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培训及激励制度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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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培训和激励制度
为培养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并通过有效机制选拔、培养、录用人才,幼儿园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制度,形成较完善的机制。
培训制度
1、园本培训制度
2、教职工培训制度
3、保育员培训制度
人才选拔、激励制度
1、带教制度
2、骨干教师评优制度
3、青年教师、中青年教师教学评优制度
4、教师发展的分析与评价管理制度
5、教师考核制度
一、园本培训制度
由幼儿园园本课程领导小组负责,各司其职,全体教师参与。
一、组长——负责制
1、园长任园本培训小组组长,统领幼儿园的园本培训活动,亲自参与教育研究活动,
起引领和指导作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修改培训计划。
2、园长要提供经费支持。每学期拨出一定的经费,保障园本培训中所需要的提
供培训、课题研究等需要的资金,并建立奖励机制,对在园本培训和园本课程开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在评优时优先考虑。
二、副组长——实施制
1、副组长具体负责幼儿园的园本培训工作。根据教师在实施课程中遇到的问题,
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园本培训活动。
2、积极开展有专题、有目的、有准备、有记录的多种形式的园本培训活动,提
高园本培训活动的质量。
3、指导各教研组长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教研活动计划。
4、定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交流二期课改新的理念和教育理论,并结合实践进行
讨论,理解二期课改理念的内涵。
5、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实践活动观摩,并以新的理念和理论进行评析,不断
提高教师设计活动、组织活动、评析活动的能力。
6、做好园本培训活动中各种资料(文字、音像等)收集整理工作。
三、组员——具体操作制
1、分园负责人深入教师的日常半日活动,及时了解培训的内容在教师平时工作中运用的情况,发现教师在实施新教材中的问题,并及时与副园长进行交流。
2、定期(寒暑假)与不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培训活动,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形式多样。
3、做好园本培训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向家长、社区、姐妹园宣传幼儿园园本培训活动的情况,传播课改的信息。
四、教师——参与制
1、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的园本培训活动,在活动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化水平。
2、能将培训中研讨的问题在平时的实践中进行实践与运用,并在理论支撑下用案例、专题小结等方法不断地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
3、能通过上网、购买书籍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逐步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
4、能有准备地参与园本培训,在活动中结合实践与理论交流自己的做法与想法。
5、经常性地与同伴进行互动,发扬团队合作意识,互帮互助,共同提高。
6、通过建立教师“成长档案”收集自己在成长过程中相关资料。
二、教职工培训制度
1、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长。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2、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地对保教人员进行专业素养、知识与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3、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培训。
4、坚持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各类学习和教研,使全体教职工获得新信息,了解新动态,解决实践困惑,提高课程实施力。
5、每学期定期开展骨干教师专题讲座、教学展示等培训活动。共享幼儿园优质资源。
三、保育员培训制度
为树立幼儿园保育良好的形象,以提高保育员素质,不断为幼儿保育工作添砖加瓦,特制订本制度:
1、由保健教师在学期初根据园务计划制定本学期保育员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告知保育员。
2、保育员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长。鼓励保育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3、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保育员要对新入行保育员或经验不足的保育员进行传、帮、带。
4、保健教师应根据学期制定的计划对保育员开展业务学习。使保育员不断获得新信息和了解自身不足,不断提高自身保育能力。
5、每学期进行二次保育员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6、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保育论坛,提高保育员保教意识。
一、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一、成立骨干教师评选小组。由园长、分园长、教师代表、工会主席组成。
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通过自荐、互荐,并递交相应的评选材料,然后由评选小组评定。
三、评定主要依据:
1、师德良好,能积极参加园内的各种活动,爱岗敬业,不计较个人得失,热于奉献。
2、能够积极参加学校提供的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素质、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并积极用各种途径进行有效运用和传达。
3、重视对教育课题的研究,并以课题研究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课题质量高。有三年内区级立项课题,近两年内有案例、论文获取级以上奖项或发表。
4、每学期至少一次开放教学研讨活动或者组织一次公开教研活动,活动效果好。
5、积极参加园内教学评优活动。
6、积极参加或组织幼儿参加各类活动效果好。
四、评选小组在确定骨干教师名单后,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五、如有不服从学校(或教研组)决定,给学校整体工作造成困难、师德修养和工作有重大失误的教师,该教师不享有评选资格;在评选为骨干教师后两年内发生上述状况的,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二、青年教师、中青年教师教学评优制度
1、成立教学评优工作小组:由园长、业务园长、部分教研组长代表组成。
2、青年教师、中青年教师每学期开展一次教学评优活动。
3、参评资格:教龄不满5年的教师参加青年教师教学评优活动,教龄5年以上的教师参加中青年教师评优活动。
4、教学评优的内容依据课程改革进程,拟定主题和评比标准。参评教师在此基础上设计并组织活动。
5、奖励:对于在评优中胜出的教师,学校给以物质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并在考核中体现。
6、如有不服从学校(或教研组)决定,给学校整体工作造成困难、师德修养和工作有重大失误的教师,该学期不享有资格;在评优期间发生上述状况的,取消评优成绩。
三、教师发展的分析与评价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