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稳定性试验指南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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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ⅩⅠⅩ 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或一批制剂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 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 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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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项目: 1、增加了新剂型的考察项目见附表(药典) 具体考察项目应结合品种的特性进行(中心) 2、显著变化(中心):理化性质超过质量 标 准(原料) 制剂:含量超过5%,有关物质超标。制剂 考 察指标超标。 四、影响因素试验 1、原料药必须进行此项研究,而制剂则强 调 在制剂处方筛选与工艺研究中进行此项试验(药
2、辅料的理化性质与合理用量范围 不常用的辅料需进行必要的药理毒理试验, 改变经药途径的辅料,证明其安全性 (三)处方设计 (四)处方筛选与优化 如与已上市产品的处方主药、辅料、规格、用 量一致则以已有处方的依据。 1、制剂基本性能评价
片剂:外观、硬度、脆碎度、崩解时限、溶出度 或释放度,有关物质、含量、颗粒流动 性 (休止角)、均匀度(小剂量片) 胶囊:外观、内容物流动性(休止角)、溶出度 或释放度、含量均匀性(小剂量)堆密 度、 有关物质、含量。 方法:比较法、正交预计、均匀设计。 2、稳定性评价:用影响因素试验(低温、 冻 融条件)
3、需要冷冻保存的药品可不进行加速试验 (中心) 4、加速条例不变均一致 六、长期试验 1、目的,除为有效期制订提供依据外,还可 考察运输、保存、使用过程中稳定性(中心)
2、增加国际气候带 气候带 温带 亚热带 干热带 湿热带 英国、北欧、加拿大、俄罗斯 美国、日本、南欧 伊朗、伊拉克、苏丹 巴西、加纳、印尼 推导MKT 21℃,45%RH 25 ℃,60%RH 30 ℃,35%RH 30 ℃,70%RH
谢谢大家
Good by
2、原料与制剂不分均要求。软膏、注射液应提供 低 温下的数据(如冻融试验)(中心) 3、高温、高湿、光照条件未变 4、降解产物研究方法 ①热:固体在空气、氮气条件下90℃,24h ②氧化:30% H2O2溶液,室温7天;5% H2O2 溶液, 90℃,24h ③酸:0.1M-1M HCl溶液,室温7天;90℃ 24h (80℃ 3天) ④碱:0.1M-1M NaOH溶液,室温7天;90℃, 24h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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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药典是一项重要的药品标准,用于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
其中,药典对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也有详细的指导原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典》中对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的指导原则。
首先,药典指导原则明确了药品的稳定性试验的目的和重要性。
稳定性试验是为了评估和确定药品在规定条件下保存期间的质量特性的变化情况。
稳定性试验可以帮助生产企业确定药品的有效期限,同时也为患者和医生提供了安全、有效和质量可靠的药物。
在稳定性试验中,药典要求对原料药和药物制剂进行一系列的指标测试。
其中,药物品质指标包括外观、标称含量、标称pH值、微生物限度、溶出度等。
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药物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判断药品是否发生分解、变质或降解等情况。
药典还对稳定性试验的条件和期限进行了明确。
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应在规定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下进行。
试验时间一般为0、3、6、9、12个月,并在稳定性试验期满后进行标准化实验,以确定药品的有效保质期。
稳定性试验还需要进行标准曲线建立和数据分析。
药典对于标准曲线的建立要求严格,包括合适的浓度范围、平行样品的数量和有效性指标等。
同时,在试验过程中要注意对数据的准确记录和统计分析,以获得可靠、科学的结果。
除了以上基本原则,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还应根据药品的特点和生产工艺进行调整。
如含有活性成分的制剂,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分解或变质,需要进行更加频繁和细致的试验。
总之,《药典》对于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给出了详细的指导原则。
这些原则不仅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还能为药品的设计、开发和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遵循药典的指导原则,可以使药品更好地满足患者和医生的需求,提高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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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是药物研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用于评估化学原料药及制剂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储存期限。
