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考研 章节题库(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三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圣才出品】
法学考研基础资料之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刑事诉讼一、刑事诉讼的含义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二、刑事诉讼的特点第一、专属性:刑事诉讼属于国家司法活动,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
第二、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第三、程序性:刑事诉讼是严格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第四、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
第五、刑事诉讼具有特定的目的和任务。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一诉讼效率:犯罪发生与受刑罚处罚的时间距离迟到的正义等于非正义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私力救济、血亲复仇→国家介入(从消极到积极,从自诉到公诉,由国家暴力取代个人暴力)→限制国家权力(宁可遭受犯罪的侵害,也不愿遭受国家的暴政)三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四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和审判中立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1、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2、惩罚犯罪,保护人民3、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二、刑事诉讼法的根据宪法第二章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1、古典弹劾式诉讼2、纠问式诉讼与法定证据原则3、辩论式诉讼与自由心证制度两大法系的特点和问题大陆法系1、侦查机关广泛的裁量权2、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主义3、公诉与自诉相结合4、法官在审判中的积极作用判例法系(美国、英国等)1、侦查阶段的司法监督机制2、公诉唯一主义3、控辩双方主导的辩论主义第三章刑事诉讼法理论范畴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价值的分类:公正价值秩序价值效益价值刑事诉讼目的的定义:是指以观念形式表达的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刑事诉讼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立法者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并基于对刑事诉讼固有属性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
刑事诉讼目的分类根本目的:维护国家宪法体制和秩序直接目的: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章节题库(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圣才出品】
刑事诉讼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章节题库第三章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概念题1.刑事诉讼主体(中南财大2010年研)答: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任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2.审判中心主义答:审判中心主义是指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应该以审判为中心,为审判服务。
其本质是树立司法审判的权威,保持控辩双方地位和权利平等。
具体来说,审判中心主义有两层含义:一是在整个刑事程序中,审判程序是中心,只有在审判阶段才能最终决定特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侦查、起诉、预审等程序中主管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罪责的认定仅具有程序内的意义,对外不产生有罪的法律效果;二是在全部审判程序中,第一审法庭审判是中心,其他审判程序都是以第一审程序为基础和前提的,既不能代替第一审程序,也不能完全重复第一审的工作。
3.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华东政法2002年研)答: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和调整的、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司法机关及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在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系的核心成份;公、检、法三机关与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系的主要内容;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体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4.刑事诉讼职能(西北政法2005年研)答: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主体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特定职责或可以发挥的特定作用。
在现代刑事诉讼中,由于控诉与审判的分离、被告人获得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形成控、辩、审三种基本诉讼职能共存的局面。
控、辩、审三大诉讼职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的,但审判始终是刑事诉讼的中心。
①控诉是审判的前提和根据,审判必须限定在控诉的事实和被告人范围内;审判是控诉的法律结果,控诉如果没有审判支持也就毫无意义;②辩护必然针对控诉进行,对控诉成立起制衡作用;在审判中必须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没有辩护的控诉和审判是纠问式的武断专横的诉讼;③辩护则促进审判的民主和公正。
《刑事诉讼法学》习题及答案集
《刑事诉讼法学》习题及答案集第一章概述一、多项选择题1.按照法从不同角度的分类,刑事诉讼法属于( ABD )A.实体法保 B.公法 C.私法 D.基本法 E.一般法律2.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 ACDEF )A.宪法 B.诉讼法学家的著述 C.国际公约 D.司法解释E.行政法规 F.地方性法规二、名词解释1.诉讼就是原告对被告提出告诉,由裁判机关解决双方的争议。
可以从两个层面上去理解,一是由原告、被告和裁判者构成基本诉讼主体的活动;二是一系列不断向前推进的程序化活动。
3.刑事诉讼阶段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按照一定顺序进行的相互连接的一系列行为,可以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单元,称为刑事诉讼阶段。
4.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的法律。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5.诉讼效率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扩人力、财力、设备等)与所取得的成果的比例。
三、简答题1.简述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特征。
答:我国的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1)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
(2)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4)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
2.划分刑事诉讼阶段的标准是什么?答:划分刑事诉讼阶段的标准是:(1)一定诉讼过程的直接任务。
(2)参加诉讼的机关和个人的构成。
(3)进行诉讼行为的方式。
(4)诉讼法律关系的特性。
(5)诉讼的总结性文件。
3.简述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具体要求。
答: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具体要求是:(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且刑事诉讼法本身是符合公正标准的。
(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它非法手段取证。
(4)真正实现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
