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总结
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的适用
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的适用从轻、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的定义1.从轻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种类中选择较轻的处罚种类或在一种处罚种类的法定幅度内选择较低限进行处罚。
从轻处罚包括两种情形:(1)种类的从轻。
例如,《商标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可以给予罚款的,从轻处罚时可以不予罚款。
(2)幅度的从轻。
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从轻处罚时可以在“一万元以上”选择较小的罚款数额。
又如,《安全生产法》规定“单处或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从轻处罚时可以在“二万元以上”选择较小的罚款幅度。
2.减轻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种类以下或处罚幅度的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减轻处罚包括两种情形:(1)种类的减轻。
例如,对规定并处罚款的,减轻处罚时不予罚款。
这种情况多适用于产品质量问题案件。
(2)幅度的减轻。
例如,对规定处以“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的,处以等值以下罚款。
3.不予处罚。
不予处罚又称免予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为有法定事由存在,对本应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不进行处罚。
不予处罚不同于因违法事实不清或不成立而“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适用前提是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当事人应具备“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两个要件。
从轻、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的适用情节是否要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关键看是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情节。
在实践中,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具体分析:1.当事人是否具有行政责任能力。
行政责任能力即从事违法行为并独立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能力。
一般情况下,具备行政相对人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即具有行政责任能力。
对无行政责任能力人应不予处罚,对不完全行政责任能力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退赃可以从宽处罚、免除处罚的法律依据(总结)
退赃可以从宽处罚、免除处罚的法律依据(总结)1.《刑法》分则第383 条第 3 款规定退赃时贪污罪的从宽处罚,⽽第386条⼜参照第383条规定处罚。
这就意味着对于贪污罪与受贿罪⽽⾔,退赃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监察法》第31条,对于积极退赃的,监察机关在移送⼈民检察院时可以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3.《关于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7条第2款、第18条、第51条退赃是衡量认罪认罚的重要条件。
4.《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问题的意见》(法发〔2019〕11号)第8条积极退赃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5.《⼈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检发释字〔2019〕4号)第140条、第463条规定退赃可以做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的决定。
6.《关于办理⾮法集资刑事案件若⼲问题的意见》(⾼检会〔2019〕2号)第6条第3款,退赃可以从轻、免除处罚和不认为是犯罪。
7.《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络诈骗案件指引》(⾼检发侦监字〔2018〕12号)第3条和《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公民个⼈信息案件指引》(⾼检发侦监字〔2018〕13号)第3条,退赃是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较⼩”没有逮捕必要的条件。
8.《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7号)第9条和《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信息刑事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第11条规定,退赃是从宽处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 9.《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7]7号),第三点“常见量刑的情节的适⽤”中明确了“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0.《未成年⼈刑事检察⼯作指引(试⾏)》(⾼检发未检字〔2017〕1号)第160条和第181条分别规定退赃的可以不逮捕和附条件不起诉。
刑法法硕口诀大全
刑法法硕口诀大全
刑法法硕口诀大全如下:
1.可从轻、减轻处罚:病叫自立——未遂;精神病人;教唆未遂;
自首;立功。
2.应从轻、减轻处罚:4、8应从减——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人。
3.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聋哑盲预备——又聋又哑的人;盲人;
预备犯。
4.应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从应从减免——从犯。
5.可减轻、免除处罚:外公戒贪行——在外国已受处罚;重大立功;
介绍贿赂;贪污;行贿。
6.应减轻、免除处罚:防弊从自重——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过当;
胁从犯;自首又立功。
7.可免除处罚:自轻毒可免——自首又较轻微的;种植毒品。
8.可免于刑事处罚:轻微可免刑——情节轻微。
9.应减轻处罚:有害中止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10.应免除处罚:无害中止免——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以上口诀涵盖了刑法法硕考试中常见的知识点和考点,有助于考生快速记忆和掌握相关内容。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口诀只是辅
助记忆的工具,考生仍需结合教材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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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刑事处罚篇一:从严把握公务员被免予刑事处罚后的处分档次从严把握公务员被免予刑事处罚后的处分档次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6-120830《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是一种非刑罚处罚方法,是为了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
即确认某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却不判处刑罚。
实践中,如何追究被免予刑事处罚公务员的政纪责任,是一个既现实又复杂的问题。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公务员被免予刑事处罚后,仍允许其留任原领导职务,一度在社会上引起非议,甚至对政纪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造成不良影响。
各地执纪现状目前,关于被免予刑事处罚公务员的政纪处分档次,《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量纪空间较大,实践中难以准确把握。
有的地方认为,免予刑事处罚的原因是多样化的,有的是为了照顾和避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甚至下级法院承担错案责任。
所以,对这种情况应当实事求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政纪处分,避免简单、机械依照法院裁判处理。
有的地方认为,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务员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不是必须给予处分。
同时,因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的,经再审免予刑事处罚后还可以撤销或变更原开除处分决定,这就意味着可以给予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公务员任何一档政纪处分,甚至可以不给予处分。
