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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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选管理办法
(2015 年2 月1 日)
1总则
1.1为规范广西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以下
简称QC 小组)成果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引导QC 小组
活动的健康发展,保护和调动广大建筑从业人员参与QC
小组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建筑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质
量创新和持续改进活动,依据中国质量协会QC 小组工
作委员会《关于转发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评审标准的
通知》(中质协小组字[2000]02 号)和《关于开展
“创新型”课题QC 小组活动的意见》(中质协小组字
[2002]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建筑业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1.2广西工程建设优秀QC 小组活动成果奖(以下
简称“优秀QC 成果奖”)是省行业级别奖项,奖项等级
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
1.3优秀QC 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
1.4优秀QC 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由广西工程建设质
量安全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2评选范围
以下QC 成果可参加评选:
(1)办公地点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
所取得的QC 成果。
(2)与QC 成果相关的工程建设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3评选条件
3.1获取QC 成果的时段为申报年上一年的3 月
至申报年的2 月。
3.2QC 小组遵循PDCA 循环开展活动,活动过
程真实,成果报告按活动程序进行总结。
3.3成果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小组
所在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所确认并有认证材料,在本行
业有一定的应用和推广价值。
4申报方式和申报资料
4.1优秀QC 成果奖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施工
企业应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成果申报资料送至广西
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4.2QC 成果申报资料如下:(做法看案例样
板)
(1)申报成果目录表1 份(参考样式见附件1)
(2)QC 小组活动成果报告1 份,单面彩色激光打印,A4 幅面,30 行/页,正文约38 字/行,严格按《QC 小组活动成果打印样式》(详见附件3)格式编排,简单装订。
(3)QC 小组原始活动记录(参考样式见附件4)和成果效
益认证材料(参考样式见附件5)原件各1 份,与QC 小组活动成果报告合并装订。
(4)广西工程建设QC 小组活动成果报告单(详见附件
2)
原件1 份
(5)刻录光盘(每个成果含成果报告、原始活动记录、效益认证材料、成果报告单和申报成果目录表;Word 文档格式、PDF 文档格式各1 份)。
4.3对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
报的QC 成果,广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有权拒绝
申报。
5评审委员会
5.1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 人,由广西工程建
设质量管理协会从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
中选取。分组评审的,每组评委不少于 5 人。
5.2QC 小组活动成果评委应具有全国QC 小组
活动诊断师资格、全国工程建设QC 小组活动诊断师
资格、广西QC 小组活动诊断师资格中的一种或多
种,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且作风正派、坚
持原则、实事求是,能严格按照评审原则进行评审。
5.3QC 小组活动成果评审的公正性应接受公众
监督,广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应及时更换公正性
较差和评审水平较低的评委。
6成果评审
6.1QC 小组活动成果评审应坚持“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评审标准”对QC 小组活动
的真实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先进性进行综合评价。
6.2广西工程建设QC 小组活动成果评审由成
果资料评审和发表评审两部分组成。
6.3成果资料评审方法如下:
(1)评委按QC 小组活动成果资料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6、附件7 )对成果资料打分。
(2)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值作为成果资料评审成绩,成果资料评审成绩在成果发表评审结束前不公布。
6.4成果发表评审在QC 小组成果现场发布会上进行,参加发表评审的QC 小组成果按以下方式确定:(1)施工企业每申报10 个成果,可以推荐1 个QC 成果参加发表评审;申报不足10 个的,可以推荐1 个QC 成果参加发表评审。推荐参加发表评审的QC 成果由施工企业在提交QC 成果申报资料时确定。
(2)对成果资料评审成绩排名在成果总数约10% 之前的QC 成果,如施工企业未推荐其参加发表评审的,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推荐参加发表评审。如施工企业放弃参加发表评审,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可根据资料评审排名按序推荐其它QC 成果参加。
6.5成果发表评审方法如下:
(1)QC 小组按通知时间参加QC 成果现场发布会,并在指定时间集中抽签决定发表顺序。
(2)QC 小组按《QC 小组成果发表规则》(详见附件
9)以
多媒体投影方式发表成果
3)评委按QC 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审标准(详见附件8)进行打分。
(4)每个成果发表完毕后,公布上一个发表成果的评审总成绩。在总成绩中,资料评审成绩占70% ,发表评审成绩占30%。
6.6成果排名和奖项等级的确定
(1)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数量分别约占成果总数的
15% 、30% ~35% 、40% ~45% ,鼓励奖数量视情况而定。
(2)一等奖成果从参加发表评审的成果中产生,其排名由成果评审总成绩决定。
(3)除一等奖以外奖项的成果的排名由资料评审成绩决定,但在表彰时不排名,资料评审成绩不另行公布。
6.7表彰
(1)QC 小组成果现场发布会设立最佳QC 小组奖、最佳成果资料奖、最佳发表人奖和最佳幻灯片制作奖,分别根据评审总成绩、资料评审成绩、发表成绩和发表资料制作成绩确定,由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