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基本理论及立法诠释_王兰
浅论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浅论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ﻭ: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础。
一项正当有效的仲裁协议,既是仲裁庭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又是裁决具有执行效力的基础。
但由于各国法律的差异,对于仲裁协议效力规定的要件也各不相同。
因此,要明确仲裁协议的效力,必须首先解决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本文拟针对这一题目,根据国际私法的原理做简单的探讨。
ﻭ关键词:仲裁协议,法律效力,法律适用ﻭﻭ一、仲裁协议的有效性ﻭ任何法律效力,其核心都是有关法律规范对相关主体的约束力,仲裁协议也不例外.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是指,对当事人、仲裁庭或仲裁机构、法院等相关主体产生如下的法律效力:ﻭ(一)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ﻭﻭ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对当事人直接产生了法律效力。
当事人因此丧失了就仲裁协议约定的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承担了不向法院起诉的义务.假如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这一义务而就仲裁协议约定范围内的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另一方当事人就有权依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终止司法诉讼程序,把争议发回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这样,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仲裁事项在协商时只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使得当事人不诉诸法院解决争议的本来愿看得以实现。
ﻭﻭ除此之外,由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已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并承认仲裁庭所作裁决的约束力,所以,仲裁协议使当事人承担了履行由仲裁庭最后作出的裁决的义务,除非该仲裁裁决经有关国内法院判定无效。
(二)对仲裁庭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ﻭﻭ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庭或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基础。
假如不存在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仲裁庭或仲裁机构无权审理该争议.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基于不存在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的理由对有关仲裁庭或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庭对特定争议事项取得管辖权的最主要的依据。
如依据1981年《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假如仲裁条款显然无效或者仲裁条款不适合组成仲裁庭之目的,则不能成立仲裁庭。
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具有高效、便捷、保密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和国内的民事纠纷解决领域。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程序启动的基础,其效力直接关系到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和仲裁裁决的执行力。
因此,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问题成为仲裁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从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适用原则、法律依据以及具体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原则1. 合意原则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应遵循合意原则,即仲裁协议的订立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愿。
当事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仲裁协议。
2. 公序良俗原则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应遵循公序良俗原则,即仲裁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 仲裁法优先原则在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过程中,仲裁法的规定具有优先地位。
当仲裁协议的内容与仲裁法的规定相冲突时,应以仲裁法的规定为准。
4. 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在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过程中,当存在特殊法律与一般法律冲突时,应以特殊法律为准。
三、仲裁协议效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是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规定主要包括:(1)仲裁协议的订立应符合法律规定,具备书面形式;(2)仲裁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3)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选择、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等事项应明确约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对仲裁协议效力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如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对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四、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仲裁机构受理的仲裁案件,当事人一方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经审查,仲裁协议的订立符合法律规定,但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仲裁作为一种重要的争议解决方式,日益受到当事人的青睐。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程序启动的前提和基础,其法律适用问题成为仲裁实践中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探讨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原则1.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有约定;(二)仲裁事项明确;(三)仲裁委员会明确。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体现在仲裁协议的订立、选择仲裁机构、确定仲裁规则等方面。
2. 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时,应适用与仲裁协议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
”3. 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原则在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应遵循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原则,即仲裁机构、法院在审理仲裁协议法律适用问题时,应保持观点一致,避免出现相互矛盾的法律适用结果。
三、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1. 仲裁协议的成立要件仲裁协议的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明确、完整,以及仲裁事项明确、仲裁委员会明确。
在仲裁协议成立要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2. 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主要涉及仲裁协议是否具有约束力、是否具有可执行性。
在仲裁协议效力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同时考虑仲裁协议的成立要件、仲裁机构的法律规定等因素。
3. 仲裁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在仲裁协议的修改与补充问题上,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在仲裁协议修改与补充的法律适用上,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4. 仲裁协议的撤销与变更仲裁协议的撤销与变更主要涉及仲裁协议是否被撤销、是否被变更。
浅谈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制度的核心要素,其法律适用问题直接关系到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