有的地方认为,免予刑事处罚意味着,某种行为已被法律确定为犯罪,属于严重违纪,故应当在政纪上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比如,青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便明确规定,被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浙江省温州市纪委《温州市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分办法(试行)》也规定,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被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
刑法中从轻、减轻、免除、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
刑事处罚1、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凡是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一是从宽处罚原则,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是排除死刑的适用,对犯罪时不满18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即使罪行极其严重,也不适用死刑。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所具备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决定和影响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有年龄、精神状态、醉酒以及生理疾病等.《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对于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从犯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从犯的概念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从犯与主犯相对,主犯是指犯罪行为的主要实施者,起决定性作用。
从犯的行为虽然对犯罪的完成具有一定的作用,但相对于主犯而言,其作用较小。
二、从犯的法律规定1.《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从犯,可以根据犯罪情节,予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于从犯,可以适用缓刑。
”4.《刑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从犯,可以适用假释。
”三、从犯的处罚原则1.从轻处罚原则: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因此,在处罚时应从轻处罚。
2.减轻处罚原则:对于从犯,可以根据犯罪情节,予以减轻处罚。
3.免除处罚原则:对于从犯,可以根据犯罪情节,予以免除处罚。
4.缓刑原则:对于从犯,可以适用缓刑,但缓刑的适用条件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5.假释原则:对于从犯,可以适用假释,但假释的适用条件应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四、从犯的刑罚适用1.主刑适用:从犯的主刑应当根据其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确定。
2.附加刑适用:从犯的附加刑应当根据其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确定。
3.并罚原则:从犯的刑罚应当与主犯的刑罚并罚。
五、从犯的认定标准1.犯罪行为的性质:从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属于共同犯罪中的次要或者辅助行为。
2.犯罪行为的情节:从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3.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从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小。
4.犯罪行为的故意:从犯具有犯罪的故意,且与主犯的故意存在关联。
六、从犯的法律适用实例1.实例一: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是主犯,乙、丙是从犯。
乙在盗窃过程中,负责望风,丙负责搬运赃物。
法院依法认定乙、丙为从犯,并从轻处罚。
2.实例二:甲、乙、丙三人共同诈骗,甲是主犯,乙、丙是从犯。
从犯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犯的法律规定,旨在明确从犯的法律地位,合理划分共同犯罪中各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实现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本文将从犯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从犯的法律地位1. 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这一规定明确了从犯的法律地位,即从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犯罪分子。
2. 犯罪地位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相对较低,其犯罪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影响较小。
从犯的犯罪行为可能是在主犯的指挥、组织、策划下进行的,也可能是为犯罪提供便利、帮助、掩护等。
3. 刑事责任从犯的刑事责任相对较轻,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从犯的种类1. 辅助犯辅助犯是指为共同犯罪提供便利、帮助、掩护等作用的犯罪分子。
辅助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相对较低,但其行为对犯罪结果有一定影响。
2. 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相对较高,其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影响较大。
3. 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可以是辅助犯、教唆犯,也可以是其他犯罪分子。
四、从犯的认定1. 犯罪事实的认定从犯的认定首先要确定其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即是否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2. 犯罪行为的性质从犯的犯罪行为应当是次要的或者辅助性的,即对犯罪结果的影响较小。
3. 犯罪分子的地位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相对较低,其行为是在主犯的指挥、组织、策划下进行的,或者是为犯罪提供便利、帮助、掩护等。
五、从犯的处罚1. 从轻、减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这意味着,在确定从犯的刑罚时,应当充分考虑其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给予从轻、减轻处罚。
2. 免除处罚对于情节较轻、危害较小的从犯,可以免除处罚。
要求从轻处罚情况说明
要求从轻处罚情况说明摘要:1.引言2.案例一:李某盗窃案3.案例二:王某交通肇事案4.案例三:张某故意伤害案5.总结:对从轻处罚的理解和启示正文:【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基石。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可以从轻处罚,以便更好地实现法律的公正和人道主义。
本文将通过以下三个案例来说明从轻处罚的情况。
【案例一:李某盗窃案】李某因生活所迫,一时冲动,偷取了他人财物。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李某系初犯,且盗窃金额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
考虑到李某悔罪态度诚恳,并主动退还赃款,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二:王某交通肇事案】王某驾驶车辆时,因天气原因和道路湿滑,不慎撞上了前方行驶的电动车,造成对方死亡。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王某系过失犯罪,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救治伤者,表现出强烈的悔罪意愿。
考虑到王某的肇事原因主要是客观因素,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案例三:张某故意伤害案】张某与被害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导致双方互殴。
在打斗过程中,张某将受害人打成轻伤。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张某系初犯,且受害人在争执中存在一定过错。
考虑到张某悔罪态度较好,并主动赔偿医疗费用,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总结】通过对以上三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初犯、悔罪态度诚恳、主动退赔或赔偿损失的被告人,法院往往会从轻处罚。
这不仅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密,还彰显了人道主义精神。
从轻处罚并非无原则地减轻处罚,而是在充分考虑案件事实、性质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作出的合理判断。
从宽处理的法律后果包括(3篇)