刑诉法01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在刑事诉讼中,效率是在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才有意义的。如果公正不存在,也就无所谓效率。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应当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在刑事司法中,应当是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效率,而不能草率办案而损害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如果只讲"从快"而违背诉讼规律,虽然结案率很高,但错案往往也会增多,冤枉了无辜,放纵了犯罪,不仅做不到公正,也难以真正实现效率。
4、有关法律解释。一是司法解释,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解释、通知、批复等。其中最重要的有;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等。二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关于具体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公安部《规定》)等。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大全汇总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大全汇总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包括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的主体、程序的基本环节等内容。
第二章:刑事诉讼的主体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公诉机关、侦查机关、辩护人、被告人等。
公诉机关负责提起公诉,侦查机关负责进行侦查活动,辩护人代表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第三章:起诉和受理起诉是指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行为,受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受起诉并进行审查的行为。
起诉和受理的程序及要求在刑事诉讼法中有详细规定。
第四章:侦查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对犯罪案件进行调查活动的过程,包括收集证据、审查证据、查明事实等。
侦查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人民法院对侦查机关提起的刑事诉讼案件进行审查,包括对起诉状的审查、对证据的审查等。
审查起诉的结果可以是不予受理、撤销起诉、批准逮捕等。
第六章:审判审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审判程序包括开庭审理、举证、辩论、裁判等环节。
第七章:判决和裁定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作出的有罪或无罪的决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作出的不属于判决的其他决定。
第八章:执行刑罚执行刑罚是指对已经判决的刑罚进行实施,包括刑罚的执行地点、执行方式、监狱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执行刑罚必须依法进行,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附则附则包括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修订程序、生效时间等内容。
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必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
本文对刑事诉讼法的知识点进行了大致概述,包括刑事诉讼的概述、主体、起诉和受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判决和裁定、执行刑罚等方面。
刑事诉讼法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对于加强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诉讼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圣才出品】
刑事诉讼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第三章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1.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的内涵是什么?两者有何联系?答:(1)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的内涵刑事诉讼目的是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范畴,对于刑事诉讼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条中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一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①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②惩罚犯罪,保护人民;③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刑事司法价值,可以开列出如下几种基本价值,即社会秩序、公平、个人自由和效率。
功用含义下的价值,可以区别为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
外在价值具性价值)指的是其结果符合人们的理想,人们认为它具有结果的善,这种善是为达到某一目的之手段的善;与之相对应的是内在价值(独立价值),指的是其本身值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价值,可以被称为“绝对价值”,它自身就构成一个目的。
(2)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的联系诉讼程序的目的却不应是单一的,而应当是多元的,至少是二元的,二元论就是人们常说的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障人权。
如果承认刑事司法程序至少具有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意义的话,则刑事司法程序要达成结果的善应该有两个:①相对于刑法的实体结果的善:通过该程序发现案件的实质真实,从而使国家的刑罚权得以落实。
亦即实现刑法的目的;②相对于人权保障的程序结果的善:通过正当程序的良好运作达到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从而使人及其存在的价值和尊严得以实现。
无论对哪一种结果,刑事程序所具有的都是工具性价值或者外在价值,它们都体现为实现自身以外的目的的有用性。
2.刑事诉讼有哪些职能?答:在刑事诉讼中,各诉讼主体承担相应的诉讼职能,通过行使这些职能推进诉讼进程从而达到诉讼的目的。
每个诉讼主体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行为,要符合法律为它规定的或受到法律保护的直接目的(利益)。
因此,刑事诉讼活动具有不同的种类、方面。
这些由刑事诉讼主体的作用、任务和参加诉讼的目的所决定的主体活动的种类和方面称为刑事诉讼职能。
刑诉法1-3章练习题
刑诉法1-3章练习题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判断题1.刑事诉讼法与宪法是子法与母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刑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2.刑事诉讼法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及时、准确地查明犯罪。
()二、选择题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法院和检察院组织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对如何具体应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规定2.刑事诉讼法是()。
A.根本法B.基本法C.实体法D.程序法3.我国刑事诉讼的核心目的是()A.惩罚犯罪B.保护人民C.惩罚犯罪,保护人民D.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三、名词解释1.刑事诉讼2.刑事诉讼法四、简答题1.什么是刑事诉讼法?广义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有哪些?2.如何理解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关系?3.怎样理解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五、论述题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六、填空题1、调解的基础是争议各方的,种菜通常以为前提,诉讼是强制性、权威性手段实施的“”。
2、诉讼法的功能,是为国家_______中的刑事、民事或行政司法系统设立法定的系统结构框架和法定的系统运行机制。
3、刑事诉讼法的制定根据是:。
4、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
5、刑诉讼法任务与作用的关系是“”与“”的关系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判断题1.奴隶社会的弹劾式诉讼模式中,原被告双方的诉讼地位形式上是平等的。
()2.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有奴隶社会的纠问式、封建社会的弹劾式和资本主义的混合式三种。
()二、选择题1.下列哪些是从结构形式的角度对刑事诉讼所作的归类()。
