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27•【字号】吴政办发〔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委、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工(农)业园区,区属驻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吴忠市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7日吴忠市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2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分批分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选取事项关联度高、办理频次高的事项,通过流程再造、集成服务、减并材料、压缩时限等举措,强化并联审批、联合评审、信息共享,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个事项多流程”整合为“一业一流程”,推行“套餐式”主题政务服务,实现“一次告知、一次填报、一窗受理、一网联动、一证准营”,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措施(一)整合准入要件,实行“一次告知”。
在不改变原许可条件的前提下,对一个行业涉及的多个许可事项的审批要件进行集成,形成标准规范、准确清晰的一张申报告知单,绘制直观、易懂的一张办理流程图,实行“一次告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19•【字号】吴政办发〔2018〕84号•【施行日期】201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18〕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吴忠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9日吴忠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8〕10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经过3-5年努力,全市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认证数量明显增加;质量基础更加稳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监管能力明显提高,质量认证市场日趋规范有序;质量认证促进提升高质量供给水平作用有效显现,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区内外市场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二、重点任务(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1.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工具。
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以提供高质量产品为目的,鼓励和引导建材、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和汽车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新兴产业企业推广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关于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
关于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对重点行业(如化工、电力等)的严格管控,迫使企业必须时刻关注环保工作并加强管理,确保自身不受到环保问题的牵连。
2019年,国家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督察组发现了一些基层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全面、不严格等问题,尤其是两个基层单位(以下简称两基),督察组指出这两个单位的环保工作极不到位,违反环保标准严重,需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为此,我们制定了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推行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两基单位的环保标准和规范达到国家要求。
二、两基单位现状两基单位分别是太阳化工企业和宝山电力公司,均是当地重点企业。
在督察组的检查中,两基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 太阳化工企业(1)没有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存在污染物外溢的现象,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3)管理人员缺乏环保意识和技术知识,对环保执法缺乏应有的准备和配合。
2. 宝山电力公司(1)没有配套烟气脱硫、脱硝设施;(2)废气、废水、噪声等排放严重超标;(3)管理人员理念落后,对环保法规认识不足,对环保法规执行缺乏严格要求。
上述问题显示了两基单位对环保工作的轻视和管理不到位。
这不仅违反了国家环保法规,并且也损害了周围居民的利益。
督察组的检查既揭示了问题,也为我们制定环保问题整改计划提供了方向。
三、解决方案1. 重新审查太阳化工企业的环评报告针对太阳化工企业没有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我们将重新安排一次环保工作审查,并要求企业重新提交环评报告。
我们的环保专家团队将对太阳化工企业的环保技术要求进行重新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要求。
同时,将加强对该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环保监管的意识和要求。
2. 宝山电力公司加强污染物治理针对宝山电力公司没有配套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的问题,我们将要求该公司针对原有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以确保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国家排放标准;同时,加强对废气、废水、噪声的规范控制,严格限制超标情况的发生。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9•【字号】吴政办发[2007]113号•【施行日期】2007.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07〕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安监局制定的《吴忠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吴忠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吴忠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安全,实现全市经济快速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7〕2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抓好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重大基础设施隐患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排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排查工作。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公路交通设施。
以桥梁为重点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工程。
包括: 1、跨黄河桥梁(含浮桥); 2、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 3、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 4、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流量较为集中的桥梁; 5、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
排查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二)铁路交通设施。
青铜峡市境内已经投运的大古铁路、桥梁和站房。
排查工作由市经委牵头,会同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大古铁路公司组织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吴政办发[2007]56号•【施行日期】200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07〕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安监局制定的《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OO七年六月五日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政发〔2007〕87号)要求,就全市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强化基础,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范围和重点(一)煤矿重点对采掘抽失调、瓦斯利用、顶板管理、供电安全、灭火工程、露头煤治理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专项治理。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整治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整治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03•【字号】吴政办发〔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整治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吴忠市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整治监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3日吴忠市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整治监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严格规范我市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排污口排查溯源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湖、沟)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吴忠绿色发展先行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水陆统筹,以水定岸。
