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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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二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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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1、尚未成熟的行为。主要是尚处于行政系 统内部、未最终形成的行为。比如一个需要经过上级 机关批准却处于申请批准过程中的行为。2、程序性 的准备行为。比如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前的通知行为、 咨询行为、调查行为等。 如:王某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 欲查处王某,遂向其发出通知:接到通知后3日内到 工商局接受调查,否则将吊销营业执照。工商局虽然 以吊销营业执照向要挟,但它只是一句话,对王某的 权利、义务并未产生实际的影响。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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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揭谜底 人格不抵一双鞋
· 轰动一时的陕西泾阳“处女嫖 娼案”,2001年3月20日在 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开庭审理 后,于当年5月9日作出一审 判决。一审宣判:受害者获 赔74元。
· 法院裁定被告在处罚裁决、强 制传唤、强迫被告作“处女 膜完整”医学鉴定、使用械 具等行为违法,驳回了原告 的其他诉讼请求,判令被告 在10日内支付原告赔偿金 74.66元,医疗费1354.34元, 从元月10日起一直到5月9日 的误工损失费每日25.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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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嫖娼案”实况进程一览表 (4)

2001年3月20日轰动全国的“处女嫖娼案”一 审案件在咸阳市秦都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2001年5月9日法院一审宣判:受害者获赔74元! 法院一审裁定被告在处罚裁决、强制传唤、强 迫原告做“处女膜完整”医学鉴定、使用械具 等行为违法,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 令被告在10日内支付原告赔偿金74.66元,医 疗费1354.34元,从元月10日起的误工损失费 每日25.67元;

2001年5月9日,二审法院认为,咸阳市、泾阳县两级公安局的行政违法 行为给麻旦旦造成了一定精神损害,泾阳县公安局应在其侵权范围内为 麻旦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麻旦旦提出的500万元精神损 害赔偿的请求不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请求公安机关在媒体上公开赔礼 道歉也没有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一、简答题1.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答:(1)提出申请的权利;(2分)(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2分)(3)听证的权利;(2分)(4)了解情况的权利;(1分)(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1分)2.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重要活动之一,其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性原则,包括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均要合法。

(2分)(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分)(3)便民原则。

(1分)(4)救济原则。

(1分)(5)信赖保护原则。

(1分)(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

(1分)(7)监督原则。

(1分)3.简述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种类。

答:(1)国务院;(2分)(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1分)(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分)(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分)(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分)(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1分)(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1分)4. 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

答:(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3分)(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3分)(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2分)5.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3分)(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分)(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分)6.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答:(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分)(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2分)(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2分)(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2分)7.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1)从属法律性。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

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受案范围
从法律规定的精神来看,上述行为也适用于 义务教育和其他阶段的教育,其中授予学业 证书和学位证书也适用于国家认可的私立学 校。
(二)公共设施的管理和服务
公共设施的管理者具有合理使用义务、普遍 服务义务和保障公平竞争义务。这一点显示 出公共设施与私人物品的区别。目前,哪些 公共设施管理和利用行为可以归入行政诉讼 仍不确定。但特定领域的司法个案和法律规 定已经初步显示了公共设施管理和服务的特 殊性质。
二、其它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
这是受案范围的概括性规定,把涉及行政人 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兜底纳入受案 范围,弥补列举不足,扩充受案范围。
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受理
第11条第2款:“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 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这是一条准用性规范,指引其 它法律渊源为受案范围的依据。
《刑法》“收容教养”,即因不满16周岁不 予刑事处罚而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教养 的,不属于《刑事诉讼法》授权的刑事侦查 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依照 《人民警察法》第9条,对有违法犯罪嫌疑 人员当场盘问、检查,以及带至公安机关留 置盘问,应当认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可 以提起行政诉讼
有公安机关在法律规定之外,将公民送往所 谓的“法制教育学校”接受强制教育,显然 与刑事侦查无关,当事人更是可以提起诉讼。
3. 学籍管理和纪律处分。有的法院认为, 勒令退学处分决定具有内部行政管理行为性 质,法院受理缺乏法律依据。有法院认为, 学校对学生的开除学籍处分,剥夺了学生受 教育权,系学校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行 为,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受理了相关 的诉讼。重庆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案。
发放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等行为。这类 行为也涉及公立高等学校的公共职能和学生 的平等权益,一些法院也予以受理。

对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有哪些?

