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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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转诊制度

结核病转诊制度

结核病转诊制度
(1)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做好结核病的归口管理工作,特别是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

(2)门诊医生应提高对肺结核病的警惕性,发现“反复咳嗽、咳痰三周以上,或咯血、血痰者”应予行痰找抗酸杆菌检查及行胸部摄片检查,或转诊到结核病防治科进行确诊,对于疑似肺结核病人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应在12小时内进行疫情报告,转诊到卫生防疫站进行诊治,并应做好病人的疫情报告及转诊登记。

(3)门诊药房禁止出售抗结核药物,发现有抗结核药物或有发现开出抗结核处方的即给予违规处理。

(4)放射科应做好肺结核可疑病例的转诊及登记。

(5)检验科做好肺结核可疑病例的痰检工作及登记,并做好阳性病人的转诊及登记。

(6)防保科负责本单位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及转诊汇总。

协调本单位各科室结核病人的疫报及转诊工作。

对各科室上报的肺结核病人应及时进行疫情报告。

剔除本单位重复上报肺结核病例,减少肺结核病报告的重复。

(7)对于私自截留病人的医务人员,一经发现即给予处罚。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2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2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根据____部____《____加强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和病人管理____》、《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试行)____》以及____《____加强全市肺结核病防治工作____》的要求,凡到我院就诊肺结核病人均按照本制度进行登记、转诊。

一、我院单纯性肺结核病人一律转到柳州市结核病定点治疗机构诊治。

二、首诊医生发现首次诊断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在院内传染病疫情电子报告系统上填报疫情报告卡,同时对我市市区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填写时要注意写明病人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一联病人携带,并嘱其到柳州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第二、第三联交预防保健科备案(其中第二联由预防保健科送柳州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三、临床医师应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四、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和网上直报,并负责收集转诊单送到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五、预防保健科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配合结防机构核实结核病疫情和转诊结核病人的追踪工作。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2)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其主要累及肺部,但也可侵犯其他器官。

肺结核不仅是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卫生问题,也对个体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控制和管理肺结核病,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报告和转诊制度。

本文将具体介绍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相关内容,并分析其作用和意义。

首先,肺结核病报告制度是指在发现肺结核病病例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向相关卫生部门报告病例信息。

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及时掌握肺结核病的流行状况,进行疫情监测和分析,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同时,报告制度也是对医疗机构的一种监督机制,促使其加强对肺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肺结核病的报告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和报告时间。

报告对象通常包括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和相关医疗机构。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肺结核病病例的基本信息,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病情等。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制定的。

其目的是规范肺结核病人的转诊与归口管理工作,以便及时确诊和治疗。

根据制度,各级医疗卫生保健单位发现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必须将其转诊到结防机构进行确诊。

转诊单位需要填写肺结核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给病人,一份给结防机构,用于病人追踪,另一份留转诊单位备查。

对于诊断为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的病人,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需要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向结核病防治机构填报疫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

同时,各级医疗单位需要确保填报内容详实、地址准确、电话号码齐全,以便结防所督导科随时追踪肺结核病人的到位情况,提高转诊到位率。

对于推荐或转诊的涂阳肺结核病人,结防机构会生成病志,并发放劳务费,以鼓励医疗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肺结核病人的
管理工作。

对于瞒报或漏报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处罚措施,严重者将上报局领导,给予记大过处分。

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5篇)

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5篇)

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转诊制度转诊包括转院和转科两种情况。

一、转科制度1、凡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范围的病人,经转入科会诊,由本科主治医师与转入科医师联系同意后,方可转科。

确认患者主要疾病属于转入科诊治范围的患者,转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住院医师应谈话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对转入科基本情况及治疗组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3、转出科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并开转科医嘱,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账目并与住院处和转入科病房联系妥当后,由住院医生和护士携带全份病史及相关检查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并当面与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做好交接工作。