A.弹劾式诉讼B.纠问式诉讼C.混合式诉讼D.职权主义诉讼2.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诉讼形式是()。
A.弹劾式诉讼B.纠问式诉讼C.职权主义式诉讼D.当事人主义诉讼3.下列哪些是资产阶级倡导的原则()。
刑诉题库
(2)被害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3、公诉案件中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间的相互关系:P114
(1)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立案关系和法院的审判管辖,依刑事诉讼活动的先后次序,而发生于不同的诉讼阶段上;
4、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P11
社会存在着犯罪,就必须对之进行追究和惩罚,否则就不能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不能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这就需要国家通过刑事诉讼行使刑罚权对犯罪加以惩罚。因此追究犯、惩罚犯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直接目的,也是我国制定刑事诉讼法宗旨中“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一个方面。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1、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P60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
2、审判组织:P62
(1)独任庭: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案件的审判组织。
(2)合议庭:是由审判人员数人根据合议原则建立的审判组织。
(3)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
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历史和发展
1、弹劾式诉讼的特征:P3人告诉制;
(2)原先和被告在诉讼中的地位平等,享有同行的诉讼权利,承担对等的诉讼义务;
(3)法院或其他裁判机构在诉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者的地位
2、纠问式诉讼的特征:P35
(1)对刑事案件的追诉不再采决于被害人的的被告,而由司法机关主动追究犯罪;
2、无罪推定原则的三项要求:P87
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未被依法确定为有罪以前,应被推定或者假定为无罪。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同名11089)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同名11089)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诉讼:由“诉”和“讼”组成,“诉”言语斥责,“讼”言之于公。
诉讼是当事人将争议的事实高于官府,并在官吏面前进行争辩以求得解决的意思(一)诉讼的基本要素:1、案件事实(必须有纷争存在);2、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原告和被告(必须有争讼的双方当事人)3、司法机关(必须结合专门机关);4、程序和规则(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
(二)刑事诉讼概念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狭义刑事诉讼仅指审判,广义的刑事诉讼包含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狱政管理等。
事责任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AA、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其本国的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案例二:2004年1月5日,在我国驻美国使领馆内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此案原则上应:A A、适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 B、适用美国的刑事诉讼法C、适用国际条约D、以上都可以案例三:张某2012年4月与邻居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潜入王某住处开煤气导致王某中毒窒息死亡。
案发后张某逃跑。
2013年2月上海警方在云南将其逮捕归案,问案件审理中应遵循哪一部刑事诉讼法?AA、适用新的刑事诉讼法B、适用旧的刑事诉讼法C、都可以D、分时间适用(一)空间效力原则性规定为: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延伸领土的规定(二)对人的效力原则性规定为一切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注意例外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适用外交途径解决(三)时间效力生效时间的两种情况: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布一段时间以后才生效(我国是后者)失效的两种情况:明令废止和自然失效有溯及力(与刑法的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原则不同)五、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任务和价值(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刑事诉讼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基于对刑事诉讼及其对象固有性质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
马工程《刑事诉讼法》03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保障任何公民都有报案、控告、检举犯罪的权利。控告人、举报人 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公民 控告后,司法机关不立案的,还可申请复议或起诉;对正在实施犯 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通缉在案的人,越狱逃跑的人或 正在被追捕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检、法机关处理。
要便利群众参与诉讼活动。允许公民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报案、控 告、举报;询问证人尽可能到证人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管辖以诉 讼参与人、知情人较多的所在地即犯罪地为主等。
【案例】
被告人邓某,系某游戏厅工作人员。一日,邓某与邻居 谷某发生争执并发展到相互撕打,邓某一拳打在谷某的左 眼上,造成谷某左眼球摘除的严重后果。某县人民检察院 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某县人民法院判处邓某有期徒刑6 年,邓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 于4月6日公开审理此案,并于3月30日通知人民检察院,要 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检察院认为法院未及时通知其查 阅案卷,故拒绝出庭支持公诉。
(我国1954年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 服从法律”;前苏联宪法第112条、罗马尼亚第111条、朝 鲜宪法第140条都有“只服从法律”的规定”)
独立的主体不同。
我国是整体上的独立,而西方不仅指法院整体独立, 还包括各级法院的独立和法官个人的独立。
独立的保障不同。
我国的司法独立尤其审判独立主要依靠执政党的政治 予以保障,缺乏法制保障。
(一)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6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 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
公安部《规定》和最高检察院《规则》都有体现。yua 宪法依据是其第27条:“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 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 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刑事诉讼法练习题集