稳定性试验结果直接影响药物质量和有效性的保证,因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试验目的、试验方法及试验条件等方面,详细介绍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的原则和指导。
试验目的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估药物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储存期限。
通过模拟药物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变化情况,可以预测药物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为制定合理的储存条件和药品有效期限提供依据。
试验方法物理试验主要包括外观、溶解性、颜色、pH值、重量变化等指标的测定。
通过观察和测定样品在不同条件下这些指标的变化情况,可以判断药物的稳定性。
化学试验主要包括化学成分分析、含量测定、残留溶剂测定、杂质测定等。
通过这些试验可以定量测定样品中存在的化学成分和杂质的含量变化,评估药物的化学稳定性。
生物试验主要包括细菌污染试验、微生物检测、生物活性测定等。
通过这些试验可以评估药物对生物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条件温度是影响药物稳定性的重要因素之一,通常试验条件中需要考虑室温、低温和高温等不同程度的影响。
湿度可以影响药物中溶解度和化学反应速率,因此在试验条件中需要考虑不同湿度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
光照可以导致药物的光敏反应和氧化反应,因此在试验条件中需要考虑不同光照条件下药物的稳定性。
氧气含量也可以影响药物的氧化反应速率,因此在试验条件中需要考虑不同氧气含量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
数据分析与报告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结果进行系统分析和总结。
应结合试验目的和试验方法,评估药物的稳定性及其储存期限,并根据试验结果制定相应的药品储存条件和有效期限。
试验报告应详细记录试验方法、试验条件、试验结果和分析等内容,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同时还应注明试验的日期、试验员和试验仪器等信息,保证试验过程的可追溯性。
总结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评估药物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储存期限。
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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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2024版中的附录XIXC是关于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的内容。
稳定性试验是药物研发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能够评估药物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方面的稳定性。
这能够帮助制药企业确定药物的有效期限,并且确保药物在有效期限内的质量和安全性。
附录XIXC的主要内容包括稳定性试验的原则、分类和试验项目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附录XIXC的内容。
一、稳定性试验的原则稳定性试验的原则包括试验设计、试验基质、试验条件和试验时间等方面。
试验设计应符合科学、实用、可靠、可审计性的原则。
试验基质应选取与药物使用条件相似的物质,例如缓冲溶液、水、溶剂、脂肪酸甘油酯等。
试验条件涉及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应能够模拟实际储存和使用条件。
试验时间应考虑药物的有效期限,并与药物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合。
二、稳定性试验的分类稳定性试验可以分为长期试验、加速试验和确认试验。
长期试验是指在实际条件下进行的试验,通过一定时间的观察和分析,确定药物的稳定性特征。
加速试验是通过增加试验条件的严苛程度来加速药物的物化变化过程,以缩短试验时间。
确认试验是对已有稳定性数据进行确认或补充,以确保药物质量的持续稳定性。
三、稳定性试验的具体项目稳定性试验的具体项目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微生物性质等方面。
物理性质试验主要包括外观、颜色、溶解性和悬浮性等方面的检查。
化学性质试验主要包括含量测定、杂质测定、降解产物的分析等方面。
微生物性质试验主要是对微生物污染的检测和控制。
四、稳定性试验的数据处理和评价稳定性试验的数据处理和评价包括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试验结果的解释和报告的编写等方面。
数据处理应根据试验目的和方法进行,常用的方法包括方差分析、回归分析和相关分析等。
试验结果的解释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将试验结果与药物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结果、试验数据等内容,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
