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分支及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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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分支及流派

语言学分支及流派

纵观语言学的发展史,从高度抽象层面来看,其间总是交织着形式与功能两种理论观点的对峙与竞争,由此产生的不同学术观点、理论流派和描述方法,成为语言学发展的原始动力,推动着整个学科不断向前。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两种不同观点的对立愈演愈烈,从理论上形成了所谓“索绪尔悖论”(Saussurean Parodox),从关注焦点和研究内容上体现为“内置语言”研究与“外置语言”研究之间的差别。(the distinction between internalized language, or I-language and

externalized language, or E-language.)

有人将西方语言学史划分为八段:希腊;罗马;中世纪;文艺复兴及以后;现代前夕;19世纪;20世纪第一阶段;20世纪第二阶段。

西方语言学的源头在希腊。古希腊的希罗多德谈到方言差异和外来语现象;诡辩学派的辩驳演讲引发了修辞研究;《对话录》记下了苏格拉底、柏拉图的语言哲思;亚里士多德为逻辑和语法范畴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至斯多格学派本质论与约定论、类比论与不规则论之争尤其热烈,语音、词源、语法三个方面都有所研究。公元前,世纪狄奥尼休斯(色拉克斯的《语法术》,确立词、句概念,提出八大词类,对希腊语的结构做了描述。

罗马人接过了希腊语言文化的所有成果。略晚于色氏,瓦罗撰成《论拉丁语》,将语言研究三分为词源学、形态学、句法学。他注意到派生有别于曲折,称前者为“任意变化”,后者为“自然变化”。公元,世纪初,普利西安详尽描写了古典拉丁语,其著《语法原理》广为流传,左右了这个中世纪的语法学和语言哲学。

中世纪的学术语言是拉丁语。经院哲学盛期,摩狄斯泰学派的语法研究也达到巅峰。该派所主张的思辨语法实为拉丁语法范畴与经院哲概念的融合。思辨语法首次建立清晰的句法理论,区分了句子成分,如主语、谓语;又提出存在、理解、表意三种方式,用以阐述语言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比起面向材料的希腊罗马语言学,中世纪语言学的理论取向尤为鲜明。自文艺复兴起,西方语言学开始多向发展。此前,具有独立研究传统的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已获重视。传教活动使得美洲、中亚、远东的语言陆续进入学界的视野。中国本有一种基于语素文字和孤立,分析型结构的语言学传统,长于文字解析、词典编纂和音韵研析,也被利玛窦介绍到欧洲。,,,,年安托尼(阿尔泰、克洛德(朗斯洛撰《普遍唯理语法》,此书因其理性至上的原则以及暗含所谓“转换法”,而为现代学者看重。

“现代前夕”指,,、,,世纪。生物学和人类学的拓展促使学界思考语言起源问题,思想家如卢梭、孔迪亚克、赫尔德也都积极参与讨论。英国人哈里斯、伯耐特、图克的著述中可见普遍哲学语法的线索,德国施勒格尔兄弟、洪堡特则创立了语言类型学。洪堡特深探语言哲学,提出语言创造性、语言能力、内在形式、语言世界观等概念,后来,,世纪的民族心理学、唯美学派,,,世纪的新洪堡特主义、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生成语言学,都不同程度地继承了他的思想。,,,,年常被视为现代语言科学的起点,这一年威廉(琼斯在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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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梵语同希腊、拉丁、日耳曼诸语言有亲缘关系,均源于某种业已消亡的古语。随之而起的梵语热一方面引发了印欧语言的比较研究,另一方面使欧洲学界得以认识古印度语言学。印度语言学自成一体,在语音、语义、语法以及语言理论方面都有特殊的贡献。其中波你尼的《八章书》描写梵语音系、语法,所用方法和概念对现代语言学不无启迪。 ,,世纪语言研究的主要领域是印欧语言的历史比较,其前期代表为拉斯克、格里姆、葆朴。拉斯克比较了古北欧语和英语的语音、

形变,寻索日耳曼语言对应关系;“格里姆定律”用公式概括起日耳曼语言中部分辅音的音变规律;葆朴对多种印欧语言的动词变位作了系统的比较。中期代表为施来歇尔,著有印欧语言《比较语法》,尝试构拟原始印欧母语,并用“谱系树”表示语际联系和亲疏程度。及至后期,新语法学派追求精确的方法,深信音变规律“无例外”,以维尔纳的名字命名的定律使音变显得更为规整严密;理论家保罗,,,,年著有《语言史原理》,将语言学归入历史科学。唯美学派则批评新语法学派流于机械,忽视个性创造。