刑事诉讼法练习题集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单选题1、狭义的刑事诉讼是指A.侦查、起诉等活动B.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活动C. 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活动D. 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2、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狭义上是指A. 197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B. 199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C. 1979年制定、1996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D. 1979年制定、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多选题1、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关系B.对于国家追究犯罪的活动来讲,《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二者缺一不可C.《刑事诉讼法》对于《刑法》的实施,既有保障作用,同时也有限制作用D.《刑事诉讼法》是《刑法》的“助法”和实施工具2、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共同点有A. 有当事人,一般也会有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 B.有可以引起诉讼的某种事实存在C. 由国家司法机关主持进行并对案件作出处理D. 依法进行3、刑事诉讼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最明显的差别是A. 解决的实体问题不同B. 依据的实体法不同C. 采取的方式、方法不同D. 采用的程序不同4、广义的刑事诉讼法包括A.《六机关规定》B. 最高人民法院就刑事审判中涉及的刑事诉讼问题作的批复C. 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D.《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5、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有A.刑事诉讼法律规范B.刑事诉讼理论C.刑事诉讼司法实践D.犯罪与刑罚三、简答题1、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2、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性质。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一、单选题1、我国刑事诉讼从表面特征来看,属于A. 当事人主义B. 职权主义C. 混合式D. 弹劾式2、弹劾式诉讼的最主要特点是A. 不告不理B. 司法机关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C. 以言辞辩论的形式进行D. 不以言辞辩论的形式进行3、人类社会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一种诉讼形式是A. 弹劾式诉讼B. 纠问式诉讼C. 职权主义诉讼D. 混合式诉讼4、以法官集审判、起诉和侦查于一身为特色的诉讼形式是A. 职权主义B. 弹劾式C. 纠问式D. 混合式5、欧洲中世纪实行的证据制度是A. 神示证据B. 法定证据C. 物证主义D.自由心证二、多选题1、弹劾式诉讼的特点是A. 不告不理B. 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C. 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地位和权利平等,可以进行对质和辩论D. 审判一般公开公开并通过言词辩论的形式进行2、混合式诉讼包含了诉讼形式的特点。
(客观题部分)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题
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题(客观题部分)第一章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上下级法院之间存在着如下关系( )。
A领导关系B协同关系C监督关系 D合作关系E制约关系2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存在着如下关系( )。
A领导关系 B协同关系C监督关系 D合作关系E制约关系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授权核准的死刑案件和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可以是( )。
A 3人B 4人C 5人D 6人E 7人二、多项选择题l按照法从不同角度的分类,刑事诉讼法属于( )。
A实体法 B公法C私法 D基本法E一般法律2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 )。
A宪法B诉讼法学家的著述C国际公约D司法解释E行政法规F地方性法规3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赋予人民法院以下职权( )。
A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B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通缉C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D收缴和处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E向有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4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 )。
A高级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基层人民法院D人民法庭E军事法院F铁路运输法院5高级人民法院有下列职权( )。
A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B审判法律、法规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C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D审判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案件E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6我国目前建立的对刑事案件有审判权的专门法院包括( )。
A军事法院 B海事法院C铁路运输法院 D林业法院E少年法庭7人民法院审理上诉和抗诉案件,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可以是( )。
A 3人B 4人C 5人D 6人E 7人8拥有侦查权的机关有( )。
A人民检察院 B监狱C军队保卫部门 D税务部门E国家安全机关9“诉讼参与人”包括( )。
A书记员 B辩护人C见证人 D翻译人员E司法警察10“当事人”包括( )。
刑事诉讼法题库简答题
刑事诉讼法题库:简答题部分第一至第三章:1、简述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1 就其内容来说,刑法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2 刑法所规定的内容,只有通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才能实现;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刑法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各种制度和程序,也就失去了目的和意义;3 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缺一不可的;2、刑事诉讼具有哪些特点答:1是国家专门机关依其职权进行的诉讼活动,从本质上来说,它是国家行使刑罚权的活动,因而具有强制性和严格的规范性;2刑事诉讼的客体是刑事案件,它是为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3刑事诉讼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4)刑事诉讼必须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3、简述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答: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是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同是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二者不可偏废;4、简述“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答:在刑事诉讼中实行无罪推定原则,至少有三点积极意义:1无罪推定原则的第一要义,是明确了被告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即:在未经法院判决有罪以前,尽管存在犯罪嫌疑,但却不能等同于“罪犯”;与此相适应,也就确认了他在诉讼中享有充分的诉讼权利;2无罪推定的实质,是设立了一个“被告人在判决前应视为无罪”的假定,这一假定只能用证明其有罪的确凿证据予以推翻;这就要求控诉方承担举证责任,必须用确实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对被告人的指控;否则,证据不足就等于确认了被告人无罪;(3)罪推定有利于处理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疑罪;第四章:刑事诉讼中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1、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如何承担的1 刑事自诉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原则上应由自诉人负责举证;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如果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应对反诉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2 公诉案件原则上应有起诉方承担举证责任;实际上是由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共同承担举证责任;3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也不承担举证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负举证责任;5 