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08•【字号】遂府办函[2008]88号•【施行日期】2008.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8〕8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和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市春季防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 41 起,死亡 1 人,无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6.750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68.46%,死亡人数下降66.67% ,伤人数与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下降11.21% 。
虽然火灾指数均有所下降,但火灾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火灾隐患突出,尤其是农村和居民家庭火灾所占比例还较大。
加之春季历来是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搞好动员部署。
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周密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深入推进各项春季防火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按照公安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五创联动”的各项工作,会同安监、建设、卫生、工商、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要紧紧围绕“两类场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工程、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深入排查火灾隐患;清明、“五一”假日期间,要会同旅游、宗教、文化等部门,对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开展重点检查,确保节日安全;公安派出所要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推行错时工作制,对夜间营业的单位和场所进行夜查,把警力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高发部位;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企业能源应急保障实施预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2]119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企业能源应急保障实施预案》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企业能源应急保障实施预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2]1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现将《遂宁市企业能源应急保障实施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遂宁市企业能源应急保障实施预案为提高全市能源保障应急能力,确保能源供应紧缺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保障能源供应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置,在首先保证居民、党政机关、学校、公检法、消防、战备、公共交通、通讯、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重点建设工程和关系到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资生产企业的能源需要后,充分发挥能源的最大效益,保障重点企业能源使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形成高效的能源应急保障体系,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一)本预案适用于遂宁市范围内企业能源供应紧缺时所采取的协调处置措施。
(二)本预案所确定的能源类别为:电力、天然气、原油、成品油。
(三)工作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依法处置、保障有力”的原则,依照确保安全、有保有压和节约用能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应急保障供应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遂宁市企业能源应急保障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联系工业的副秘书长、市经信委主任和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级相关部门、川中油气矿、省电力遂宁公司、明星电力公司、中石油遂宁销售公司、中石化遂宁公司、华润万通燃气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能源应急保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电话:************)。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消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5•【字号】遂府办函[2006]43号•【施行日期】2006.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消防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6〕4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200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我市项目年,抓好今年消防工作意义重大。
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为构建“和谐遂宁,平安遂宁”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2006年消防工作通知如下:一、统筹部署,切实解决好影响本地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各地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十一五”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好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要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决定的通知》(遂府发〔2006〕8号)精神,把市政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装备、消防站规划建设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部署,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年内市上要启动河东新区全市消防抢险救援调度指挥中心和特勤消防站的建设;安居区要加快安居普通消防站建设进度,年内建成并投入执勤备战;大英县、蓬溪县要把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年内启动消防站建设,并达到标准;创新工业园要启动消防站建设,解决城南片区无消防队的问题;各地要完成新增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城区70个,市建设局15个,开发区管委会15个,河东新区管委会和创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20个,射洪、蓬溪、大英、安居四县、区政府各20个)。
市政府将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落实责任,提高各级管理社会消防工作的水平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消防法》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领导,行业牵头,业主负责,群众参与,公安消防监督”的社会化消防工作责任长效机制。
遂宁市人民政府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决定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26•【字号】遂府发[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决定的通知(遂府发〔2006〕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最近,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5〕36号,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对做好当前及今后全省的消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指导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定》,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明确本级政府在贯彻《决定》中所担负的责任,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计划、城建、规划、安监、财政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各级消防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参谋作用,针对本地消防工作现状,认真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尤其对《决定》的贯彻落实,积极为当地政府出谋划策,共同推进我市消防事业向前发展。
二、明确任务,加大投入按照目前消防部队担负的火灾扑救、生命救助、化学事故、暴力恐怖消防救援、生命线工程、民事救助等6类公共应急救援和处置要求,我市消防抢险救援社会联动体系和应急机制尚未健全,应急的处置能力、消防装备、消防指挥中心、消防通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站)建设还很薄弱,欠帐太多,还远不适应当前6类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处置的要求。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6•【字号】遂府办函[2008]121号•【施行日期】2008.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08〕1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级有关企事业单位:《遂宁市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希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及时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遂宁市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公安部关于做好2008年火灾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公传发〔2008〕113号)、《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印发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厅消发〔2008〕93号)和《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切实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4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经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监察局、市宗教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