4、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转出科主治医师须进行必要的随访。

6、感染科病员转他科时,应尽量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立即隔离诊治,并请感染科会诊确定后转感染科。

二、转院制度1、因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经由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并填写《转院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可签发转院证明,必要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主治医师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并告知相____意事项。

3、转出科住院医师要在患者转出前写好“出院小结”交于患者,以便随同带入转入医院。

4、转院患者应先办妥出院手续后,方可转出。

5、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本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

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2)是一种用于控制和管理结核病的制度,旨在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和跟踪监测,以减少疾病传播和给予患者最佳的医疗照顾。

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发现结核病病例时,将患者转诊到专门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治疗。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一、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二、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三、结核病门诊医生工作职责四、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五、肺结核病房工作制度六、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七、放射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八、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九、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十、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十一、结核病门诊护士职责十二、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十三、主任医师职责十四、主治医师职责十五、住院医师职责十六、结核病院内处置流程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线检查,并建议做痰检。

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四、疾控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结核病登记本上备注“疫情已报”字样,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进行诊治。

病情好转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转至结核病防治所。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进行诊治。

八、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最迟于一周内,将病人相关资料及转诊联系单一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享受免费抗结核治疗。

九、疾控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结核病防治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3周(或3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及时转诊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一步检查,不得开抗结核药品处方。

并将转诊联系单第二联与报告卡一同寄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由市一院收入住院。

四、防疫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95%以上,转诊到位率85%以上。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3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3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一、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接诊医生要对具有咳嗽、咳痰____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____线检查,并建议到疾病预防控中心结防科做痰检。

二、感染科、内科、急诊、中医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三、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四、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五、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六、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七、公共卫生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八、医务科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2)是指在我国的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当发现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时,必须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转诊。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肺结核属于甲类传染病,必须进行报告和监测。

当患者就诊于基层医疗机构时,医生必须按照规定报告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和治疗情况等内容。

同时,基层医疗机构还需要依据患者的情况进行转诊,将患者转到专业的肺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治和管理。

转诊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得到规范的诊治和管理,提高肺结核病的防治效果。

专业的肺结核病防治机构有更专业的医疗团队和设备,能够进行更准确的诊断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制定。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医院分管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感染性疾病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病人发现1、综合医院的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

2、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3、不具备查痰条件的综合医院,直接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二)转诊1、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科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及药房抗痨药品发放登记本并认真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2、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备案,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

感染性疾病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3、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三)报告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及咯血或血谈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并将转诊联系单第二联与报告卡医同寄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转县医院收入住院。

四、防疫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依次与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90%以上。

医院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医院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XXXX医院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为了落实《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等的精神,切实做好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明确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放射科、CT室发现门诊的肺结核疑似病人,要询
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有效身份证件、电话号码等,
同时报告公共卫生科。

二、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或放射的报告后,应于
24小时内按要求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公共卫生科。

门诊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
报告的同时,必须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医院公共卫生科备案,一份上交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公共卫生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
直报,认真填写肺结核转诊登记溥,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
年。

四、公共卫生科定时对门诊住院登记、放射科、CT室
检验科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临床医生对肺结核病例及时
报告转诊,如发现迟报缓报现象按医院考核奖惩制度进行
相应的处罚。

最新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最新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肺结核病转诊制度根据肺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特制定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值班医生务必遵照执行。

1、按照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科室备有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报告单。

2、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对转诊患者要认真填写好患者姓名、性别、患病时间、详细住址和号码。

3、值班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不准截留患者治疗或转住其它医院.4、在肺结核患者转诊的同时,还必须填写疫情报告卡.附表1 陕西省老年人疑似肺结核患者筛查表中医医院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门诊、病房医生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患者需进行X线检查,如疑似肺结核,立刻进行疫情上报,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并及时将病人转诊到旗结核病防治所接受诊断、治疗,不得随意开具抗肺结核药品处方。

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放射科医生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人,立刻向临床首诊医生和预防保健科人员进行反馈。