第1篇一、引言从宽处理是指对犯罪分子依法减轻或免除其刑罚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自首或者立功等情节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处理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有利于促进犯罪分子的改造和回归社会。
本文将从宽处理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旨在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从宽处理的法律后果1. 刑罚的减轻从宽处理的首要法律后果是刑罚的减轻。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在具有从宽处理情节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减轻其刑罚。
具体减轻的程度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刑罚的减轻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从轻处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减轻处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但最低不得低于法定刑的30%。
(3)免除处罚:依法免除犯罪分子的刑罚。
2. 缓刑从宽处理的法律后果还包括缓刑。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暂缓执行刑罚,同时对其予以考验。
缓刑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减轻犯罪分子的压力:缓刑期间,犯罪分子可以正常生活和工作,减轻其因服刑带来的压力。
(2)促进犯罪分子的改造:缓刑期间,犯罪分子需要遵守一定的考验规定,这有助于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不良行为。
(3)降低再犯率:缓刑期间,犯罪分子接受监管和教育,有助于降低其再犯率。
3. 减少犯罪分子的经济损失从宽处理还可以减少犯罪分子的经济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从宽处理时,会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尽量减轻其刑罚,以减少犯罪分子的经济损失。
具体表现为:(1)减轻罚金:对于罚金刑,法院可以依法减轻犯罪分子的罚金数额。
(2)减免财产刑:对于财产刑,法院可以依法减免犯罪分子的财产刑。
4.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宽处理的法律后果还包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犯罪分子在从宽处理后,可以更好地融入社会,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具体表现为:(1)减少社会矛盾:从宽处理有助于化解犯罪分子与受害者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规定减轻处罚的情节(3篇)
第1篇一、概述减轻处罚的情节,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对违法行为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这些情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主动投案自首的;2. 主动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3. 犯罪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的;4. 有立功表现的;5.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6.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违法的;7. 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
二、具体情节分析1. 主动投案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投案时间:犯罪分子在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投案,或者在司法机关已经发现犯罪事实但尚未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投案,可以认定为自首。
(2)投案动机:犯罪分子出于悔罪心理投案,可以认定为自首。
(3)投案方式: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投案,可以认定为自首。
2. 主动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1)供述内容:犯罪分子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包括主罪和从罪、共同犯罪中的罪行等。
(2)供述时间:犯罪分子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罪行之前供述,可以认定为如实供述。
3. 犯罪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犯罪较轻,是指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后果较轻、犯罪手段较轻等。
认罪态度较好,是指犯罪分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罪,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
4. 有立功表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立功表现类型:包括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线索等。
(2)立功表现程度:立功表现程度越高,对减轻处罚的幅度越大。
刑法中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和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处罚归纳
刑法中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与应当从轻或减轻处分处分归纳一、应当从重的情况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29条2.累犯;65条3.策划、胁迫、强奸、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和民兵进展武装判乱或武装暴乱的;104条第2款4.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判乱或武装暴乱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106条5.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判逃境外的或者在境外判逃的;109条6.武装掩护走私的;157条7.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236条8.猥亵儿童的;237条9.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238条10.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238条1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243条12.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245条13.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刑迅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成心伤害〔杀人〕罪从重处分;247条14.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展殴打或体罚虐待,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成心伤害〔杀人〕罪从重处分;248条1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盗窃罪从重处分;253条16.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279条17.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或帮助当事人消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307条18.缉毒人员或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349条19.引诱、教唆、欺骗或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352条20.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之罪的;356条21.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364条22.战时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369条23.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384条24.战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301条25.利用、引诱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347条26.旅馆业、饮食效劳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是指什么
