部分能量无疑会大幅降低企业成本。

(2)干熄焦余热回收工艺干熄焦(干法熄焦)即在密闭的系统中用循环使用的惰性气体将红焦冷却,温度约1000℃的红焦在干熄炉的冷却室内与循环风机鼓入的冷惰性气体进行热交换,吸收了红焦显热的惰性循环气体,温度上升到900℃-1000℃,焦碳温度将到200℃以下,高温气体经一次除尘后进入干熄焦余热锅炉换热,换热后产生蒸汽用于发电或供汽。

具体的工艺流程为:焦炉炭化室内的焦炭成熟后,用推焦机推出,经拦焦机导入焦罐车内,装满赤热焦炭的焦罐车由电机车牵引至提升井架底部,提升机将焦罐提升并送到干熄炉炉顶,通过炉顶装入装置将焦炭装入干熄炉。

在干熄炉中焦炭与惰性气体直接进行热交换,焦炭冷却至160~180℃,经排焦装置卸到带式输送机上送至筛焦系统。

(3)干熄焦工艺的优势a.能源回收和再利用。

同湿熄焦相比,干熄焦工艺可回收利用红焦约83%的显热,每干熄1吨焦炭回收的热量约为1.35GJ。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4.06.19
•【字号】京发改[2014]1339号
•【施行日期】2014.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京发改〔2014〕13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京发改〔2013〕1132号)和《关于开展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4〕240号)要求,经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自主联合申报、专家组评审、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现场审核、公示等环节,现公布2014年第一批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详见附件)。

请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尽快启动实施试点项目,并在实施一个会计年度后,联合向公共服务平台(设在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申请财政奖励资金。

请北京节能环保中心负责协助做好试点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密切跟踪试点实施情况,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宣传推介先进典型。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6月19日。

湖北省经信委办公室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的通知

湖北省经信委办公室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的通知

湖北省经信委办公室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8.03
•【字号】鄂经信办节能[2010]110号
•【施行日期】2010.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
正文
湖北省经信委办公室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领
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的通知
(鄂经信办节能〔2010〕11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有关企业:
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0〕49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按照申报范围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申报工作,并将案例申报书面材料及联系信息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以市州为单位于8月28日前报送省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文档发至省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邮箱。

联系人:刘端发桂树林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
附件: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0〕492号)(略)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大庆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

大庆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

大庆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信息产业局•【公布日期】2008.12.04•【字号】•【施行日期】2008.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大庆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引导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投资方向,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信息应用技术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拟组织编制《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08]260号)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1、应用于工业企业设计研发环节,能够促进该工业领域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的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2、应用于工业企业生产过程环节,通过提高工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提高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企业资源优化和产业链合理化,达到节能降耗目的的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3、应用于工业领域的最终产品中,能够减少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4、促进节能减排新兴产业发展的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二、申报要求1、申报的电子信息技术必须在工业领域设计、生产、产品等环节中得到应用检验,技术相对成熟,具有示范和推广意义,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2、申报材料填写应真实可靠,数据详实准确(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

3、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项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4、提交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与电子文档一起,于2008年12月8日前报送至市信息产业局产业管理科,联系电话:6186608。

大庆市信息产业局二OO八年十二月四日附件:申报材料三.填表说明1节能减排技术名称:所申报的节能电子信息产品/技术/方案名称。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11.28•【文号】工信厅高新函〔2024〕450号•【施行日期】2024.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4〕4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标杆和样板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标志性产品打造、高水平产业主体培育和应用场景建设,现组织开展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六大方向(参见《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征集以下三类典型案例。

(一)标志性产品。

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实现产业化,能切实体现前沿技术突破并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产品。

(二)领军企业。

在未来产业细分赛道中处于领先行列,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引领带动作用显著的代表性企业。

(三)典型应用场景。

有利于推动前沿技术、产品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在新型工业化和跨界融合方面具有特色,已经过一段时间验证并取得实效的标志性场景。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具有运营管理主体的产业园区(仅限于申报典型应用场景案例)。

鼓励以联合体形式申报。

(二)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征集和推荐工作。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财建[2009]647号【失效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部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09.10.14【实施日期】2009.10.1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6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提高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排,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工业领域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工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示范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为加强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是指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集中管理模式,对企业能源系统的生产、输配和消耗环节实施集中扁平化的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改进和优化能源平衡,实现系统性节能降耗的管控一体化系统。

