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习方法

合集下载

自考环境资源法知识点总结

自考环境资源法知识点总结

自考环境资源法知识点总结一、环境资源法概述环境资源法是指规范环境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平衡、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环境保护法是环境资源法的核心内容,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起着重要作用。

二、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环境资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污染的防治、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责任等。

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基础法律,是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依据。

三、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是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进行规范的法规,明确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范围、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资源利用和开发等内容,保护和维护自然生态系统。

四、水法水法是规范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税收等内容,维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水环境。

五、土地法土地法是关于土地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征收、土地复垦等内容,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

六、野生动植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是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包括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区设置、野生动植物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等内容。

七、相关法规和政策除了上述法律法规之外,环境资源法还包括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这些法规和政策对于环境资源的合理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八、环境资源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环境资源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未来,环境资源法将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对环境资源的法律监管和管理,促进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在自考环境资源法的学习中,考生需要深入了解这些知识点,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和应用。

在实践中,考生还应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做到爱护环境、保护资源,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自考小抄-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自考小抄-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第二节生态学基本知识第三节环境问题第四节环境科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一节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第三节的历史必然性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第二节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第五节环境标准第六节规范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第一节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第六章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第一节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第二节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历史发展第三节环境管理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第四节环境管理机构第五节我国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的依据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则第三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第四节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第五节公众参与原则第八章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三节“三同时”制度第四节许可证制度第五节征收排污费制度第六节经济刺激制度第七节其他重要环境保护制度第九章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第一节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第二节自然资源规划制度第三节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第四节自然资源许可制度第五节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第十章环境标准第一节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环境标准的作用第三节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定第四节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第十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行政责任第二节民事责任第三节刑事责任第二编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十二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一节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第二节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第十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节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十四章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节海洋环境保护法概述第二节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第十五章水污染防治法第一节水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第十六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一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四)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重点)考情分析:本章主要讲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依据,掌握各项原则的作用,了解其贯穿实施,尤其重点理解公众参与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等内容。

本章为重点章节,多以选择、简答、论述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重点掌握并领会和运用,如:【03、10单选、论述】、【04、10单选、多选】、【05、1论述】、【06、1单选】、【07、10单选】、【08、1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的依据一、含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确定依据第一,它应该是由法律确认的,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有所体现。

第二,不能把环境保护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同一般立法、司法原则或其他法律原则混为一谈。

第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

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一、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提出和发展1983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其具体内容是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性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人们简称之为三项建设三同步和三统一)。

二、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含义和作用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应联合国大会的要求,提出了一份长达20万字的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

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人口激增、加速发展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源消耗和环境恶化五种互相制约的因素构成。

人类社会这五种增长趋势的起动因素是人口的增长。

三、如何贯彻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一)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制定环境保护规划(三)把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与企业管理中去第三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提出20世纪70年代,世界环境明显恶化,出现了“环境危机”的状况,针对环境问题的特点和国内外环境管理的主要经验和教训,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6说课讲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6说课讲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六)第十二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考情分析:本章主要介绍环境污染防治法,它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了解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一般概念及其体系,以便于更好的理解和掌握各环境污染防治单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章内容较少,但属于重点章节,多以选择、案例分析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注意综合掌握和领会运用,如:【04、10多选、案例】、【07、10 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一、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概念(一)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的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二)公害在环境法中使用公害一词,首见于日本明治二十九年(1897年)大阪府令《制造场管理规则》第3条。

所谓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等活动产生的已知或未知的某些物质进入环境,导致环境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自然生态改变、生物物种减少或灭绝以及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的有效利用或破坏环境的现象。

二、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防治环境污染防治行政的目标及其确立和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实施环境污染防治行政之前,必须先由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制定国家环境标准。

第二,为了实现国家环境标准的要求,国家必须制定环境保护的规划,以及针对各种污染物和有害物质的排放等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来规范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第三,通过确立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防治行政法律制度来促成国家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三、环境污染防治立法中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六部,即《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二节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体系主要由六个方面的法律组成,主要包括:一、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三、水污染防治法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六、放射性污染和其他危险物质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第十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法考情分析:本章重点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内容。