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打通岸上和水里,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科学确定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明晰责任,严格监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工信、住建、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20•【字号】吴政办发〔2022〕41号•【施行日期】2022.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属驻吴机构:《吴忠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吴忠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20日吴忠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精神,按照《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宁政办发〔2022〕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审管联动,落实监管责任,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办理。
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面清理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逐步建立长效排查机制。
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推动外商投资企业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投资促进局分别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
规范工业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涉及的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的证后监管。
推动建设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产品鉴定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效能,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和优质的质量技术服务,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助推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两基”迎“国检”工作整改方案
市“两基”迎“国检”工作整改方案为加强市“两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工作,提高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市政府计划对市“两基”建设工作进行国家考核和督查,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整改,确保通过国家考核。
为此,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市“两基”迎“国检”工作整改方案。
一、问题梳理经过核查和梳理,市“两基”建设存在以下问题:1.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些地区公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设施老化、缺乏维护,影响了市民出行和农民生产生活。
2.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部分地区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滞后,服务能力不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3. 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投入不足,部分地区资金不足,导致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滞后,建设进展缓慢。
二、整改措施为了改善市“两基”建设不足的情况,市委市政府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加快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1.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改善和更新城市和农村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跟上人民群众的需求。
2.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优化服务布局,加强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享有更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
3. 加强资金保障,增加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提高市“两基”建设资金来源的多样性,确保市“两基”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4. 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设立市“两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市“两基”建设方针政策和规划指导工作,加强市“两基”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评估,确保市“两基”建设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目标任务为了确保市“两基”建设经过国家考核,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以下目标任务:1.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三年时间完成城市和农村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的缺陷修复、保养更新项目,实现基础设施设施的提升。
2. 基本公共服务:在三年时间内投入五亿元用于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新建或提档升级,提高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依法行政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依法行政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05•【字号】吴政办发[2008]169号•【施行日期】2008.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依法行政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08〕169号2008年11月5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研究进一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根据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调研活动。
现将《吴忠市依法行政专题调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依法行政专题调研工作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找准突破口,研究进一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认真筹备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调研活动。
为保障专题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确定今后工作的方向和目标,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专题调研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陈社育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康宏翔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全体人员为成员。
负责专题调研的组织、发动、指导、协调工作。
二、调研的目的(一)全面回顾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一个五年规划的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二)认真查找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想法、意见、建议;(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具体目标、措施和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二个五年规划。
2024年两基国检工作计划
2024年两基国检工作计划一、背景两基国检是指中国政府对核设施和生化设施的安全、可行性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本计划制定了2024年两基国检的工作计划。
二、目标本计划的目标是确保核设施和生化设施的安全、可行性,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提升两基国检的效能与水平。
2024年两基国检工作计划(二)1. 评估标准的制定制定一套完善的评估标准体系,包括核设施和生化设施的安全技术指标、设施运行情况、事故应急准备等内容。
该标准体系应符合国际先进水平,满足我国的实际情况。
2. 设施筛查与巡查对全国范围内的核设施和生化设施进行筛查与巡查,确保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重点关注设施的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的完备性和设施的日常维护情况。
3. 专项检查与评估针对特定的核设施和生化设施,组织专家团队进行专项检查与评估。
重点关注设施的关键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环境监控及废物处理等方面,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4. 安全演练与应急准备组织设施方开展安全演练,完善应急准备工作。
通过模拟突发事故和应急事件,检验设施方的应急能力和应急响应。
及时总结和改进演练结果,提高设施方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 信息化建设与科技支持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科技手段,提高两基国检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提前发现和预警潜在的安全风险。
6. 人员培训与考核加强两基国检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组织相关培训课程,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
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的素质与技术能力达到要求。
7. 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加强两基国检的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
及时发布检查与评估结果,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和评价。
组织公众参观和讲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科学素质。
8. 协调与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与协调。
