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热减毒活疫苗 - 国家药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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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不低于 5.8LgPFU/ml。 (2)小鼠法:取毒种进行 10 倍系列稀释,每个稀释度病毒液接种 10~12g 小鼠 6 只,
每只脑内 0.03ml,观察 21 天,3 天内死亡者不计,(动物死亡数量应不得超过试验动物总数 的 20%),计算 LD50。病毒滴度应不低于 5.50lgLD50/ml。
定稿 20140417
黄热减毒活疫苗
Huangre Jiandu Huoyimiao Yellow Fever Vaccine,Live
本品系用黄热病毒减毒株接种鸡胚,经培养、收获组织、研磨、离心收获ຫໍສະໝຸດ Baidu毒上清液、 加入适宜稳定剂冻干制成。用于预防黄热病。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规定。 2 制造 2.1 生产用鸡胚 毒种传代和制备及疫苗生产用鸡胚应来源于 SPF 鸡群。 2.2 毒种 2.2.1 名称和来源 生产用毒种为黄热病毒 17D-204 减毒株。 2.2.2 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规定。 2.2.3 种子批毒种的检定 主种子批应进行以下全面检定,工作种子批应至少进行 2.2.3.1~2.2.3.7 项检定。 2.2.3.1 鉴别试验 采用蚀斑法进行鉴别试验。 将病毒稀释到 50~100PFU/0.4ml,与黄热病毒特异性免疫 血清和非免疫血清等量混合,37±1℃水浴中和 60 分钟,置 35±1℃培养 6 天,免疫血清组 的蚀斑数比非免疫血清组的减少率应不低于 80%。同时应设血清和细胞对照, 均应为阴性; 病毒对照病毒量应为 50~100PFU/0.4ml,应为阳性。 新制备的种子批用于生产时,连续制备的前三批疫苗原液应进行病毒关键基因序列测 定,测定结果应与主种子批保持一致。 2.2.3.2 病毒滴度 可采用蚀斑法或小鼠法进行病毒滴定。主种子批应同时采用蚀斑法和小鼠 LD50 法进行病 毒滴定。 (1)蚀斑法:取毒种进行 10 倍稀释,再进行 4 倍系列稀释,取 3~4 个适宜稀释度接 种 Vero 细胞,置 35±1℃培养 6 天,同时设细胞对照, 蚀斑形成后计数蚀斑数,病毒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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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对照鸡胚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每批生产用鸡胚保留 2%或至少 20 枚未接种鸡胚作为对照, 与接种鸡胚在相同培养条 件下培养,至鸡胚收获时,取对照鸡胚组织混合匀浆后, 按“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项下 “细胞培养法”和“鸡胚法”进行检查,结果均应为阴性。 2.3.6 研磨、离心 将冻存的鸡胚融化后进行合并,加入适宜的稳定剂研磨后离心。 2.3.7 合并 收取离心后上清液,来源于同一批鸡胚、同一天收获的多个单一收获物收集的病毒上清 液可合并为 1 批原液。 2.3.8 原液检定 按 3.2 项进行。 2.3.9 原液保存 于-60℃以下冻存, 保存时间按批准的执行。 2.4 半成品 2.4.1 配制 将原液按规定的同一病毒滴度进行稀释,按比例加入适宜稳定剂后即为半成品。1 批或 多批检定合格的原液可制成一批半成品。 2.4.2 半成品检定 按 3.3 项进行。 2.5 成品 2.5.1 分批 应符合 “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5.2 分装及冻干 应符合 “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分装过程中疫苗应置冰浴中。 2.5.3 规格 按标示量复溶后每瓶 0.5ml。每 1 次人用剂量为 0.5ml,含黄热活病毒应不低于 4.2 Lg PFU。 2.5.4 包装 应符合 “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 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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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黄热减毒活病毒。 辅料: 疫苗稀释剂: 【接种对象】 进入或经过黄热病流行地区的人员,但小于 6 月龄幼儿及老年体弱者不宜注射。 【作用与用途】 本疫苗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黄热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黄热病。 【规格】 本品复溶后每瓶 0.5ml。每 1 次人用剂量为 0.5ml,含黄热活病毒应不低于 4.2 Lg PFU。 