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2020年项目征集及2020-2022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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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琼财教〔2020〕1072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学校、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商请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函》和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已引进高校分支机构在琼办学、补助省属民办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等项目(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引进高校分支机构在琼办学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高校在琼分支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建设(包括不得转移到高校本部使用),不得利用补助资金进行投资活动、偿还债务或出借给其他机构使用。

二、专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属于资产购置的项目,应该按照资产配置管理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此次下达资金年底前未支出的,将按有关规定收回平衡预算,以后年度不再重新安排。

请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此项资金所列2020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附件: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2020年12月25日附件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后勤保障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后勤保障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后勤保障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为有效推进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有序开展,落实部门和人员责任,推进项目有序建设,加快项目预算资金支付进度,结合保障部内部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项目申报每年3月15日之前,各中心将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资金项目清单、简要描述报送综合办公室(设备类)及维修工程管理办公室(维修类),由综合办公室、维修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协调会,各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确定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建设内容、使用部门负责人(一般为各中心负责人)等;2.明确项目申报书编制要求,上报时限等;3.维修项目预算由维修工程管理办公室协助各中心进行编制,设备类预算由各使用部门结合历年经验,市场考察后编制;4.维修项目由维修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设备采购类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5.所有申报项目需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由综合办统一上报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基建处(维修类)和资产处(设备类)。

同时向分管校领导全面汇报。

二、项目评审(一)教育部专家评审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教育部专家评审由财务处会同基建处(维修类)、资产处(设备类)负责组织实施。

维修工程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使用部门需全程配合,确保项目顺利评审。

1.各使用部门负责介绍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现状及维修主要内容,负责引导评审专家查看现场。

2.维修工程管理办公室(维修类项目)、使用部门(设备类项目)负责对预算编制、市场考察等情况进行介绍,并根据评审意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对项目文本进行修订。

(二)项目校内启动评审1.教育部评审后,由维修工程管理办公室(维修类项目)和综合办公室(设备类项目)组织召开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协调会,确定下一年项目启动资金、付款节点、实施内容等;2.维修工程管理办公室(维修类项目)和综合办公室(设备类项目)根据协调会议精神分别督促相关部门对项目内容和预算进行细化,经部党政会议审议后,按轻重缓急排序向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处提交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启动申请,申请下一年度项目经费预算。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购置项目管理细则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购置项目管理细则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购置项目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购置项目(以下简称“购置项目”)的管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购置项目经费是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管理。

项目遵循“综合预算、归口管理、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

购置项目经费申报实行项目制管理,分户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申报及评审、经费支出、执行进度、绩效考核等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办法执行。

第三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实验室处”)是购置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项目库建设、执行管理、校内验收、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四条购置项目申报流程包括:单位申报、专家论证、学校审核、教育部专家组评审等环节。

实验室处每年度组织学校各相关单位进行购置项目申报,申报范围为近3年内拟建设的购置项目。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年,需持续建设的项目可按年度分期申报。

第五条购置项目申报内容包括购置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

具体分类为:(一)教学及人才培养类:保障大面积本科生教学实验条件建设,改善创新人才培养实验条件建设;(二)公共服务体系类:保障学校图书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建设、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以及其他与教学科研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其他类:支持学生宿舍家具、公共报告厅及会议室多媒体设备购置、防雷设施完善、校园艺术演出设备购置。

第六条各单位申报购置项目时,应兼顾学校发展和本单位实际需求统筹考虑,优先考虑与教学科研密切相关、急需建设且条件成熟的项目,避免重复建设和超标准、豪华建设。

第七条各申报单位应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按照教育部要求填写申报内容,确保项目资料真实、完整,其中填报资金预算时须列明购置设备的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并提供拟购置设备的市场调研及报价依据等。

兰州大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资金管理办法【模板】

兰州大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资金管理办法【模板】

兰州大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是中央财政拨付的、用于支持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的资金,主要用于校舍维修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等方面。

(一)房屋修缮:为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

(二)设备资料购置:购置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

(三)基础设施改造: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生活、人身安全等所需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四)基本建设项目的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维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第三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保障基本、突出重点、放管结合、注重绩效”的原则,项目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工作小组负责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的总体规划及项目库建设,审核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支出计划。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改善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及资金管理。

具体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及评审,预算编制与预算调整,绩效评价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实行按项目类别归口管理。

其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与实验室建设有关的设备资料购置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其它设备资料购置项目;基本建设处负责归口管理房屋修缮项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的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项目。