FDA工业指南:Q1A(R2) 新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 中英文对照版_20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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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A(R2)Stability Testing of New Drug Substancesand Products工业指南:新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U.S.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and Research(CDER)药物评价和研究中心(CDER)Center for Biologics Evaluation and Research(CBER)生物制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BER)November20032003年11月ICHRevision2第二版Q1A(R2)Stability Testingof New Drug Substancesand Products工业指南:新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Additional copies are available from:需要副本可联系:Office of Training and Communication培训和信息办公室Division of Drug Information,药品信息处,HFD-240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and Research药物评价和研究中心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600Fishers Lane Rockville,MD20857,(Tel)301-827-4573/cder/guidance/index.htmOr或Office of Communication,Training andManufacturers Assistance,HFM-40信息、培训和制造商援助办公室Center for Biologics Evaluation and Research生物制品评价和研究中心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401Rockville Pike,Rockville,MD20852-1448/cber/guidelines.htm.(Tel)Voice Information System(语音信息系统)at800-835-4709or301-827-1800 U.S.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and Research(CDER)药物评价和研究中心Center for Biologics Evaluation and Research(CBER)生物制品评价与研究中心November20032003年11月ICHRevision2第2版目录I.INTRODUCTION(1)导言 (1)A.Objectives of the Guidance(1.1)目的 (2)B.Scope of the Guidance(1.2)范围 (2)C.General Principles(1.3)通则 (3)II.GUIDANCE(2)指导 (4)A.Drug Substance(2.1)原料药 (4)1.General(2.1.1)概述 (4)2.Stress Testing(2.1.2)影响因素试验 (4)3.Selection of Batches(2.1.3)批次选择 (5)4.Container Closure System(2.1.4)包装容器系统 (6)5.Specification(2.1.5)质量标准 (6)6.Testing Frequency(2.1.6)检验频次 (6)7.Storage Conditions(2.1.7)贮藏条件 (7)8.Stability Commitment(2.1.8)稳定性承诺 (11)9.Evaluation(2.1.9)评估 (12)10.Statements/Labeling(2.1.10)说明书/标签 (13)B.Drug Product(2.2)制剂 (14)1.General(2.2.1)通则 (14)2.Photostability Testing(2.2.2)光稳定性试验 (14)3.Selection of Batches(2.2.3)批次选择 (14)4.Container Closure System(2.2.4)包装容器系统 (15)5.Specification(2.2.5)质量标准 (15)6.Testing Frequency(2.2.6)检验频次 (17)7.Storage Conditions(2.2.7)贮藏条件 (18)8.Stability Commitment(2.2.8)稳定性承诺 (25)9.Evaluation(2.2.9)评估 (26)10.Statements/Labeling(2.2.10)说明书/标签 (28)GLOSSARY(3)术语 (29)REFERENCES(4)参考文献 (37)ATTACHMENT附录 (38)Guidance for Industry1工业指南1Q1A(R2)Stability Testing of New DrugSubstances and Products新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This guidance represents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s(FDA's)current thinking on this topic.It does not create or confer any rights for or on any person and does not operate to bind FDA or the public.You can use an alternative approach if the approach satisfies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applicable statutes and regulations.If you want to discuss an alternative approach,contact the FDA staff responsible for implementing this guidance.If you cannot identify the appropriate FDA staff,call the appropriate number listed on the title page of this guidance.本指南代表了FDA对新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的当前思考。
稳定性试验规定,稳定性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方法
![稳定性试验规定,稳定性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f3b4f3ed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39.png)
