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产品型号编制说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告产品型号编制说明

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图1汽车型号结构图

图2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型号结构图

1) 企业名称代号

代号“HFC ”包含安徽江淮汽车股份公司和安徽江淮汽车集团公司。 2) 车辆类别

表1 车辆类别代号

3) 主参数代号

表示最大设计总质量或总长度或排量,见Q/JQ131.2-2009。 4) 产品序号

见Q/JQ131.2-2009的定义。 5) 企业自定义代号 a) 对于卡车

车辆类别代号 主参数代号

产品序号

结构特征代号

用途特征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

主参数代号

产品序号

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

载货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

21 F 国家排放4阶段

注:目前在国内卡车上出现自动变速器的可能性不大,故无规定,必要时,在补充特征添加定义。现有轻卡公告型号存在的问题:

a)微卡与轻卡(康铃I)系列(主要体现在HFC1020系列)的区分。

现在的解决办法是:微卡增加了补充特征W,已经能区分开。

示例:

b)窄体、中体和宽体的区分没有显著特征。

在设计阶段,主要是用产品序列号来进行区分的。如HFC1040和HFC1045。

在公告的型号管理上,目前是比较混乱,难以区分的。

示例:

为解决此问题,拟对公告产品型号进行初步的分类。

方法一:对产品型号的第7位(产品序号)进行定义。对于HFC1020系列微卡

对于HFC1020系列窄体

对于HFC1030系列

对于HFC1040系列

对于HFC1050系列

对于HFC1060系列

对于HFC1070系列

对于HFC1090系列

对于HFC1100系列

对于HFC1120系列

对于HFC1130系列

对于将来的N721驾驶室车型,也可按类似的方法进行定义。

方法二:

直接在驾驶室特征位添加驾驶室特征,如:

那样,可直接根据轴距对产品序号位进行定义。 对于中重卡产品型号的编制见《中重卡车型编制规则》 b) 对于轿车

轿车企业自定代号

对于轿车I 代和II 代产品,严格定义变动产品型号中的第7位(产品序列),0表示I 代产品,1表示II 代产品…

c) 对于多功能车产品(主要为瑞风,含SRV )

多用途乘用车、运动型乘用车企业自定代号

d) 对于客车底盘

客车底盘企业自定代号

f) 对于轻型客车

轻型客车企业自定代号

对于轻型客车I代和II代产品,严格定义变动产品型号中的第7位(产品序列),0表示I代产品,1表示II代产品…

附其它企业产品型号的长度

若增加新的驾驶室特征后位数一般可变为HFC1040LK1R1T、HFC1020LK1R1WT,长度为6-7位。若增加宽、中、窄体特征后,则变为7-8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