第七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项目的规划、论证、申报、评审和排序;负责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过程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组织项目验收,参与项目决算,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胡鑫
【期刊名称】《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年(卷),期】2022()15
【摘要】教育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显示,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普遍存在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本文在分析了主要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的优化措施,通过注重制度设计、厘清部门责任、优化申报流程、强化预算审批、加强决算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强资产配置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措施,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总页数】3页(P39-41)
【作者】胡鑫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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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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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等)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等)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0.22•【字号】琼财教〔2020〕849号•【施行日期】2020.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等)的通知各有关市、县、自治县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85号)和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社区教育等(详见附件1至4),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资金由各有关单位按照审核通过的项目和资产配置计划执行,其中省本级预算单位按规定进行预算评审的项目,应按评审后的金额执行。

中职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完成后的结余资金可在本专项资金支持的此类项目间调剂使用。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要及时将资金下达市县所属学校,督促学校严格执行项目预算。

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58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合理安排、规范使用资金。

属于培训类的项目,应当按照培训费相关规定执行。

属于基本建设的项目,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

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级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的

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级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的

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级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各部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学院有关精神,为规范项目预算管理,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用足用好财政专项计划指标,做好我院2016年中央级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的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1、重点支持方向:完善安防、消防、防雷设施;修缮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物;改造完善地下管网综合设施;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标志性建筑、古旧建筑抢救性维修;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学校教学实验室改造、实验室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加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新建专业实验室建设。

2、科学编制、合理安排。

各部门申请的项目应符合我院教育事业发展及部门自身情况、专业发展趋势的要求,符合“改善专项”的支出范围。

综合考虑实际情况、项目现状、施工条件、外部政策环境等因素,科学统筹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区分轻重缓急进行申报。

- 7 -3、突出重点、动态调整。

各部门在编制实施计划时,应按照集中资金、重点使用、兼顾一般的原则。

项目申报时应就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全局性与可行性做好充分、详细的项目论证和准备。

二、工作要求由于“中央级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作为未来几年我院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的重要经费来源,该专项经费将密切关系到学院及部门建设与发展,各单位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从整体的角度认真进行系统的统筹和规划,严格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科学论证、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提出2016~2020年的建设需求。

根据建设需求,申报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2016年项目实施计划。

三、申报要求认真填报《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排序表》(附件2),《设备购置项目支出预算表》(附件3)。

1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的购置,须填写《大型设备购置论证报告》(附件4)。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30问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30问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30问为了提高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改基”专项资金,原“修购”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效益,切实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特梳理了近期在管理过程中全校师生关注较多的问题,回答如下:1.什么是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答: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支持中央高校用于校舍维修改造、设备资料购置、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等支出的资金。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纳入中央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按年度拨款。

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库,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推进、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

改基专项资金由发展规划处牵头,职能部门归口对项目进行管理与实施。

2.学校哪些项目是由改基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答:近年来,改基专项资金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相关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的主要资金来源,支持建设的项目主要有:(1)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各学科教学、实验、实习实践和科研服务的仪器设备购置,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等改造;(2)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期刊等文献资料,数据库资源;(3)校医院常规医疗设备购置;(4)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场所公共家具购置;(5)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和软件及仪器设备购置;(6)校园文化传承创新设施改造及相应设备购置;(7)体育场馆改造及体育器材购置;(8)保密条件建设及仪器设备购置;(9)为开展教学、科研、文化传承创新等所需的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等。

3.改基专项资金的申报时间要求?答:改基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本年度申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项目。

一般情况下,时间安排为:(1)每年3月30日前,发展规划处发布下一年度项目征集通知;(2)每年4月30日前,有需求的申报单位向归口部门提出申请,归口部门完成下一年度项目论证、申报材料编制等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发展规划处;(3)每年6月30日前,发展规划处组织校内评审,并将下一年度预算草案提请学校一流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并根据审议情况修订形成学校下一年度预算方案(报审稿);(4)每年7月份,工信部组织改基专项资金下一年度预算评审。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支持范围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支持范围

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支持范围一、总体原则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1、对中央高校用于校内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工作的房屋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维修、加固和改造。

2、对中央高校用于校内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使用)等的购置。

3、对校内保障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安全等需要开展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1、新建基本建设项目(已竣工的新建筑物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除外)。

2、产权不属于高校的、长期对外出租的或校办企业的房屋、基础设施等维修改造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3、高校家属楼,非学校产权的教师公寓、教师宿舍、周转房等的维修、加固和改造。

