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产品型号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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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产品型号编制说明
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图1汽车型号结构图
图2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型号结构图
1) 企业名称代号
代号“HFC ”包含安徽江淮汽车股份公司和安徽江淮汽车集团公司。 2) 车辆类别
表1 车辆类别代号
3) 主参数代号
表示最大设计总质量或总长度或排量,见Q/JQ131.2-2009。 4) 产品序号
见Q/JQ131.2-2009的定义。 5) 企业自定义代号 a) 对于卡车
车辆类别代号 主参数代号
产品序号
结构特征代号
用途特征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
主参数代号
产品序号
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
载货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
21 F 国家排放4阶段
注:目前在国内卡车上出现自动变速器的可能性不大,故无规定,必要时,在补充特征添加定义。现有轻卡公告型号存在的问题:
a)微卡与轻卡(康铃I)系列(主要体现在HFC1020系列)的区分。
现在的解决办法是:微卡增加了补充特征W,已经能区分开。
示例:
b)窄体、中体和宽体的区分没有显著特征。
在设计阶段,主要是用产品序列号来进行区分的。如HFC1040和HFC1045。
在公告的型号管理上,目前是比较混乱,难以区分的。
示例:
为解决此问题,拟对公告产品型号进行初步的分类。
方法一:对产品型号的第7位(产品序号)进行定义。对于HFC1020系列微卡
对于HFC1020系列窄体
对于HFC1030系列
对于HFC1040系列
对于HFC1050系列
对于HFC1060系列
对于HFC1070系列
对于HFC1090系列
对于HFC1100系列
对于HFC1120系列
对于HFC1130系列
对于将来的N721驾驶室车型,也可按类似的方法进行定义。
方法二:
直接在驾驶室特征位添加驾驶室特征,如:
那样,可直接根据轴距对产品序号位进行定义。 对于中重卡产品型号的编制见《中重卡车型编制规则》 b) 对于轿车
轿车企业自定代号
对于轿车I 代和II 代产品,严格定义变动产品型号中的第7位(产品序列),0表示I 代产品,1表示II 代产品…
c) 对于多功能车产品(主要为瑞风,含SRV )
多用途乘用车、运动型乘用车企业自定代号
d) 对于客车底盘
客车底盘企业自定代号
f) 对于轻型客车
轻型客车企业自定代号
对于轻型客车I代和II代产品,严格定义变动产品型号中的第7位(产品序列),0表示I代产品,1表示II代产品…
附其它企业产品型号的长度
若增加新的驾驶室特征后位数一般可变为HFC1040LK1R1T、HFC1020LK1R1WT,长度为6-7位。若增加宽、中、窄体特征后,则变为7-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