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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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
◆ 一、证据的关联性(相关性) ◆ 关联性侧重的是证据与证明对象(待证事实) 之间的形式性关系,即证据相对于证明对象是否 具有实质性,以及证据对于证明对象是否具有证 明性。 ◆ (一)实质性 ◆ 实质性是指运用证据将要证明的问题属于依 法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待证事实。如果某一 项证据并非指向本案的争议点,那么该证据在本 案中就不具有实质性。
◆ (一)在秩序与自由之间建立起均衡模式 ◆ (二)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建立起 均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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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之间建立起 均衡模式 ◆ (四)在现代价值与传统价值之间建立起均 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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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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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据裁判原则
◆ 一、证据裁判原则的产生
◆ (一)神明裁判阶段 ◆ (二)口供裁判阶段 ◆ (三)证据裁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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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意]贝卡利亚著:《论犯罪与刑罚》,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 [7]卞建林主编:《证据法学》,中国政法 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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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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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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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知识要点: ◆ 1.证据法的属性 ◆ 2.证据法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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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据法的属性、渊源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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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证据的客观性 ◆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本身以及作为证 据内容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即证据事实 必须可靠,而非主观想象、猜测和杜撰的, 而且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待证事实 间的联系也是客观的。 ◆ (一)客观性的证据 ◆ (二)客观性与主观性间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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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观性的证据 三、证据的可采性 若依证据法判断,证据可以被法庭接受 用以证明某一事实,则该证据就是容许的 或者可接受的,该证据具有可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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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英美国家证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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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证据法学的历史沿革
◆ 一、中国古代证据理论与学说 ◆ (一)秦汉以前 ◆ (二)秦汉以后 ◆ 二、清末证据法学研究 ◆ 三、民国时期证据法研究 ◆ 四、新中国证据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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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中国建国初期 ◆ (二)从整风“反右”“文化大革命”到 拨乱反正 ◆ (三)改革开放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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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我国古代主要证据种类
◆ 1.证人证言 ◆ 2.被告人口供 ◆ 3.书证、物证
◆ 二、近现代中国的证据法 ◆ (一)清末证据法 ◆ (二)民国时期证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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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当代中国的证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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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证据法学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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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外国证据法学的历史发展 ◆ 一、欧洲大陆国家证据法学 ◆ (一)古代欧洲大陆国家证据法学的 研究 ◆ (二)近现代欧洲大陆国家证据法学 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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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 一、证据能力 ◆ 证据能力又称为证据资格,是指与待证 事实具有重要关联性的证据资料,且经过 合法正当程序而取得者,始具有证据资格, 用于严格证明的资格或能力,允许提出于 法院,得进入调查程序,接受证据证明力 的辩证及证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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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证明力 ◆ 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 作用以及证明作用如何。
◆ (一)确立了被追诉人的法律地位 ◆ (二)确立了证明责任的分配
◆ 三、无罪推定原则与我国证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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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 一、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概述 ◆ (一)该项原则的缘起 ◆ (二)该项原则的内容 ◆ 二、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理论基 础
◆ (一)符合对抗式模式的机理及诉讼主体 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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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客观性较强、真实性较大 ◆ 4.物证一般为间接证据 ◆ (三)物证的分类 ◆ 1.有形物与无形物 ◆ 2.有生命证据与无生命证据 ◆ 3.固态证据、液态证据与奇气态证据 ◆ 4.嗅觉证据、视觉证据、触觉证据及听觉证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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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巨型证据、常态证据与微量物证 ◆ 四、物证的意义 ◆ (一)对于言词证据具有制约作用 ◆ (二)引出或印证作用 ◆ (三)查明事实真相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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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无罪推定原则及证明责任的内在必 然要求 ◆ (三)人权保障理论的彰显 ◆ (四)人道主义、个人主义及自由主义的 内在必然要求 ◆ (五)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
◆ 三、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我国证 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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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证据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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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 一、事实学说 ◆ 二、双重含义学说 ◆ 三、统一学说:证据由内容与形式共同构 成。证据的内容即事实材料,即案件事实 的有关情况;证据的形式又称之为证明手 段,是证据的种种外在表现形式。证据是 事实与证明手段的统一体。 ◆ 诉讼证据:在诉讼中具有法定形式且能够 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

证据法学
1
◆ 期末考试要求:闭卷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 考试内容 ◆ 考试内容:在课堂上讲过的及课本上的内容,期 末考试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复习。 ◆ 题型要求: ◆ 1、概念解释(5题,共30分) ◆ 2、简答题(3题,共30分) ◆ 3、论述题(1题,共20分) ◆ 4、案例评析题(1题,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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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外阅读书目: ◆ [1]张建伟著:《证据法要义》(第二版),北京 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 [2][德]拉德布鲁赫著:《法学导论》,米健译, 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 [3][意]皮罗· 克拉玛德雷著:《程序与民主》,翟 小波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 [4][美]华尔兹著:《刑事证据大全》,何家弘等 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 [5]林钰雄著:《严格证明与刑事证据》,法律出 版社2008年版。
◆ (二)法律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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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真实之渊源 ◆ 2.对法律真实说的评价
◆ (三)实现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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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价值论
◆ 一、公正
◆ (一)实体公正 ◆ (二)程序公正
◆ 二、人权 ◆ 三、秩序 ◆ 四、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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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证据制度中多元价值的选择与平 衡 ◆ 六、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价值取向和 价值平衡
◆ 二、证据裁判原则的内涵 ◆ 三、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的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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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Biblioteka Baidu程序法定原则