首诊医生接到放射科医生反馈后,应立刻向保健科进行疫情上报,并填写《肺结核可疑者、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旗结核病防治所进行诊治。

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四、保健科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核查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传染病登记本是否登记齐全,并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的疑似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将病人转诊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进行诊治,不得随意开具抗肺结核药品处方。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最终版)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最终版)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最终版)第一篇:结核病人转诊制度(最终版)肺结核病人转诊追踪制度1、门诊医生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或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门诊日志标注,按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完整详细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

2、门诊医生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联,患者一联,其余两联交防保站进行登记报告,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结核病防治所确诊,各医疗机构门诊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3、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转到县医院传染科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病人出院后,传染科要将病人要及时转诊到县结防所继续治疗管理。

4、医务科或防保站专兼职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并及时与结防所沟通,每月一次到县结防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5、需要追踪的病人要及时填写结核病人追踪登记本和追访三联单,结防所及时反馈患者到位情况。

6、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追踪总体到位率达85%以上。

结核病防治工作主要免费政策1、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2、对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人员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3、对治疗期间随访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痰涂片检查。

4、对治疗结束的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拍片检查。

5、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政府免费抗结核药物。

结核病患者须知1、肺结核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得了结核病只要坚持正规治疗是可以治好的。

如果不坚持服药容易形成难治性耐药结核病。

2、在治疗期间的第2、5、6或8月进行查痰。

3、确诊的结核病人可以得到国家免费发放的治疗板式药品,患者要保证规律服药,不可间断。

3、治疗过程中,尽量不要离开居住地。

如必须离开,提前通知负责您治疗的医生,以便帮助您联系继续治疗事宜。

4结核病患者不要对着别人咳嗽、打喷嚏,出入公共场所要戴口罩。

督导管理人员的职责1.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服药地点和时间,面视患者服药。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肺结核患者转诊制度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肺结核患者转诊制度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肺结核患者转诊制度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一、肺结核登记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凡接诊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时均应进行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

二、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对于本市就读的学生要求填写学校并详细到班级。

三、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由患者,第二联、第三联交由公共卫生科。

城关区辖区肺结核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结核门诊),城关辖区外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到患者所在地的疾控中心。

四、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在收到《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后,在“医院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五、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要对肺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及时通知首诊医师,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六、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支气管内膜结核按照继发性肺结核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结核性胸膜炎患者同样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

七、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进行转诊。

??八、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

九、公共卫生科要不定期检查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并做好院内宣传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肺结核报告及转诊流程图检验科放射科门诊住院部开具申请单开具申请单反馈结果反馈结果住院部发现:?肺结核患者?鉴别诊断确诊患者门诊发现:?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单交至疾控中心24h内网络直报公卫科填写转诊单填写报告卡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填写报告卡填写转诊单填写门诊日志填写传染病登记本第二联转诊单第三联转诊单第二联转诊单第三联转诊单兰州市肺科医院辖区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辖区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当地疾控中心辖区外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辖区外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1。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2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2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2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做好结核病的疫情报告,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肺结核病人的转阵与归口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院和村卫生所肺结核病人、疑似肺结核病人,应将其转诊到结防机构进行确诊。

2,转诊单位必须填写肺结核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给结核病人到结防机构就诊,一分送给结防机构做病人追踪,另一份留转诊单位备查。

3,本院和村卫生所对诊断为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的病人,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向结核病防治机构填报疫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并做好疫情登记,将病人转至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归口登记、治疗和管理。

4,本院和村卫生所凡上报的结核病人、疑似的肺结核病人都要求填报内容详实、地址准确、电话号码齐全,以备结防所督导科随时追踪各级医疗单位以报告、转诊的肺结核病人的到位情况,提高转诊到位率。

5,对瞒报、漏报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处罚措施,严重者上报局领导,给予记大过处分。