本文旨在探讨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分析其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期为我国仲裁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仲裁协议的法律性质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仲裁协议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 合同性质: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其成立、生效、变更和解除均应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 证据性质: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具有证据作用。
3. 约束力:仲裁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得违反仲裁协议,擅自变更或解除仲裁协议。
三、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范围1. 国内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国内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仲裁协议的成立、生效和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拒绝履行仲裁协议。
(3)仲裁协议的履行:当事人应按照仲裁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仲裁申请书,并履行仲裁程序。
2. 国际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国际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仲裁协议的成立、生效和变更:依据《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公约》(UNCITRAL Model Law)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
(2)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拒绝履行仲裁协议。
(3)仲裁协议的履行:当事人应按照仲裁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仲裁申请书,并履行仲裁程序。
四、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1. 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核心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仲裁协议的成立:仲裁协议的成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即当事人之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仲裁协议。
仲裁事项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仲裁具有独立性、公正性、效率性等优点,被广大当事人所青睐。
然而,在仲裁过程中,法律适用问题一直是困扰仲裁机构和当事人的难题。
本文旨在探讨仲裁事项法律适用的问题,分析相关法律依据,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二、仲裁事项法律适用概述1. 仲裁事项法律适用的概念仲裁事项法律适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和当事人如何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解决纠纷的问题。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应当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
2. 仲裁事项法律适用的意义(1)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事项法律适用,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根据自己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维护仲裁的公正性。
仲裁事项法律适用,有助于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性,避免因法律适用不当而导致的仲裁结果不公。
(3)提高仲裁效率。
仲裁事项法律适用,有助于简化仲裁程序,提高仲裁效率。
三、仲裁事项法律适用的依据1. 当事人约定的法律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可以是国内法,也可以是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2. 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法律时,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
3. 仲裁地法律根据我国《仲裁法》第20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法律时,适用仲裁地法律。
四、仲裁事项法律适用的具体问题1. 当事人约定的法律与仲裁地法律的冲突当当事人约定的法律与仲裁地法律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成为仲裁机构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仲裁机构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但在特定情况下,仲裁机构也可以根据仲裁地的法律来调整。
2. 国际惯例的适用在国际仲裁中,当事人往往会引用国际惯例来解决纠纷。
然而,国际惯例与仲裁地法律、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可能存在冲突,如何处理这种冲突成为仲裁机构需要考虑的问题。
论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重要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程序的前提和基础,其法律适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相关法律原则和规则,以期为我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引言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即仲裁协议应当依据哪个国家的法律来确定其效力、解释和执行等问题。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和仲裁裁决的执行力具有重要影响。
二、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原则1.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是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根据《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受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约束。
当事人可以明示或默示选择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也可以不选择,由仲裁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 仲裁地法原则仲裁地法原则是指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应依据仲裁地的法律。
仲裁地法律通常被认为是仲裁协议效力的决定性因素。
根据《纽约公约》第5条的规定,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应受仲裁地的法律约束。
3. 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应依据与仲裁协议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当事人未选择适用法律的仲裁协议。
最密切联系的法律通常包括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仲裁机构的所在地法等。
三、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规则1. 当事人选择的适用法律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明确约定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选择的适用法律应当是有效的、可适用的法律。
如果当事人选择的适用法律与仲裁协议的性质和目的不符,仲裁庭可以拒绝适用该法律。
2. 缺乏当事人选择时的适用法律如果当事人未在仲裁协议中选择适用法律,仲裁庭应根据以下规则确定适用法律:(1)仲裁地的法律:如果仲裁协议与仲裁地的法律有最密切联系,仲裁庭应适用仲裁地的法律。
(2)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如果仲裁协议与当事人的住所地法有最密切联系,仲裁庭应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仲裁程序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在解决民商事争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仲裁程序法律适用是仲裁程序的核心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的效力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仲裁程序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具体规则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仲裁程序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仲裁程序法律适用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按照仲裁规则和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公正、高效地处理仲裁案件。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体现在仲裁协议的签订、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程序的进行等方面。
2. 公正、公平原则仲裁程序法律适用应遵循公正、公平原则。
