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等被指强收费住院先交30元基本生活服务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佛山两医院被指强收费 住院先交30元基本生活服务费
金羊网-新快报
2013-06-14 07:50
佛山二院基本生活服务缴费窗口已暂停,改为"陪护交费处"。
统筹:新快报记者李咏祁
采写:新快报记者陈荣炎 文/图
新快报记者暗访发现佛山两家医院由第三方收取该费用,昨天回访发现已经停收
有家人陪护,住院时还得先交30元的“基本生活服务费”?佛山市民胡先生日前向新快报记者反映,其女儿在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下称“佛山二院”)住院时,就交了这样一笔数额不大但相当蹊跷的费用。
家住佛山市南海区的胡先生称,5月15日他带女儿到佛山二院心内科住院治疗,办完住院手续,刚入住病房,就走来一名挂着“新东升物业”公司证件的工作人员,向其收取了30元护工服务费,并开了一张“基本生活服务费”收据。
“当时急着看病,没细想那么多就交了。”女儿安顿下来后,胡先生才发觉这30元交得有点冤枉:女儿住院后,每天都是自己家人带饭、打水,根本不用护工来服务。“以前住院哪里要交这个费用?”
“我才住了一周,为何要收我一个月的费用?”胡先生坚持认为,这费用交得“冤枉”:“医院正规收费应提供发票,这笔费用却只给了张收据就算了,到底合不合法?”
“这个收费经过物价部门审批,主要是针对没请陪护的患者,请了护工就不用交。”佛山二院“基本生活服务费”收费方、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公司南海分公司刘经理向新快报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佛山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印章的《佛山市医院后勤服务收费公示牌》,上面显示除各种护工项目外,还列出一项“基本生活服务费”,收费标准为30元/月。
刘经理称,该项收费从今年3月开始,对患者从一入院到出院为止,一次性按月收取,“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对此,佛山二院医务科杨科长表示:“该收费出发点是为患者提供更好服务,部分住院服务涉及到专科性质,换床单等基础服务是必须要医院做的,患者享受到了相应的服务,所以一并收取。”
记者调查
佛山二院挂号窗口一名工作人员称
“基本生活服务费”和医院无关
新快报记者日前在医院自助查询机及佛山市医疗价格查询系统输入“基本生活服务费”,均未查到相关收费项目。
记者暗访佛山市5家大医院后发现,有两家大医院在强制收取“基本生活服务费”。
记者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下称“佛山一院”)、佛山二院、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暗访发现
,目前佛山各大医院住院部的护工服务都分别交由不同的物管公司,上述“基本生活服务费”以及各种“陪护费”均由物管公司收取。
记者在佛山二院住院部发现,像投诉者胡先生一样,大多数住院患者称入院时都交了一笔30元/月的“基本生活服务费”。院方收费公示牌显示,该收费标准为30元/月,备注为眼科2元/床/天,注明服务对象为“未请陪护的住院病人”。不过,挂号窗口一名工作人员却透露说,“物价局说不能和医院一起收(服务费),所以是他们(物管公司)在收,跟医院无关。”在佛山一院住院收费处,所有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同样要先缴纳“基本生活服务费”性质的“一次性收费(科室几对几服务)”。工作人员称,该收费从去年开始,收费标准为35元/月,实际收取25元/月,收费对象为“病友从开始住院到出院为止”。
在其余医院,除可选择的护工项目外,并无须收取上述“基本生活服务费”。
“住院时每张床位已经收了34元,一些基本生活服务不是应该包含在里面吗?”有受访患者称,交了“基本生活服务费”后,平时有护工来换床单、换病服,并定时送开水及送饭到病房门口。该患者坦言,对于医院怎么收费,谁也不敢多说,担心得罪医院拖延病情。暗访中,相当多的患者称虽心存疑惑,但只能按规定照交。
“不请护工当然没有照顾得那么好。”有医院工作人员明确称,床位费不包括护工服务。但当记者追问不交“基本生活服务费”是否会区别对待时,涉事医院方面均没有正面回应。
官方回应
正在调查核实将视情况通报
接到新快报记者反映的情况后,5月31日下午,佛山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一名负责人表示,对相关医院“基本生活服务费”问题正在调查核实,调查后“将视乎情况再通报”。
同一天,记者向佛山市卫生局反映相关问题。佛山市卫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6月3日回应称,该收费是物管公司“借地”在医院收费,不属于公开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因此不属卫生部门管理。该负责人表示,已与佛山市物价局沟通,由后者进行调查后再回复。“可能(医院物管公司)向物价局报上来的大项目,实际操作上有不同。”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有争议,会考虑先停收再说。”
最新进展
涉事医院停收“基本生活服务费”
本月6日和昨天,新快报记者先后回访佛山一院、佛山二院,发现这两家医院本月初已停收“基本生活服务费”。
在佛山二院,原来的“基本生活服务缴费窗口”已改为“陪护交费处”,收费公示牌也没了
踪影。窗口人员证实,已停收“基本生活服务费”,要找护工的话可以另外交钱。
佛山一院住院部物管公司工作人员称“这两天已暂停收,等修改完收费标准后再收”。已经交了的怎么办?对方表示“已收的不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