肺结核归口管理转诊制度及措施

肺结核归口管理转诊制度及措施

肺结核病归口管理转诊制度及措施肺结核病极大地影响着患者的工作、学习、生活质量,并且具有一定的传染性。

为此,凡在我院就诊的病人中,若检出肺结核,不可留院治疗,应遵循肺结核的归口管理制度,由首诊医生将患者介绍到肺结核防治所治诊,并做好转诊记录。

一、转诊范围:
1、肺野内好发区以及非好发区的肺结核病灶者;
2、肺野内出现渗出性病灶、空洞者;
3、慢纤空病人,在与旧X线片对照情况,出现新的空洞、新的的病灶者;
4、若肺野内的病灶,可疑为肺结核者;
5、结合临床病史,考虑为支气管内膜结核者;
综上所见,一旦发现时,尽可能地说服患者到结核病防治所诊治,以防延误病情及扩散蔓延,希望各位医生做好这项工作。

二、可在本院治疗的相关结核疾病:
1、肺外结核;
2、单纯性结核性胸膜炎、胸腔积液者(无活动病灶);
3、合并其他疾患的危重病人;
医院保健科
2006年1月。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九、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十、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十一、结核病门诊护士职责十二、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十三、主任医师职责十四、主治医师职责十五、住院医师职责十六、结核病院内处置流程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预防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强化肺结核病的报告、诊疗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一、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线检查,并建议做痰检。

三、内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必须对蹊跷或诊断的肺结核病人,创建疑为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展开疫情备案,并完备详尽核对《传染病报告卡》,努力做到项目齐全,字迹确切,肺结核病人的地址必须写道村、社、门牌号,并要存有联系电话,以便跟踪、化疗观测;四、疾控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结核病登记本上备注“疫情已报”字样,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必须对备案或诊断的肺结核病人,搞好病人的身心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展开外科。

病情转好的患者核对《肺结核病人诊疗单》转回至结核病防治所。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辨认出就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须要稳步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展开备案、报告并展开外科。

八、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平衡后,最迟于一周内,将病人有关资料及诊疗联系单一并转至结核病防治所享用免费抗结核化疗。

九、疾控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结核病防治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十、疾控科负责管理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搞好结核病预防科学知识培训工作。

十一、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95%以上,切实提高病人的报告率、转诊率及转诊直接到位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文(4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文(4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1.1 编制目的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肺结核病病例的报告和转诊流程,确保病例得到及时准确的报告和转诊,提高肺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与肺结核病报告和转诊相关的单位。

第二章病例报告2.1 报告义务任何医疗机构在诊断或怀疑肺结核病病例时,都有义务及时向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按照规定填写报告表。

2.2 工作流程2.2.1 医疗机构在发现肺结核病病例后,下级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上级机构应及时向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2.2 报告时应填写完整的病例信息,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疾病信息、治疗情况等。

2.2.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并记录在案。

2.2.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定期对报告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向上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第三章转诊流程3.1 转诊准备3.1.1 医疗机构在诊断或怀疑肺结核病病例时,应为患者做好转诊准备工作,包括填写转诊申请表、开具转诊医嘱、整理相关病历资料等。

3.1.2 转诊申请表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疾病诊断情况、转诊目的地及医生意见等内容。

3.2 转诊申请3.2.1 医疗机构将填写完整的转诊申请表提交给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告知患者转诊的目的地和时间。

3.2.2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审核申请的准确性,并确认转诊的目的地和时间。

3.2.3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将审核通过的转诊申请及时发送给定点医疗机构,同时通知患者。

3.3 转诊接收3.3.1 定点医疗机构接收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与患者联系,确认接诊时间。

3.3.2 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时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3.3 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及时制定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相关治疗措施和注意事项。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二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二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引言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为了及时诊断和治疗肺结核患者,避免疾病传播,各国普遍采用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本文将对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必要性、实施过程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必要性1. 早期诊断与治疗:肺结核是一种慢性疾病,其早期症状并不明显。

