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表)
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及实施指导意见
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及实施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特制定《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及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指导思想是: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立足我省实际,构建具有河南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规范有序地推进我省普通高中课程实验工作。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是:1.基础性。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整体设置必修课程,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
2.选择性。
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科目、模块的特点,合理设置选修课程,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选修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更宽广的自主学习空间。
3.适用性。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从我省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结合我省教育现状和普通高中的发展趋势,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课程体系。
4.创新性。
结合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个性发展的要求,调动学校实施普通高中课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
二、课程结构与课程设置(一)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设置学习领域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在学习领域的视野下研制各科课程标准,指导教师教学;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号)精神,确保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我省普通高中实际,制定《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并于2009年秋季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一、课程设置(一)课程设置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
全面完整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满足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进一步学习的基本需求,为所有学生奠定共同的发展基础。
2.选择性原则。
赋予学校、学生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学生学有所长,促进学校办出特色。
3.科学性原则。
按照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特点和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合理设置和安排科目及模块。
4.实效性原则。
充分考虑湖北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差异,从实际出发,保证所有普通高中能够顺利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有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1.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三类。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表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表
(三)学制、学时及修习要求。
1.学制与学时
(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两个学段安排课程,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3)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原则上每周安排的课程修习时间不超过35学时,每学时教学时间一般为45分钟。
附表一普通高中课程内容一览表
附表二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表(参照)
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表(参照)(续)。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附件: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精神,确保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我省普通高中实际,制定《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并于2009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一、课程设置(一)课程设置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
全面完整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满足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进一步学习的基本需求,为所有学生奠定共同的发展基础。
2.选择性原则。
赋予学校、学生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学生学有所长,促进学校办出特色。
3.科学性原则。
按照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特点和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合理设置和安排科目及模块。
4.实践性原则。
充分考虑湖北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差异,从实际出发,保证所有普通高中能够顺利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1.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二)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1.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选修Ⅱ模块是普通高中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发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见表1、表2:表1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表2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科模块设置安排2.课程设置说明(1)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2)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
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修习内容;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择修习内容,学生能够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数学选修ⅠB每个专题均为18学时,学生需在其中选择两个专题修习);选修ⅠC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修习。
在选修ⅠA的模块修习中,修习文、理方向学生按各科目要。
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09〕226号)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一)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科学设置普通高中课程。