FDA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那么药品稳定性试验规定每年底制定下年度原料和制剂成品稳定性试验书面方案,内容包括:规格标准、检验方法、检验周期、每批数量、考察工程、考察频次、时间等。
经批准后执行,新开发的制剂品种在开发阶段应制定稳定性方案。
3公司药品生产用原料稳定性试验可采用影响因素试验法:3.1将一批供试品除去包装以后,平放在平皿中,在以下条件下按规定贮存,检测重点考察工程各项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
重点考察工程包括: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及根据药品性质选定的考察工程。
影响因素试验条件:3.1.1暴露在常温空气中;3.1.2高温试验,温度分别为60℃、40℃两个温度水平;3.1.3高湿试验,湿度分别为90%±5%、75%±5%两个湿度水平;3.1.4强光照射试验,照度为4500LX±500LX4制剂稳定性试验:4.1加速试验: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温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 个月,在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第六个月末取样检测各剂型规定的重点考察工程的质量指标变化情况。
片剂的重点考察工程为: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
硬胶囊剂的重点考察工程为:外观、内容物色泽、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水份。
液体制剂的重点考察工程为:性状、相对密度、含量、pH值、微生物限度检查。
3个月后测试符合要求,有效期暂定为2年,6个月后测试符合要求有效期暂定为3年。
4.2长期试验: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规定保存条件下贮存,每年检测一次,重点考察工程的质量指标变化情况,观察3年的检验结果,以确定产品的贮存期或有效期。
5严格按照批准的书面稳定性方案,做好试验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措施及时调整。
6试验完毕后,对试验结果进展数理统计后处理,评定并作出结论。
写出稳定性试验报告,所有资料归档保存。
留样观察管理制度留样的环境及要求根据本公司生产的品种的贮存需用,设专用的留样观察室,分为常温区、阴凉区,留样室要求避光、枯燥、通风、防虫鼠。
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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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
一、药物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 1、剂型的选择 2、处方研究 3、制备工艺 4、包装材料的选择 5、质量研究与稳定性研究 强调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临床、生产)
二、处方研究
(一)原料药
1、理化性质 2、生物学性质 3、相容性研究(包括药物与辅料及药物与 药
本例有效期为25.5日
参考:药剂学第四版 第五章 ③统计分析要求 以上统计分析具体计算方法2005版已删去
药剂学 第四版 药物稳定性 用时间与y、y’、y’-z、y’+z作图,得图5-7, 从
标本量90%处划一条直线与置信区间下界线相 交,
自交点作垂线于时间轴相交处,即为有效期,本
例有效期为25.5个月。
运输、保存过程中遇到暂短的超常条件(中
心)
2、包装在半透性容器的药物制试(如软袋 装
注射液、塑料瓶装滴眼液,滴鼻液等40℃±2℃)
3、需要冷冻保存的药品可不进行加速试验
(中心)
4、加速条例不变均一致
六、长期试验
1、目的,除为有效期制订提供依据外,还可
考察运输、保存、使用过程中稳定性(中心)
2、增加国际气候带
物)用影响因素试验方法研究
(二)辅料
1、药物与辅料相容性研究 主药:辅料=1:5; 主药:辅料=20:
1 用影响因素实验方法研究
2、辅料的理化性质与合理用量范围 不常用的辅料需进行必要的药理毒理试验, 改变经药途径的辅料,证明其安全性
(三)处方设计 (四)处方筛选与优化
如与已上市产品的处方主药、辅料、规格、用 量一致则以已有处方的依据。
96.8 96.0 46
97.66 96.04 96.02 95.08
ICH Q1A新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
![ICH Q1A新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https://img.taocdn.com/s3/m/8326d82ca32d7375a4178024.png)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三方协调指导原则新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Q1A(R2)在2003年2月6日由ICH指导委员会推荐进入ICH进程第四阶段根据ICH进程,本指导原则由相应的ICH专家工作组提出,并提交给管理当局征询过意见。
在ICH进程第四阶段,最后的草案将推荐给欧盟、日本和美国当局采纳。
新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Q1A(R)修订本的注释本注释的目的是概述这个指导原则相对Q1A(R)的变化,这些变化是因采纳了ICH Q1F,即“在气候带Ⅲ和Ⅳ地区注册申请的稳定性研究要求”这一指导原则而产生的相关内容,内容包括:1在下列章节中,中间放置条件由30℃±2℃/60%RH±5%RH改变为30℃±2℃/65%RH±5%RH:·2.1.7.1 原料药-放置条件-一般情况·2.2.7.1 制剂-放置条件-一般情况·2.2.7.3 储藏在半渗透包装容器中的制剂·3 术语-“中间试验”2在下列章节中,30℃±2℃/65%RH±5%RH可作为长期试验放置条件25℃±2℃/60%RH±5%RH的合适替代条件:·2.1.7.1 原料药-放置条件-一般情况·2.2.7.1 制剂-放置条件-一般情况3在下列章节中,30℃±2℃/35%RH±5%RH已作为长期试验放置条件25℃±2℃/40%RH±5%RH的合适替代条件,相应的计算失水率比值的例子已包括其中:·2.2.7.3 包装在半渗透包装容器中的制剂中间放置条件可从30℃±2℃/60%RH±5%RH切换为30℃±2℃/65%RH±5%RH,但必须清楚记录切换前后的放置条件和切换日期并在注册申请中阐明。
