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行政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辖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管辖合同包括: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合作书、意向书、证明书、承诺书等书面文本。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公司经济合同统一归口行政部管理。
第四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行政部合同管理职责范围:
1.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办法;
2.核查本公司范围订立合同和履约情况,并对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负责;
3.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准备及善后工作;
4.做好合同归档,合同章管理工作;
5.对经济合同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人员职责范围:
1、负责收集,整理合同起草所需资料:市场调查和资信审查。重大合同的调查情况及
招标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起草合同的基本要求:
(1)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2)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3)双方具有履约能力;
(4)没有超越公司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
(5)条款完整,文字准确,签约手续完备;
(6)草案交部门主管。
2、组织合同谈判。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谈判,必须在行政部的指导或参与下进行;
3、起草合同、组织协调、督促承办合同的履行,并及时将合同的履行情况向本部门及行
政部报告;
4、承办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并及时协助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手续;
5、办理或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办理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6、收集、整理所承办合同在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中的有关资料并归档。
第五章管理程序及权限
第六条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行政部,并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行政部盖章,必要时可请律师审核,工商部门鉴证。
第七条除公司总经理同意外,一律不得擅白对外部门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八条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时,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填写合同变更通知单(见附表三)并通知本部门和行政部。
第九条行政部协同经办人对合同变更,解除的正式文件,函电作出处理,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十条合同履约过程发生违约事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处理;合同经办人应及时通知本部门和行政部,不得白行决定免罚。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或变更事项其协商结果须形成书面协议,作为原合同补充,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纠纷协助商不成,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和行政部整理、收集完整的合同文件、资料,并通知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有关机构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六章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对于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公司签订的合同,均须经过事先准备并履行审查手续。
第十四条重大合同项目应成立由合同承办部门、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行政部参加的谈判小组。
第十五条各承办部门在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中,必须严格审查下列事项:1合同主体的审查。主要有:对方签约部门或个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及委托代理权限。
2合同手续的审查。主要有:委托代理手续;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手续等;
3合同内容的审查。主要有:合同标的物是否合法;合同约定是否完整、可操作; 权利、
义务及违约责任是否明确;文字表达是否准确、严谨、妥当。执照、许可、
证明或授权等书面材料,审查时应当核对原件。合同对方为委托代理人身份的,应当留存委
托代理书原件。
第七章合同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六条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并对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后,合同承办部门填报“合同会签审批表”(见附件一),将合同的有关文件同时分送各职能部门进行专业会审,然后由行政部进行综合审查。
第十七条需要送审的合同文件主要有,
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能力等有关资料;
3 合同的其他必备文件。
4重大合同需提供有公司领导批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
第十八条承办部门对合同的审查,主要是根据本专业的法规、政策和业务管理的规定,对合同的政策可行性、经济可行性、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专业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应具体、明确,审查期限不超过2天。
第十九条行政部会同法律专业人士对合同的审查,主要是根据国家法律和承办部门提供资料,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合同法律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审核、签订的手续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等,以保证所签合同合法有效。
行政部应当在收到全部材料之日起5日内出具审查意见书,提出意见,重大或需要协调的合同,应在收到全部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
第二十条行政部认为合同背景不清或资料不全,可能影响本部门审查工作的,应及时
通知承办部门说明或补充。审查期限于事实查清或材料补齐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二十一条审查部门提有修改意见的,应同时提供合同审查意见书;承办部门未完全米纳审查部门意见的,还应当附有〈〈审查意见未米纳说明》。
第二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应结合审查部门意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充分协商,修改合同送审稿,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第二十三条合同经过事先准备和审查程序后,报送公司财务总监审批,经财务总监审批后,报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四条报批的合同文件包括:正式合同文本,合同会签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