第三条根据我国工业企业节能及节能新技术发展等情况,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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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案例编写说明
一、案例名称:
包括业主名称(全称)、改造对象、应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及工艺;
二、案例业主:(200字左右)
内容包括业主简介、主要产品及年生产能力、主要用能设备及其用能情况;
三、项目实施单位:(150字以内)
内容包括项目实施单位的名称、主要业务领域、主要产品/技术介绍;
四、案例内容:
(一)技术原理及适用领域:(500字左右)
包括该案例所用核心技术原理的说明,可附图表;
请说明该技术可适用的工业领域,包括冶金、建材、化工、有色金属、轻工、纺织等,或其他领域;
(二)案例内容:(500字左右)
内容包括:
1、原系统(设备)主要参数及用能情况;
2、节能改造内容;
3、系统(设备)改造后用能情况;
4、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运行情况;
五、项目节能量及节能效益:
包括原系统用能情况及改造后用能情况,节能收益情况,并
请折算成吨标准煤(折标系数请参见附表)。

六、商业模式:(400字左右)
请说明采用何种类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项目,如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效益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等,并请说明节能服务合同的合同期,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内容,节能效果测定和验证,效益分享的比例和方式,节能量保证,款项支付的方法、数量及时间、项目(设备)所有权归属/转移等等;
七、融资渠道:(300字左右)
请说明实施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使用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说明比例或者金额)、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保理、CDM项目等。

如果项目得到了国际项目/机构资金的融资支持,也请列明,例如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与中国投资担保公司合作的EMCo商业贷款担保机制,帮助中小型企业获得商业贷款;世界银行与华夏银行、进出口银行合作的转贷项目;法国开发署与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作的绿色中间信贷项目;国际金融公司(IFC)与福建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合作的CHUEE项目等。

八、优惠政策:
请说明本项目享受的国家/地方优惠政策及/或资金补贴。

九、用户评价:请附用户评价(需用户盖章确认)。

用户评价可包括对项目所应用的技术、项目运作过程、项目实施效果及实施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信誉、服务态度及水平、项目运行及管理水平以及融资能力等各方面的评价。

注:请结合本案例编写说明,并仔细阅读所附参考案例模板,编制案例。

折标系数参照表
示范案例
(案例模板,仅供参考)
一、案例名称:
某某公司转炉炼钢副产蒸汽发电项目
二、案例业主(200字以内):
某某公司是国家大型一类企业,国家520户重点企业和全国冶金重点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有钢坯、带钢、钢筋、生铁、商品焦炭及煤化工等,产品打入北京奥运工程、高速铁路、核电、南水北调等国家重点工程,并出口到美国、东南亚、日本等国家。

现已形成800万吨铁、800万吨钢、1000万吨材的年生产能力。

该企业现有炼钢设备主要为3座45t/h的转炉及两座180t/h的转炉。

三、项目实施单位:(150字以内)
某某公司主要为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和区域客户,提供用能情况调查与诊断、节能技术咨询与方案设计、节能工程实施与管理、用能设备运行维护与人员培训等全过程、全方位的节能服务,特别是在余热余压利用领域有丰富的节能项目实施经验。

四、案例内容:
(一)技术原理及适用领域(500字左右):
炼钢转炉副产饱和蒸汽发电系统可分为蒸汽制取系统、蓄热系统、汽轮机发电系统以及冷却水系统等。

其中,蓄热系统主要
由蓄热器组成。

转炉在吹炼期内产生的大量高温烟气温度在1000℃以上,烟气进入汽化冷却烟道用于制取饱和蒸汽。

饱和蒸汽自汽包流出,一部分进入蓄热器内,通过内部充热装置喷入热水中,由于蒸汽温度高于水温,蒸汽迅速冷凝、放热,使蓄热器内部水升温。

另一部分蒸汽经调压阀送入汽轮机。

转炉在非吹炼期内,蒸汽制取系统不产生蒸汽,调压阀前蒸汽压力不断下降,此时蓄热器内的饱和水成为过热水后沸腾,产生饱和蒸汽,饱和蒸汽经调压阀减压后送入汽轮机。

蒸汽在汽轮机内膨胀作功,最终在冷凝器内凝结为水,冷凝水泵将冷凝水从冷凝器内抽出,送至除氧器,除氧后由给水泵送至蒸汽制取系统,进行再循环。

为了防止水进入汽轮机,汽轮机入口前的蒸汽管道上设置汽水分离器,利用蒸汽滤洁装置和饱和蒸汽汽轮机以减小蒸汽带水现象,不仅可以提高饱和蒸汽干度,还有利于汽轮机的安全稳定运行,从而提高系统的运行可靠性。