各区、县、园区和市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协调和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9)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的紧急通知(2009)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09]350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1.02
【实施日期】2009.1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遂府办函〔2009〕3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相关重点企事业单位:
冬春季节是生产、销售、消费旺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幅增加,人流、物流加快,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
为确保全市消防安全,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现将做好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严密防范
(一)加大对重点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单位、旅游景区和节假日等容易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场所、区域和时段作为防控的重中之重,加强检查,重
点检查安全疏散、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火灾扑救面等,切实解决影响消防安全、导致火灾发生的突出问题。
消防部门要指导派出所搞好辖区内“九小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6•【字号】遂府办函[2009]182号•【施行日期】2009.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府办函〔2009〕18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6·8”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6·5”成都公交车燃烧事故惨痛教训,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努力防控当前零星亡人火灾多发趋势,现就切实做好全市当前消防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近期,全国各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灾害频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相继对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相继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6月6日紧急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副省长李成云等领导对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对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
当前,影响我市火灾形势的城市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等区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各种引发火灾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车辆装备、消防力量等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稍有不慎和懈怠,就易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
各级各部门要保持清醒认识,要从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我省“6?5”公交车燃烧事件、“5?19”德阳井喷、“5?13”西充火灾等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作为工作重点,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安全防范,尽一切努力遏制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努力控制火灾伤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8•【字号】•【施行日期】2017.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遂宁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8日遂宁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措施,保证救援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遂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市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的处置按《遂宁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施行。
1.4工作原则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消防总队领导下,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协调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制定本辖区的处置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
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快速有效。
1.4.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
坚持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4.4提高警惕,常备不懈。
经常性地做好处置火灾事故人员、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建立应对火灾事故处置的长效机制。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成员单位:遂宁军分区、市委外宣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明星电力公司、明星自来水公司、电信遂宁分公司、移动遂宁分公司、联通遂宁分公司。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有关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58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有关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5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国务院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应立即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于3月15日前向社会予以公布。
遂宁经济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所托管的森林,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由船山区人民政府负责向社会予以公布。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二、当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
必要时,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在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九年三月二日——结束——。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府办函[2007]128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府办函〔2007〕1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去冬今春以来,我市出现持续旱情,加之去年特大旱灾的后续效应,给全市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目前,旱情仍在加剧,部分乡镇已出现人畜饮用水困难,农作物大面积受灾,水稻栽插受到严重影响,大春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因此,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抓好抗旱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希各级各部门抓紧贯彻执行,确保社会稳定,竭尽全力使全市农业生产和群众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一、组织落实到位。
市政府大春生产督查组要深入区县落实抗旱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机关干部、科技人员深入村社、农户,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指导群众抢时间、抓进度抢种抢栽。
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宜栽秧的要尽力做到满栽满插,宜走旱路的要坚决走旱路,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二、督促检查到位。
市政府大春生产督查组要落实包干责任制,深入各区县抗旱一线检查大春生产的落实情况,要吃透情况,掌握实情,既要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既要督促检查各级干部深入农村的情况,也要督查各级干部引导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的情况;并将督查情况随时上报给分管市长。
各部门一把手要全面了解实情,做到心中有全局,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资金落实到位。
要坚持市、区县联动的办法,增加抗旱资金的投入,确保抗旱资金投入到大春生产的关键环节,保证水源、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供给。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4•【字号】遂府办函[2009]47号•【施行日期】2009.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今年以来,各地接连发生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等重特大火灾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责任意识,深刻汲取今年以来福州市长乐拉丁酒吧、武汉市汉正街批发市场、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建设工地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清醒认识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的严重危害性,认真查找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火灾预防和灭火技战术研究,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和专项整治。
