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工程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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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石方工程作业指导书
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金丽温高速公路九合同段所有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以便对这一关键工序实施监控,确保工程质量。
(一)施工前准备
1.路基开工前,必须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程序提出修改意见报请变更设计,根据现场的情况,核实的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及施工难易度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现场监理或业主批准并及时提出开工报告。重要项目应编制路基施工网络计划,修建供工程使用的施工便道、便桥等设施,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及措施。
2.路基开工前,应做好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及补测,导线点及水准点的增设,测量的精度应与公路等级相符合。
3.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以现总是应进行复测。
4.路基放样
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施工工艺及有关规定,放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具体位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50米,桩上标明桩号与路中心填挖高,用(+)表示填方,(—)表示挖方,发现桩被碰倒或丢失时应及时补上,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每挖填5米应复测中心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取土坑放样时,应在坑的边缘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土场供应里程桩号及挖掘深度;作为排水用的取土坑,当挖至距坑底0.2~0.3M时,应按设计修整坑底纵坡、边坡、截
水沟和排水沟放样时,首先做成样板架检查,也可每隔10~20米在沟内边缘钉木桩并标明里程及挖深。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所有标志,特别是一些原始控制点。
5.施工前的复查和试验
路基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对路基工程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通过取样,试验确定其性质和范围,并了解附近既有建筑物对特殊土的处理方法。试验人员应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对取自挖方、取土场、料场的路堤填料进行复查和取样试验,如设计文件提供的料场不足时,应自行勘查寻找,挖方、借土场和料场用作填料的土应进行下列试验项目: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天然稠度或液性指数,颗粒大小分析、含水量、密度、相对密度、土的压实试验、土的强度试验、有机质含量及易溶盐含量试验,试验方法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办理。
6.场地清理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既有房屋、道路、河沟、通讯、电力设施、上下水道、坟墓及其它建筑物,均应协助有关部门事先拆迁或改造,对路基附近的危险建筑物应予以加固,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和移植清理,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取土坑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在填方和借方路段的原地面应进行表面清理,清理深度应根据种植土厚度决定,清出的种植土应集中堆放,填方地段在清理完地表后,应整平压实到规定要求,才可进行填方作业。
路基施工
(二)路基施工
1.一般规定
(1)路基施工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并把试验检测作为主要技术手段指导施工,石质挖方路基的施工,按爆破的有关规定实行爆破,路基施工宜以挖作填,减少土地占用和环境污染;
(2)路基施工中,各施工层表面不应有积水,填方路堤应根据土质财政部和施工时气候状况,做成2~4%的排水横坡,挖方施工中路基各层顶面的纵、横坡,应根据路堑横断面形状,路线纵坡大小,路堑施工断面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及时排水。雨季施工因故中断时,必须将施工层表面及时修理平整并压实。施工过程中,当路堑或边坡内发生地下水渗流时,应根据渗流水的位置及流量大小采取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渗沟等设施降低地下水位或将地下水排走。
(3)取土坑应有规则的形状,坑底应设置纵、横向坡度和完整的排水系统,取土时不得使作业面积水,取土坑原地面的草皮、腐植土或其它不宜用作填料的土均应废弃处理,取土坑的边坑内侧宜为1:1.5,外侧不宜小于1:1,沿线取土坑的坑底纵坡不宜小于0.2%,宜高出附近水域的常年水位或附近桥涵水口处标高,并与路基排水系统相衔接。
(4)就地取土填料,如工程量不大,取土和平整工序可由平地机完成,压实和土的润湿工作,可分别由压路机和洒水车完成。短距离取土填筑,宜划段分层以推土机和铲运机担任运土工作,平地机和压路机分别担任整平和压实工作;远距离取土填筑的土一般来源于取土场或路堑,宜以推土机完成挖土工序,装载机或挖掘机完成装土工序,以自卸汽车完成运土的工序。
2.填方路堤的施工
(1)首先应做好原地面临时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连。排走的雨水不得流入农田、耕地、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等应用原地土或砂性土回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路堤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小于30厘米,并予以压实。当路堤稳定受到地下水影响时,应在路堤底部填以水稳性优良、不易风化的砂、沙砾碎石等材料或采用无机结合料进行加固处理,使基底形成水稳性较好,厚约30厘米的稳定层,路堤填料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冻土、有机土、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及腐朽物质的土,土的液限不大于50,塑性指数不大于26。
(2)土方陆地的填筑
土方路堤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用机械压实时,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一般不大于30cm,土的含水量不够时,用洒水车洒水。填筑至路床顶及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度不应小于8cm。如地势不平,应由最低处分层填起,每填一层,经压实符合要求之后,再填上一层。原地面纵坡若大于12%时,可采用纵向分层法施工,沿纵坡分层逐层填压密实,路堤基底填筑前进行压实,压实度不应小于85%。
山坡路堤地面横坡陡于1:5时,原地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m)并用小型夯实机加以夯实,横坡陡峻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必须在山坡上从填方坡脚向上挖成向内倾斜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1米。
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地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米。
细粒土、砂类土和砾石土不论采用任何机械压实,均应在该种土的最佳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