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 第四章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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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发展战略要求的地点及生产规模等都相符的企业。
(5) 失败率较高
实际统计数字表明,跨国并购方式的经营失败率要高于
创新企业的经营失败率。除了以上几方面的原因之外,被收 购企业原有的管理体制与收购企业的不适应和观念转变的不 及时也是造成这一较高失败率的重要因素。
四、跨国并购的类型
(一)从跨国并购双方的行业关系划分,跨国并购可以分为 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1)横向并购(Horizontal M&A) 横向并购又称水平式并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生产或 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2)纵向并购(Vertical M&A) 纵向并购又称垂直式并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生产相 同或相似产品但又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3)混合并购(Conglomerate M&A)百度文库混合并购又称复合并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不同行业 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这种并购是对处于不同领域、产品属于不同 市场,且与其产业部门之间不存在特别的生产技术联系的企业进 行收购。
第四章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
第一节
创建方式
一、创建方式的定义及其特点
创建方式也称绿地投资(Green Field Investment),是 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立 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 绿地投资的突出优点是:在创建新企业的过程中,跨国 经营企业独立的进行项目的策划、建设,并实施经营管理, 投资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把握项目的风险,并能在较大程度 上掌握项目策划各个方面的主动性。其突出的缺点是:但创 建新企业需要大量的筹建工作,而且建设周期长、速度慢、 缺乏灵活性,因而整体投资风险较大。
道国现有企业是实现多元化经营的一种迅速而又行之有效的 途径。
(二)跨国并购的障碍及问题: (1)东道国的限制 为了保护本国的民族工业,防止外国投资者在某些部门 处于垄断地位,东道国政府有时会限制某些行业的并购。
(2)原有契约及传统关系的束缚
被收购企业同其客户、供货商和职工已具有的一些契约
上或传统上的关系,往往成为跨国公司继续管理的障碍。例 如我国存在的企业间的“三角债”问题和企业与银行之间的 债务问题等。
(一)与创建方式相比较,跨国并购的优点: (1)市场进入方便灵活,资产获得迅速 收购兼并方式有可能得到东道国一些现成的有用的生产 要素,如土地、厂房和熟练劳动力等,可以大大缩短项目的
建设周期和投资周期,从而使跨国公司可以迅速获得资产,
目标市场的进入也更加机动灵活。
(2)获得廉价资产 跨国公司以收购兼并方式获取资产的出价往往低于目标 公司资产的真实价值。造成目标公司资产价值低估可能是出 于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购公司比目标公司更清楚的了解目标公司资产潜 在的真实价值。 其次,目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而使收购公司可以压 低价格收购。 此外,收购公司利用东道国股市下跌时以低价购入目标 公司的股票。
(3)价值评估的困难
对跨国企业的价值评估是跨国收购的最关键也是最复杂
的环节。由于国际会计准则差别、市场信息障碍和无形资产 评估等问题的存在,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显得非常困难, 从而加大了决策的难度。
(4)企业规模和选址上的制约 由于被收购企业的规模、行业和地点都是固定的,所以 通过收购东道国原有企业,跨国公司很难找到一个与自己全
(5)利用适合当地市场的原有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
当跨国公司因发展迅速而缺乏管理人员或者收购方母国
的投资环境与目标国有较大差异时,收购是企业跨国经营企
业决策应优先考虑的。
(6)便于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实现多元化经营
跨国公司要超越原有的生产范围,实现多样化经营,在
缺乏有关新行业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时,收购东
(3)比较容易得到当地的融资 跨国公司收购兼并目标企业,使得原来对该企业提供信
贷资金的银行等债权人有可能继续维持与该企业的借贷关系
。
(4)获得被收购企业的市场份额,减少竞争 跨国并购不仅可以直接获得被收购企业的原有资产,而
且收购方企业可以直接占有被收购企业原有的销售市场,利
用被收购企业的销售渠道。此外,收购原有企业一般不会增 加原有的市场供给,从而减少了竞争对手,也可以避免因厂 商增加而导致平均销售额下降的风险。
二、创建方式的基本形式
(一)建立国际独资企业
国际独资企业的形式有国外分公司、国外子公司和国外
避税地公司。
(二)是建立国际合资企业
国际合资企业的形式有股权式合资企业和契约式合资企
业。
第二节
一、兼并与收购的概念
跨国并购
(一)兼并 兼并(Mergers)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按照某种协 议联合组成一个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 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 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 权和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二)收购 收购(Acquisitions)是指一企业以某种条件获得另一 企业的大部分产权,从而处于控制地位的产权交易行为,通 常也是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另一家企业 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
(二)从并购行为的结果来看,跨国并购可以分为部分并购 和整体并购 (1)部分并购 部分并购又称参与股份,是指将企业的资产和产权分割 为若干部分进行交易而实现企业并购的行为,收购企业( Acquiring Company)只取得被收购企业(Acquired Company)的部分资产所有权。这种收购的结果一般不会对 被收购企业产生实质性影响。 (2)整体并购 整体并购是指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全部资产所有 权,整体并购又称全部并购,它是资产和产权的整体转让, 是产权的权益体系或资产不可分割的并购方式。这种收购的 结果是被收购企业不复存在,或成为收购企业资产的一个组 成部分。
二、跨国并购的基本含义
跨国并购(Cross-border M&A)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 体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渠道,取得东道国某现有企业全部或部 分资产所有权的投资行为。 跨国并购是国内企业并购的延伸,涉及到两个以上国家 的企业,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和两个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 制度。
三、跨国并购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