自考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小抄 自考速成笔记精编

自考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小抄 自考速成笔记精编

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完整版索取QQ1273114568第一章绪论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第六章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第八章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第九章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第十章环境标准第十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十二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第十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章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十五章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六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八章放射性污染防治和其他危险物质管理的规定第十九章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二十章土地资源保护法第二十一章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二章森林资源保护法第二十三章草原资源保护法第二十四章渔业资源保护法第二十五章矿产资源保护法第二十六章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第二十七章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章国际环境法概述第二十九章国际环境法的原则与实施第三十章环境与资源的国际法律保护单项选择题1.1.“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被提出的,它是指以____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

A.人类B.人类和其他生物C.其他生物和无生命物质D.整个生物界【A】1.2.把环境分为居室环境、车间环境、全球环境及宇宙环境等的标准是A.环境的形成B.环境的功能C.环境的范围D.环境的不同要素【C】1.3.将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地质环境等的标准是A.环境的形成B.环境的功能C.环境的范围D.环境的不同要素【D】1.4.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属于A.环境B.人类环境C.自然资源D.人工环境【C】1.5.环境科学的基本任务是A.探索全球环境的演化规律B.研究人类活动同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C.研究环境变化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影响D.揭示人类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D】1.6.早在1866年就提出生态学概念的是A.德国人B.美国人C.日本人D.中国人【A】1.7.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强调从宏观上研究人与环境的生态学规律,提出的全球性课题是研究A.人与地球B.人与宇宙C.人与生物圈D.人与自然【C】1.8.生物界活动的基本单元是A.生态系统B.生物圈C.生产者D.消费者【A】1.9.生态系统全部生命需要的能量都来源于A.无机物B.有机物C.绿色植物D.太阳【D】1.10.在环境科学里,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A.生物富集B.生态系统的物质积累C.生物量金字塔D.生物放大【D】1.11.次生环境问题或第二环境问题的产生是由于A.自然原因B.利用环境不当C.人为原因D.社会原因【C】1.12.1954年,_____国一批学者最早提出了“环境科学”这一名词并成立了“环境科学学会”。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40)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40)

第三编⾃然资源保护法 第⼗九章⾃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1 ⾃然资源的特征★ ⾃然资源的特征 ⑴⾃然资源具有可使⽤性(任何⾃然物质和能量,只有在其能够被⼈类⽤来改善其⽣产和⽣活条件时,才能被称为“⾃然资源”。

) ⑵⾃然资源具有相对性(⼀种物质和能量是不是⾃然资源,不是⼀成不变的,它会随着时间和经济技术的发展⽽变化。

) ⑶⾃然资源具有整体性(各种⾃然资源在⽣物圈中都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地构成⼀个⾃然综合体,⼈类在改变⼀处资源或⽣态系统中的某些成分时,必然给其周围的其他资源带来影响。

) ⑷⾃然资源具有地域性(⾃然资源在⾃然界中并不是均衡分布的,其分布有的受地带性因素的影响,有的受⾮地带性因素的制约。

) ⑸⾃然资源具有限性(由于地区空间的有限性,就决定了⾃然资源在具体空间和时间范围内的有限性。

) 2⾃然资源保护及⽴法 ⾃然资源保护的概念○ ⾃然资源保护,是指国家和社会为确保⾃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采取的各种⾏动的总称。

(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保⾃然资源的合理开发,防⽌⾃然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其主要的措施⼿段有经济的、⾏政的、法律的,也有技术的和宣传教育的。

) ⾃然资源保护与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本章重点)○ ⾃然资源保护与环境保护⼆者之间有着⼗分密切的关系,但⼆者⼜不完全等同。