仲裁机构在处理仲裁案件时,应保持中立,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公正、公平原则是仲裁制度的核心价值之一。
3. 法律适用原则仲裁程序法律适用应遵循法律适用原则。
仲裁机构在处理仲裁案件时,应当依法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法律的规定,维护法律的尊严。
4. 国际惯例原则在仲裁程序法律适用中,应适当考虑国际惯例。
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机构在处理仲裁案件时,可以参照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是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和遵循的规则,对于提高仲裁效率、维护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仲裁程序法律适用的范围1.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的前提和基础。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仲裁协议的成立、生效和解除仲裁协议的成立、生效和解除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仲裁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等。
2. 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规则的法律适用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规则的法律适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的组成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
(2)仲裁规则仲裁规则的法律适用包括仲裁规则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3. 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仲裁程序的启动仲裁程序的启动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
仲裁协议效力适用法律(2篇)
第1篇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仲裁作为一种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有效途径,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本文旨在探讨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公约的规定,以期为仲裁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一、引言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启动的基础,其效力直接关系到仲裁程序能否顺利进行。
仲裁协议效力适用法律的问题,关系到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机构的管辖权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仲裁协议效力适用法律进行探讨。
二、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适用原则1. 国际条约优先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在处理仲裁协议效力问题时,应当优先适用国际条约。
这意味着,当仲裁协议效力存在争议时,应首先考虑国际公约的规定。
2. 国内法优先原则在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适用国内法。
国内法优先原则旨在保障国家主权和法律的适用。
3.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仲裁协议效力适用法律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适用的法律,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是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条规定:“仲裁协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仲裁协议的内容明确、具体;(三)仲裁协议的形式合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仲裁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合同的规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也具有适用性。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国际条约或者国际惯例,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四、国际公约的规定1. 《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UNCITRAL Model Law o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规定,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当适用仲裁地的法律。
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2篇)
第1篇摘要: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因其高效、灵活和保密等特点,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采用。
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的基础,其适用法律直接关系到仲裁程序的进行和仲裁裁决的效力。
本文旨在探讨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分析相关法律体系及国际公约的适用,以期为我国仲裁实践提供参考。
一、引言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之间就仲裁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是仲裁程序得以进行的前提。
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即指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庭和当事人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由于仲裁具有跨国性和多样性,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问题成为国际仲裁法研究的热点。
二、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体系1. 国内法体系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首先应遵循国内法的规定。
在国内法体系中,主要包括以下法律:(1)仲裁法:仲裁法是调整仲裁活动的基本法律,规定了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效力等内容。
如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合同法:合同法是仲裁协议的基础,仲裁协议通常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除等内容。
(3)民法典:民法典作为民事基本法,对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具有一定的补充作用。
2. 国际公约在国际法体系中,以下公约对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具有重要影响:(1)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该公约旨在简化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程序,对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
(2)1961年《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欧洲公约》:该公约适用于欧洲国家之间的商事仲裁,对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具有指导意义。
(3)1976年《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该示范法为国际商事仲裁提供了一套基本规则,对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具有参考价值。
三、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原则1.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仲裁协议中约定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内法和国际公约。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国际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2. 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当事人未约定适用法律时,仲裁庭应适用与仲裁协议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法(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在国内外广泛运用。
然而,在仲裁实践中,关于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的问题时常出现,导致仲裁程序难以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保障仲裁程序的公正、高效,本文将从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仲裁协议效力1. 仲裁协议的定义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为解决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通过书面形式达成的,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协议。