对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有哪些?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供的诉讼。

国家行为又称统治行为、政治行为,是指涉及国与国之间关系、国家安全、以及其他涉及国家重大问题的策略性行为。

在我国主要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一般认为,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由裁量权就国家重大政治问题所采取的行为,属于政治性行为而非纯法律行为,若采取这类行为失当,国家机关及其首脑也只承担政治责任,而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属司法机关,只有权审查法律行为,追究因国家行为产生争议的法律责任,不能由司法机关而只能由人民或者政治性机关追究政治责任。

各国因政治体制及国家结构形式的不同,对国家行为的范围认识不一,且随形势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但各国一般都将国防和外交这两种行为视为国家行为。

国防方面的国家行为主要有征兵、军需、军基、军事设施建设的决定、命令等;外交方面的国家行为主要有依据国家对外政策而进行缔结条约和协定,对外国政府的承认、对国际间重大事件的看法等各种外事活动的决定、命令。

我国不实行弹劾制,政治领导人承担政治责任不由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宪法》第73条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委的质询案。

质询案当然可以针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如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委采取的国防或者外交等国家行为失当,需要追究政治责任,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它们的领导人员。

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有意见时,既可以向作出该国家行为的机关提出,也可以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

二、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题5、甲公司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工程保证金30万元。后由 于情况发生变化,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被取 消,乙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也无资金退还甲公司,甲公司向县 公安局报案称被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诈骗30 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将王某传唤到公安局, 要求王某与甲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并将扣 押的乙公司和王某的财产移交给甲公司后将王 某释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题9、下列哪些行为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 诉讼的受案范围? ( ) A、行政机关对某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B、某乡政府建议某乡农民使用某种化肥 的行为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 的规定,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行为 D、某劳动局扣发工人抚恤金的行为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总结: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总结:
1、行政行为是否可诉,关键看该行为是 否侵犯到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主 要是人身权、财产权) 2、如果该行为已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 就看是不是属于8种不受理的情形。(国 抽内法,指复刑调)
第三节
受理的案件
一、行政处罚案件 种类: 1、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口头警告 不是行政处罚。 2、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 非法财物。 3、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 许可证、执照。 4、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
二、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三、侵犯法定经验自主权案件 四、行政许可案件: 拒绝颁发、不予答复可诉。 五、人身权、财产权保护案件 六、抚恤金发放案件: 应发而未发;扣发;不按期发。 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八、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案件
A、县公安局的行为有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 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县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以办理刑事案件为名 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乙公司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县公 安局行为违法并请求国家赔偿,法院应当受理 D、甲公司活动乙公司还款是基于两公司之间 的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的还款行为有效

行政案件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案件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When I was young, happiness was a thing, and when I got it, I felt happy.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行政案件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导读:行政案件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中有关规定,明确说明了对于国家行为、行政命令、行政机关的奖惩决定、以及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情况等是不予受理立案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行政案件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案件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有哪些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有哪些

⾏政诉讼⼈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有哪些
法律咨询:对于⾏政诉讼⼈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有哪些的咨询
律师回答:
⼀、国防、外交等国家⾏为
⼆、抽象⾏政⾏为
三、内部⾏政⾏为
四、法律规定由⾏政机关最终裁决的⾏政⾏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三条⼈民法院应当在⽴案之⽇起五⽇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起⼗⽇内向⼈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政⾏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起五⽇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民法院审理。

第四⼗四条诉讼期间,不停⽌具体⾏政⾏为的执⾏。

但有下列情形之⼀的,停⽌具体⾏政⾏为的执⾏:
(⼀)被告认为需要停⽌执⾏的;
(⼆)原告申请停⽌执⾏,⼈民法院认为该具体⾏政⾏为的执⾏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执⾏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执⾏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执⾏的。

第四⼗五条⼈民法院公开审理⾏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六条⼈民法院审理⾏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以上的单数。

第四⼗七条当事⼈认为审判⼈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员回避。

审判⼈员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于书记员、翻译⼈员、鉴定⼈、勘验⼈。

第2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2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对镇政府的行为,段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 B.县政府为本案第三人 C.如当事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法院不能以协议书 复印件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D.如段某与王某在诉讼中达成新的协议,可视为本案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
【例】东方红农场主要面积位于秦皇岛行政区域内, 部分与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接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重新堪定和调整辽宁与河北 两省行政区划的决定》作出了东方红农场土地使用面 积的确认决定,东方红农场认为秦皇岛市政府的决定 侵犯了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向河北省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上述国务院 的决定作出了维持秦皇岛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以下关 于本案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原告的起诉。 问题:第14号文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14号文件是否为行政指导行为?)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 行为 指利害关系人对业已确定(通常为已过申请复议或 起诉期限)的行政行为提起申诉,有关行政机关维持 原行政行为的行为。 重复处理行为没有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新的影 响。