⑴⾸先,⾃然资源保护是环境保护的⼀个组成部分。

任何⾃然资源都是环境要素,那么也就都可以作为环境保护的对象。

⑵其次,环境保护的范围⼤于⾃然资源保护。

⾃然资源保护的对象,是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为⼈类所使⽤的各种⾃然物质和能量⼦⼒学,⽽环境保护对象,除了能够够作了资源的各种环境要素外,还包括⽬前不能作为资源的环境要素。

(如臭氧层、⾃然遗迹、⼈⽂遗迹等。

)另外环境保护还包括⾃然资源保护所⽆法包括的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防治。

⑶再次,⾃然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也各有侧重。

⾃然资源保护的⽬的,是通过保护各种资源使其数量和质量限度地满⾜⼈类⽣产和⽣活的需要,充分发挥其经济效能。

(自考-知识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自考-知识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第二节生态学基本知识第三节环境问题第四节环境科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一节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节的历史必然性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第二节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第五节环境标准第六节规范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体制与立法规划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第六章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第一节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第二节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历史发展第三节环境管理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第四节环境管理机构第五节我国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的依据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则第三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第四节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第五节公众参与原则第八章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三节“三同时”制度第四节许可证制度第五节征收排污费制度第六节经济刺激制度第七节其他重要环境保护制度第九章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第一节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第二节自然资源规划制度第三节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第四节自然资源许可制度第五节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第十章环境标准第一节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环境标准的作用第三节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定第四节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第十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行政责任第二节民事责任第三节刑事责任第二编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十二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一节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第二节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第十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节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十四章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节海洋环境保护法概述第二节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第十五章水污染防治法第一节水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第十六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一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十七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概述到资源可供量和环境容量的限制。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核大纲(精华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核大纲(精华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核大纲第一章导论一环境与环境问题识记:1.环境的概念: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资源,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自然资源的概念: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

3.生态系统的概念: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这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

4.环境问题的概念: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领会:环境,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的关系:三者在性质上属于自然存在的,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有机和无机物质的统一体。

三者在进行保护的目的也存在差别:环境保护是维持人类社会发展的外部条件。

自然资源保护的目的是维持人类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

生态保护则是将人类还原到自然的原始存在之中。

也就是说:只有将地球上唯一具有创造和改造自然能力的人类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符合生态环境系统平衡的规律上来,才能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3.环境问题的成因:1.市场失灵。

表现为:1》环境的成本外部化。

2》对生态系统估值不当。

3》产权界定不清。

2.政策失误。

3.科学不确定性。

4.国际贸易的影响。

4.环境问题的对策:1.以经济手段来推进市场对环境价值的认识,并且以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来判断环境政策的效果。

2.以法律手段来规范人类的行为,确立公民的环境权益和企业的环境责任,保障环境保护的经济,行政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3.以科学技术的进步为基础,提高自然资源和能量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简单应用:1.运用环境的概念判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识记:1.外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发展阶段的划分:1.城市环境污染控制立法时期(18世纪中至20世纪中)。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结构(1)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结构(1)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结构(1)第一编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学总论第一章绪论(1-4)1、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1)环境的一般概念2)人类环境的概念3)人类环境的分类4)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5)自然资源6)人类同环境的关系a)人类是环境的产物b)人类是环境改造物2、生态学基本知识1)生态学的概念2)生态系统和生物圈3)生态系统的功能a)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b)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4)生态平衡3、环境问题1)环境问题的概念2)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发展3)环境,资源,人口和发展之间的关系4、环境科学和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学1)环境科学的产生和发展2)环境科学的分支学科3)环境科学的任务4)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学第二章环境与资源庇护法概述(1-4)1、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概念1)关于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名称2)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定义2、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性质和任务1)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性质2)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特征:(综合性,技术性,社会性,共同性)3、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目的和任务4、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律关系1)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律关系的概念2)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律关系的特征3)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律关系的要素第三章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产生和发展(1-3)1、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1)环境法的产生阶段(18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初)2)环境法发展阶段(20世纪初至60年代)3)环境法的完备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现在)2、我国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产生和发展1)中国古代的环境与资源庇护立法2)中华民国时期的环境与资源庇护立法3)中国成立后的环境与资源庇护立法3、环境与资源庇护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历史必然性1)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依据和标记2)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必然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三)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考情分析:本章学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的概念、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等。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应当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基本结构有一个整体了解,重点掌握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及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等内容。