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不负举证责任,只承担对其认定事实的证明责任;2、人民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 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第五章:管辖制度1、我国关于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上级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性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人民检察院对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时,必须查明以下内容: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第六章:回避制度1、简述回避的理由回避的理由包括: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6参加过原审案件的审判;2、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安司法人员回避决定的规定是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2法院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3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4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第七章:辩护和代理制度1、强制指定辩护包括哪些情形答:强制指定辩护适用于下列情形:被告人是盲聋哑认为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可以担任辩护人的有: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4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3.律师在侦查阶段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应该如何办理答: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则不需要经过批准;2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一般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3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第八章:强制措施制度1、暂予监外执行适用的条件是什么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2、逮捕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3、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4、公民扭送的对象有哪些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5、简述被监视人应遵守的规定答: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1拘传持续的时期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2取保候审的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5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6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第十章:刑事证据制度1、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有哪些1有关犯罪的事实;围绕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构建证据体系;2被告人的一贯表现,有无犯罪前科和犯罪后的态度;3案件中涉及程序法方面的事实;4案件中的某些证据材料;关于证据材料是否属于证明对象的问题,我国诉讼法学界存在争议;2、简述物证与书证的区别;区别的关键在于二者发挥证明作用的角度;物证是以其自身的特征、属性和存在状况证明案情的,而书证是以其记载或表达的内容来证明案件情况的;3、简述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首先应当查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是对所有证据的共同要求;除此之外,运用间接证据还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必须有一系列间接证据组成一个完整的不能间断的证明体系;2各个间接证据之间必须互相一致,不允许存在无法解释的矛盾现象;3运用间接证据定案时必须排除掉其他各种可能性,以确定这个结论是惟一的、无可辩驳的事实;4.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种类: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4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5视听资料 ;5、“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十一章:立案程序第十二章:侦查程序1、简述侦查终结的含义及其条件;答:侦查终结,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于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和预审,认为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决定结束侦查工作的诉讼活动;侦查终结的条件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法律手续完备;第十三章:提起公诉程序1、提起公诉案件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的条件是:1犯罪事实方面的条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这是决定起诉的根本依据;如果犯罪事实诸如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目的、动机等情节尚未查清,或者证据不足、证据不确实,就不能决定提起公诉;2法律方面的条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提起公诉的法律标准;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法有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就不能提起公诉;2、简述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答:a.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包括: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b.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c.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四章:刑事审判程序1、刑事诉讼法关于不公开审判案件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一律不公开审理;4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5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的;2、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范围:1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1、自诉案件的审理有那些特点1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2人民法院对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4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2、刑事判决和刑事裁定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二者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就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出的决定,但它们之间有明显区别,其区别主要有:1 适用的范围不同;裁定虽然也解决部分实体问题,但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而判决只适用于最后解决案件实体问题;2 表现形式不同;裁定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两种形式;而判决只能用书面形式;3 使用的次数不同;一个案件可能有几个裁定;而判决只能有一个;4 上诉、抗诉的期限不同;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而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正是由于判决与裁定有这些区别,所以两者不能混同使用;3、简述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区别答: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直接面对当事人审理案件;而审判委员会则是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的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它不直接面对当事人开庭审理案件,但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4、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答:简易程序有下列特点:1审判组织简化;2出庭公诉简化;3审判程序简化;4审理期限简化; 6、简述自诉案件的范围答: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做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7、.