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是指什么根据刑法第62条的规定,从轻处罚,是指在被告人所犯之罪应当适用的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较轻的刑罚。
从轻处罚与从重处罚正好相反。
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当中都有关于从轻处罚的规定,因此不少人都会将这不同的处罚类型混为一谈。
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是指什么,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刑法第62条的规定,▲从轻处罚,是指在被告人所犯之罪应当适用的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较轻的刑罚。
从轻处罚与从重处罚正好相反。
适用从轻处罚情节,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从轻处罚的基础也是被告人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法定刑。
应当适用的法定刑的确定同从重处罚。
如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应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幅度内从轻处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在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轻处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从轻处罚的限度则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从轻处罚既可以是在多个刑种中判处较轻的刑种,也可以是在有期限的幅度之内判处较短的刑期。
3、从轻处罚的最低限度是被告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的最低刑,即可以对其判处法定最低刑,但不能在最低法定刑之下判处刑罚,否则,就是减轻处罚而非从轻处罚。
4、从轻处罚是指要比没有该从轻处罚情节判处适当轻一些的刑罚,因此,不能把从轻处罚一律判处法定最低刑,也不能认为只有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之下判刑才是从轻处罚。
5、我国刑法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既有“应当”性的,也有“可以”性的,前者意味着必须从轻处罚,后者是否从轻处罚往往由审判人员根据案情而定。
6、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情节一般同时又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到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在刑法当中明确规定了,只有被告人在有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时,才能给予从轻处罚,而且此时的从轻处罚并不是必然的,这点还请大家注意。
以上就是小编精心准备的关于刑法中从轻处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你进一步了解从轻处罚的知识。
法定量刑情节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Product quality is produced, not tested.(页眉可删)法定量刑情节的种类主要有哪些?导读:法定量刑情节的种类主要有从重、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刑事处罚四大类,这些情节一般都是被法律规范所明文规定的,只要既定的情形出现,就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从重或者是免除处罚。
一、法定量刑情节的种类主要有哪些?我国《刑法》共规定了以下四种法定情节:1、从重处罚情节它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对有从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判处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从重处罚有两方面的含义:(1)依照《刑法》第60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不允许法外加刑、破格判刑。
否则,从重处罚就成了加重处罚;(2)从重处罚是比没有这个情节的犯罪分子判处较重的刑罚。
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的情节,在《刑法》中有规定。
如《刑法》总则规定的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以及累犯;刑法分则规定的武装掩护走私的、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索贿的等等,都应当从重处罚2、从轻处罚情节它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对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分子判处较轻的刑种或较短的刑期,例如《刑法》第22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犯罪的预备就是从轻处罚情节。
3、减轻处罚情节它是指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之下,对具有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判处刑罚。
根据《刑法》第63条的规定,减轻处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法定减轻。
即犯罪分子具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例如《刑法》第67条规定,对自首犯可以减轻处罚,自首就是减轻处罚情节;二是酌定减轻。
即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4、免除处罚情节它是指对犯罪分子作出有罪宣告,同时免除其刑罚处罚。
免除处罚是以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条件的。
但因行为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有其他法定免除处罚情节的,均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口诀
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的情节的记忆口诀:(1)中无损,应当免;(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2)中有损,应当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3)防避胁,应减免;(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仅从犯,应全三;(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未成年,七五过,应从减;(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已满 75 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6)轻且首,种自除可以免;(犯罪情节较轻且自首的,非法种植毒品作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7)聋又哑,预或盲,可全三;(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预备犯“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8)未唆精,首或功,七五故,可从减;(未遂犯“比照既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自首的、有立功表现的、已满 75 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9)坦避严,可以减;(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10)外已罚,立大功,非贿主、据付酬、诉前介可减免。
(在国外犯罪且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1)未成年、审孕妇、七五过、不死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已满75周岁且未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12)未唆精,首或功,七五故,卖妇女、交行贿、可从减(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教唆未遂、自首、一般立功、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按照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行贿人在被最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13)仅坦白,没虐待,贪污受贿,可以从。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法律从轻处理的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30岁,某市人。
2018年6月,张某某因生活困难,萌生了盗窃的念头。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张某某潜入一家便利店,盗走现金人民币5000元。
案发后,便利店老板发现被盗,立即报警。
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案件审理本案由某市人民法院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张某某的犯罪动机:张某某因生活困难,迫于无奈才走上盗窃的道路。