与环保、安全监管、国防等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两基国检工作的开展。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吴政办发〔2017〕29号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吴政办发〔2017〕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吴有关单位:《吴忠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吴忠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7日附件吴忠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为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建设开放吴忠、富裕吴忠、和谐吴忠、美丽吴忠、智慧吴忠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吴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一)“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十二五”时期,吴忠市委、政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作为增进人民群众的基本福祉,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前提,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
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意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治理,排查根治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强化宣传教育,全社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4•【字号】吴政办发〔2016〕103号•【施行日期】2016.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16〕1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现将《吴忠市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抓好整改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4日吴忠市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改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6〕91号)要求,为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慢”问题(一)2015年未开工项目。
截止2016年9月底,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有11个未开工。
截止11月10日,高家湖三期、罗渠三期、涝河桥二期、洼渠四期等4个项目已开工,金积八期、同心县城市棚户区等7个项目仍未开工,涉及中央预算内资金8515万元。
1.高家湖三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015年6月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832万元,目前已开工。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罗渠三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015年6月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61万元,目前已开工。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涝河桥二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015年6月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27万元,目前已开工。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4.洼渠四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015年6月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29万元,目前已开工。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5.金湖湾三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015年6月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24万元,目前仍未开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18〕50号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18〕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现将《吴忠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4日2018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方案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18〕3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一)推进农村道路建设1.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新改建农村公路400公里。
其中:利通区36公里、红寺堡区106公里、青铜峡市58公里、盐池县68公里、同心县124公里、太阳山开发区8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2.摸清全市行政村通公路和自然村、未硬化的农村主干道路情况,建立台账,制定5年建设规划,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3.摸清全市行政村村组内巷道硬化情况,建立台账,依托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分批次推进。
2018年完成16个自然村村内主巷道硬化任务(其中:青铜峡市4个、盐池县7个、同心县3个、红寺堡区2个)。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二)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4.完成同心县15个贫困村和66个贫困自然村、利通区2个贫困自然村的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任务,确保年内两县区具备通水条件的贫困村和自然村全部通自来水;对部分不具备自来水入户的村庄,通过集中供水点或水窖取水加压等措施改善供水条件。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4•【字号】吴政发〔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吴政发〔202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吴忠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14日吴忠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市人民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坚决守好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政治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工作准则,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19•【字号】吴政办发〔2018〕64号•【施行日期】2018.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吴政办发〔2018〕64号利通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吴忠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19日吴忠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一、改革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托宁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审批平台”),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力促投资项目审核备受理至办理完成施工许可全流程审批时限控制在115个工作日之内。
二、改革措施抓好项目全流程审批中立项申报、土地报批和项目报建3个关键阶段,通过部门会商、加快文件流转等办法和措施,大幅压缩项目审批时限。
(一)立项申报阶段(10个工作日)1、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①企业通过在线审批平台申报办理备案手续,同时申报办理项目土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规划设计条件),项目《备案通知书》通过在线审批平台直接推送规划和国土部门,企业不再单独提供(利通区发改局、太阳山经发局、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管理权限受理,3个工作日)②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规划部门会同国土部门进行实地踏勘,部门联签会审后,出具规划设计条件、用地红线图和土地预审意见(10个工作日)。
2、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①企业通过在线审批平台申报办理核准手续,同时申报办理项目土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规划设计条件),发改部门同步起草核准批复文件(市发改委受理,5个工作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财源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吴政办发〔2017〕34号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财源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财源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吴政办发〔2017〕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区属驻吴有关单位:《关于加强地方财源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0日关于加强地方财源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财源建设,切实做到生财有道、聚财有力、理财有方,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有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认识财源建设重大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我市财源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批大型项目相继落户投产,财政收入保持年均8%左右增速,地方财力不断增强。