多以选择、论述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注意掌握,如:【05、10单选、论述】【06、10多选】、【07、10多选】。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二、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体系的构成(一)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三)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四)环境标准(五)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定第二节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1989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

该法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经修订后重新颁布的。

其主要规定为:1、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任务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2、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具体对象是那些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素的总体。

3、规定了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应采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4、规定了保护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和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的法律义务。

9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习指导

9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习指导

9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习指导课程地位与所占学分《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

它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从法学的不雅点来看,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学是系统地概述了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课程,涵盖了环境与资源庇护法整个学科领域各主要门类或分支学科的主要内容。

目前,《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学》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11门必考课程之一,现共计4学分。

对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学进行研究,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并且还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环境办理学以及环境伦理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

随着国内和国际环境问题的不竭发展,以及我国进一步实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学习和掌握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学知识将会显得越来越重要。

需要说明的是,本课程在1999年以前的名称为“环境法学”。

之所以现在将该学科定名为“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学”,主要是基于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在1997年底对全国法学学科所作的调整而重新确定的。

总的来讲,现在的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学不仅涵盖了本来环境法学的内容,并且还增加了有关自然资源庇护和生态庇护法的内容,并且还扩充了国际环境法的内容。

从性质上看,名称虽然改变了,但作为一门法学学科的本色性内容却没有改变,因为自然资源和生态都属于“环境”的范畴。

因此,1999年重新编写的教材,一方面是为了与国务院学术委员会所定的法学学科名称相对应,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本来的教材成书较早,内容已经过时,需要重新修订。

但是,环境与资源庇护法学与经济法学中的自然资源法还存在着区别,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它们的目的不一样。

环境与资源庇护法所强调的是庇护环境和作为环境要素的自然资源,它主要着眼于对环境及其利益的庇护,其目的是使人类行为符合自然的规律,使人类的社会、经济能够得以“可持续的”发展,这种对人类保存基础-环境的庇护是直接的、全面的;而自然资源法的目的则主要在于合理开发、利用、办理和庇护自然资源,从而使经济能够得以“持续地”发展,这种办理或庇护主要着眼于对经济利益的庇护,而对人类保存的基础-环境来说则是间接的。

浅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学习

浅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学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全国⾼等教育⾃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的必修课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法学的⼀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它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且还涉及环境科学、⽣态学、环境管理学、环境经济学等其他⾃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

但它主要还是⼀门具有特定内容的独⽴的法学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系统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课程,涵盖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整个学科领域各主要门类的主要内容。

要求学⽣通过学习本课程,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环境与污染防治法、⾃然资源保护法与国际环境法规范,增强环境意识,提⾼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能⼒,以维护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门课程分为四编。

第⼀编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总论,阐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第⼆编是污染防治法。

第三编是⾃然资源保护法。

这两编主要是针对具体的环境要素或环境保护的某⼀领域分别讲述其环境知识和环境问题以及环境⽴法的主要内容,也是总论部分理论的具体运⽤。

第四编是国际环境法,介绍了国际环境法的⼀些基本知识、重要事件和重要公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二)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考情分析:本章重点阐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一些最基本的问题,要求考生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问题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为学习和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提供一些基本原理,重点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以选择、简答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注意掌握,如:【02、10多选】、【04、10单选】、【05、10简答】、【07、1多选】、【08、1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一、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名称欧洲国家多称其为“污染控制法”,日本称其为“公害法”,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称其为“自然保护法”,我国以前称“环境保护法”,美国一般称“环境法”。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我们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个规范的总称。