在本修订的指导原则出版三年后,建议在ICH三地区注册申请中包含有在中间放置条件30℃±2℃/65%RH±5%RH试验的全部数据。
(整理)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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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ⅪX 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或1批制剂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足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 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 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昀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1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lOmm厚的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9001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9001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99b31afb19e8b8f67c1cb943.png)
关 于 光 照 装 置 ,建 议 采 用 定 型 设 备 “ 可 调 光 照 箱 ” ,也 可 用 光 橱 ,在 箱 中 安 装 日 光 灯 数 支 使 达 到 规 定 照 度 。箱中供 试 品 台 高 度 可 以 调 节 ,箱 上 方 安 装 抽 风 机 以 排 除 可 能 产 生 的 热 量 ,箱 上 配 有 照 度 计 ,可 随 时 监 测 箱 内 照 度 ,光照箱应不 受 自 然 光 的 干 扰 ,并 保 持 照 度 恒 定 ,同 时 防 止尘 埃 进 人 光 照 箱内。
9 0 0 1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歌渝公 l郁蓄ouryao · com
中 国 药 典 2015年版
9 0 0 0 指导原则
9 0 0 1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 试验指导原则
稳定 性 试 验 的 目 的 是 考 察 原 料 药 物 或 制 剂 在 温 度 、湿 度 、光 线 的 影 响 下 随 时 间 变 化 的 规 律 ,为 药 品 的 生 产 、包 装 、贮 存 、运 输 条 件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同 时 通 过 试 验 建 立 药 品 的有效期。
( 2 ) 高 湿 试 验 供 试 品 开 口 置 恒 湿 密 闭 容 器 中 ,在 25°C 分 别 于 相 对 湿 度 90% 士 5% 条 件 下 放 置 1 0 天 ,于 第 5 天和 第 1 0 天 取 样 ,按 稳 定 性 重 点 考 察 项 目 要 求 检 测 ,同时准确 称 量 试 验 前 后 供 试 品 的 重 量 ,以 考 察 供 试 品 的 吸 湿 潮 解 性 能 。若 吸 湿 增 重 5 % 以 上 ,则 在 相 对 湿 度 75% 士5% 条 件 下 , 同 法 进 行 试 验 ;若 吸 湿 增 重 5 % 以 下 ,其 他 考 察 项 目 符 合 要 求 ,则 不 再 进 行 此 项 试 验 。恒 湿 条 件 可 在 密 闭 容 器 如 干 燥 器 下 部 放 置 饱 和 盐 溶 液 ,根 据 不 同 相 对 湿 度 的 要 求 ,可以选择 N a C l饱 和 溶 液 (相 对 湿 度 75% 士 1 % , 1 5.5〜 60°C ),KN Os 饱 和 溶 液 ( 相 对 湿 度 9 2 .5 % , 2 5 t:) 0
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aeda20056294dd88d0d26bfd.png)
附件2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与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有效期/复检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与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
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申请(Variation Application)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容与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和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并据此为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与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与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已有原料药和相关制剂的稳定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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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原料药和相关制剂的稳定性试验已有原料药和相关制剂的稳定性试验--2003.12月生效指南修订史2007年3月修正修订本指南CPMP/QWP/122/02,修订版1中2.1.1段落综述,以声明需要在加速,相关的话,中间储存条件下检测。
2003年12月修订修订,以和ICH指南一致,变化包括:1.有可能通过外推的方法,延长复验期,超过实时数据覆盖的时间。