4、购置公务用车。

5、超标准、豪华建设项目。

6、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7、支付合同尾款、偿还贷款。

8、物业费、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等应由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项目。

二、具体要求专项资金应优先重点支持与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直接相关的基础性、保障性项目。

具体要求如下:1、房屋修缮类项目(1)修缮对象房屋修缮对象包括: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礼堂、学生艺术场馆等房屋,以及标志性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古旧建筑。

如房屋建成时间短但已存在安全隐患的,或是确有必要改变和完善房屋使用功能的应予以支持,但需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说明相关情况。

改扩建项目扩建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30%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学生体检中心、校内小型超市、理发店、餐馆等长期对外出租的经营性房屋的修缮不予支持。

(2)修缮内容房屋修缮的具体内容包括:屋面修缮、室内外装修、节能改造、电气设施修缮、给排水修缮、暖通修缮,以及旧电梯更新、旧建筑物加装外挂电梯等。

未到报废年限且可通过维修继续使用的电梯不予更新。

为避免项目碎片化,单独申报建筑物墙面清洁、粉刷等明显属于日常维护性内容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整体性修缮项目中所包含的墙面清洁、粉刷等可予以支持。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研究作者:冯祺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第19期摘要: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的专门用于高校的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的资金。

本文介绍了改善基本条件专项对高校发展的意义,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以期对高校的专项资金管理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关键词:中央高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中图分类号:F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9-000-0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的专门用于高校的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的资金。

财政部、教育部自2006年起每年从教育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设立专项,用于改善中央直属高校的办学条件,并视财政状况逐年加大投入。

2015年11月,财政部发布财教【2015】467号文《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对项目支出体系进行了整合,进一步优化项目设置,改革后的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在现行基础上增加了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及中央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一、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对高校发展的意义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具有涉及学校多,资金数额大,项目数量较多的特点。

专项资金投入以来,解决了高校发展的实际困难,弥补了高校建设资金的不足,改善了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的基础条件,对高校的事业发展起到了持续的支撑保障作用,成效显著。

通过项目的实施,陈旧的教学设施得到升级换代,落后的实验室设备得到更新改造,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得以应用,危旧房屋得到修缮维护,从而为高校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的管理机制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主要根据办学条件等因素分配,实行项目管理方式。

为落实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教育部要求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起,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需要编制三年支出计划,并建立项目库,统一在网上进行申报,实行项目的滚动管理。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0.19•【字号】琼财教〔2020〕834号•【施行日期】2020.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有关市、县、自治县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83号),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详见附件),用于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62号)、《海南省普通高中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琼教基〔2018〕116号)等规定,合理安排、规范使用资金。

二、请各市县、单位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相关工作,参照《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结合2020年获得的补助资金额度(包括提前下达部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备案后的绩效目标表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此项资金涉及的2020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1。

附件:1. 2020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2. 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2020年10月19日附件12020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附件2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

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项目实施
必要性分析
(说明项目实施对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意义与作用)
项目实施
可行性分析
(说明项目的主要工作思路与设想;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及可靠性分析)
项目实施条件
(主要说明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资金条件、基础条件等)
项目实施主要
内容及相关预算
(说明项目需要开展工作的主要方面,并分项说明预算测算过程及总体预算)
项目类别
1.安防□ 2.消防□ 3.防雷□ 4.教室修缮□
5.学生宿舍修缮□ 6.食堂修缮□ 7.图书馆修缮□
8.体育馆修缮□ 9.地下管网综合改造□
10.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
11.古建修缮□ 12.电力增容□ 13.供暖锅炉改造□
14.校园信息化建设□15.教学实验室改造□
16.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 17.其他□
指标6:预算执行率
≥95%
质量
指标
指标1:实验室开放率
≥95%
指标2:设备完好率
≥95%
指标3:实验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
≥国家等保二级
指标4:急诊急救分诊准确率
≥90%
指标5:核心文献占有率
≥80%
时效
指标
指标1:设备按进度完成率
≥90%
指标2: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
≥90%
指标3:……
可持续
影响指标
指标1:对人才培养产生的可持续影响
长期
指标2:可长期支撑学生创新实践
≥5年
指标3:设备可长期使用期限
≥6年
满意
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师生满意度
≥90%
指标2:……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摘要:本文立足于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的全流程,包括:统筹申报、项目评审、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绩效评价这五个环节,分析专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关键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高校;管理;绩效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existing in the specialfunds for central colleges to improve the basic conditionsAbstract: This paper is based on the whole process of specialfunds for central universities to improve the basic conditions of running schools, including: overall declaration, project review,budget implementa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special management, and put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 optimize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use of special funds.Key words: Special funds to improve basic school conditions; Colleges; Management;performance.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改善专项资金”)是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等主管部门根据因素法分配的,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的房屋维修改造、设备资料购置、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等方面的经费,是各高校财政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
•【公布日期】2021.10.29
•【文号】财教〔2021〕252号
•【施行日期】2021.10.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
算的通知
财教〔2021〕252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25),详见附件。