其主要包含三个主要含义:(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被污染来保护环境与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要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主要为强烈的社会性、自然性和技术性。

关于其性质和特点大体有三类主张:1.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没有阶级性;2.强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阶级性;3.不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但阶级性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唯一的本质属性,应该全面把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产生的背景、任务、性质和特点,进行具体分析,防止简单化。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一般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综合性(二)技术性(三)社会性(四)共同性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2022年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一二

2022年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一二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一)、(二)自考考试网更新:-7-1 编辑:静子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旳概念二、人类环境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旳。

人类环境指旳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旳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旳天然旳和人工改造过旳多种自然原因旳综合体。

三、人类环境旳分类1、按照环境要素旳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提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2、按照环境旳功能不一样,可以把人类环境提成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3、按照环境范围旳大小,可以把人类环境提成室内环境和村镇环境、都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

4、按照环境旳不一样要素,可以把人类环境提成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址环境。

四、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运用旳物质和能量。

六、人类同环境旳关系第一、人类是环境旳产物,人类要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

第二、人类又是环境旳改造者,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来运用和改造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旳生存和发展。

第二节生态学基础知识一、生态学旳概念生态学旳概念是由德国人伊。

海克尔在1866年提出旳。

他给生态学下旳定义是:研究动物同有机环境和无机环境旳所有关系。

后来通过发展,此概念又修改为:生态学是硕士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互相关系旳科学,把主体从动物扩大为整个生物界。

四、生态环境在一种正常旳生态系统中,它旳构造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旳构成和多种种群旳比例以及不停进行着旳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在相对稳定旳状态,生态学上把这种相对稳定状态称为生态平衡。

第三节环境问题一、环境问题旳概念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旳变化,以致影响人类旳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这就是环境问题。

有人把自然原因引起旳环境问题称为原生环境问题或者第一环境问题。

有人把人为原因引起旳环境问题称为次生环境问题或者第二环境问题。

有旳国家称为公害。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15)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15)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15)第七章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基本原则(第一编里的重点的重点)★注意掌握每一原则的含义、立法依据及意义(历年必考)1 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的依据(P95)含义△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环境与资源法所确认、表现环境庇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与资源办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依据:○⑴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由法律确认的,在环境与资源庇护法中有所表现。

⑵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基本原则不同于一般立法、司法原则。

⑶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基本原则不同于一般法律规范,是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具有遍及意义和指导性的规范。

环境与资源庇护法的基本原则★⑴环境庇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⑵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⑶奖励综合利用的原则⑷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⑸环境庇护的民主原则环境庇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每年都会涉及)1983第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环境庇护会议,进一步总结了我国环境庇护的基本经验,并针对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确定了环境庇护同人口问题一样,是一项基本国策。

含义○第二次全国环境庇护会议提出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其核心和理论基础是“协调发展”的思想。

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人口激增、加速发展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源消耗和环境恶化五种互相制约的因素构成。

2 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比力(曾考过P97)○⑴第二次全国环保会议提出的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其核心和理论基础是“协调发展”的思想。

⑵“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构成危害。

需要,是指对人类需求的满足,包罗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和改善生活的需要,这是发展的主要目标。

限制,是通过社会办理机制和科学技术,对向自然的索取和投入加以限制,以保持对环境和资源的永续利用,保持可持续发展。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要点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要点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要点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江劲主编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环境与环境问题环境:(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是指人群周围的环境及其中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也包含了社会和经济等因素。

1、采用概括的方式对环境的内涵进行描述——保加利亚、葡萄牙2、采用列举的方式对环境的外延进行描述——美国3、采用概括加列举的方式的方式在立法上对环境的内涵和外延都作出规定——中国中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定义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自然资源:《中国自然保护纲要》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称自然资源《宪法》与环境融为一体、天然存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环境要素。

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

生态系统的出发点:是以整个地球上的生物及其环境等客观存在为中心,而不是以人类为中心。

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是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第一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