详细叙述在附件II中2.也可采用30°C±2°/35%RH±5RH%,作为长期稳定性试验的替代条件3.执行2002年12月份修订版绪论备注中变化的中间储存条件的声明2003年1月修改对指南CPMP/QWP/122/02段落2.1.7进行了修改,以对长期试验的持续时间给出一致的指导。
2002年12月份修订修订,以和ICH指南CPMP/ICH/2736/99修订版及CTDCPMP/ICH/2287/99一致。
因此,中间储存条件下的相对湿度,如,由当前的30°C±2°C/60%RH±5%RH,更改为30°C±2°C/65%RH±5%RH.此变化的执行时间和ICH稳定性研究指南一致。
在欧盟范围内,使用新条件研究产生的数据,是马上被认可的。
再次,在研究中,改变相对湿度的研究的数据,以满足新的要求,也是可接受的,相关储存条件和变化日期,要清楚地记录下来,并在申报文件中注明。
不迟于2006年2月,建议所有的上市授权申请包含中间储存条件30°C±2°C/65%RH±5%RH下完整的数据。
1.绪论1.1指南的目的此指南是对ICH稳定性指南的延伸。
制定了已有原料药和相关制剂的稳定性试验要求。
就本指南而言,已有的原料药是之前通过制剂在欧盟批准的原料药。
本指南适用于化学原料药和制剂,草药,和草药制剂,不适用于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和由生物技术获得的产品。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_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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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复验期/有效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Variation Application)申请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强制条件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强制条件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可行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为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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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试验的注意事项
REPORTING
试验前的准备
确定试验目的
在开始稳定性试验前,应明确试验的目的,以便选择合适的试验 条件和方法。
选择合适的样品
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试验,以确保试验结果能够反映该 批次或该产品的整体稳定性。
设定合适的试验条件
根据药物类型和稳定性特征,设定适当的温度、湿度、光照等试 验条件,以确保药物在试验过程中保持稳定。
2023
REPORTING
THANKS
感谢观看
在加速条件下观察药物制 剂的稳定性,以预测药品 在常温下的有效期。
长期试验
在药品的有效期内,定期 观察药物制剂的各项指标 ,以评估药品的稳定性。
2023
PART 04
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分析和 评价
REPORTING
数据分析和处理
统计方法
采用适当的统计方法对稳定性试验数据进行处 理和分析,如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等。
数据完整性
确保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对缺失或异常数据应 进行合理的处理或补充试验。
数据可溯源性
建立数据可溯源性,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稳定性评价标准
外观变化
观察药物的外观变化,如颜色、形态、结晶 等,并与标准进行比较。
杂质检查
检查药物中的杂质,如降解产物、残留溶剂 等,判断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含量变化
化学键变化
检查化学键是否断裂,如酯键、肽 键等。
04
原料药的稳定性试验方法
加速试验
在加速条件下进行试验,通常在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较高的情况 下进行,以加速药物降解,评估药物在较短时间内的稳定性。
长期稳定性试验
在正常储存条件下进行长期试验,以评估药物在长时间内的稳定性。
2020版药典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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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药典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9001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物或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物或1批制剂进行;如果试验结果不明确,则应加试2个批次样品。
生物制品应直接使用3个批次。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物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
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物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至少是中试规模。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通常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拟上市产品一致。
(4)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5)若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6)对包装在有通透性容器内的药物制剂应当考虑药物的湿敏感性或可能的溶剂损失。
