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三学三比”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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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至县司法局“三学三比”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机关各科(股)室,县法援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

现将《东至县司法局“三学三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至县司法局

2012年4月19日

东至县司法局“三学三比”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使司法行政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学先发地区、比争先进位,学先进人物、比实干奉献,学先锋岗位、比勤廉绩效”(以下简称“三学三比”)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崛起、富民强县”目标,以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取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主要内容,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学雷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活动,策划设计载体,积极开展“三学三比“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坚定争先进位的信心和决心,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活动内容

1、学先发地区、比争先进位。对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全县先进单位的工作标准和业绩,开展比学赶超活动。正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与行业“排头兵”的差距,切实增强加快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同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发掘自身后发优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在激烈的竞争中实现赶超发展、争先进位。

2、学先进人物、比实干奉献。学习杨善洲、沈浩、李林森、张云泉、郭明义、刘玉美、吴战保等时代先锋和政法英模的先进事迹,学习身边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对照先进典型查找自身在学风、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的差距,在履职作为、为民服务、敬业奉献上的差距,用先进人物的崇高精神激励干部,用身边典型的模范行为鞭笞干部。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规范自身言行,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干好每一件事做起,脚踏实地,爱岗敬业,艰苦奋斗,争当实干奉献的模范。

3、学先锋岗位、比勤廉绩效。通过开展“争当行业标兵,为党旗添光彩”岗位大练兵活动,评选“优质服务窗口”和“先锋示范岗位”,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行业标兵、先锋岗位为学习赶超目标,比勤政、比廉洁、比效能、比实绩,在全系统掀起“比、学、帮、赶、超”的热潮。通过满意度测评、服务项目承诺践诺和党员群众评议等方式,检验党员干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态度、能力和水平,使党员干部在强化服务的实践中不断提升效能。

三、方法步骤

这次活动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抓好2个环节: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办下发的活动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东至县司法局“三学三比”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活动动员会。

2、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实施方案,对“三学三比”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多渠道进行宣传造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6月中旬)。本阶段全系统共开展7项活动。

1、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开展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干警”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做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

2、组织赴兄弟单位“取经”。组织机关领导干部及部分司法所长到成绩突出的邻近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开阔视野,找准差距,取长补短,加快发展。

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切实增强窗口单位党组织、党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窗口单位党员要亮出党员身份,设立服务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

4、开展“争当行业标兵,为党旗添光彩”岗位大练兵活动。以“争当行业标兵,为党旗添光彩”为主题,以“学业务、强能力、懂政策、提素质”为重点,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训练和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

5、开展学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活动。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李林森、张云泉、郭明义、刘玉美、吴战保等时代先锋和政法英模的先进事迹,并注重挖掘、宣传和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他们的高尚风范和优秀品格。

6、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各部门要认真查找干部职工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与其他单位、系统内“排头兵”的差距,锁定学习赶超的具体目标,同时深刻剖析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

7、开展社会公开承诺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重点围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在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务实清廉、率先垂范等方面做出承诺;普通党员要在爱岗敬业、提高能力、创优创效等方面做出承诺。各窗口单位要将自身的工作职能、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和监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三)总结评议阶段(6月中下旬)。抓好4个环节:

1、展示成果。通过举办活动图片展、形成书面材料等形式,认真展示“三学三比”活动开展成果。

2、搞好总结。对开展“三学三比”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缺补差,促进活动均衡发展。

3、考核评议。局党支部要对各部门党员开展“三学三比”活动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党员、群众对自身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情况要建立专项台账,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完善机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把好的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着力构建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三学三比”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三学三比”活动,用自身的言行引领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不同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实施好“三学三比”活动。

2、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内外网、政务公开平台、信息简报的作用,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强化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三学三比”活动的督查指导,及时反馈信息,定期研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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