本技术可适用于钢铁、石油、石化等行业。

(二)案例实施情况(500字左右):
本项目根据全厂生产各用户的蒸汽消耗量和余热设施产汽量,充分利用富裕的低压蒸汽,建设两座饱和蒸汽发电站,装机量为8MW及12MW的纯凝发电机组各1台,及配套辅机设备。

炼钢车间现有3座45t/h转炉,正常生产每座产汽量为12t/h,3座转炉共产生饱和蒸汽36t/h,汽包出口蒸汽压力0.8MPa;加热炉汽化冷却产汽10t/h,汽包出口蒸汽压力
0.8MPa;官网富裕蒸汽12-15t/h,压力0.3-0.5MPa,温度180℃;总计富裕蒸汽58-61t/h。

为了充分利用这部分富裕的低压蒸汽,减少低压蒸汽的排放,可满足建1套8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热轧厂区现有2座180t/h转炉,3台加热炉,设有4台150m3 蓄热器,出口蒸汽压力0.9MPa。

3台加热炉产汽量为75t/h,转炉产汽量为40t/h。

由于RH精炼炉平均用汽量为25t/h,间断用汽,每个周期是38分钟,作业率20%,故设计时不考虑RH精炼炉耗汽。

另外,中央空调及冬季供暖消耗蒸汽15t/h,因此,用于发电的蒸汽量是100t/h(RH精炼炉不使用),压力0.9MPa的饱和蒸汽,可满足建一套12MW的纯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本项目所建设的两座饱和蒸汽发电站,主要包括汽轮发电机组、主蒸汽系统、凝结水系统、真空系统、疏水系统、工业水系统、汽轮机油系统、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电气、电信、自动化系统等建设内容。

本项目于2008年12月开始施工,2009年6月8MW和12MW发电机组正式并网发电。

该项目于2009年7月竣工验收,目前设备运行良好。

五、项目节能量及节能效益
利用自产饱和蒸汽为动力,推动发电机组进行发电,在运行过程中还需要消耗电力、冷却水等能源介质,电站的能源消耗表如下:
原系统可利用的饱和蒸汽产量
新装系统年节能量情况
注:折标系数参照填表说明。

新建这两座电站后,每年可节约40,986吨标准煤,按照当地
工业电价计算,每年可为业主增加经济效益约6740万元(未包含替代效益)。

六、商业模式(400字左右)
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简称EPC)方式运作,即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节能服务公司”)就本项目与该业主签订节能服务合同,节能服务公司为业主提供能源审计、节能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改造所需的全部资金,设备设计、选择及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为业主单位的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相关培训、项目所需所有资金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维护和保养服务等专业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解决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资金,并与业主单位对本项目所产生的节能效益进行分享,合同期限为四年,合同期内前两年节能服务公司与业主的分享比例为8:2,第三年的分享比例为6:4,第四年的分享比例为5:5,在合同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属于节能服务公司,合同期满且业主付清所有合同款项后,节能服务公司向业主转移项目所有权,将设备无偿赠予业主,之后的节能收益为业主所有。

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向业主提供所安装设备的维护服务,并与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对所安装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快速诊断和处理,同时不断优化和改进所安装设备的运行性能,以提高项目的节能量及其效益。

七、融资渠道(200字以上)
本项目总投资为1.4亿元(包括工程建设费用及后期运行维
护费用),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

其中7000万元由节能服务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

华夏银行对本项目的贷款使用了国际资金---中国节能融资项目的资金支持,该项目于2008年10月正式生效,项目执行期为五年。

通过两家转贷银行(华夏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利用世界银行提供的2亿美元贷款,并按照1:1比例的配套资金,向国内重点用能行业的大中型企业提供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对企业的要求是投入项目投资总额的30%资金。

八、优惠政策
余热发电项目属于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因此本项目为国家鼓励的节能项目,同时本项目符合申请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项目的条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371号),本项目符合通知要求,申请到中央财政奖励资金XXX元。

九、用户评价
附件3:
信息联系表
年月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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