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财税库银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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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财税库银操作流程

第一章概述

一、基本概念

财税库行是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国库、信用社之间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办理税款征缴、税收收入征缴入库、对账等业务,税款从信用社直接缴纳国库,实现税款征缴信息共享的缴库模式。

财税库行横向联网业务种类包括“实时扣税”、“批量扣税”、“银行端查询税款”和“银行端缴款”。

其中税务端发起的“实时扣税和批量扣税”需纳税人与开户社、主管税务机关事先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实时扣税是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由税务机关发起逐笔扣税信息,纳税人开户社在收到扣税信息后予以扣款,并将回执实时返回税务机关;批量扣税是根据税务机关定时发起批量扣税信息,纳税人开户社在收到指令扣税信息后予以扣款,并将回执实时返回税务机关。

“银行端申报缴款”和“银行端缴款”是纳税人首先应在在税务部门有应征税款信息,然后持税务部门开据的《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到信用社进行查询并划缴税款。此种交易缴纳税款纳税人不需要事先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二、签订委托缴款三方协议流程

因各地组织签订三方协议方式不同,具体流程也有一定差异。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有关规定,签订委托缴款三方协议大致流程如下:

(一)系统上线前统一签订委托缴款三方协议的流程

1、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缴款三方协议并加盖业务公章,同时纳税人授权税务机关签订委托缴款三方协议。

2、人民银行组织具备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上级行)统一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缴款三方协议,开户银行加盖业务公章并留存一份。

3、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并将另一份交纳税人。

(二)系统上线后签订委托缴款三方协议的流程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三方协议书;

2、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缴款三方协议并盖章。

3、纳税人持委托缴款三方协议到其开户银行,签订后留存一份并将其余两份交纳税人。

4、纳税人持委托缴款三方协议交税务机关,税务机关通过系统发起委托缴款三方协议验证。待商业银行返回验证成功后留存一份并将另一份交纳税人。

第二章系统操作说明

第一节三方协议管理

一、三方协议签约

★功能描述

用于与税务机关、纳税人签订或删除三方协议(委托扣款协议)

★操作界面

★具体操作

1.柜员逐级进入菜单:财税库行-〉三方协议管理-〉签约

2.操作标志:用“↓”列表选择,0查询1签约2撤销

4.协议书号:三方协议的编号

5.征收机关代码:国税按三方协议录入;地税按“2+纳税人管理编码前六位+0000”规则录入

6. 纳税人编码:国税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地税填写纳税人管理编码

7.纳税人名称: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名称

8. 付款行行号:省中心清算行号402261000004(系统反显)

9.付款账号:付款人在综合业务系统的账号

10.付款人名称:反显

11.付款方式:反显

12.付款账号密码:如果付款账号是凭密支付的,此项必输,否则自动跳过

二、三方协议撤销

★功能描述

此交易只适用于三方协议状态为“未验证”情况下,由于录入内容有误或其他原因需要对签约的记录进行撤销

★交易界面

★具体操作

1.逐级进入菜单:财税库行-〉三方协议管理-〉进入财税库行撤销交易

2.操作标志:用“↓”列表选择,0查询1签约2撤销

3.录入协议书号,如果条件相符有关内容全部反显。确认撤销时一直按回车键,提交进行撤销,如果如果付款账号是凭密支付的,此项必输, 如果付款账号是凭印鉴支付的,此项自动跳过

三、三方协议查询

★功能描述

根据录入的协议书号、纳税编码等内容查询协议的基本信息,或者直接进入查询界面,按F10提交,显示所有在本机构已签约、未验证、被撤销的客户状态和信息

★交易界面

★具体操作

1.逐级进入菜单:财税库行-〉三方协议管理-〉查询

2.只需录入在本机构签约客户的协议书号、纳税人编号、和付款人账号任意一项,如果条件相符就可以查询到签约客户协议的基本信息

3.F10提交,显示所有在本机构签约客户协议的基本信息

★注意事项

查询时,协议书号、纳税人编号、和付款人账号必须输入正确才能查询到单笔客户协议信息。显示出的查询信息内容包括协议书号,征收机关代码,纳税人编码,纳税人名称,付款行行号,付款人名称,付款人账号,签约时间和验证状态等内容。

第二节银行申报缴款

★功能描述

根据纳税人提交的“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输入征收机关代码、纳税人编码及外部申报电子序号,系统进行查询、申报、缴款

★交易界面

第一屏:查询

第二屏:系统返回纳税人申报信息

柜员将系统返回信息与客户提供的凭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F10提交,系统提示打印“申报查询凭证”,打印后交客户签字,此凭证做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附件。

第三屏:申报(转账缴税)

第三屏:申报(现金缴税)

1.如果纳税人用“现金”方式缴纳税款,付款账号录入账号“1011”,缴款单位名称必输;如果用“转账”方式缴纳税款,付款账号录入后,缴款单位名称反显。如果输入的缴款单位名称与税务申报的信息不一致,系统会提示拒绝信息

2.委托日期、查询序号、交易金额、备注系统反显

第四屏:银行申报缴款

★具体操作

1.纳税标志:0拒绝纳税1接受纳税。如果客户拒绝缴税,需选择“0拒绝纳税”,不能直接退出界面

2.现转标志:0现金1转账。如是在第三屏银行申报中,付款账号录入“1011”则现转标志选择“0现金”;否则选择“1转账”

3.付款账号反显第三屏录入的付款账号,不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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