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析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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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与相应试用期限对照表
劳动合同期限
3个月以下的或以完成 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1年以上不满3年的 3年以上的 无固定期限的
试用期期限
不得约定试用期
不得超过1个月 不得超过2个月 不得超过6个月 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劳动合同 期内的全部劳动权利。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 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包括4个条件: A、此前曾经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连续的,不间断的; C、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 二项规定的情形; D、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未提出订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工必签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1、协商订立 2、强制订立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提出或者同意 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 劳动者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 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 期。
[案例]:
某公司与张某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 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转正后的工资为 2000元,并已按约定实际履行,问:某公司将要承 担什么支付责任?
上海跨国企业人力资源协会代表——撤资威胁
阿迪达斯、强生、雅诗兰黛——积极游说
欧盟商会建议书——转移生产线 港商——说不 上海美国商会——42页建议书 社会意见——1个月19万条
山西黑砖窑事件
肯德基麦当劳非全日制用工事件
(二)意义与评价
《劳动合同法》是各方面价值及利益博弈的 结果,在力争进步性的同时,更接近了现实。
(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1、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 案制度的通知》中已明确,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 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 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法律后果包括: (1)行政责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不予适用 (3)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4)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 (二)劳动合同期限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与约定条款 (四)试用期
(五)违约金
(六)无效合同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 1、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案例]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案例]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劳动关系建立的 时间: A、小张于2007年1月20日通过某公司在人才市场举办的招 聘考试,2月1日填写新入职人员登记表,2月3日起在公司 生产车间工作,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B、小王于2007年3月5日经某公司招聘入职,口头约定试 用期1个月,2007年4月5日小王如期转正,并于当日与公 司签订了期限至2008年4月的劳动合同。
2、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要求: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公示或告知,使劳动者知悉规章制度内容
3、规章制度合法性问题 :
(1)限制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的规定无效 ; (2)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 ; (3)不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冲突 。
《劳动合同法》解析与应对
一、概述 二、主要内容解析
三、应对与建议
一、概述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石击起千层浪:
“《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护身 符’‛——新华网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偏袒’还不够‛ — —《中国青年报》 ‚中国立法机构29日通过了一部影响广泛的旨在 加强对工人保护的新劳动法,这是对广大农民工 中出现的越来越多的不安定迹象作出的一个反 应。‛——美国《纽约时报》网站6月30日
(2)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
对应聘人员审查内容及风险应对一览表
序号
审查内容
学历、工作经历等 是否真实 是否存在潜在疾病
可能导致的风险
招聘失败
应对措施
利用学位网站查询确 认;向原单位核实。
1 2 3
解除劳动合同受限; 入职健康检查 支付医疗待遇及医疗 补助费 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 查验有效身份证明 任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 查验与其他单位终结 劳动关系的证明 签订不负有竞业限制 承诺书
6、2006年12月24日,全国代表常委会对草案进行
二审。
7、2007年4月24日,三审。 8、2007年6月24日,提交四审。 9、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并以145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高票通过。
争论与博弈
用人单位
各种类型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 个体经济组织 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事业单位
劳动者
适用《劳动合同法》
其他组织 家庭或者个人 个体工匠 农村承包经营户
劳动者 √ 劳动者 √ 劳动者 √ 公务员 × 工勤人员 √ 公务员 × 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 工勤人员 √ 实行聘用制劳动合同的 另有规定的 × 无特殊规定的 √ 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家政服务人员 × 帮工、学徒 × 受雇人 ×
第一章
(一)适用范围
总则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 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 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 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视同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与约定条款
必备条款为第17条第1款1至9项,新增条款包括:
(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 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 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 (2)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
二、主要内容解析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则(第1至6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7条至第35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29条至第35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36条至第50条) 特别规定(第51条至第72条) 监督检查(第73条至第79条) 法律责任(第80条至第95条) 附则(第96条至第98条)
包括4个条件: A、劳动合同终止; B、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C、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 D、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 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 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提出 或者同意订立劳动合同且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包括3个条件: A、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B、达到‚双十‛ ; C、劳动者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夏威夷大学中国法律问题专家罗纳德· 布朗说: 在财富差距不断扩大、形势日趋紧张的时候,实 施这样的步骤,反映出中国政府希望在鼓励投资的 欲望和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的需要之间实现平衡。这 项即将通过的法律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政府措施, 旨在使中国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与时俱进,从而与剧 烈的经济和社会变化相适应。
《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将重要意义概括为三点: 1、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 的重要举措。 2、制定《劳动合同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3、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 的重要举措。
(三)四大亮点(显著变化)
1、强化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性规定,包括: (1)引导签订长期合同 (2)防止滥用试用期 (3)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享有权利 (4)合同终止享有经济补偿 (6)限定违约金条件 (7)企业裁员时的保护性规定 (8)扩大劳动者行使即时解除权的范围 (9)加重用人单位违法成本 (10)加大维权力度,强化行政部门职责 2、扩大了劳动合同适用范围 3、规范劳务派遣 4、增加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规定
(3)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
(4)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
(5)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
删减不再作为必备条款的包括:
(1)劳动纪律
(2)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3)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约定条款列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 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四)试用期
1、试用期限的限制及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 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第1、2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 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 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立法过程
1、1994年《劳动法》颁布不久,劳动部提出 并制定完善我国劳动法律框架体系的意见,把 《劳动合同法》列入其中,开始实施最初的调 研和起草工作,但不久便停止运作,搁臵长达 近10年时间。 2、2004年10月,《劳动法》颁布10周年之际, 社会各界针对《劳动法》本身及其执行存在的 问题,建议起草《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 法》等配套法律法规。
3、2005年2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劳动合 同法》列入2005年立法计划。
Fra Baidu bibliotek
4、2005年12月24日,《劳动合同法(草案)》首
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5、2006年3月20日,全国代表常委会决定将草案向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4月20日,公开征求意见截 止,共收到各界意见191849件。
年龄是否达到16岁 是否与其他企业有 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是否对其他单位负 有竞业限制的义务
4
5
6
外国人是否办理就 业手续
违法、合同无效
查验就业许可证
4、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必须走出“不签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利”的误区!
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下列法律风险:
(1)支付双倍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的工资。 (2)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的风险。
C、某大学毕业生小吴,于2006年11月25日与某公司及所 在高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违约金2000元, 2007年7月小吴去公司报到前体检查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 公司拒绝接收并于2007年7月25日作出解除毕业生就业协 议的决定。
3、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和劳动者如实陈述义务
(1)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第一,告知必须是如实告知; 第二,告知的时间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 第三,告知应以一种合理且适当的方式进行,必须 能够让劳动者确定知道和了解; 第四,告知的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 第五,告知是一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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