在案发前,张某某并无盗窃前科,且家庭条件较为困难。
2. 张某某的悔罪表现:张某某在作案后,深知自己的错误,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被捕后,张某某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3. 张某某的认罪态度:张某某在庭审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恨,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4. 张某某的犯罪情节:张某某盗窃的金额较小,且盗窃行为发生在夜间,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法院决定对张某某从轻处理。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判决结果某市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某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张某某具有自首、悔罪、赔偿损失等从轻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法院依法决定对张某某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五、案件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法律从轻处理的案件。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悔罪表现、认罪态度、犯罪情节等因素,依法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从犯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从犯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刑法分则中,对于从犯的处罚原则,规定了“从犯减轻处罚”的原则。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从犯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从犯减轻处罚的立法背景、从犯减轻处罚的概念、从犯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从犯减轻处罚的适用程序以及从犯减轻处罚的司法实践。
二、从犯减轻处罚的立法背景从犯减轻处罚的立法背景主要源于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主义原则。
从犯减轻处罚的立法背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明确规定了犯罪行为及其处罚,禁止对犯罪行为进行类推解释。
从犯减轻处罚的规定有利于明确从犯的处罚标准,防止司法实践中对从犯的处罚过于严厉。
2.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应当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从犯减轻处罚的规定有利于对从犯的处罚更加合理,使其与主犯的处罚相协调。
3. 刑罚人道主义原则:刑罚人道主义原则要求刑罚应当符合人道主义精神,尊重人的尊严。
从犯减轻处罚的规定有利于减轻从犯的刑罚,使其在服刑期间能够得到更好的改造和关爱。
三、从犯减轻处罚的概念从犯减轻处罚是指在刑法分则中,对于从犯的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犯减轻处罚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 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从犯与主犯的区别在于犯罪情节、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方面。
2. 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从犯减轻处罚是指在从犯的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3. 依法:依法是指根据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从犯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从犯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从犯的身份:从犯必须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2. 犯罪情节:犯罪情节较轻,包括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犯罪动机等方面。
最新刑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总结
一、法定量刑情节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第29条第1款)2累犯(第65条第1款)3刑法分则部分从重情节参见《刑法》分则。
可以从轻处罚:1一般坦白(第67条第3款)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2犯罪未遂(第23条第2款)3一般立功(第68条第1款前段)4自首(第67条中段)5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第17条第5款)6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第29条第2款)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第17条第3款)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第17条第5款)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1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第19条)2盲人犯罪的(第19条)3犯罪预备(第22条第2款)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1从犯(第27条第2款)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1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2重大立功(第68条第1款后段)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第1款第3项)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390条第2款)6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第2款)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防卫过当的(第20条第2款)2避险过当的(第21条第2款)3胁从犯(第28条)可以减轻处罚:1因坦白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第67条第3款)应当减轻处罚:1犯罪中止但造成了损害(第24条第2款后段)可以免除处罚:1自首且犯罪情节轻微(第67条第1段后段)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应当免除处罚:1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第24条第2段前段)二、酌定量刑情节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制度的完善
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制度的完善作者:顾奕来源:《商情》2016年第40期【摘要】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该修正案的正式公布,标志着我国刑事立法的又一次重大进步。
本次刑法修改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对一些刑法条文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规定作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刑法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制度。
【关键词】行贿量刑一、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制度概述我国刑法在总则和分则中均对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作了规定。
刑法总则中规定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类:1.对特殊人群犯罪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如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设置这样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一些特殊群体在刑事责任能力的承担上要弱于一般正常人,因此对他们进行相对轻缓的处理,更能体现刑法的保障人权功能。
