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镇机关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 *镇党委政府
2012年3月
目录
一、机关干部守则
二、考勤制度
三、会议制度
四、卫生管理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
七、食堂管理制度
八、机关水、电管理制度
九、文印管理制度
十、机关临时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一、机关干部守则
为了强化机关干部岗位意识,加强组织纪律性,做到廉洁勤政,特制定本守则: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坚持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二)机关干部要加强组织纪律性,精诚团结,勤奋工作,必须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事毕销假。
(三)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对各自的工作要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不推诿扯皮,更不准失职渎职。
(四)自觉做到不吃请、不受贿、不搞铺张浪费。不准在村吃饭喝酒;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自觉遵守财务制度,不贪污、借占、挪用公款。
(六)自觉遵守招待制度,严格执行招待标准,做到热情、文明、礼貌、节俭,不讲排场、不摆阔气。
(七)不准利用职权到村、部门、企业乱集资、乱摊派、报销单据,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八)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做到该传达的要讲,不该讲的坚决不说,不泄密,不散布小道消息,在言行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九)要爱护公共财物,自觉遵守卫生制度,搞好办公场所的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十)要自觉维护党委、政府的整体利益,做到不利于党委、政府利
益的话不说,不利于党委、政府利益的事不做。
二、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二)考勤时间
1、机关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每天早晨到党政办公室签到,每天签到时间为早8:00—8:20,下午签到时间为:立春至立冬5:00—5:20,立冬至立春4:30—4:50。
2、每周一早8:30集合,学习或布臵工作。
3、指令加班的,按日常考勤签到签退。
4、夜间值班晚上8:30—9:00签到,第二天早上8:00--8:20签到。
(三)考勤规定
1、平时签到和会议点名由督查审计办安排专人负责,周日、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由带班领导负责。
2、实行指令性加班制度,公休日上班视为加班,加班一天发加班费30元。接到通知不来加班的,按旷工处理。
3、签到完毕,半小时内到岗为迟到,不签者视为旷工。12:00后为旷工一天。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元,旷工半天罚款**元,旷工一天罚款**元。
4、机关人员按时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或安排的工作,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元,旷会或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工作一次罚款**元,到会不签到视同旷会,代签一次分别罚代签者、被代签者、审计办值班人员各**元。
5、机关干部必须按时参加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召集的会议,否则,
如因迟到、早退、旷会等原因,被区委、区政府督查通报,罚款**元,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6、机关干部必须遵守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律使用请假条。党委扩大会成员请假由党委书记批准,党委书记出发不在家时须由镇长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的,先由工作区书记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二天以上(含二天)由党委书记批准。请假条交督查审计办公室存档备查。事毕及时销假。病假须有县(区)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非特殊情况,不准电话请假。如事发突然,无法事前请假,由主管领导开具证明交督查办备案,事毕,再由当事人补假。
7、因公派外出或紧急会议、事务等原因,由党政办负责填写《因公派外出、紧急事务不能签到证明》交督查审计办备案。
8、机关干部每月事假限制在2天以内,超过2天的,扣发当月考勤费。年累计事假超过**天的年终奖金扣减50%;超过一个月的,当年不再享受年终奖励;月内病假超过7天的扣除本月考勤费。凡超过请假天数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9、机关干部按上级有关规定在镇政府轮流住宿值班。值班日期以党政办通知为准,时间从17:00至次日早8:30,值班每人每次补助**元。如有事不能住勤,需向带班领导请假,但不享受补助。如无故旷工,每晚罚款**元。
10、督查审计办公室要认真负责,严格履行职责。如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不敢对违规行为进行督查并记录,每发现一次,罚值班审计人员每人100元。
11、每周岗位考勤情况由督查审计办汇总,于下周一公布,公布内容为出勤情况、罚款情况。被罚者必须于公布当日将罚款交财政所,否则从有关待遇中加倍扣除。
三、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党委成员、人大主席。党委秘书负责会议记录。
2、会议议题必须在会议前向党委书记提出,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
3、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时,党委会方可召开。
4、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形成的决议,各与会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
(二)党政联席会
1、党政联席会议由镇党委、政府成员、人大主席团主席参加。
2、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在家时由镇长主持。
3、党政联席会议视工作情况确定召开时间。
4、汇报议题时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拿出初步办理意见。在讨论问题时各成员要畅所欲言,对会议形成的决议,要认真执行。
(三)党委扩大会
1、党委扩大会议由党委、政府成员,人大主席团主席,各工作区书记,财政所长,计生服务中心主任组成。研究有关议题时,相关站所负责人列席。党委秘书负责会议记录。
2、党委扩大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在家时由镇长主持。
3、党委扩大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也可视工作情况随时决定召开。
4、会上汇报议题时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拿出初步办理意见,进行讨论并形成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