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部署,全面落实责任,组织公安、规划和建设、文化、工商、安监、消防等力量,按照《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集中力量迅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在3月1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的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本地区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消防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34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消防工作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消防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消防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落实社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进一步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要坚持和完善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工作会议制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查处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治、协调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通过与所属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督导检查等形式促进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公安、消防、规划建设、财政、安监、质监、工商、文化、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力度。
质监、工商、消防部门要改进消防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强化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20〕17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全面提高我市抗御火灾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根据国家、省消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381起,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较大。
其中,电气引发火灾203起、占总数的53.3%,电气仍旧是我市火灾起数及造成伤亡数最多的火灾隐患源。
当前,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社会生产生活加快恢复,火灾风险也随之逐步加剧。
部分企业(单位)抢工期、抓进度,生产设备超负荷运转,商品物资超量储存,返岗复工人员思想波动等,都是导致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
"3·4"蓬溪华顺海天化纤厂火灾就是典型事故。
各级各部门务必时刻敲响消防安全警钟,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识别火灾风险点,找准消防安全工作短板和不足,研究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二、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所在辖区行业消防工作健康发展。
消防救援机构要落实消防安全综合协调责任,建立健全协同运作机制,履行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制订完善有关单位消防工作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顺利推进。
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供水、通信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对涉及消防安全事项进行严格把关。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府办函[2009]35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府办函〔2009〕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近期,我市气温回升较快,加之持续干旱,森林防火进入关键时期。
为认真实施国务院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切实抓好当前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要亲自安排部署当地森林防火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共同抓,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特别是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责任片区的森林防火指导和督促工作,千方百计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手机短信、送户主通知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广德、灵泉、高峰山、金华山、平安寨、魁山、平宁等国有林区,以及城镇郊区、地处林区的宗教活动场所、集中连片的集体林区,均是我市森林防火的重点防范区域,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采取死看硬守的超常规措施,做到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监测森林火情,有效消除一切火险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及时清除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内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对痴、呆、聋、傻、疯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切实做到“家火不上山,山火不进院”。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8•【字号】遂府办函[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遂府办函〔2008〕10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遂宁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遂宁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扎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成员由市政府办、市综治办、市经委、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旅游局、市供电局、市电信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局、遂宁日报社、市宗教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和《遂宁市“十一·五”消防规划》等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市人民政府对消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分析全市消防工作形势,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三)督促、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和驻遂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温雨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365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温雨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温雨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3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近日,受冷暖空气共同影响,天气突变、气温陡降,对生产、运输和群众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和各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对防范准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5号)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目前,我市受寒流影响虽不明显,但仍不可放松警惕,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做好防范工作。
各区、县、园区要立即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范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市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指导各地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把保民生、保运输、保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及时完善、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落实措施,加强防范(一)确保城乡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暴风雨雪强降温等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
经委、商务、粮食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满足市场需求。
经委、水利、电力等部门要切实保证居民的水、电、气供应,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寒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寒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5•【字号】遂府办函[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寒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府办函〔2008〕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1月11日以来,受较强冷空气和西风波动气流的共同影响,我市出现了强降温天气。
全市日最高气温下降11.2℃以上,日最低气温仅0.6℃。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未来3至5天以阴雨天气为主,低温天气仍将持续,将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为做好防寒防灾工作,确保全市安定祥和,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强降温降雪天气过程,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温家宝总理作出了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刘奇葆也作出了重要批示。
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这次雨雪天气给各地生产生活、运输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了解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灾难事故;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二、采取措施,维护秩序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灾害天气情况下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市场供应。
做好危旧房屋的除险加固,特别是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校舍、卫生院、敬老院等的安全,一旦发生危险,要立即组织转移安置。
