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与唐诗的格律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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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与唐诗的格律之美
格律诗是“带着镣铐的舞蹈”。不带这一镣铐,就不是格律诗,而是别的艺术品种了,但如果带上镣铐却没有跳好舞,那就不成为艺术,或不成为高明的艺术了。对于中国古代诗歌来说,杜甫是这样的一位大师——他在格律许可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利用了这些规律,跳出了丰富多彩、精美绝伦的“舞蹈”。
格律对于杜甫,不是镣铐而是道具。他像一个高明的魔术师,娴熟地挥舞着这一道具,演出了一幕幕生动的活剧。他甚至还对这一道具即格律本身进行了有意识的更新改造,从而达到了某种特殊的艺术效果。可以这样说,只有杜甫,才真正地从成为格律的主人。他的诗作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创造——格律成就了诗人的伟大,而诗人创造了格律的完美。
中国古典诗歌的格律之美
诗的格律,就是形式方面的规则。掌握了这些规则,我们不但可以分析一首格律诗在形式方面的特点,感受其形式之美,还可以根据这些规则学习创作格律诗。格律诗的主要规则,概括地说,有三个方面:
一、篇章结构方面的规则,主要是:
篇有定句——8 句(律诗)或4 句(绝句)
句有定字——每句7 字或5字
对于律诗和绝句这两种格律诗来说来说,这一规定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一句一字不能多,当然也不能少。(也有每篇超过8句的律诗,叫做“排律”,不常见,也有每句6字的律诗,叫做“六言律”,也不常见。)
为什么格律诗要定句定字呢?换句话说,定句定字在文艺美学上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知道,美感包括两个要素:自由和规则。古体诗比较自由,但规则不够。古体诗当然也能够给我们以美感,但美感是主客体互动的结果,古体诗读得多了,听得多了,我们对美的敏感程度就会降低。而后起的格律诗既有一定的规则,也有一定的自由,读起来唱起来听起来和古体诗有一定的差别,这就可以给我们以新鲜的美感。
二、语言修辞方面的规则,主要是
韵有定格——主要包括两方面的规则:一、偶数句押平声韵,首句可入韵,也可不入韵。
二、必须押同一平声韵部所属的字,一韵到底,不可换韵。
律诗必须对仗——律诗8句,可分为四个单元。每一单元叫做“一联”,八句四联,分别称“首、颔、颈、尾”。其中颔、颈必须对仗,首、尾可对可不对。对仗,就是一联的两句之间,必须在平仄、词性、结构、意义等方面“相对”,即平仄相反,词性相同,结构相近,意义有变化。绝句可用对仗,也可不用。
律诗为什只押平声韵而且不能换韵?这也可能是出于三个原因:一是可以和平仄通押且
可中途换韵的古体诗拉开距离,一是因为律诗的篇幅比较短小精粹,如果平仄通押或换韵,就会显得支离破碎,不成整体。一是因为平声更具有平衡感,不像仄声那样有较大的调值起伏。这三个方面都可以和格律诗的其他特征要素,例如“对”、“粘”、“对仗”等具有平衡感的要素协调一致,从而达到特定的美感境界。
三、平仄运用方面的规则,即
字有定声——因其所在位置不同,每一字就必须按既定规律使用平声或仄声,并按一定规律发生变化或不发生变化。这些规律比较复杂,概括地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1、起起,是指一首格律诗如何开头。起,是由一首格律诗的第一句的第二个字来决定的。这个字如果是平声,就叫做“平起”,如果是仄声,就叫做“仄起”。例如,杜甫的七律《登高》,第一句是“风急天高猿啸哀”,“急”字是仄声(入),因此,《登高》这首诗就是“仄起”。又如,刘禹锡《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第一句“巴山楚水凄凉地”,“山”字是平声,因此,这首诗就是“平起”。起,是格律诗的首要规律。因为起决定了一首诗的基调,起字决定了,这首诗的其他部分的平仄,也就基本确定下来了。起,相当于一首乐曲的“起调”,它决定了这支乐曲的主旋律。有了主旋律,整首诗的各个部分就有了灵魂,就能够相互协调和谐,从而达到美听的效果。另外,格律诗每一句的第二字,也可以叫做“起”。