2. 仲裁协议效力仲裁协议的效力是指仲裁协议在法律上的约束力。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仲裁协议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应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交仲裁机构解决争议;(2)仲裁机构应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对争议进行仲裁;(3)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 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适用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适用,我国《仲裁法》并未明确规定。
但在实践中,以下法律适用原则可作参考:(1)当事人约定适用法律的,从其约定;(2)当事人未约定适用法律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3)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与仲裁协议签订地法律不一致的,适用仲裁协议签订地法律。
三、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1. 仲裁程序的定义仲裁程序是指仲裁机构在当事人之间进行仲裁活动的过程,包括仲裁申请、仲裁庭组成、仲裁审理、仲裁裁决等环节。
2. 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关于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我国《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程序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
”因此,在仲裁程序中,以下法律适用原则可作参考:(1)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2)当事人约定适用法律的,从其约定;(3)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与仲裁协议签订地法律不一致的,适用仲裁协议签订地法律。
四、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1. 仲裁裁决的定义仲裁裁决是指仲裁机构在仲裁程序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仲裁庭的审理,对争议事项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2. 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关于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我国《仲裁法》第53条规定:“仲裁裁决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
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途径,在国际和国内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问题,是仲裁实践中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
本文将从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原则、具体法律规范以及我国仲裁法律适用的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原则1. 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仲裁程序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设立。
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仲裁适用的法律。
这一原则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确定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时,应当考虑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这一原则体现了仲裁程序的国际化特点,有利于维护国际商事仲裁的公正性和效率。
3.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当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可能违反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排除该法律的适用。
这一原则旨在保护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外国法律的适用对我国产生不利影响。
三、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具体法律规范1. 国际公约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某一国际公约。
如《联合国国际贸易仲裁公约》(UNCITRAL Model Law)是全球范围内广泛适用的仲裁规则。
我国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时,也借鉴了这一公约的相关规定。
2. 国内法律在国内仲裁中,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依照我国法律进行仲裁。
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
3. 地方法规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适用地方法规。
地方法规是指地方政府制定的具有地方性特点的规范性文件。
但在适用地方法规时,应当注意其与我国法律的冲突问题。
四、我国仲裁法律适用的实践1.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在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方面,我国法院普遍认为,当事人应当遵守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仲裁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2篇)
第1篇摘要: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仲裁作为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的基础,而仲裁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则是仲裁程序顺利进行的关键。
本文旨在探讨仲裁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独立的争议解决方式,具有独立性、专业性、保密性等优点。
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的基础,它规定了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程序等内容。
在仲裁过程中,选择适用的法律对于仲裁庭的管辖权、仲裁裁决的效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研究仲裁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仲裁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概述1. 法律适用原则仲裁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应遵循以下原则:(1)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用的法律。
(2)最密切联系原则:当事人选择的适用法律应与争议有最密切的联系。
(3)强制性法律原则:当事人选择的适用法律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 仲裁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范围仲裁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范围包括:(1)仲裁规则: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某一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
(2)仲裁地法:仲裁地法是指仲裁协议签订地或仲裁机构所在地所在国家的法律。
(3)争议标的法:争议标的法是指与争议标的有关的国家的法律。
(4)当事人共同选择的法: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适用于仲裁协议的法律。
三、我国仲裁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制度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仲裁事项;(二)仲裁委员会;(三)仲裁规则;(四)适用的法律;(五)仲裁费用;(六)其他约定事项。
”由此可见,仲裁协议应当明确约定适用的法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仲裁协议对适用法律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适用仲裁规则中约定的法律。
”这表明,当事人未约定适用法律的,应适用仲裁规则中约定的法律。
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理解(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重要的争议解决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制度的核心,其法律效力直接关系到仲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从仲裁协议的定义、法律效力、认定标准以及效力瑕疵等方面对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深入探讨。
二、仲裁协议的定义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更为常见。
仲裁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两种形式。
三、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一)仲裁协议的成立1.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应当真实自愿地达成仲裁协议,不得受到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的影响。