(二)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体系,整体设置必修课,合理设置选修课,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
(三)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有利于课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调动学校实施课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课程设置(一)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2.科目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
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3.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
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具体设置如下(表1):表1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表与健康、音乐、美术每个模块1学分)。
(2)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需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和至少28个选修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附表1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表(参考)
学段 1
学段 2
学段 3
学段 4
学段 1
学段 2
学段 3
学段 4
期
语 言 与 文 学 数 学 英语 英语 1 英语 2 英语 3 英语 4 英语 5 语文 语文 1 语文 2 语文 3 语文 4 语文 5
选修Ⅰ:系列 1:诗歌与散文;系列 2:小说与戏剧; 选修Ⅰ 诗歌与散文; 小说与戏剧; 系列 3:新闻与传记; 新闻与传记; 系列 4: 语言文字应用; 语言文字应用; 系列 5: 文化论著研读 选修Ⅰ 系列Ⅰ 顺序选修课程;系列Ⅱ 选修Ⅰ:系列Ⅰ:顺序选修课程;系列Ⅱ:任意选修 课 选修Ⅰ 选修Ⅰ:选修系列 1;选修系列 2;选修系列 3;选修 系列 4
第一学年 下学期 学段 3 学段 4 上学期 学段 1
第二学年 下学期 学段 3 学段 4 上 学
第三学年 下 学 期
学段 2
学段 2
期
球类项目; 体操类项目; 田径类项目; 水上或冰雪类项目; 系列 1:球类项目;系列 2:体操类项目;系列 3:田径类项目;系列 4:水上或冰雪类项目;系列 5: 民族民间体育类项目; 新兴运动类项目; 健康教育专题。 民族民间体育类项目;系列 6:新兴运动类项目;7:健康教育专题。除田径类项目和健康教育专题 必修外, 个模块。 必修外,在余下各系列中至少选修 9 个模块。
第三学年 下 学 期
学段 2
学段 2
期
选修Ⅰ 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 选修Ⅰ: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物质 化学 科 学 生物 生物 分子 1: 与 细胞 信息 技术 信息技术 基础 在选修模块中 必选一个模块 生物 2 :遗 传与 进化 化学 1 化学 1 化学 2 化学 2 在选修模块中必 选一个模块 结构与性质、化学反应原理、 结构与性质、化学反应原理、有机化学基 础、实验化学六个选修模块中除已选修外 的其他五个模块 选修Ⅰ 选修 1: 生物技术实践; 生物 3: 选修Ⅰ: 生物技术实践; 稳态与 环境 生物科学与社会; 选修 2:生物科学与社会;选修 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
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1
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设
置及学分1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附件2:
重庆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模块设置与学分安排表
说明:
1.必修模块为所有学校必须开设,所有学生必须修习的内容,共116学分。
2.选修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两部分,学生至少要获得28学分。
选修Ⅰ分为“限定选修模块”和“自主选修模块”两部分。
“限定选修模块”是指修习人文方向、理工方向的学生按各学科要求应该修习的模块或专题;“自主选修模块”是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供学生进一步发展、自主修习的选修模块或专题。
选修Ⅱ是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兴趣开设的选修模块,学生至少要获得6学分。
3.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把艺术作为综合课程开设,但至少完成6个学分的模块教学。
艺术、体育特长学生在修满必修学分后,可按自身的发展方向选修相关领域科目的模块。
附件3:
重庆市普通高中学年课程模块设置及周课时安排表
6
7。
1.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课时与学分安排建议表
附件1:
说明:
1.此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安排。
2.学校应先开设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
不应任意增减必修课时,也不应把必修课安排的时间过于集中和提前。
3.指导学生选择选修课程时,应指导学生先选择科目,然后在科目中选择模块。
4.学生选择选修Ⅰ课程,语文、数学、外语应必选,同时,在人文与社会、科学、艺术、体育四个领域中选择一个领域。
选择人文领域的学生至少应在政治、历史、地理三科中选修两个科目,选择科学领域的学生至少应在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两个科目。
除此而外,还应在其他领域自由修习一定的学分,以保证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
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学分结构表
科目
必修学分
选择性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
语文
8
0--6
0--6
数学
8
0--6
0--6
外语
6
0--8
0--6
思想政治
6
0--6
0--4
历史
4
0--6
0--4
地理
4
0--6
0--4
物理
6
0--6
0--4
化学
4
0--6
0--4
生物学
4
0--6
0--4
技术
(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6
0--18
信息技术
(1)必修:模块1:数据与计算、模块2:信息系统与社会;(2)选择性必修:模块1:数据与数据结构、模块2:网络基础、模块3:数据管理与分析、模块4:人工智能初步、模块5:三维设计与创意、模块6:开源硬件项目设计;(3)选修:算法初步、移动应用设计和校本课程
通用技术
(1)必修: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2)选择性必修:技术与生活系列、技术与工程系列、技术与职业系列、技术与创造系列;(3)选修:传统工艺及其实践、新技术体验与探究、技术集成应用专题、现代农业技术专题和校本课程
物理
必修1/2
必修2/2
必修3/4
(1)选择性必修:在选择性必修1、选择性必修2、选择性必修3中选择0-3个模块;(2)选修:物理学与社会发展、物理学与技术应用、近代物理学初步等3个选修模块和校本课程
化学
化学科学与实验探究、常见的无机物及其应用、物质结构基础及化学反应规律、简单的有机化合物及其应用、化学与社会发展5个主题/2
社会实践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实验)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课程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组成。
课程由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
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4)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
设置研究性学习活动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通过自主探究、亲身实践的过程综合地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解决问题,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