【例】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山林权证。林改期间,王 某认为该山场是自家的土改山,要求段某返还。经村 委会协调,段某同意把部分山场给与王某,并签订了 协议。事后,段某反悔,对协议提出异议。王某请镇 政府调处,镇政府依王某提交的协议书复印件,向王 某发放了山林权证。段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在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2009-2-84-多)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公 司向乙公司支付工程保证金30万元。后由于情况发生 变化,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被取消,乙公司也无资 金退还甲公司,甲公司向县公安局报案称被乙公司法 定代表人王某诈骗3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将王某 传唤到公安局,要求王某与甲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 书,并将扣押的乙公司和王的财产移交给甲公司后将 王某释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06/2/90,多选)

行政诉讼法简答、名词解释

行政诉讼法简答、名词解释

行政诉讼法简答、名词解释第一章行政诉讼法概述名词解释: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简答题:一、行政诉讼及其特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特征: 1、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2、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争议3、行政诉讼是法院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活动4、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法律救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提起刑事诉讼的主体是犯罪行为的被害人(自诉),或者检察机关(公诉),而行政诉讼提起诉讼的主体是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诉讼的目的不同。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提供司法救济,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3、诉讼的结果不同。

刑事诉讼的结果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是否犯罪和是否处以处罚的判决,行政诉讼的结果往往是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

第二章行政诉讼范围名词解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行政审判权范围”或“可诉行为范围”,是指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界限,即可受理什么样的案件,不能受理什么样的案件,哪些行政活动应当由法院审查,哪些不能被审查。

简答题:一、行政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案件范围1、行政处罚案件。

包括人身罚、财产罚、资格罚、行为罚。

2、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4、行政许可案件5、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6、抚恤金案件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8、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二、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1、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第三章行政诉讼的管辖名词解释1、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讼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问题的中重要诉讼法律制度2、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 法定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应当是指各种企业和 经济组织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对自身的机构、人员、财产、原材料供应、生产、
销售等各方面事务自主管理经营的权利。
四、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颁发 许可证和执照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 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或者不予
(3)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申请拒绝或者不予答复。 法律有明确期限要求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没 有期限规定的,一般以60天为期限。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 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
公民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案件。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 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从《行政复议法》和司法解释来看,这类案件有: 5.国际贸易案件; 6.反倾销行政案件;
7.反补贴行政案件。
第三节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
• • • • • • • • •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 授权实施的 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 为 九、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 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当事人不服商标局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可依法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确认案件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法 律关系或者法律状态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并且 予以证明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驳回起诉的情形

行政驳回起诉的情形

一、行政驳回起诉的情形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

行政法驳回起诉的情形要根据以下的情况:《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的情形。

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行政驳回起诉的情形二、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中,我们了解到在以下这些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

具体有当事人不合格、重复起诉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人不符合法定要求;(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

下列法院中均可受理行政案件多选题

下列法院中均可受理行政案件多选题

下列法院中均可受理行政案件多选题(最新版)目录一、行政案件的受理法院二、行政案件的类型三、行政案件的受理流程正文一、行政案件的受理法院在我国,行政案件可以由以下法院受理:1.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主要受理一般的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主要受理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以及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主要受理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主要受理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行政案件的类型行政案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对行政处罚不服案件: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案件: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案件: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或者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对行政确认决定不服案件: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确认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对行政赔偿决定不服案件: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案件的受理流程1.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

对于符合诉讼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于不符合诉讼条件的案件,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3.审理: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试题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行政诉讼2、法国的解释之诉3、行政复议的管辖4、行政诉讼的原告5、行政赔偿的连带责任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1、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和()的原则。

2、人民法院设(),审理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案件。

3、行政机关执行生效的行政法律文书必须以法律明确赋予其()为前提,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具有()内容。

4、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和()收集证据。

5、对()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原被告所在地法院皆有管辖权,其中原告所在地法院包括原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的法院。

三、是非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就某一具体行政案件而言,司法裁判优于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甲公民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也侵犯了乙公民因合法的租赁关系所取得的对甲公民房屋的使用权,乙公民能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对某类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没有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法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若不经复议直接诉诸法院,法院应予受理。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均可提起上诉。