进入,,世纪,主导上半叶发展的人物首推索绪尔。索绪尔三度讲授《普通语言学教程》,由学生笔录成书;他区分共时,历时、语言,言语、组合,聚合等等,一反历史倾向,力主共时研究,开创了结构主义一派。共时、结构或系统的观念也见于叶姆斯列夫的语符学,以及叶斯柏森、加德纳、比勒的著述。首先从结构观念中获益的是音位学,布拉格学派的特鲁别茨柯依、雅各布森建立起音位理论,对语音作区别特征的分析。而音位理论的生理,声学语音学基础,应归功于斯威特、丹尼尔(琼斯等人的研究。在欧洲,苏联语言学独树一帜,,,,,,年代为马尔“新语言学理论”主宰,至,,年代斯大林直接干预,才与国际语言学届恢复对话。

在美国,秒学语言学备受重视。博厄斯考察土著语言,为《美洲印第安语言手册》撰写导论(,,,,)。萨丕尔、布龙菲尔德同为门生,共承其业,各有所长。萨丕尔涉面极广,除语言研究外,更从文艺、心理、人类诸学入手探讨语言本质;又沿洪堡特的思路阐发语言世界观,其说由沃尔夫利用土著语料学进一步提炼,发展为一种有影响的假说。布龙菲尔德则专注于语言本体,尤重分析技术,如分布模式、直接成分分析等,其结构主义理论方法经哈里斯、霍斯特、特雷格等人拓展,成为,,世纪上半叶美国语言学的主流。至于后布龙菲尔德时期的线索,主要有三条:,、派克的法位学,用类似于直接成分分析的方法探析拉丁美洲语言的语法。,、伦敦学派。弗斯不满于布氏忽视语义之举,认为任何语言描写都离不开语

义描写,强调语境的重要性。该派的研究以韵音系学最为突出。继弗斯之后,韩礼德创立系统语法或系统语言学。,、层次语法,为兰姆于,,年代所创,欲从心理和神经生理角度探索语言层次与大脑活动的关系。

,,世纪下半叶的主流是转换生成语法。,,,,年乔姆斯基发表《句法结构》,并撰文批评布龙菲尔德学派的行为主义态度和实证主义取向。从哲学上看,两派之争属于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交锋。乔姆斯基沿循洪堡特的思路,意欲破解语言创造之谜:为何语言使用者利用有限的材料,便能造出无限多的句子。布派立足观察,注重语言现象的描写,乔氏一派则求诸于内省,力图对现象作出充分的解释,以探明潜藏于人脑的语言能力。人类因有先天的“语言习得机制”,而能自然获取第一语言,这种内在的机制可设想为某种“普遍语法”或生成语法,即操本族语者借以生产和理解自然语句的一套规则。从,,年代到,,年代,生成语法经过“短语结构”,“标准理论”,“充标准理论”、“管辖制约论”等逐步发展,现已进入“最简方案”阶段,试图建立一种新的句法模式,用最精简的程序包括尽可能多的语法规则和语法限制。生成语言学起初不考虑语义,后来虽然将语义包括进来,仍把语法视为一个自足的系统。后起的认知语言学或认知语法则把语法和词汇视为一体,即一个符号连续体,它将一定的结构赋予所表达的观念内容。,,年代的蒙塔古语法是这一思路的早期代表。生成语言学研究的是“理想的说话者”所具有的语言能力。那是一种抽象的能力,不依赖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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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条件。语用学则关心语言在社会交际中的实际运用,利用会话规则、知识背景、预设、关联等手段,探讨语句与情景的关系。这方面的研究发端于马林诺斯基和弗斯,由奥斯汀、舍尔以:言语行为:之说为其奠定理论基础。,,世纪下半叶的语言学,领域越分越细,分支也越来越多。

历史语言学

历史语言学作为一门学问已经有200多年了。这是从18世纪末算起的。一般

认为历史语言学的地位是在19世纪确立的,是语言学作为独立学科的第一阶段。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历史比较语言学当时已经成为几代人持续进行集中研究

的、本身也获得持续进展的学科,已经具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发展出了一套严密的方法。其它见了“语言学类别和流派”。结构主义:布拉格学派、哥本哈根学派、日内瓦学派、伦敦学派、美国描写语言学派等 1. 布拉格学派

20世纪的结构主义语言学派往往被冠以地名,比如布拉格学派、哥本哈根学派、日内瓦学派、伦敦学派等(Robins 1997),这容易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好像这

些学派的思想、成员、活动仅仅是局部地缘性的。因为名称的不同,彼此之间的差异和分歧被放大了,而彼此之间的联系和共性被忽略了。其实,各学派互相影响,互相交融。

布拉格学派1926年成立于布拉格,创始人包括捷克语言学家Vilem Mathesius (1882-1945), Bohumil Trnka(1895-1984), Bohuslav Havranek (1893-1978);俄罗斯语言学家Roman Jakobson (1896-1982), Nikolai Sergeevich Trubetzkoy (1890-1938)等。1926年---1939年是布拉格学派的经典时期。1939年二战后,可以看作布拉格学派的后经典时期。比较经典时期和后经典时期:

1. 经典时期的布拉格具有鲜明的国际性。学派当时还包括德、法、丹麦、荷

兰等语

言学家。和欧、美等所有著名语言学家有联系。

2. 经典时期的布拉格学派出版了《布拉格语言小组论文集》(1929-1939),后

经典时

期的布拉格学派出版了《布拉格语言学论文集》(1964-1971)。

3. 经典时期的布拉格学派在音位学、词法学、句法学等方面都有卓越的贡

献,尤其

音位学。后经典时期以句法学尤为突出。

社会语言学

社会语言学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逐渐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跨学科研究领域。从其诞生之日起,它就带有显著的批判性特征,是直接作为对当时鼎盛一时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的反动而出现的。40年来,由于这门学术传统上的叛逆性和学科发展上的交叉性特色,社会语言学才脱颖而出。

20世纪70年代初,著名人类学及语言学家Dell Hymes(1973)曾言:对于不同的人来说,社会语言学一词有着各种各样的理解,因此当然不会有谁对其定义拥有专利。心理学家出身的社会语言学家Susan Ervin-Tripp (1971):把社会语言学定义为系统研究语言形式及其社会意义相互之间关系的学说。来自社会学领域的社会语言学家Joshua Fishman (1972)采用了一个格言警句式说法,说明社会语言学研究中应该考虑的诸种变量:什么人说什么、对谁说、何时说、为何说。应用语言学家Margie Berns(1990) 声称,虽然社会语言学可以有各种不同界定,但是大多数定义在一点上是一致的,即认为这一领域是研究社会文化语境中语言结构和语言用法问题的。社会语言学家Jack Chambers (1995) 声称,虽然社会语言学研究同语言变体及其社会意义相关的问题,但其主干理论学说的构建是语言变量(the linguistic

variable)研究。社会语言学家William Downes(1998) 在充分注意到该学科所特有的广泛外延性特征的基础上,进而对社会语言学提出一种“宽式”定义:社会语言学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旨在研究那些通过与社会和与语境因素的关联才能理解的语言性质与特征。 Hymes(2000)对于社会语言学的最新定义是:总体而言,社会语言学的显著标志,仍然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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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研究语言特征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表现这一主张。社会语言学具有下列学科性质:拥有极为宽泛的外延性、显著的跨学科特色、鲜明的“格物致用”的色彩、注重与语言与社会及语境音素的关联研究、注重语言、社会、文化关系的探讨、试图结合语言使用,通过考察社会对语言的影响以及语言的社会意义等现象,以期对语言学问题提供一种不同于单纯的结构分析的描述与解释。

社会语言学始于北美,1964年由著名语言学家William Bright负责组织的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召开的第九届国际语言学大会,标志着社会语言学真正进入语言学殿堂。20世界60年代中期,以Noam Chomsky为首的转换生成语法学派鼎盛之时,并不意味着语言学家都赞同单一的形式化分析手段为语言学研究的唯一新出路。在这样的背景下,英美的一些语言学者注意到语言学研究不应局限于“描写语言学”或“结构语言学”的理论范式,由于对社会语境中语言研究更感兴趣,由此形成了一个不形式语言学研究方法相互抗衡的研究范式。

“语用学”一词虽然在20世纪30年代末首次出现,但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才得以真正发展起来。社会语言学一词的出现,大约在20世纪60年代初,虽然比“语用学”一词晚的多,但其发展时间却与后者同步,都是20时间60年代后的事了。

从观察视野来看,可分成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讨论这个问题。宏观社会语言学,又称为“语言社会学”,是以社会本身作为研究起点,同时将语言作为研究不同社会团体组织构成的一个重要音素;微观社会语言学,又称作“社会语言学本体”,是以语言研究为起点,同时将各种社会力量看成是影响语言结构的基本音素。

从研究方向上看,社会语言学可分成理论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理论社会语言学关注分析语言变体和言语群体结构时所应采取的模式与方法,并为交际能力的讨论提供一般性解释。应用社会语言学则把考察的重点放在语言使用中的社会和政治

含义的研究上,尤其涉及学校、法庭这样一些涉及语言使用问题的公众生活领域。英国社会学家Basil Bernstein 提出的“代码理论”(the codes theory),是一项有意义的成果。

从研究内容来看,社会语言学“像一片杂草一样从社会科学的领域里蔓生出来”,而不是“从一个理论构造的种子上发展起来的”。因此社会语言学缺乏一定的理论框架,内容不明,界定庞杂。但也形成了其显著特色:研究方法多变,研究手段互异。

社会语言学属于功能一派,其目的在于揭示和说明:语言实际使用过程中,语言现象与社会文化因素发生交互作用;语言代码不再仅仅表示单纯语言学上的符号意义,而是蕴涵着复杂的社会因素和深刻的文化意义的;语言学研究有必要对此现象进行描述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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