但也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一是财政自给率低。
全市财政自给率仅为22%左右,属于典型的“吃饭型”财政,财政收入规模小、综合实力弱等矛盾仍然突出;二是收入质量不高。
经济下行压力下,原油、电力、建材、房地产、装备制造等行业和重点税源降幅大,新兴税源企业支撑力不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占GDP的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以上“两个比重”仍然偏低,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三是增收后劲不足。
“营改增”和税制改革不断深入,财源缺乏主体税种支撑,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地方财力主要依靠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支撑。
财源建设是政府工作重要内容,加强财源建设是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强区域发展后劲的有效途径。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20•【字号】吴政办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吴政办发〔202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吴忠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20日吴忠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
吴忠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群众关切,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发布解读,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一)全力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多形式发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进展和成效。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二)全力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围绕市场主体信息资源需求,做好市场监管规则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本级国有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20〕15号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本级国有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本级国有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20〕15号市直有关部门:《吴忠市本级国有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市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8日吴忠市本级国有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方案按照自治区2020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清欠,确保市本级6月底前完成全年清欠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处置原则坚持“依法评估、公开竞价出售”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进行资产评估、公开拍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处置范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资产:老东郊原办公用房(位于老东郊农贸市场内,建筑面积245.8㎡);市交通运输局管理资产:关马湖运管站(位于关马湖农场,建筑面积180㎡)、裕民西街原养路段办公楼(建筑面积1050㎡)、裕民东街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06㎡);市公安局管理资产:看守所原办公楼(位于友谊路与文卫街交叉口,土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9600㎡)、朝阳派出所原办公楼(位于金星街三步巷,建筑面积1092.72㎡);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市财政局管理资产:昊通驾校土地及建筑物(位于原市第二中学院内,土地面积56亩、建筑面积3852㎡);市住建局管理资产:复兴巷17套营业房、早元4套营业房、材机厂9套营业房、罗渠二期13套营业房、吴忠宾馆2套营业房、左营二期9套营业房(总建筑面积11070㎡);市国资委管理资产:市种子公司本部(位于友谊路,土地面积11.17亩、办公用房面积3954.13㎡)、市种子公司金银滩供种站(土地面积3.13亩、营业房320.16㎡、库房486.76㎡)、市种子公司秦渠供种站(土地面积2.2亩、营业房108.67㎡、库房285.57㎡)、金积市场(土地面积27.21亩、建筑面积6297.03㎡)、金花园75套营业房(建筑面积8917.08㎡)、黎明小区12套营业房(建筑面积818.42㎡);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资产:粮食局置换综合楼(位于金积大道与利宁南街交汇处,土地面积5.33亩、建筑面积384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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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两基”迎“国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吴政办发[2007]75号
【发布部门】吴忠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8.01
【实施日期】2007.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7〕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吴忠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八月一日
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安排,2008年5月至6月自治区“两基”工作将申请并接受“国检”。
“国检”是在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区)“两基”工作全部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并报教育部审查合格之后,由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省级行政区域“两基”工作进行的整体验收和评估确认。
为确保我市迎“国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依据《自治区“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
(二)确保二期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同时,对投入使用的要切实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三)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四)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和接待工作。
二、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吴玉才同志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衡鸣同志、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占保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向东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为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与条件保障附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舒英义同志兼任。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7月)
(一)完善工作机构和制度。
市政府成立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领导联系片区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成立迎“国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培训。
(二)召开动员会议。
市政府召开全市“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部署迎接“国检”工作,并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乡(镇)政府签定迎“国检”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和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乡(镇)政府及主要领导对“国检”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也要召开迎“国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迅速、全面展开迎检工作。
(三)加强宣传工作。
各新闻单位和媒体要在迎“国检”过程中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全市“两基”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两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广泛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与督查整改阶段(2007年8月~2008年1月)
(一)开展自查。
自查内容包括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学校管理、教育质量、扫盲工作等“两基”指标以及寄宿制学校建设、现代远程教育、二期义教、中小学危房改造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新颁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有关素质教育、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发展、教育管理体制等方面。
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要对照“国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管理、危房改造、学校大班额、大通铺,图书资料和音、体、美器材配备、附属设施配套、2005年1%人口抽查学龄人口和青壮年文盲基本数据,以及各类工程建设、使用和管理,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后转移支付、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使用,“普九”债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