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姻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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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UDC 单位代码10644

密级公开学号 2009020225

学士学位论文

老年人再婚问题研究

论文作者:李海

指导教师:王秀珍

系别:社会科学系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提交论文日期:2013年5月30日

论文答辩日期:2013年5月25日

学位授予单位:四川文理学院

中国•达州

2013年5月

目录

摘要 (2)

Abstract (2)

引言 (2)

一、老年人再婚的原因 (3)

二、老年人再婚的途径 (4)

三、老年人再婚的心理状况 (5)

(一)老年人相亲之前的心理状况 (5)

(二)老年人相亲时的心理状况 (5)

(三)老年人相亲后的心理状况 (6)

四、老年人再婚后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策略 (7)

(一)再婚后老年人及家庭成员之间相处的关系问题 (7)

(二)老年人再婚后不进行婚姻登记的问题 (8)

(三)子女对老年人再婚的干涉问题 (9)

结束语 (11)

参考文献 (12)

该部分应该是采用“构建域”的方式自动生成并自动链接!

老年人再婚问题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09级2班:李海指导老师:王秀珍摘要:老年人丧偶后,希望在晚年通过再婚寻找到新的伴侣,在再婚过程中会出现老年人自身的心理问题,家庭成员之间的融合问题,再婚后不进行婚姻登记问题,子女对父母再婚的干预问题。本文会对老年人再婚的心理状况及其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分别从社会、家庭、个人角度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字:老年人;再婚;问题;解决策略

引言

我国已步入老龄社会,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老年人再婚问题,就逐渐突显出来。老年人再婚既是一种趋势,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所赋予的法定权利。但在老年人再婚出现问题后,没有专门的社会机构来保障老年人的婚姻权益,亦没有设立专项法律?为老年人提供法律保障,同时老年人的再婚权益不断受到侵害,我们应该从老年人自身和社会一同努力,共同构建老年人再婚的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老年人再婚的现状和原因

(一)我国老年人现状

老年人的定义,各个国家和时期的概念不大一样。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需65岁以上才算做是老年人。而按我国现阶段的年龄划分标准,60岁以上即可认为是老年人。

根全国老龄办2006年发布的统计数据,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14657万人,占总人数的11.3%,其中城市老年人离异和丧偶人数占8.3%,农村老年人离异和丧偶人数占

9.3%[1]。该部分请使用最新数据信息进行对比。

(二)老年人再婚的原因

1、老年人再婚的社会原因(!!!我国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也应该是重要原因之一)

“老年人为革命贡献了青春,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民族培养了后代,当他们年老体衰

的时候,理应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2]。老年人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历来重视维护老年人权益,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婚姻法、继承法特别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都从不同方面为老人再婚提供了法律保障。宪法在规定男女平等原则的同时,还规定了儿童、老人、妇女受特殊保护的原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权益不断受到侵犯,特别是老年人的晚年婚姻幸福,子女的反对或者过度干涉已经越来越普遍,对于老年人的晚年婚姻权益的保护显得越来越重要。

所以从社会角度来讲,维护老年人的合法的婚姻权益,能稳定好社会秩序,减少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2、老年人再婚的家庭原因

现代社会经济压力重,子女大多外出打工或者忙于工作,独居老人数量庞大且日益增多,子女们也想父母们幸福。但是,大多数子女想要好好照顾老人而苦于无太多的时间和足够的精力,子女们对自己的父母照顾和关怀太少,由于种种原因也难以尽到应有的孝道。所以从家庭角度来讲,老年人再婚后,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子女们的抚养压力,使整个家庭更和睦。(请使用权威数据或调查数据说话)

3、老年人再婚的个人原因

公民的思想在进步,老年人也更加注重自己的晚年生活,在婚姻方面更加追求生活质量和保障,对传统观念中的“再婚的不道德感”有所削弱。丧偶或离异的老年人再婚的愿望日益强烈,人们对老年人再婚的态度也越来越宽容。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婚姻幸福终老的期望往往与实际婚姻生活不符,老年夫妻双方大多是因为一方患病,或者意外死亡而不能相伴终生,留下另一半孤独在人世。据曹行船对唐山市60岁以上老年人的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150个老年人中,有40个丧偶,99个原配,1个分居,1个未婚,9个再婚[3]。这些单身的老年人就很希望再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在感情和经济等方面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的生活共同体。共同度过晚年的美好时光。(该部分的数据建议采用覆盖面广一点的数据)

所以从个人角度来讲,老年人再婚能让老年人相互帮助和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的身题和心理的健康。

二、老年人再婚的途径

老年人再婚的途径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通过正规的婚介机构,一种是通过民间婚介。

(一)以正规的婚介机构为媒介的再婚

笔者这里所说的正规婚介机构其实就是婚介公司,老年人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再婚的人并不多,主要因为是婚介机构的公开性,老年人顾及颜面,羞于在这种较为公开的平台透漏自己的姓名、照片等;其次婚介机构对于老年人的婚姻的年龄大、观念守旧等特点把握不好,婚介的成功率较低。(婚介机构介绍老年人再婚<登记的比例、成功、失败的比例>的数据?)(二)以民间婚介为媒介的再婚

民间婚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生活中的老年人为媒,介绍给另外的一位看起来比较相配的老年人,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媒婆”;另一种是由公共机构为媒,比如社区服务站或者老年人活动中心,通过加强老年人之间的相互交流和了解,举办文体活动,促成老年人再婚的这种模式。

在实际的生活中老年人再婚的途径主要是通过以生活中的老年人为媒介绍的,这种途径不仅能很好的保护老年的人隐私,而且同样作为老年人的中间人,对于婚姻双方的年龄大、观念旧等特点都相当熟知,所介绍的对象与再婚者所想象的相差不远,成功率也会更高。当然在成功的介绍了一对过后,中间人也会得到一定的喜钱,喜钱的多少要据地区的贫富状况和被介绍人双方的经济状况了。(比例)

有趣的是,民间所谓的“媒婆”,并非一开始就想做“媒婆”的,而是在她身边恰好有两个单身的人,由她介绍成功后,周围邻里的单身丧偶之人都闻风而来让她帮忙,其中也不乏年青人的父母想帮自己儿女找到好对象的。在成功介绍了一对过后因为有不错的喜钱,所以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媒婆”了,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三、老年人再婚的心理状况

(一)老年人相亲之前的心理状况

老年人去相亲的多为丧偶之人。在刚丧偶的时候这些老年人极少是立即去和自己的新对象相处或者结婚的。原因有三点:一是由于老伴刚死,心理还在伤心之中,受古时“从一而终”的思想影响,心态未立马调整过来,和其他对象相处还不习惯;二是顾忌后辈和左邻右舍的闲话,颜面上过不去,即使晚辈们有心,劝老人再找一个,或者主动去婚介机构为老年人报名,老年人会感到羞怯而拒绝;三是老年男女双方的思想相对我们年亲人来说更为保守,农村老年人较城市老年人心理更保守,老年人之间的交往更为的复杂,所以在丧偶后的一段时间内,一般的老年人都会选择单身一段时间,在心理放开了过后再寻伴侣。在这段时间里老年人的心理是相当脆弱的,情绪也相当低落。所以作为晚辈来讲,应该多关爱老年人,多陪伴他们,帮助他们度过这段心理空虚期,唤醒老年人对生活的希望。

(二)老年人相亲时的心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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