(7)制剂质量的“显著变化”通常定义为:①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或釆用生物或免疫法测定时效价不符合规定。
②降解产物超过标准限度要求。
③外观、物理常数、功能试验(如颜色、相分离、再分散性、粘结、硬度、每揿剂量)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④pH值不符合规定。
⑤12个制剂单位的溶出度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精校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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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ⅩⅠⅩC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或一批制剂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 000 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 000 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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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介绍1.1. 目的:本指南是对《新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稳定性试验指南》(CPMP/ICH/2736/99corr)的扩展,它制定了已有原料药和相关制剂产品稳定性试验的要求。
本指南中,已有原料药是指欧洲共同市场通过制剂产品批准的原料药。
本指南适用于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产品、草本药物、草本药物制剂及其相关草本药品,不适用于放射性制品、生物制品和通过生物技术生产的产品。
本指南旨在例举已有原料药及其制剂产品主要稳定性资料的要求,但对实际情况中哟秋有特定的技术和具有特殊性的药品也给予了充分的灵活性。
如有足够的科学依据也可使用其它方法。
1.2. 范围:本指南旨在阐述已有原料药和相关制剂产品注册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对于草本药物、草本制剂和草本药品,应参考《草本药品质量指南注意事项》稳定性章节(EMEA/CPMP2819/00)。
1.3. 通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为原料药或制剂产品的质量因受温度、湿度、光线等不同环境条件因素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提供依据,并建立原料药的复检周期、制剂产品的货架寿命和建议贮存条件。
本指南对试验条件选择的说明,参见《新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稳定性试验指南注意事项》(CPMP/ICH/2736/99现行)。
2.指南:2.2.成品2.2.1.通则:制剂产品正式稳定性考察计划的制定应以对原料药和制剂剂型的作用和性质的了解为基础。
2.2.2.光稳定性试验应对初期生产的至少一批制剂产品进行光稳定性试验。
光稳定性试验的标准条件在《新原料药和药品光稳定性指南》(CPMP/ICH/279/95)中有描述。
2.2.3.考察批次的选择: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供相同配方和相同剂型的建议市场销售用包装批次产品的稳定性考察资料。
2种方法可供选择:a) 对于传统剂型(如:即释固体制剂、溶液剂)和已知有效成份稳定的制剂产品,可提供至少2批中试产品的稳定性考察资料。
b) 对于关键剂型或已知有效成份不稳定的制剂产品,应提供3批初期生产的产品稳定性考察数据。
其中2批应至少为中试批量,第三批批量可略小些。
初期产品的的生产工艺应模拟正常生产时的工艺,且产品质量相同并符合拟上市产品的质量标准。
如果有可能,应使用不同批次的原料药进行生产。
除非矩阵试验或篮状试验,应对每个规格和每种包装的产品进行稳定性考察。
可提供其他支持性数据。
2.2.4.包装容器应对拟上市的产品包装(包括外包装和容器标签)进行稳定性考察。
对于内包装容器外的产品或其它包装材料,其稳定性考察可成为制剂产品强度检测的一部分,或可以作为支持性资料使用。
2.2.5.质量标准稳定性考察应包括对贮存期间容易发生变化和可能会影响质量、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的产品属性进行检测。
考察应适当涵盖物理、化学、生物、微生物属性、防腐剂含量(如:抗氧化剂、抗菌防腐剂)和功能检测(如:给药器)。
应使用已验证并能反映稳定性的检验方法重复的程度取决于验证研究的结果。
货架期内的产品可接受标准应根据稳定性考察资料制定。
依据贮存期间的稳定性评价和所观察到的变化,可以制定货架期和产品放行两种不同的可接受标准。
抗菌防腐剂含量的放行标准和货架期可接受标准应有产品开发期所做的最终配方产品(防腐剂含量除外)的化学含量和防腐剂效能验证作支持。
在首次生产成品稳定性考察的拟定货架寿命到期时,对其中的一批做抗菌防腐剂效能试验(防腐剂含量除外),无论防腐剂含量的放行标准与货架期标准是否相同。
2.2.6.检测频次:对于长期考察,检测频次应充足,以便建立成品稳定性趋势。
在长期贮存条件下,第一年的检验频次为每3个月一次,第二年为每6个月一次,此后每年一次至货架寿命期。
在加速试验条件下,推荐考察周期为6个月,检验频次最少为3次,包括首次和末次(如:0个月,3个月和6个月)。
当加速试验出现预期情形(依据产品开发时的经验),试验结果可能会使标准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增加检验次数:即在末次检验时增加样品量,或在考察计划中增加第4次检验。
当因加速试验条件下产品有明显变化而需在中期贮存条件下进行试验时,推荐考察周期为12个月,检测频次为4次,包括首次和末次(如,0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
对于申请者拥有历史批数据的草本药物制剂,如果申请者有科学依据,可以减少检验频次。
如果有依据,可以采用矩阵化或括号法设计,即:减少检测频次或对某些项目不进行检验。
2.2.7.贮存条件一般情况下,应对成品在贮存条件(适用的极限条件)下的热稳定性、对湿度的敏感性(如适用)或溶剂损失的可能性进行评价。