3. 仲裁协议内容合法:仲裁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1. 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仲裁协议一旦成立,即具有独立性,不受主合同无效、变更或终止的影响。
2. 仲裁协议具有约束力:仲裁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守仲裁协议的约定,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
3. 仲裁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不得上诉。
四、仲裁协议的认定标准(一)形式要件1. 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独立的仲裁协议书。
2. 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明确,包括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争议事项等。
(二)实质要件1.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 仲裁协议内容合法。
五、仲裁协议效力瑕疵(一)仲裁协议无效1. 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年龄,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受到欺诈、胁迫等。
3. 仲裁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仲裁协议失效1. 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仲裁协议。
浅论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摘要:仲裁协议作为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础,其法律适用问题一直是仲裁法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从仲裁协议的概念、法律特征出发,分析了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原则和规则,并探讨了我国在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方面的实践与挑战。
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的基础,其法律适用问题直接关系到仲裁的效力、仲裁庭的管辖权以及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因此,深入研究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保障仲裁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仲裁协议的概念与法律特征1. 概念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就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方式、地点、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仲裁协议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方式。
2. 法律特征(1)具有独立性。
仲裁协议是独立的法律文件,其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
(2)具有自治性。
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规则、仲裁机构和仲裁员。
(3)具有拘束力。
一旦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
三、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原则和规则1. 原则(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允许当事人约定适用的法律。
(2)国际惯例优先原则。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应当优先适用国际仲裁规则和惯例。
(3)最密切联系原则。
在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应当考虑与仲裁协议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 规则(1)仲裁协议成立的法律。
仲裁协议的成立,应当符合当事人所在国或仲裁地的法律。
(2)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
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当符合当事人所在国或仲裁地的法律。
(3)仲裁庭管辖权的法律。
仲裁庭的管辖权,应当符合当事人所在国或仲裁地的法律。
(4)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法律。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应当符合当事人所在国或仲裁地的法律。
四、我国在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方面的实践与挑战1. 实践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仲裁协议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青睐。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制度的核心,其法律适用问题直接关系到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
本文将从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原则、法律适用范围、法律适用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仲裁协议法律适用原则1. 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核心原则。
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也有权约定仲裁规则、仲裁机构、仲裁员等事项。
在仲裁协议法律适用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法律适用原则法律适用原则是指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仲裁协议法律适用过程中,仲裁机构应当依据仲裁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等进行审查。
3. 国际惯例原则在国际仲裁中,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时,应当参照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是国际仲裁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规则,对于仲裁协议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仲裁协议法律适用范围1. 仲裁协议效力仲裁协议效力是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首要问题。
仲裁协议效力包括仲裁协议成立、仲裁协议生效、仲裁协议解除等方面。
在仲裁协议法律适用过程中,应当审查仲裁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备生效条件。
2.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核心内容。
仲裁程序包括仲裁申请、仲裁通知、仲裁庭组成、仲裁审理、仲裁裁决等方面。
在仲裁协议法律适用过程中,应当审查仲裁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公正、高效。
3. 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是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最终结果。
仲裁裁决的效力、执行等问题,在仲裁协议法律适用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在仲裁协议法律适用过程中,应当审查仲裁裁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公正、合理。
四、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程序1. 仲裁协议审查仲裁协议审查是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第一步。
仲裁机构在受理仲裁申请时,应当对仲裁协议进行审查,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2. 仲裁程序适用在仲裁协议法律适用过程中,仲裁机构应当根据仲裁协议的规定,适用相应的仲裁程序。
简述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在国际和国内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制度的核心,是仲裁程序启动的前提和基础。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直接关系到仲裁程序的合法性、仲裁裁决的效力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简述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包括仲裁协议的成立、效力、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适用。
二、仲裁协议的成立1. 仲裁协议的成立条件仲裁协议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就争议解决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并明确表示愿意将争议提交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具有仲裁意愿;(3)仲裁事项明确;(4)仲裁机构明确。
2.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仲裁协议的成立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如当事人主体资格、仲裁意愿、仲裁事项和仲裁机构等。