5、行政机关就同一违法事实处罚了两个以上共同违法的人,其中一部分人不服处罚决定而起诉,这部分人是原告,其他未起诉的人,可以成为第三人。

6、律师对准许查阅的庭审材料,可以摘抄,经同意也可复制。

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的名称是: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调解书等。

8、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应区别情况,分别由被诉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分担。

9、在诉讼进行中,原告或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更换后,已进行的诉讼活动对于继续参加诉讼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约束力。

10、被诉行政机关与受诉人民法院不在同一地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地方性法规时,应以法院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政案件若⼲问题的规定第⼀条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作中的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政诉讼的,⼈民法院应当受理:(⼀)向⾏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认为⾏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三)认为⾏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隐私的;(四)认为⾏政机关提供的与其⾃⾝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政机关予以更正,该⾏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五)认为⾏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作中的其他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并或单独提起⾏政赔偿诉讼。

第⼆条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为不服提起⾏政诉讼的,⼈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申请内容不明确,⾏政机关要求申请⼈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权利义务不产⽣实际影响的告知⾏为;(⼆)要求⾏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政机关予以拒绝的;(三)要求⾏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政府信息进⾏汇总、分析、加⼯,⾏政机关予以拒绝的;(四)⾏政程序中的当事⼈、利害关系⼈以政府信息公开名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政机关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

第三条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机关不依法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直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告知其先向⾏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对⾏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对国务院部门、地⽅各级⼈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民政府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作出答复的机关为被告;逾期未作出答复的,以受理申请的机关为被告。

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公开该政府信息的机关为被告。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一)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人身权、财产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最基本、最重大也是范围最广泛的权益,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所保护的重点。

1、对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对社会上有违反行政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予以的惩处。

行政处罚的种类较多,《行政诉讼法》并未全面列举,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规定,全部行政处罚大体可以他为以下几类,包括申诫罚、财产罚、能力罚、人身罚。

行政处罚基本上都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2、对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情况或有效控制违法、危害状态,根据需要依法对有关对象的人身或财物进行暂时性限制的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基本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限制财产流通和使用的强制措施两大类,限制人身的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扣留人身、强制戒毒、强制隔离、及其他一些限制人身的强制性措施。

限制财产流通和使用的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查封财产、扣押财产、冻结资金等。

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否则将严重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任何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所称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不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从全面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着眼,我们认为这时所称的“法律”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它应当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凡上述法律文件,所确定的经营自主权,都在行政诉讼制度的保护之列。

仅就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来看,就具体包括;总之,各种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经营者凡认为行政机关侵犯自己属法定经营自主权范围内各种权利的,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二、我国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则和方式
(一)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则 1.充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原则。
2.正确处理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在受理行政案件 上合理分工的原则。。
3.立足现实,逐步扩大的原则。
(二)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 确定受案方式有的国家是采用判例的方式,如英、
二、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主要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 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 施不服提起的诉讼。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主要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 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提起的诉讼。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 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第二节 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第三节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事项
本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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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也称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
主管范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受理行政 案件的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要解决的是人民法院对哪些 行政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或者说,行政相对人 对哪些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制度中必的核心内容。
3.行政机关作出错误的行政指导,或者未依法履 行行政指导的职责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遭 受损失时,如果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案。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 行为
九、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 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受理行政案件法律规定(3篇)

受理行政案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案件受理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案件受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受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二)公正、公开、高效;(三)便民、快捷;(四)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第二章受理范围第四条人民法院受理下列行政案件:(一)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行政征收决定、行政许可决定、行政确认决定、行政赔偿决定等行政行为的案件;(二)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不予答复、不履行法定职责等不作为行为的案件;(三)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等行政行为的案件;(四)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强制拆除、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行为的案件;(五)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补偿等行政行为的案件;(六)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补偿等行政行为的案件;(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五条下列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一)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案件;(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案件;(三)当事人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案件。

第三章受理程序第六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起诉状,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二)身份证明材料;(三)证据材料;(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立案:(一)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二)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三)不属于其他机关受理。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 行政诉讼目的是为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解决行 政纠纷、维护社会公正,因而行政诉讼受案标准 要尽可能考虑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尤其在法律 规定不明确时,应作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