第二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

(18世纪——20世纪60年代)地域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60年代——80年代)国际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80年代——至今)全球环境问题时期环境问题的成因——人地关系恶化1、市场失灵2、政策失误3、科学不确定性4、国际贸易的影响环境问题的对策1、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达成共识2、形成环境保护的可行措施(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科学技术的进步)3、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战略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外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1、城市环境污染控制立法时期(生活环境保护)(18世纪中叶——20世纪初叶)“妨害”与“相邻关系”2、生活环境与自然环境保护立法并重时期(20世纪初叶——20世纪60年代)综合有计划控制污染、防治公害美国《公共汽车尾气控制法》、日本《公害对策基本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政策以及监督环境状况3、整合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时期(20世纪70年代以后)全方位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鼓励发展循环经济、预防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秦律中的《田率》强调“以时禁发”唐律中的“杂律”规定了污染环境、破坏环境资源的处罚条文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的颁布实施——发展时期1989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1999年《海洋环境保护法》—完善时期《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时期十六届三中全会;科学发展观十八大报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文明“五位一体”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环境与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以保护和改进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源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大纲.doc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大纲.doc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BLaw42802、课程名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课程英文名称: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Law4、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5、课程适用层次:本科6、课程适用对象:法学专业7、总学时:488、学分:3二、课程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高等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环境法制观念;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国际环境法规范,以及各类规范的相互联系,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的能力;加强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相关法律部门实体法、程序法的联系与区别的理解,正确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实现; 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能力,以维护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学时分配建议序号教学内容学时分配合计讲授实验(实训)1第一章导论332第二章环境法的涵义333第三章环境权理论334第四章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3365第五章国家环境管理权666第六章环境法律责任3367第七章环境权利的司法救济3368第八章中国环境保护基本法339第九章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性法律3310第十章环境要素保护法3311第十一章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3312第十二章环境要素污染防治法3313第十三章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控制法33合计39948四、课程主要内容及教学基本要求第一章:导论教学目的与要求:学习掌握环境法学相关的基本概念,包括环境的概念、自然资源的概念、二者的区别与联系,环境问题的概念及产生发展,环境保护的概念、任务等,为进—步学习和研究环境与资源法打下基础。

讲授学时:3主要教学内容:_、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二、环境保护三、人类环境价值观四、可持续发展观第二章:环境法的涵义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环境资源法的概况,掌握环境资源法的本质和作用,并对环境资源法的适用范围和法律关系有所认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学习方法
High quality manuscripts are welcome to download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习方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自考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是法学的新兴边缘学科,也是法学的二级学科。

它不仅涉及国际法、法理学、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学科的内容,还涉及环境自然科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学科的内容。

但它主要还是一门具有特定体系和内容的独立的法学学科,其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在自学考试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通过率相对来说是不高的,原因可能在于:第一,这门课内容比较庞杂,综合性、探索性、应用性都很强,很多内容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离得比较远;第二,学习方法问题。

学习这门课应该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正因为内容庞杂,知识点比较分散,同学们很难从头到尾将教材熟记,因此要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区分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和自身特点,有的放矢地去学习。

深入理解基本理论,熟悉基本规则和基本制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从总体上看,教材中各章的重要程度不同,其中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第六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最重要;第四章(环境污染防治法)、第五章(自然保护与资源保护法)、第七章(国际环境法)重要性次之;第一章导论再次之。

另外,同学们还要注意试卷中各种题型的要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考试主要有五种题型,单项选择题,主要要求大家在四个选项中识别中
符合题干要求的那个选项,考察的都是比较基础的知识点;多项选择题难度大,需要对某个知识点综合掌握,从五个选项中找出正确选项,遗漏一个就得不到分了;简答题要求简要回答,论述题则要求深入分析阐述,对知识点的掌握要求更高了;案例分析要求运用法律规则和具体制度解决实际问题,也有一定难度。

此文章由()整理提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