这些问题的法律适用,通常遵循以下原则:(1)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仲裁协议成立所适用的法律。
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则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仲裁地法律。
(2)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如果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协议成立所适用的法律,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可以作为补充适用。
(3)仲裁地法律:如果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不明确或无法适用,仲裁地法律可以作为补充适用。
三、仲裁协议的效力1. 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是指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具有以下效力:(1)具有独立性:仲裁协议独立于合同,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2)具有拘束力:仲裁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当事人不得以仲裁协议违反法律规定为由,拒绝履行仲裁协议。
2.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仲裁协议的效力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如仲裁协议的独立性、拘束力、效力认定等。
这些问题的法律适用,通常遵循以下原则:(1)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仲裁协议效力所适用的法律。
仲裁协议的效力适用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制度的核心,其效力直接关系到仲裁程序的启动和仲裁裁决的执行力。
本文旨在探讨仲裁协议的效力适用法律,分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标准、法律适用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的内容。
二、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标准1. 仲裁协议的合法性仲裁协议的合法性是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首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签订仲裁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2)仲裁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3)仲裁协议的签订符合法律规定。
2. 仲裁协议的完整性仲裁协议的完整性是指仲裁协议应当明确约定仲裁事项、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仲裁事项;(2)仲裁机构;(3)仲裁规则;(4)仲裁费用。
3. 仲裁协议的自愿性仲裁协议的自愿性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是基于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应当是自愿的。
三、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1. 国内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在我国,国内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仲裁协议的签订地法;(2)仲裁协议签订时适用的法律;(3)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法;(4)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规则。
2. 国际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对于国际仲裁协议,其法律适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仲裁协议的签订地法;(2)仲裁协议签订时适用的法律;(3)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法;(4)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规则;(5)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
四、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1. 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约束力仲裁协议一旦成立,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参加仲裁程序,履行仲裁裁决。
2. 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约束力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受理仲裁案件,并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进行仲裁。
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具有快捷、灵活、专业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国际经济贸易领域。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的前提条件,其效力直接关系到仲裁程序的进行和仲裁裁决的执行。
因此,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问题成为仲裁领域的重要议题。
本文旨在探讨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分析相关法律原则和实践,以期为我国仲裁实践提供参考。
二、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原则1. 国际惯例原则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应遵循国际惯例原则。
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制定的《国际仲裁规则》、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ICCArbitration Rules)等国际仲裁规则,为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提供了参考依据。
2.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包括仲裁地法、仲裁机构规则、国际惯例等。
3. 法律适用原则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应遵循法律适用原则。
在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时,仲裁庭应依据法律规定或仲裁规则确定适用的法律。
三、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实践1. 仲裁地法仲裁地法是指仲裁协议履行地或仲裁机构所在地国家的法律。
在仲裁实践中,仲裁地法是确定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际仲裁规则》第16条,仲裁协议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应适用仲裁地法。
2. 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
这种约定可以是具体的法律名称,也可以是概括性的法律原则。
例如,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或《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等。
3. 国际惯例在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时,仲裁庭可以参照国际惯例确定适用的法律。
国际惯例包括《国际商会仲裁规则》、《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等。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仲裁协议,约定将双方之间的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进行仲裁。
仲裁程序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在国际和国内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仲裁程序法律适用是仲裁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关系到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可执行性。
本文将从仲裁程序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法律冲突解决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仲裁程序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仲裁程序法律适用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适用的法律。
这一原则体现了仲裁制度的灵活性,有助于当事人根据自身需求和利益选择最合适的法律。
2. 公正、公平原则仲裁程序法律适用应遵循公正、公平原则,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可执行性。
仲裁员在审理案件时应保持中立,不受任何外部压力和影响。
3. 程序法定原则仲裁程序法律适用应遵循程序法定原则,即仲裁程序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
仲裁机构应依法设立,仲裁规则应符合法律规定,仲裁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4. 法律适用顺序原则在仲裁程序法律适用中,应遵循法律适用顺序原则。