三、筹备物质,应急救助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及时筹备抗灾救灾物质,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加大对农牧业生产的抗灾救灾工作的帮助力度,派出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受灾一线,指导牲畜疫病防治、农作物低温冻害等工作;提早考虑灾害对春耕生产带来的影响,加强对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积极组织调拨种子、化肥、农药及牲畜饲料等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对农业带来的影响。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1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4•【字号】遂府办函[2010]268号•【施行日期】2010.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府办函〔2010〕26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2010年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高层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已造成58人死亡、100多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针对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
11月22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冬季防火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省政府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深刻吸取教训,务必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松懈、不麻痹。
各级各部门要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的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冬季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要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存在的新问题,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森林有害生物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森林有害生物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1•【字号】遂府办函[2008]96号•【施行日期】2008.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森林有害生物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8〕9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目前,全市森林有害生物总体发生趋势虽然较2007年有所下降,但局部地方虫口基数高,特别是我市周边蜀柏毒蛾的危害十分严重,蜀柏毒蛾、拟松材线虫病、日本菟丝子、青花椒螺丝存在局部暴发的可能。
为预防林业有害生物暴发,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森林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各区、县要将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
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有害生物的监测,及时制定防治方案,组织开展防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督查到位。
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要将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和林业经营单位(户),进一步明确“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
各部门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凡发现因虫情发生严重而处置不力,造成森林资源严重受灾的,将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密监测森林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林业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虫情调查和监测预报,加强对蜀柏毒蛾、柏木叶蜂、拟松材线虫、日本菟丝子、青花椒螺丝,以及蛀干害虫等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和危害情况的监测。
特别要加强对高速公路与铁路沿线、城镇周围和与资阳市、南充市相邻区域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做到监测全面,预警及时,预报准确。
继续加强市、县、乡及护林员组成的森林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建设,突出基层监测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县级防治机构、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基层护林员在森林有害生物监测中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消防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08]53号【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3.07【实施日期】2008.03.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消防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8〕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遂宁的总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重点,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管理体系与应急防范网络,强化消防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为全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现就做好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各区、县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十一五”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加大投入,切实解决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决定的通知》(遂府发〔2006〕8号)和市府办《关于印发<遂宁市“十一·五”消防规划>的通知》(遂府办函〔2007〕376号)精神,把市政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装备、消防站规划建设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市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和河东特勤消防站今年要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09年投入使用;射洪县公安消防站迁建工作要在今年6月份完成;蓬溪县、大英县要理顺消防队管理体制,完成消防队营房主体工程建设,车辆、装备建设达标;市创新工业园要加快城南公安消防站建设步伐,今年底前建成并投入执勤备战。
各区、县要按要求完成新增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
二、落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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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遂府办函…2007‟368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近来,全国火灾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地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对此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和省政府《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以来,我市火灾形势不容乐观。
1至10月,全市共发生火灾189起,死亡7人(船山区死3人,射洪县死2人,大英县死2人),直接经济损失74万元。
这些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单位消防工作还十分薄弱,消防安全责任制在一些单位
还未得到真正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淡薄;农村消防条件差,缺乏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公共消防设施“欠帐”较多,特别是公安、政府消防队装备严重缺乏。
对此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科学发展观,站在安全促发展、安全保稳定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梳理和研究本地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坚决杜绝亡人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冬季用火用电增多,是火灾高发期。
各区、县要组织公安、安监、建设、卫生、工商、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一次商住楼、综合楼、文娱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商场、市场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一旦发现火灾隐患,要督促业主坚决整改,涉及整改难度大的,当地政府要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时间表,要求定人、定责、定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元旦前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场所)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执行行业操作规程以及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
公安、消防部门重点检查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值班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安全通道出口以及疏散指示标志和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督促业主限期整改。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火灾能力
要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向群众普及消防应知2
应会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抓好人人参与预防火灾的主动权,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消防宣传周或宣传月活动,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冬节防火工作中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
四、加快消防力量建设,全面完成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要求,针对市政府164期《督办通报》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计划,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按时完成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请于11月25日和12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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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安全消防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级4
法院,市检察院,遂宁军分区。
(共印120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