此外,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
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5)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附件: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精神,确保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我省普通高中实际,制定《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并于2009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一、课程设置(一)课程设置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
全面完整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满足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进一步学习的基本需求,为所有学生奠定共同的发展基础。
2.选择性原则。
赋予学校、学生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学生学有所长,促进学校办出特色。
3.科学性原则。
按照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特点和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合理设置和安排科目及模块。
4.实践性原则。
充分考虑湖北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差异,从实际出发,保证所有普通高中能够顺利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1.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吉林省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表
吉林省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表
时间
科目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学段
1
学段
2
学段
3
学段
4
学段
1
学段
2
学段
3
学段
4
学段
1
学段
2
学段
3
学段
4
语文
必修
上册
必修
下册
选择性必修上册、选择性必修中册、选择性必修下册
选修:自主开设汉字汉语专题研讨、中华传统文化专题研讨、中国革命传统作品专题研讨、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专题研讨、跨文化专题研讨、学术论著专题研讨6个学习任务群
思想政治
必修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必修2
经济与社会
必修3
政治与法治
必修4
哲学与文化
选择性必修1、选择性必修2、选择性必修3
选修:自主开设财经与生活、法官与律师、历史上的哲学家3个模块
历史
必修 中外历史纲要(上)
必修 中外历史纲要(下)
选择性必修1、选择性必修2、选择性必修3
选修:选用、改编或新编《史学入门》和《史料研读》2个模块
选修: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学生发展意愿,自主选择开设美术史论基础、速写基础、素描基础、色彩基础、创作与设计基础模块
体育与健康
必修全一册含必修必学和必修选学,平均每学年修习4个模块:
必修必学:体能和健康教育(建议体能模块在高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健康教育模块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开设)
必修选学(运动技能系列):自主开设球类、田径类、体操类、水上或冰雪类、武术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类、新兴体育类6个系列
课改后高中课程设置
教学时间安排及学分管理(一)学年教学时间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二)模块教学时间1.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一般每周安排4课时(持续1个学段)或2课时(持续1个学期)。
2.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18课时,一般每周安排2课时或1课时。
3.学校可以结合师资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学期安排各模块课程。
(三)周教学时间1.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
2.原则上每周按35课时安排教学。
(四)课时1.原则上每个课时的时长为45分钟。
2.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验。
(五)综合实践活动1.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共23学分。
其中,1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三年共计270课时,15学分,高一、高二年级各安排6学分,高三年级安排3学分;每个学生在三年内至少完成3个研究性学习课题。
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由学校根据各学段课时总数合理安排,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
2.学生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包括军训、参观、考察、生产劳动等),获得2学分。
建议学校在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各安排1周。
3.学生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获得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
鼓励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走进社区,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服务。
(六)学分管理1.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课时,相当于1学分)。
学分由学校认定。
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占4学分。
2.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23学分)和28分以上的选修学分(其中,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1、本课程设置方案是对所有普通高中课程开设的基本要求,但不是学生课程选修的最低要求。
必修课程所有学生必须修习,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2、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
社区服务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周末或节假日。
原则上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每周5天上课,周学时数不超过35。
每学时一般为45分钟。
高一、高二年级每周有3学时机动时间(含班团活动时间),学校可自主安排。
3、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语文、数学、外语每个模块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有关科目每个模块一般在一个学期内完成,必要时可在不增加学时的前提下,在本领域内将有关科目学时打通使用或调整开设顺序。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为18学时。
4、学校可根据需要调整技术领域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的开设顺序。
5、艺术领域每周开设1学时。
音乐和美术可间周开设。
6、研究性学习活动高一、高二年级每周3学时,2学时在课内实施,一般连排使用;1学时安排在课余和假期时间进行,以学生自主完成为主。
7、学校课程主要指《课程方案》的“选修学分Ⅱ”。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围绕各学习领域自主开发和安排教学内容,增加学校课程的开设量。
8、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在选修课程中获得28学分,其中学校课程至少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修更多课程,获得更多的学分。
山东省高中三学年课程内容安排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