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1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8、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工作包括: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4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5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1、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情形包括: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2、简述全面审理原则的内容:1二审法院既要对一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进行审查,又要对其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予以审查; 2二审法院既要对上诉或抗诉部分进行审查,又要对未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3共同犯罪案件中,二审法院既要对已上诉或抗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又要对未上诉或抗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3、简述上述不加刑原则的意义与执行要求:P254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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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一、概念题(本大题共4题,每题3分,合计12分)※1、刑事诉讼2、刑事诉讼法* * * * * *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8空,每空1分,合计8分)1、根据法律的内容分类,国家的法律大体上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那么刑事诉讼法属于( )。
※2、广义的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等。
※3、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包括()、()、()。
* * * * * * *三、判断题(每题1 分,共 5题,合计 5分)1、追求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是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
()2、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3、在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发生冲突而难以兼顾的情形下,坚持程序优先,是唯一现实、可行的价值选择方案。
()* * * * * * *四、单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10题,合计15分)1、狭义的刑事诉讼是()。
A、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B、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活动C、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法院D、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总称2、在我国,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B、关于刑事诉讼的立法解释C、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问题的决定D、关于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3、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的差别是()。
A、作出裁决的机关不同B、当事人称谓不同C、所解决的实体问题和依据的实体法不同D、立法的根据不同4、刑法同刑事诉讼的关系是()。
A、刑法为主,刑事诉讼为辅B、刑诉法为主,刑法为辅C、先刑法后刑诉法的关系D、刑法与刑诉法是平等并列关系5、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是()。
A、抽象与具体的关系B、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C、母法与子法的关系D、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 * * * * *五、多项选择题(每题2 分,共10题,合计20分)1、按照诉讼纷争的内容,诉讼可以分为()。
A、刑事诉讼B、民事诉讼C、行政诉讼D、经济诉讼※2、广义的刑事诉讼活动主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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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概念题
1.诉讼(武大2004年研)
答:诉讼是指原告对被告提出告诉,由裁判机关解决双方的争议。
现代的诉讼,可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诉讼”,可以从两个层面上去理解:①由原告、被告和裁判者构成基本诉讼主体的活动;②一系列不断向前推进的程序化活动。
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案件的原告和被告;②诉讼必须有国家的司法机关参加、主持进行和对案件作出裁决;③诉讼应当依法进行。
2.刑事诉讼(武大2004年研)
答: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刑事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②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③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④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
3.程序法(中南财大2005年研)
相关试题:实体法和程序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研)
答:程序法是指调整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形成的关系,并规定诉讼活动的方式、方法和步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实体法相对。
在我国,程序法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和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
4.诉讼效率(中国政法2004年研)
答: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设备等)与所取得的成果的比例。
没有效率,就没有一切。
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曾说:“正义的第二种涵义——也许是最普通的涵义——是效率。
”著名的英国法谚也说:“迟到的正义非正义。
”效率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价值逐步得到法律人的重视。
它既是正义的实现途径,同时也与正义组成一对矛盾统一体。
我们追求的正义,应该是一种有效率的正义。
讲求诉讼效率要求投入的司法资源取得尽可能多的诉讼成果,即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速诉讼运作,减少案件拖延和积压的现象。
5.刑事诉讼法
答: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部门法之一,是国家的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和认可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司法解释及判例的总称。
刑事诉讼法在外延上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统一的刑事诉讼法典,在中国,广义的刑事诉讼法除了刑事诉讼法典之外,还包括下列内容:①单行的刑事诉讼法规、条例。
这些单行的刑事诉讼法规、条例的共同特点是只对刑事诉讼中的某一个或某些专门问题进行规定,而不全面规定刑事诉讼中的所有问题。
②其他法律、法规、条例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如《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律师法》中有关刑事诉讼活动的规定。