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相关项。

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要按照《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4号)要求,做好2022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

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
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1年10月29日。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书 范文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书 范文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书一、项目名称: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书二、申报单位:XXX大学三、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通过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质量,加强学校硬件建设,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竞争力。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楼改造:对学校现有的教学楼进行改造,提高教学楼的舒适度和安全性,改善教学环境。

2. 宿舍改造:对学校现有的宿舍进行改造,提高宿舍的舒适度和安全性,改善学生的居住环境。

3. 实验室建设:建设新的实验室,提高学校的实验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 图书馆建设:对学校现有的图书馆进行改造和扩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量和服务水平。

5. 体育设施建设:建设新的体育设施,提高学生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场所。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XXXX万元,具体分配如下:1. 教学楼改造:XXXX万元。

2. 宿舍改造:XXXX万元。

3. 实验室建设:XXXX万元。

4. 图书馆建设:XXXX万元。

5. 体育设施建设:XXXX万元。

五、项目实施计划:1. 教学楼改造:预计在XXXX年X月开始,XXXX年X月完成。

2. 宿舍改造:预计在XXXX年X月开始,XXXX年X月完成。

3. 实验室建设:预计在XXXX年X月开始,XXXX年X月完成。

4. 图书馆建设:预计在XXXX年X月开始,XXXX年X月完成。

5. 体育设施建设:预计在XXXX年X月开始,XXXX年X月完成。

六、项目效益:本项目的实施将会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效益:1. 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竞争力,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 提高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质量,增强学生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3. 加强学校硬件建设,提高学校的整体形象和知名度。

七、申报单位介绍:XXX大学是一所XXXX级中央高校,创建于XXXX年,是一所以XXXX为主要学科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先进的教学设施,是国内外知名的高等学府之一。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12.31•【文号】财教〔2019〕262号•【施行日期】2019.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62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19年12月31日附件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改善中西部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转移支付资金。

实施期限根据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支持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等确定。

本办法的贫困地区是指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以及其他贫困县。

其他贫困县由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对照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并根据财政困难程度,将办学条件低于上述三类县的地区纳入补助资金支持范围,适当向民族县和边境县倾斜。

省会城市所辖区不列入本办法所指的贫困地区,市(州、盟)所辖区原则上不列入本办法所指的贫困地区。

本办法的普通高中学校是指教学、生活设施等不能满足基本需求、尚未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

第三条补助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突出重点、讲求绩效,规范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绩效评价管理研究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绩效评价管理研究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绩效评价管理研究作者:***来源:《财会学习》2020年第15期摘要:本文通过对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管理全过程的透视,阐述了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总结了开展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绩效评价的必要性,并针对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的评价问题构建了可靠的评价体系,用以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关键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绩效评价;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是高校财政专项资金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高校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日益深化,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作用日益凸显。

如何构建系统的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绩效评价体系,规范绩效评价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存在问题在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下,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但部分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建设效果远未达到预期水平。

其主要原因为:高校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较为粗放,对项目管理重视程度不高,专项资金在前期立项、过程管理、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等环节的问题不断暴露。

1.项目论证不深入高校在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前期立项环节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缺乏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整体规划与顶层设计;二、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深入,立项依据不充分,预算编制不细致,个别项目申报存在盲目性。

2.项目管理不到位尽管近年来高校逐步重视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但仍然存在着项目管理不科学、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不明确、项目实施内容与前期立项内容调整较大、为达到预算执行进度要求提前支付项目款项、项目调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3.项目监督不到位各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普遍存在项目过程监督缺失的问题,一是项目验收缺失,仅仅对上级部门要求进行验收审计的项目进行验收,对于未强制要求验收的项目仅就各单项合同进行验收、结算,项目整体不进行验收;二是校内缺乏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建设的监督机制,造成对项目的整体把控不足。

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电财务处

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电财务处

西电财〔2017〕22号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为了规范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经校长办纪字〔2017〕13号审议通过,现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9月21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关于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2号)、《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中央级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75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行部属高校预算与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1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国家通过财政预算形式依照预算和规定用途下拨学校的资金,包括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及其它下达的由学校按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使用的专项拨款。

