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阶段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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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阶段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量化指标)
一、2017年评价考核指标
1.高血压病、糖尿病两病“两网”纳入精细化管理患者数达50000人,两网病人规范化管理率90%以上;
2.分级诊疗在两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基础上扩展至十大系统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共10个以上病种;
3.签约家庭数增至10万以上;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全市门诊总诊疗量比例≥65%;
5.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3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
6.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
7.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辖区和三级公立医院;
8.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辖区和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
9.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10.所有二、三级医院分别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建立稳定的对口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11.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
12.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开设病床(或试点开设家庭病床);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的年增长率在20%以上;
13.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14.三甲综合性医院重症监护病房床位数达到总床位的5%,使用率达到93%;
15.三甲综合性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手术总量≥50%。
二、2020年评价考核指标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
2.每万人拥有4名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