汉语基本上是以双音节为节奏单位的,在这个单位中,重音是落在第二个音节上的,这个重音是该单位的重心,表达了更多的信息,因此,起调的重任,就自然地落在了第2个音节上。
2、收收,是指一首格律诗的每一句应如何收尾,即一句的最后一个字运用平仄的规律——格律诗的偶数句,即律诗的第2、4、6、8句,绝句的2、4句,其收尾字必须入韵,而且必须用平声韵,必须用同一韵所属的字。偶句入韵的同时,奇数句(首句除外)必须不入韵。首句可入韵,也可不入韵。
押韵本来是自由和自然的产物,先民们在歌唱时不会先考虑“规则”。“规则”是后人总结出来的。但格律诗不同。人们总结了古体诗和乐府诗的创作经验,提炼出一系列规则,在创作之先学习这些规则,在创作中使用这些规则,这才有了格律诗。如果说,民歌是天籁,格律诗就是“人为”。
3、交交,是指格律诗的每一句之内,都应遵循平仄两两交替的规律。即“平平与仄仄”或“仄仄与平平”相互交替的规律。例如,平起(首句不入韵)七律的第一句,按这一规律,应该是
平平仄仄平平仄(首句不入韵)例如,上举刘诗第一句的平仄是:
巴山楚水凄凉地正是平平仄仄平平仄
而仄起律诗的第一句,可以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首句入韵)
为什么要两两交替?例如,为什么不是一一交替,或者是两两重复?这也是为了求得平衡感、和谐感。我们知道,人类是左右高度对称的生物,人类最主要的运动——行走、劳动,需要双脚协调,需要双手协调,人类最主要的生理活动——左右心房的跳动和胸肺的一呼一吸,其节奏必然都是“二、二”为拍。所以,汉语就有了“双音节倾向”,进行曲也就有了“二、二”节奏。以“二”为单位的协调变化,最符合人类的生理特征和心理倾向。这一节奏可以说是形成一种平衡协调美感的最主要的因素。
平衡感是格律诗最主要的美感特征,这不但体现在一句之中的交替规则,也体现在两句之间的交替——
4、对对,是指格律诗的以两句为单位,平仄相对立。例如,平起的格律诗,可以是
1平平仄仄平平仄巴山楚水凄凉地(出句)
2仄仄平平仄仄平二十三年弃置身(对句)
观察上面的句子,平平与仄仄,在纵、横两个方向上,相交替、相对立,相呼相应,相反相成。从横的方向看,像是左右对称的人体,从纵的方向上看,则像一对相向站立的异性,相互支撑,对立统一,整齐而有变化,平衡之中有一种充满动感的和谐。这种平衡与和谐是格律诗的总的原则,其他所有的“格”和“律”,都是这一原则的细化,都不能违反这一原则。
格律诗的第一与二句间、三句与四句间、五与六、七与八之间,就是对的关系。其中一、三、五、七句叫做“出句”,二、四、六、八句叫做“对句”。出句与对句平仄相对。
5、粘粘,是指格律诗的上一对句与下一出句间,在遵循其他规律的条件下,应尽量遵循平仄相重复的规律。例如,平起的格律诗,平仄相粘的规律可以是
1 平平仄仄平平仄巴山楚水凄凉地(出句)
2 仄仄平平仄仄平二十三年弃置身(上一对句)
3 仄仄平平平仄仄怀旧空吟闻笛赋(下一出句)
在这里,2句与3句间的关系,就是粘。同样,4句与5句、6句与7句之间,也应遵循粘的规律。
作为格律诗美感的主要因素——变化中的动态平衡,不但体现在一句之中、两句之间,也体现在全首诗的两句与两句之间。这是一个和谐的整体:以“二”为最小单位,从一句之内,到两句之间,到两联之间,稳步地逐渐变化而不失和谐。从“平平”或“仄仄”这一最小单位,直到一首诗的上下两部分之间,都遵循同一个规则——“两两变化而重复”的规则,这就保证了一首格律诗内在的高度统一性。对与粘是格律诗动态平衡感得以形成的最主要的手段,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只有“对”,或只有“粘”,就只有机械性的重复。
注意,按粘的规律,2、3 这两句的平仄本来应相重复,但因律诗必须押平声韵,2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