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药品购进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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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购进申请和审批(一)、各临床科室医师均有向各自科室提出新药采购申请的资格,各临床科室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后,慎重填写《医院新药采购申请表》,并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二)、各临床科室根据专科需要提交专科用药申请。中成药一般由中医科提出申请。西医科室申请中药注射剂、中成药品应听取中医科专家意见。

(三)、《新药采购申请表》表格填写应认真,填写后交该科室主任签字,再由提出采购申请的临床医师(或科室主任)送交到药品办公室。

《新药采购申请表》不允许药品推销人员或其他人员代取、代写、代送。经药事会审核对《新药采购申请表》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全等形象的申请表作为无效申请表。

(四)、每个临床专科原则上每次新药申请提数量由药事会会前讨论决定,如有特殊需要增加申请品种数量需说明理由。

(五)、药品采购办公室对上述新药申请,应进行新药品种分类整理审核并汇总打印,提交药事预备会讨论。

第五条新药审批

(一)、药品评选原则:(1)、确认最终采购的每一个品种,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集体决定。(2)、评选品种时,质量优先,充分考虑用药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用药的需要,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要满足患者需要。按照原装进口药品、合资企业生产的专利(或过期专利)药品和国产药品两个质量层次进行采购,并遵循“一品两规”原则。同一个通用名(即相同成份)、同一质量层次药品的同种剂型与规格,原则上采购一个中标品种供临床使用。

(二)、新药引进以药事管理开会的方式来决定择选。在召开药事会新药引进前,首先召开一次药事预备会,会议应对该次申请的新药进行初审,根据药品评选原则

原则决定入围品种(说明规格、剂量、剂型等,对申请新药的规格、剂量、剂型等可以进行讨论调整),提交管理组进行审核评定。

(三)、药事管理组成员,应抱着对医院临床用药认真负责的态度,并按药事会制定的有关规则进行药品的审查跟购入。

(五)、新药引进经评审,在院纪检监督下,并按照药事预备会原拟定择取新药,最后由药事小组讨论作决定。

(六)、对经确定通过入选的新药品种,需打印出新药清单(说明产地、规格、剂量、剂型等),由院分管院长签名后生效,交药品采购办公室执行购进。

(七)、药品购进入库后,药剂科应通知新药申请科室。

药事管理组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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