只有通过报告转诊制度,才能及时发现患者,并进行早期诊断与治疗,降低病情恶化和传播的风险。

2. 防止传播:肺结核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疾病,通过咳嗽、打喷嚏等方式传播给他人。

通过报告转诊制度,可以及时隔离患者,阻断疾病传播链,保护他人免受感染。

3. 统计疫情数据:通过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能够准确统计疫情数据,掌握疾病的发展情况和趋势,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实施过程1. 医疗单位报告:一旦医疗单位确诊一例肺结核患者,应立即向相关卫生部门报告。

报告应包括患者基本情况、症状表现、诊断结果等信息。

2. 卫生部门调查:接到报告后,卫生部门将派遣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患者的行程轨迹、接触史等,以确定其他潜在感染者。

3. 病例登记:在确诊肺结核病并进行调查后,卫生部门将对该病例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分型、诊断时间等,用于后续的疫情统计和管理。

4. 隔离治疗:对于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卫生部门将采取隔离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家庭隔离等,以防止疾病传播。

5. 接触者筛查:在确定患者后,卫生部门将对其接触者进行筛查,及时发现其他潜在感染者,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和隔离措施。

6. 治疗监测:对于已诊断的肺结核患者,卫生部门将进行治疗监测,包括定期复查、血液检测等,以评估疗效和预测疾病发展趋势。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报告滞后:部分医疗机构在报告肺结核病例时存在滞后或漏报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建立电子报告系统,加强医疗单位与卫生部门的信息共享。

2. 缺乏信息共享: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够充分,导致对疫情的了解不够全面。

肺结核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报告转诊制度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传染病,严重威胁着公共健康。

为了及时诊断、治疗和控制肺结核的传播,建立一个健全的肺结核报告转诊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肺结核报告转诊制度的意义、原则以及实施方法。

一、肺结核报告转诊制度的意义肺结核报告转诊制度的建立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 及时发现和追踪肺结核病例:通过建立报告转诊制度,可以及时掌握肺结核病例的情况,包括感染途径、病程等,有助于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2. 提高肺结核的诊断率:通过报告转诊制度,可以促使医务人员更加关注肺结核疑似病例,提高早期诊断的准确性和敏感性,从而降低未诊断或误诊的风险。

3. 加强患者的管理和治疗:报告转诊制度可以确保患者在被转诊后能得到及时、专业的诊断和治疗,提高患者的治疗质量和效果,减少病情恶化的可能性。

4. 有效控制和预防肺结核的传播:通过报告转诊制度,可以及时追踪和控制病例的传播范围,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预防措施,减少肺结核的传播风险。

二、肺结核报告转诊制度的原则在制定肺结核报告转诊制度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依据:制度应建立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基础上,确保合法、合规的实施。

2. 全员参与: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部门均应参与到报告转诊制度中,发挥各自的职责和作用。

3. 保护患者隐私:在转诊过程中,需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避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4. 及时高效:报告转诊制度应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确保病例能够及时得到相应的诊断和治疗。

5. 统一标准:制定统一的报告转诊标准和流程,避免因不同机构的差异导致信息流通不畅。

三、肺结核报告转诊制度的实施方法在实施肺结核报告转诊制度时,可以采用如下方法:1. 建立报告系统:建立一个统一的肺结核报告系统,使相关医疗机构能够及时将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例报告给公共卫生部门。

2. 建立转诊机制:在报告的基础上,建立起肺结核病例的转诊机制,确保确诊患者能够得到专业的治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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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1、医生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或2周以上)、咯血及影像(DR、CT)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门诊日志标注,按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完整详细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

2、门诊医生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联,患者一联,其余两联交防保科进行登记报告,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市结核病防治所确诊,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3、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要将病人及时转诊到市结防所继续治疗管理。

4、防保科专职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并及时与结防所、疾控中心沟通,每季一次到市结防所、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5、需要追踪的病人要及时填写结核病人追踪登记本和追访三联单,结防所及时反馈患者到位情况。

6、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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