五、域外行政诉讼制度中受案范围的规定
(一)法国的行政审判范围
划分标准: 1. 形式(机关)标准:行政审判仅限于行政机关的行
为。 2. 实质标准:在行政机关范围内,进一步确定哪些行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行政诉讼主管,是指人 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界限。
➢ 立法之初,规定受案范围,很大程度上是权宜之计。 ➢ 实际上,其代表了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在解决行政
争议这类公法争议上的权限分工,是行政诉讼特有 的程序制度。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
➢“受案范围”意味着什么?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3条。2010.12.13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5次会议通过
,2011.08.13施行。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 二、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指导思想 三、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 四、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界定标准 五、域外行政诉讼制度中受案范围的规定
一、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行政案件
(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借鉴《行政复议法》
➢ 行政机关要求履行义务的情况 1. 违法集资、摊派费用:要求交纳费用或实物; 2. 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禁止某路段通 行、要求服兵役、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房屋。
一、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行政案件
➢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具体情形:
一、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行政案件
(二)行政强制案件

202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必修22章思考练习答案

202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必修22章思考练习答案

下列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选择一项:A. 因人民政府责令某企业停产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定引起的纠纷B. 因人民政府对某工作人员的开除决定引起的纠纷C. 因政府制定关于本辖区内植树造林的规范性文件引起的纠纷D. 因某国家机关对其内部某公务员的降职决定引起的纠纷反馈正确答案是:因人民政府责令某企业停产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定引起的纠纷2正确题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选择一项:A.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B.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C.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D.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反馈正确答案是: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正确10.00分中的10.00分未标记标记题干被征地单位农民李某与征地单位发生纠纷,县人民政府依职权作出了强制性的补偿决定。

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选择一项:A. 作为行政案件受理B. 告知李某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复议C. 作为民事案件受理D. 裁定不予受理反馈正确答案是:作为行政案件受理4正确10.00分中的10.00分未标记标记题干吴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吴某。

此后,吴某一直凭《烈士证书》领取抚恤金。

1994年,民政局换发《烈士证书》时,未将《烈士证书》换发给吴某。

吴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选择一项:A. 告知吴某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请复议B. 予以受理C. 不予受理D. 告知吴某向其子所在部队申请解决反馈正确答案是:予以受理未标记标记信息文本多选题5正确4.00分中的4.00分未标记标记题干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哪种情形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6、人民法院以( )为由,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证据不足 B、违反法定程序 C、超越职权 D、滥用职权
7、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内提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严××认为医院开始误诊,又抢救不力,属医疗事故,一直反映到县卫生局。在县卫生局督促下,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媛媛之死进行鉴定,结论是媛媛之死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也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1991年10月6日,严××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鉴定结论隐瞒了事实真相,是错误的,请求县法院撤销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
七、论述题(10分)
试述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区别。
八、案例分析题(11分)
严××的4岁女儿媛媛连续3天出现流鼻涕,咳嗽,发烧等症状。1991年8月4日上午8时30分送县人民医院治疗。家长见女儿病重要求立即住院,因无床位医院不准住院。40分钟后,医生才给媛媛看病,作了一般检查后,医生说,孩子病得不轻,但还诊断不出什么病,先在观察室观察治疗。医生开了药方,家长取药给媛媛服用后留在观察室治疗。上午11时,媛媛突然发生抽搐,面色苍白,不讲话,值班医生立即抢救。下午3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死于急性心肌炎。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这两种处理行政争议的途径在( )方面是相同的
A、审查范围 B、适用的法律依据 C、审查对象 D、处理效果
2、在( ),行政诉讼案件由普通法院管辖
A、法国 B、德国 C、西班牙 D、英国
3、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 )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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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
法律明确规定不受理的行为——前四种是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后五种是《行诉法解释》第1条规定的。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以国家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所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作的任免、奖惩、调动、福利等决定,工作人员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四)法定终局裁决行为
(五)刑事司法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这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行为,但实质意义上则为司法行为。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行使职权具有双重性质,这里的刑事诉讼行为不受行政法规则调整和支配。

(六)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调解是一种当事人自愿接受的“管辖”,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影响的决定因素是其意思表示,而非行政机关的意志。

行政调解只是一种行政的规劝、建议,达成调解协议也主要依赖平等主体间让渡权利、处分权利。

劳动仲裁或其他法定仲裁的主体往往不是行政机关,故而对调解行为和仲裁行
为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七)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行政指导行为也不具有强制性,因而没有必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重复处理
行为一定是维持了原结论,没有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新的得、丧、变更的影响,只是对以往结论的肯定和维持,故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九)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这里的对相对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主要是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以前的内部运作、程序性的准备行为、调查取证等事实行为,此种行为尚未发生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得、丧、变更变化的实际效果。

我们知道行政诉讼一般就是指民告官,通常是对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此时也要注意有一些案件法律明确规定是复议前置,也就是在处理的时候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若是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话,那么再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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