首先,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其次,仲裁地的法律;最后,国际惯例。
三、仲裁程序法律适用的范围1.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的前提和基础,其法律适用包括仲裁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等方面。
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适用的法律。
2. 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涉及仲裁庭的组成、仲裁规则、仲裁程序的启动、仲裁庭的管辖权等方面。
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适用的法律,或者适用仲裁地的法律。
3. 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包括裁决的效力、执行等方面。
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适用的法律,或者适用仲裁地的法律。
四、法律冲突解决在仲裁程序法律适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律冲突。
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 当事人选择法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适用的法律,以解决法律冲突。
2. 仲裁地的法律如果当事人未约定适用的法律,可以适用仲裁地的法律。
3. 国际惯例在当事人未约定适用的法律,且仲裁地法律无法适用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论仲裁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青睐。
然而,仲裁的法律适用问题一直困扰着仲裁实践。
本文从仲裁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仲裁地的法律适用、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对仲裁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非诉讼方式,具有自愿、灵活、高效、保密等优点。
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然而,在仲裁实践中,仲裁的法律适用问题仍然存在一些争议。
本文旨在探讨仲裁的法律适用问题,以期为我国仲裁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仲裁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仲裁法律适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即当事人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用的法律。
2. 公平原则:仲裁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性。
3. 实事求是原则:仲裁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4. 最密切联系原则:仲裁法律适用应当遵循最密切联系原则,即选择与纠纷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作为仲裁适用的法律。
三、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1.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受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的约束。
如果当事人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应适用仲裁地的法律。
2. 仲裁协议的解除和终止:仲裁协议的解除和终止受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的约束。
如果当事人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仲裁协议的解除和终止应适用仲裁地的法律。
四、仲裁地的法律适用1. 仲裁地的确定:仲裁地的确定应遵循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如果当事人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仲裁地的确定应适用仲裁机构的所在地。
2. 仲裁地的法律适用:仲裁地的法律适用包括仲裁程序法和实体法。
仲裁程序法应适用仲裁地的法律,实体法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五、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1. 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原则: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应遵循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如果当事人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应适用仲裁地的法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Sep.,2013甘肃理论学刊2013年9月No.5 General 219Gansu Theory Research第5期总第219期 当 代 法 学 [收稿日期] 2013-06-15[作者简介] 王兰,女,陕西长武人,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基本理论及立法诠释王 兰(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2)[摘 要]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是指依据某一特定法律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研究仲裁协议法律适用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明确主张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理论和原则可以准用合同的法律适用理论和原则,系统论述了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统一论和分割论,并就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基本理论在我国现行立法中的体现予以了深入诠释。
[关键词] 仲裁协议;法律适用;基本理论;统一论;分割论;立法诠释[中图分类号] D99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307(2013)05-0157-05 对于我国法院受理的一个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法律的国际民商事案件(又称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官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适用中国法,还是适用外国法;如果适用外国法,适用哪一个外国法。
而这正是国际私法的两个基本理论问题,为什么要适用外国法和如何适用外国法。
可以说,国际私法的所有理论都是在解决这两个问题———之一或者全部。
与之类似,对于一个涉及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仲裁法的国际民商事仲裁协议(以下简称仲裁协议),法官也面临两个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是按照“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法”的习惯冲突规范,还是准用合同的法律适用理论和原则确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并据以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第二,如果是后者,那么,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是否也如同合同的法律适用那样,有统一论和分割论之别。
这两个问题即是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基本理论问题。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是指依据某一特定法律(仲裁协议准据法)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1]也就是说,仲裁协议法律适用问题的核心即是解决仲裁协议的有效性问题。
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
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庭行使管辖权的依据,也是法院承认与执行依此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前提。
因此,研究仲裁协议法律适用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已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第一部单行法律。
2013年1月7日,该法的第一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开始实施。
《法律适用法》和《解释(一)》对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比较完善的规定,对上述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两个基本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对于深入理解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共同性和特殊性与合同的法律适用相比,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是否具有特殊性?进而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理论和规则是否可直接援用合同的法律适用理论和规则?要回答这些问题,先要考察仲裁协议的法律性质。
对于仲裁协议的法律性质,学界并未形成统一而明确的认识,《法律适用法》中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条款被置于第二章“民事主体”中,这种“没地儿放,于是随便放”的做法就是明证。