2.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行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如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对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刑法第二十七条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均作了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规定,考虑到实施犯罪行为后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同,对于没有发生损害结果的,或者即使发生损害结果,但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所起作用力相对较小的,给予这类情形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更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3.对犯罪后有悔罪表现的行为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自首和坦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立功,均是为鼓励行为人积极悔罪、改过自新,节约司法资源,从而设置了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制度,体现了刑法的教育与挽救功能。
鉴于仅在刑法总则中规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制度并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因此我国刑法分则在一些具体罪名中也规定了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条款。
刑法速记口诀
司法考试第二卷速记口诀1.应当减轻、免除(1)防卫过当(2)避险过当(3)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的(4)胁从犯(5)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口诀:防险首功胁从止;2.应当从轻、减轻、免除从犯。
口诀:应从减免是从犯。
3.应当从轻、减轻已满14 不满18 岁的人犯罪。
少年犯,应从减;4.可以免除(1)犯罪较轻而且自首(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口诀:轻罪首,种毒铲,罪可免。
5.可以减轻、免除(1)在国外犯罪。
虽受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首先考虑的是免除,其次才是减轻,这一点即选择的倾向上与后面几点不同。
(2)有重大立功的(3)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行为的(4)个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5000 元以上不满1 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6)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口诀:国外犯,有表现,主交代,五千万,可减免。
6.可以从轻、减轻、免除(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2)犯罪预备口诀:盲聋哑人预备犯,可从减免是模范。
7.可以从轻、减轻(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2)犯罪未遂(3)教唆未遂的(4)自首的(5)立功的口诀:半疯傻,可从减,教唆犯罪皆未遂,自首立功可从减。
从轻处罚犯罪总口诀:1、防险首功胁从止,应减免;应从减免是从犯。
少年犯,应从减;老年犯,可从减;罪轻首,种毒铲,罪可免。
国外犯,有表现,主交代,五千万,可减免。
盲聋哑人预备犯,可从减免是模范。
半疯傻,可从减,教唆犯罪皆未遂,自首立功可从减。
备注: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将自首、重大立功的改为可减免,※从严处罚情节总则部分——总则仅仅有两个,但十分重要:(1)教唆不满18 岁的人犯罪(2)累犯2.★刑法中明确规定的帮助行为但不作为共同犯罪论处的情形:①、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向背叛国家、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暴乱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活动进行资助行为的②、资助恐怖活动罪向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犯罪行为提供资助的行为③、协助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但需要注意,并不是说这些犯罪的内容都是相关犯罪的帮助行为,存在不是共犯的其他帮助行为)。
解构刑事责任案例中的减轻与从轻处罚
解构刑事责任案例中的减轻与从轻处罚案例概要:李某因盗窃某商店商品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院审理认定其犯盗窃罪,量刑时考虑李某具有退赃的情节,并结合其有犯罪前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问题分析:本案的问题在于如何处理李某的刑事责任,并对其犯罪行为施以何种程度的量刑。
在此过程中,关键点为是否适用刑法第67条之规定,即李某的行为是否具有从轻处罚以及减轻处罚的情节。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规定:“对犯罪被迫替他人犯罪或者被迫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犯罪行为中被迫因素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从轻处罚是指对犯罪分子判处低于法定刑的刑罚,而减轻处罚则是指对犯罪分子判处低于定罪之前的量刑。
分析讨论:首先,要判断李某的行为是否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其次,需要确定是否有犯罪被迫的成立。
鉴于李某的案情,他在量刑时主动退赃,说明对其盗窃行为的后悔和悔过态度,并展现了积极的悔罪心理。
这一因素可以被视为减轻处罚的情节,即在判决时可以对李某施以低于定罪前的量刑。
同时,其有犯罪前科的事实也应该作为量刑的因素之一,考虑其在过去犯罪活动中是否有悔过行为。
此外,在判决时,法官也需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质后果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
但需要注意的是,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非对犯罪分子的纵容,而是根据具体案情情节的不同,对其刑责予以适当减轻。
在本案中,李某的犯罪行为已被法院定性为盗窃罪,其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益,社会危害性不可忽视,因此应当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结论:基于对案情分析和法律规定的研究,建议法院在判决时可以考虑对李某减轻处罚,给予低于定罪前量刑的判决。
然而,在量刑时,应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悔过态度,并且需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判决。
同时,这也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和完整搜证,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理性。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参考文献:- 武林俊, 刘立斌. 量刑关键因素解析[J]. 检察官科学技术, 2016(1): 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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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量刑情节
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第29条第1款)
2累犯(第65条第1款)
3刑法分则部分从重情节参见《刑法》分则。
可以从轻处罚:
1 一般坦白(第67条第3款)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
2犯罪未遂(第23条第2款)
3 一般立功(第68条第1款前段)
4自首(第67条中段)
5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第17条第5款)
6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第29条第2款)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第17条第3款)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第17条第5款)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1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第19条)
2盲人犯罪的(第19条)
3犯罪预备(第22条第2款)
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1从犯(第27条第2款)
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1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
2重大立功(第68条第1款后段)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第1 款第3项)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390条第2款)
6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第2款)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防卫过当的2避险过当的(第20条第2款)(第21条第2款)
3胁从犯(第28条)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