第三条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安排、协同管理。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探讨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探讨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探讨摘要: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的专门用于高校的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的资金。

本文介绍了改善基本条件专项对高校发展的意义,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以期对高校的专项资金管理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关键词:中央高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的专门用于高校的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的资金。

财政部、教育部自2006年起每年从教育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设立专项,用于改善中央直属高校的办学条件,并视财政状况逐年加大投入。

《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对项目支出体系进行了整合,进一步优化项目设置,改革后的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在现行基础上增加了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及中央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一、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对高校发展的意义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具有涉及学校多,资金数额大,项目数量较多的特点。

专项资金投入以来,解决了高校发展的实际困难,弥补了高校建设资金的不足,改善了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的基础条件,对高校的事业发展起到了持续的支撑保障作用,成效显著。

通过项目的实施,陈旧的教学设施得到升级换代,落后的实验室设备得到更新改造,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得以应用,危旧房屋得到修缮维护,从而为高校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的管理机制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主要根据办学条件等因素分配,实行项目管理方式。

为落实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教育部要求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起,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需要编制三年支出计划,并建立项目库,统一在网上进行申报,实行项目的滚动管理。

凡是没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允许安排预算。

目前,各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从项目立项论证、立项评估、申报流程、申报文本格式等都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9.28•【字号】吉财教指〔2020〕912号•【施行日期】202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财政局:为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结合2020年全省秋季新学期实际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市)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32296.78万元。

按资金使用范围划分,义务教育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补助资金21086.78万元;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补助资金11210万元(详见附件1)。

其中: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6〕517号)相关要求,根据轻重缓急选择项目,注重资金绩效管理。

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该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经本级政府批准同意后,请各地财政、教育部门于2020年1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见附件2)。

附件(略):1、2020年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0年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省级补助资金预算表吉林省财政厅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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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评审原则及项目排序建议表》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5.《二级项目支出明细表》
6.历年专家进校评审期间所需材料
7.大额采购三方比价询价单
8.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9.《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及以前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
项资金项目库明细表》
1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
目库明细表》
1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校内项
目库》
1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校内项
目库》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9年5月29日
附件1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评审原则及项目排序建议表
备注:项目评审原则须描述项目是否以第三方造价、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评审,评审原则及排序的方法等,组织专家评审的类别须填写专家名单。

项目管理组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管理组单位分管校领导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期:
附件2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学校: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年月日
项目申报书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年度
附件4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附件5
二级项目支出明细表
附件6
历年专家进校评审期间所需材料
(一)房屋修缮类项目:需准备拟申请专项资金修缮的房屋使用情况说明、建成投入使用年月等材料;所申请专项资金进行修缮的房屋现状及拟进行修缮工作的具体内容;所申请专项资金修缮房屋的用途、拟修缮的建筑面积、结构形式、所处的地质条件情况;有关修缮房屋的原有设计图纸和项目初步修缮方案;项目工程概算;古建筑改造等项目,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和修缮方案的审批文件;超过国家规定使用期限的房屋修缮项目,需提供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学校所在地的安装工程定额、房屋修缮预算定额及有关的建设工程造价市场信息;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明;有关项目的产权证明材料。

(二)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需准备设备购置的询价资料复印件或电子文本,学校对各供应商的报价的评价资料;仪器(设备)对本校、本地区教学(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金额单台套100万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应提供专家综合评议报告。

(三)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需准备公共基础设施修缮原有设计图纸和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公共基础设施修缮的具体工作内容;项目概算或估算资料(含工程量估算单、单价及取价的依据);电力增容项目,需提供电力部门同意电力增容的文件(路由图)和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供水增流量的,应提供自来水公司的入网证明;供热增加热量的,应提供供热入网证明;供燃气增加气量的,应提供燃气公司入网证明;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及组织实施的保证措施。

(四)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类项目:需准备建设项目配套工程设计图纸和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项目概算或估算资料;设备购置的询价资料复印件或电子文本;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及组织实施的保证措施。

附件7
大额采购三方比价询价单
附件8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
可行性论证报告
设备名称
申请部门
经费来源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日
计划财务处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附件9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及以前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库明细表
(经教育部评审后项目库,深色区域为入库未安排项目)
附件1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库明细表
(经教育部评审后项目库,深色区域为入库未安排项目)
附件1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0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校内项目库
附件1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1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校内项目库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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