显然,仲裁协议和民事主体之间并没有逻辑关联性。
“契约性是仲裁的本质属性。
”[2]332“仲裁实质上是解决争议的一种合同制度。
”[3]674可见,仲裁的契约性已是通识,仲裁协议的契约性自不待言。
问题在于,仲裁协议属于实体法上的契约(合同),还是属于程序法上的契约?是两者兼而有之,还是自成一类?进而对其法律适用是准用合同的法律适用理论和原则,还是按照“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法”的习惯冲突规范处理?有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得出结论:“仲裁协议具有程序法契约的属性。
当然,承认这一点并不能否认仲裁协议中所蕴含的实体法契约的因素。
”[4]笔者以为,仲裁协议具有双重法律效果,既有赋予仲裁庭管辖权的正效果,又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负效果。
无论正效果,还是负效果,管辖权问题属于程序问题,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仲裁协议规定在程序法(或诉讼法,或仲裁法)中,是程序法上的契约。
但是,从本质属性上看,仲裁协议是私法契约。
首先,从内容上看,实体法上的契约规定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仲裁协议则规定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通过实体法契约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和义务,通过仲裁协议处分(即放弃)自己的诉权。
而诉权既具有程序内涵,又具有实体内涵。
[5]45所以,单从内容上,并不足以将仲裁协议和实体法契约对立起来。
其次,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的直接目的是约定实体争议的解决方式,产生一定的程序法上的效果,但最终目的还是通过实体争议的解决,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
再次,仲裁协议虽规定在程序法中,但程序法有诉讼法和仲裁法之分,诉讼法又可分为刑事、行政和民事诉讼法,前两者公法性强,后者私法性强;而契约性是仲裁的本质属性,这就决定了私法是仲裁法的本质属性。
所以,虽同为程序法,民诉法和仲裁法的性质也不可一概而论。
在仲裁制度完备的国家,仲裁协议一般规定在仲裁法中,所以,仲裁协议是程序法上的契约,但本质上,是私法契约。
正如有学者所言,“虽然仲裁协议的性质存在争论,但除了违约救济,仲裁协议和普通商事合同大致无异。
”①其实,对于公法和私法的僵硬划分,学界早有质疑。
今天,私法公法化,公法私法化是不可阻挡的法律潮流。
民诉法具有公法属性,但并非所有的民诉法律关系均具有强行性,法律在一定条件下并不否认民诉法中的任意性规范。
平等、自由、自治的私法理念早已渗透到民诉法中,各国民诉法中大量出现的选择法院协议、证据契约、诉讼和解等体现和尊重当事人程序主体性的规范就是明证。
当民诉法学界已提出“凭何武断地认为选择法院协议就应适用法院地法”的质问时,[6]作为率先将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引入民事程序法中的仲裁理论和实务人士还有什么理由逡巡于实体法契约和程序法契约的逻辑归类纷争之中!综上所述,仲裁协议本质上属于私法契约,在法律性质上与国际商事合同并无质的不同。
因此,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理论和规则与合同的法律适用理论和规则具有共同性,即合同的法律适用理论和规则可准用于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也就是说,法院地法并不当然就是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但管辖权这一程序问题是仲裁协议的核心关照,确认仲裁协议私法契约的本质属性,并不意味着否认仲裁协议中所蕴含的程序法契约(即公法契约)的因素,此即为仲裁协议与合同相比所具有的特殊性。
所以,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理论和规则可准用合同的法律适用理论和规则,但又需针对这一特殊性稍做变通。
二、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统一论和分割论根据上文的论述,仲裁协议可援用合同的法律适用理论。
自国际私法产生以来,合同的法律适用就有统一论和分割论之争。
笔者以为就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而言,统一论和分割论之争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主合同的准据法是否可作为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主合同的准据法是否可作为仲裁协议的准据法,②也就是说,仲裁协议和主合同应当统一适用同一个准据法,即主合同准据法,还是仲裁协议和主合同应当分别适用各自的准据法。
这个问题上的统一论认为,仲裁协议无需另行确定准据法,可直接将主合同的准据法作为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根据默示的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在主合同中选择了主合同的适用法律,该适用于主合同的法律也可以用来解释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效力。
这一做法的优点在于,可避免使同一个合同受不同的法律支配,可节省仲裁庭或法院找法(仲裁协议准据法)、释法和用法的成本,[7]且简便易行。
分割论则认为,根据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仲裁协议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所以,确定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也应独立于主合同的准据法。
我国司法实践也认可分割论,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主合同的准据法,不能将其作为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在这一问题上,笔者主张分割论,即仲裁协议的准①②从救济方式上看,违反实体法契约,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当事人不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契约;违反仲裁协议,不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协议。
仲裁协议分为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主合同外的仲裁协议书。
据法可独立于主合同的准据法。
首先,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已是共识,我国立法对这一原则的认可也比较彻底。
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也即仲裁协议自治理论,是指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未成立、成立后未生效或者被撤销、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需要指出的是,笔者以为,上述含义只是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这枚硬币的一面,而往往被人们忽视了的另一面是,主合同有效,仲裁协议不必然有效。
另外,今天,不但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被广为接受,选择法院协议具有独立性的观点也已被提出。
200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第3条第4款规定,排他性选择法院协议独立存在,不得仅因合同无效而认定其为无效。
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与传统合同法理论相悖,①其产生的初衷就是为了防止仲裁协议的效力受主合同的不利影响。
所以,我们也有理由认为,确定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也应防止受主合同准据法的不利影响。
其次,统一论者认为,当事人如果明示选择了主合同的准据法,即便未选择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也可根据默示的意思自治原则,推定当事人默示同意将主合同的准据法作为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笔者以为,此种情况下的默示意思自治很有可能背离当事人的真意。
当事人选择主合同准据法时可能出于这样的考虑,或者熟悉该法律(满足自己的合理预期),或者虽不熟悉但认为该法律体系是公正的(对自己有利或者以为对自己有利);而适用尽量使仲裁协议有效的法律应该是当事人选择仲裁协议准据法的初衷(如果不想使其有效,可以选择不签订仲裁协议)。
正如有学者所言,“如果当事人所选择的合同应当适用的法律不是仲裁地所在国的法律,在此情况下,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与仲裁条款所适用的法律就不一定是相同的。
”[8]37最后,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仲裁庭和法院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有利于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有利于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为出发点,确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若采纳统一论则意味着主合同的准据法作为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将被上升到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指导原则的高度。
这无疑限制了仲裁庭的自由裁量权,必将不利于仲裁的实践和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并不是要割裂仲裁协议和主合同之间的天然联系;主张分割论,也不意味着主合同的准据法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作为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倘若前述当事人选择主合同准据法和选择仲裁协议准据法的动机重合,主合同的准据法是当事人熟悉的或者是当事人认为公正的法律,同时又是有利于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法律,此时将主合同的准据法作为仲裁协议的准据法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