这类刑事诉讼规范的特点是,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刑事诉讼规范体系,而只是散见于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中。
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对具体应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解释、规定和批复等。
6.控审分离
答:控审分离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和制度。
控诉权与审判权实现彻底分离,是刑事诉讼内在规律的要求,是刑事诉讼民主化、科学化及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这项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分别由不同的主体承担,即法官不能同时兼任控诉人;未经起诉的事项,审判机关不得审判。
7.控辩对等
答:控辩对等是现代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机制,是“平等武装”理念的具体化,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是程序正义的基本含义。
这项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控辩双方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
即控诉一方与被告人一方都是诉讼主体,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不应存在谁高于谁的问题;②法官在控辩双方的平等参与下,居中公断。
8.司法公正
答:司法公正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司法活动,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合理性,维护社会正义,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现行法所设定的内容和价值。
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二、简答题
1.刑事诉讼有哪些特征?(武大2007年研)
相关试题:我国的刑事诉讼具有哪些特征?(华南理工2015年研)
答: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
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
国家专门机关主要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它们在刑事诉讼中分别行使一定的专门职权。
(2)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国家刑罚权就是国家对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加以刑事处罚的权力。
(3)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刑事诉讼不但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命、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的予夺,而且诉讼过程也与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密切相关。
因此公安司法机关追诉犯罪的活动,应当由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严格加以规范和制约,以防止其滥用权力,侵犯人权。
(4)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不仅有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等国家专门机关,还必须有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等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以外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
2.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有哪些?(中国政法2004年研)
答: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指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根据。
(2)刑事诉讼法典。
指1979年7月1日制定、1996年3月17日第一次修正、2012年3月14日第二次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主要法律渊源。
(3)有关法律规定。
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
规定。
分两类: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中涉及刑事诉讼的规定;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刑事诉讼有关问题所作的专门规定。
(4)司法解释。
指被授权作司法解释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解释、通知、批复等。
(5)行政法规和规章。
行政法规指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规章是指国务院下属各部门和其他部门就本部门业务工作中与刑事诉讼有关的问题所作的规定。
(6)地方性法规。
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中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7)国际条约。
条约是国际法的最主要渊源,缔约国忠实履行条约所确定的义务,是国际社会法律秩序得以维护的基本条件。
在我国,国际条约被承认是我国法律的渊源之一。
凡我国签署、批准加入了的国际公约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都应当加以遵守和施行。
3.简述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答: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刑事诉讼现象和刑事诉讼规律的部门法学,是中国法学体系中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刑事诉讼法律规范。
刑事诉讼法学首先要全面、系统地研究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及规范体系。
这种研究重点是从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实然性和应然性出发,着力阐释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蕴含的客观规律。
(2)刑事诉讼理论。
刑事诉讼法理学,则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第三台阶,是刑事诉
讼理论推陈出新的必经之路,更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理想圣殿,也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摆脱幼稚走向自信的必然选择。
刑事诉讼理论研究需要开拓的领域十分广阔,诸如刑事诉讼结构理论、刑事诉讼社会学理论、刑事诉讼哲学、刑事诉讼文化学、刑事诉讼主体理论、刑事诉讼职能与法律关系理论、程序正义理论等,都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创新。
(3)刑事诉讼实务。
刑事诉讼法学属于应用型学科,是实践性极强的部门法学。
因此,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首先面临的课题是刑事诉讼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即要深入研究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在适用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认识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新方法。
(4)古今中外的刑事诉讼制度、司法实践和刑事诉讼理论。
刑事诉讼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和发展历史。
当代所有刑事诉讼制度,都是历史上的刑事诉讼制度的存续和变革的产物,因而充分把握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历史脉络,有助于深刻地认识现存刑事诉讼制度的内在精神实质。
4.怎样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答:在刑事诉讼领域,诉讼效率的实现,必须依靠诉讼程序运作具有经济合理性和相应措施来保障。
无论是相对国家还是其他诉讼参与人来说,能够投入到诉讼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是有限的。
刑事诉讼效率的目标,就是以尽量少的诉讼成本耗费来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并实现刑事诉讼所追求的基本价值。
在经济学领域中,一般认为,下列三种措施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基本途径:
(1)多投入多产出,以实现经济效率极大化;
(2)通过减少成本消耗,争取以最少的资源投入来实现经济效率的极大化;
(3)投入的成本或资源不变,通过改进成本或资源的投入方式来达到经济效率极大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