◆ 一、程序法定原则的缘起及发展 ◆ 二、程序法定原则在证据上的要求 ◆ (一)与证据相关的诉讼活动均坚持 程序法定原则 ◆ (二)确立程序性制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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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无罪推定原则
◆ 一、无罪推定概述 ◆ 二、无罪推定的证据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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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证据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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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证
◆ 一、物证的含义及范围 ◆ (一)物证的含义 ◆ 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存在状态以及物 质属性等来证明有关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 迹。 ◆ (二)物证的范围 ◆ 1.犯罪使用的工具 ◆ 2.犯罪遗留的物质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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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物。 ◆ 4.现场遗留的物品。 ◆ 5.其他存在物。 ◆ (二)物证的特征 ◆ 1.以外部特征、存在状态以及物质属性等来 证明有关案件事实 ◆ 2.物证更直接、更容易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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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证据法的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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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 一、哲学上的认识论 ◆ 二、诉讼上的认识论
认识论
◆ (一)诉讼认识之主客具有特定性 ◆ (二)诉讼认识的手段是证据 ◆ (三)诉讼认识过程被严格法定化 ◆ (四)诉讼认识可能达到主客观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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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 ◆ (一)客观真实
◆ ◆ ◆ ◆ 1.客观真实之渊源 2.坚持客观真实的必要性 3.实现客观真实的可能性 4.传统的客观真实观需要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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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感知案件事实 ◆ 2.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 3.具有正确表达的能力 ◆ 四、证人的作证义务 ◆ 五、拒绝作证的特权 ◆ (一)拒绝作证特权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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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期望通过保守秘密来促进某种关系。 社会极度重视某些关系,为捍卫保守秘密 的本性,甚至不惜失去与案件结局关系重 大的信息。” ◆ —[美]乔恩· R· 华尔兹著:《刑事证据大 全》(第二版),何家弘等译,中国人民 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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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证明性 ◆ 证明性是指证据依事物间的逻辑或经验关系 具有使实质性问题可能更为真实或不真实的能力。 ◆ 例如:被追诉人D因为抢劫罪罪名而被控诉方起 诉。在庭审过程中D试图证明自己在案发时不在 现场。因此,D自己作证说,案发当夜,他在五 百英里外的叔叔家中,所以不可能有作案机会。 为了反驳D,检控方要求W出庭作证,证明在案 发当夜的前一个小时,W曾在案发现场附近的一 个酒吧里与D一起喝啤酒。
◆ 一、证据法的属性 ◆ (一)程序法 ◆ (二)公法 ◆ 二、证据法的渊源 ◆ (一)宪法 ◆ (二)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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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法律 ◆ (四)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 (五)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 ◆ (六)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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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据法的功能
(一)保障发现真实 (二)保障手段正当 (三)保障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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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法学的学科定位及研究对象
◆ 一、证据法学的学科定位 ◆ 二、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 (一)证据法律规范 ◆ (二)司法实践 ◆ (三)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及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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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 一、理论思辨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 二、比较借鉴国外与立足国情相结合 ◆ 三、证据法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相集合 ◆ 四、普通思维与法律思维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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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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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 一、世界主要国家证据立法概览 ◆ (一)古代的证据立法 ◆ (二)近现代的证据立法 ◆ 二、欧洲大陆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
◆ (一)神判证据制度
◆ 1.神判证据制度的概念 ◆ 2.神判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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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神判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 ◆ 4.对神判证据制度的评析 ◆ (1)消极评价 ◆ (2)积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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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合国司法准则中有关证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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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 一、古代中国的证据法 ◆ (一)古代中国证据制度的特点
◆ 1.神判制度消失得较早 ◆ 2.口供主义与刑讯逼供相结合 ◆ 3.没有形成法定证据制度 ◆ 4.儒家思想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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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国古代主要的证据制度
◆ 1.五听制度和兼听原则 ◆ 2.亲亲相隐制度 ◆ 3.刑讯制度 ◆ 4.勘验制度 ◆ 5.疑罪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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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法定证据制度
◆ 1.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 ◆ 2.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 3.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 ◆ 4.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规则 ◆ 5.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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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概述 ◆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 (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背景 ◆ (3)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评价 ◆ 2.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制度 ◆ 3.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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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普通文书与特别文书 ◆ 4.原本、正本与副本等 ◆ 四、书证的意义 ◆ 1.通常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 2.证明力较强,对确认案件事实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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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人证言
◆ 一、证人证言的含义 ◆ 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事实 情况的人,就其感知的有关案件事实向公 安机关所作的与案件有关事实的陈述。 ◆ 二、证人证言的特点 ◆ 三、证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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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以来,随陪审制度之演变,证人适格问题,迭有更 易。由于证人或证言之可信性,潜在之差异甚大,昔日之 证据法则,往往试图以各种理由,预先排除证人之资格, 使成为不适格证人,避免不可信之证言进入审判资料,减 少误判……惟近至近代,证据法观念转变,鉴于机会性第 三者证人之存在,仍属于可遇不可求之事,果遇先一一排 除,与证据之需求原理无异背道而驰。况经历过去事件之 人欲出庭作证,以证据重建过去事实真相,虽谓之为义务, 但亦属权利,果预以人为设计之理由予以排除,亦有悖重 建过去事实真相之目的。” ◆ 陈佑治著:《佛罗里达证据法逐条释义》,翰芦图书出 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1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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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书证
◆ 一、书证的含义及范围 ◆ (一)书证的含义 ◆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表达的思想或 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有关案件事实的书面文 件或其他物品。 ◆ (二)范围 ◆ 二、书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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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表达的思想或记载的内 容来证明有关案件事实 ◆ 2.表现形式与形成方式具有多样性 ◆ 3.书证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能为人们所 认知 ◆ 三、书证的分类 ◆ 1.公文书和私文书 ◆ 2.处分性文书与报道性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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