贮存条件和考察时间应充分,以便包含贮存、运输和随后的使用过程。
如适用,在成品组成或稀释后应进行稳定性试验以便为这类产品提供标签内容、贮存条件和使用期等资料。
应对初期生产批次的产品在拟定使用期内进行首次和末次检验,作为正式稳定性考察的一部分。
如果在提交申请时,没有完成长期稳* 由申请者决定是在25±2℃/60%±5%RH或30±2℃/65%±5%RH 条件下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
如在后一种条件下考察,则不需进行附加的中期考察。
当在6个月加速试验期内的任何时候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另外进行中期试验并对明显变化的标准进行评价。
首次申请应包括中期贮存条件下12个月中至少6个月的数据。
通常,成品的“明显变化”定义如下:1.含量与首次检测值相比变化为5%;或使用生物或免疫方法时,效价项不符合可接受标准。
2.任何降解产物超出可接受标准。
3.外观、物理属性、功能检测(如:颜色、相位分离、再悬浮性、结块、硬度,给药器动作)不符合可接受标准。
但在加速试验条件下,物理属性(如:栓剂软化、霜剂溶化、巴布膏剂产品粘度失效)会发生一些变化。
还有,因剂型原因:4.PH值不符合可接受标准;或5.溶出度(12个剂量单位,如粒/片)不符合可接受标准。
2.2.7.2. 用不渗透性容器包装的成品成品采用不渗透性容器包装可以永久阻止水分和溶剂通过,因此不需考虑对水分的敏感性或溶剂损失的可能性。
这样,用不渗透性容器包装的产品,其稳定性考察可以在任何受控或舱环境湿度条件下进行。
2.2.7.3. 用半渗透性容器包装的成品用半渗透性容器包装的以水为基质的产品,除评价物理、化学、生物和微生物稳定性外,还应对水份损失的可能性进行评价。
其稳定性考察可以在较低的相对湿在6个月的加速试验中当发生除水份损失以外的其他明显变化时,应按照“一般情况”项下的描述进行中期附加试验,评价30℃条件下的温度影响。
加速试验中仅水分损失有明显变化时,则不必进行中期试验。
但应提供数据证明如果在25℃/RH40%条件下进行贮存,成品在整个货架期内将不会有明显的水分损失。
,用半渗透性容器包装的产品在40℃/≤25%RH条件下贮存3个月后水分损失5%时视为明显变化。
但对于较小包装容器(1ml或小于1ml)或单位剂量产品,如果有依据,在40℃/≤25%RH环境下贮存3个月后水分损失5%或大于5%是正常的。
另一种按上表中推荐的标准相对湿度(长期考察或加速试验)进行考察的方法是在较高的相对湿度下进行稳定性考察,通过计算得出在标准相对湿度下的水分损对于拟在冷冻条件下贮存的成品,货架期应以长期条件下考察的实际时间为依据。
对于拟在冷冻条件下贮存的成品,缺少加速试验数据时,应在适当的周期内,对贮存于较高温度下(如:5±3℃或25±2℃)的单批成品进行检测,以评估短期超出标示贮存条件时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2.2.7.4. 拟在低于-20℃条件下贮存的成品成品拟在低于-20℃条件下贮存时,应逐例进行检测。
2.2.8. 稳定性承诺当初期产品批次的长期稳定性考察数据不能涵盖批准时所给的建议货架寿命时,应在批准后继续进行稳定性考察,以建立一个可靠的货架期。
当上报资料中包括3个生产批次且涵盖了货架期的稳定性考察数据时,则不必在批准后继续进行稳定性考察。
否则,应进行下列项目中的一项:1.如果上报资料中包括了至少3个生产批次的稳定性考察数据,应按建议的产品货架寿命继续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
2.如果上报资料中提交的稳定性考察数据少于三个生产批次,应按建议的产品货架寿命继续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并增加其它生产批次至稳定性考察总批次不少于3批并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和6个月的加速试验。
3.如果上报资料中未提交生产批产品的稳定性考察数据,应按建议的产品货架寿命对生产的前3批产品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和6个月的加速试验。
除非有科学依据,否则,批准后进行的长期稳定性考察方案应与初期产品的考察方案一致。
当初期生产批次的产品在加速试验期间发生明显变化而需进行中期试验时,承诺进行的稳定性考察可以是中期的,也可以是加速的。
但是,如果在承诺的加速试验期间发生明显变化,则需进行中期试验。
2.2.9.评价应采用系统评估方对稳定性资料进行描述和评价,包括必要的物理、化学、生物和微生物检测结果,同时包括该剂型的特定性质(如:口服固体制剂的溶出度)。
稳定性考察目的是依据对至少2批或3批产品的检测,建立适用于将来在相似环境下生产和包装的所有成品的货架寿命和标示贮存条件。
个别成品批次间的变化程度会影响到将来生产的产品在货架期内符合质量标准的可信度。
当稳定性考察数据显示降解和变化较小,以至从数据上看就可以明显看出申请的货架期是合理的。
这时通常不必进行正式数据统计分析;只需对缺省部分提供一个正当的理由。
对于随时间变化的定量项目的数据分析,一种可接受的方法是确定平均降解曲线的95%单侧置信限与规定的可接受的低限相交的时间。
如果分析显示批与批之间的变化较小,最好将数据合并进行整体评估。
对于每批样品,将其回归曲线的斜率和零时间截距进行适宜的统计检测(如:P值大于0.25表示不存在明显变化)。
如果将几批数据合并评估不适宜,那么,总的货架期应取决于其中某批样品与其保持在可接受标准范围内的最短时间。
降解关系的性质将决定数据转换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的必要性。
通常这种关系可表达为数学或对数的一次、二次或三次函数关系。
各批次及合并批次(如有必要)的数据与假定降解直线或曲线拟合程度的好坏,应该用统计的方法进行检验。
审批时,可以将长期贮存条件下的实时考察数据进行有限的外推以延长产品的货架期(详见附录II)。
应根据加速条件下的降解机制和检测结果、数学模型的拟合度、批量大小和支持性资料的情况来判断外推的合理性。
但是,这一推测是假设相同的降解关系在观察的数据范围以外也存在。
所有的评价不应只涵盖含量,同时也应涵盖降解产物和其它适当的项目。
如必要,应考察质量平衡、不同的稳定性和降解特性。
2.1.10.说明/标签:贮存条件(温度、光照、湿度)应参照《药品和原料药贮存条件声明指南》(CPMP/QWP/609/96)。
不可使用诸如“自然条件”或“室温”类术语。
附录I如果原料药在25℃/60%RH或30℃/65%RH条件下储存至少2年,在40℃/75%RH条件下储存至少6个月,其质量在规定的质量标准范围内,那么该原料药可视为是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