【免疫程序和剂量】 (1)按每瓶 0.5ml 加入氯化钠注射液,待完全溶解摇匀后使用。 (2)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肤用 75%酒精消毒,待干后皮下注射 0.5ml。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 ⑴ 接种后 24 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能感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 2~3 天内自动消失。 少数有耳鸣、失眠、头晕、血压变化、腋下淋巴结肿大、转氨酶异常等。应注意观察, 必要时给予适当治疗。偶见有嗜神经毒性和嗜内脏毒性病例,如脑炎、格林-巴利综合 征,胃肠炎及肝脏损伤等。 ⑵ 接种者在接种疫苗后 1~2 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的发热反应为 轻度发热反应(37.1~37.5℃),一般持续 1~2 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 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37.6~39.0℃)或发 热时间超过 48 小时者,可给予物理或药物方法进行对症处理。 ⑶ 接种者在接种后 6~12 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 2 天可自行缓 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极罕见不良反应 机体免疫功能低下者,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黄热病样症状。 【禁忌】 ⑴ 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组份, 包括辅料成分以及鸡蛋过敏者。 ⑵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⑶ 妊娠期妇女。
应在现场观察至少 30 分钟。 ⑹ 接种本品和注射免疫球蛋白应至少间隔 3 个月以上,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⑺ 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间隔至少一个月。 ⑻ 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贮 藏】-20℃以下避光保存和运输。 【包 装】 【有效期】 24 个月。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2.2.3.3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2.2.3.4 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2.2.3.5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依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2.2.3.6 外源性禽白血病病毒检测 将供试品接种 SPF 鸡胚, 经培养后采用酶联免疫法检查培养物,结果应为阴性。 2.2.3.7 外源性禽腺病毒检测 将供试品接种 SPF 鸡胚肝细胞培养, 分别用适宜的血清学方法检测培养物种的 I 型和 III 型腺病毒,结果应为阴性。 2.2.3.8 猴体试验 主种子批应进行猴体试验。依法检查(附录 XXX),应符合规定。 2.2.4 毒种保存 种子批毒种于-60℃以下保存。 2.3 原液 2.3.1 接种鸡胚 将工作种子批毒种进行适当稀释后,接种 7~8 日龄鸡胚卵黄囊,每胚接种 0.2ml, 其 中含病毒量为 1000-5000PFU(同一批工作种子批应按同一病毒量接种),置 37±1℃培养。 2.3.2 病毒收获 培养 70-80 小时收获感染鸡胚。同一批鸡胚、同一天收获的鸡胚可合并为单一病毒收 获物。 2.3.3 单一病毒收获物检定 按 3.1 项进行。 2.3.4 单一病毒收获物保存 于-60℃下冻存, 保存时间按批准的执行。
嗜神经性试验:
试验组猴子应与 10 只注射了参考病毒的对照组猴子进行比较, 观察脑炎的 临床症状以及神经系统的组织损害程度上的差异。注射供试品和参考病毒的猴子 其发热反应的发作和持续期应无差异。
临床评价:由熟悉灵长类动物脑炎临床症状的试验人员每天检查猴,连续检 查 30 天(如需要,从笼中放出猴,进行运动减弱征兆或痉挛状态检查)。如果注 射种子批的猴其脑炎严重症状(如麻痹或受激时无法站立)的发生率或死亡率高 于参比疫苗,则该种子批不可接受。采用分级方法对脑炎症状和其他症状(如轻 瘫、共济失调、嗜睡、震颤或痉挛)评定症状严重程度的分值。根据下列量表每 天给每只猴评分:
应符合批准的要求。 6 使用说明
黄热减毒活疫苗使用说明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黄热减毒活疫苗 英文名称:Yellow Fever Vaccine,Live 汉语拼音: Huangre Jiandu Huoyimiao 【成分和性状】 本品系用黄热病毒 17D-204 减毒株接种鸡胚,经培养、 收获组织、研磨、离心收获病 毒上清液后加入稳定剂并除菌过滤后冻干制成。为白色疏松体,复溶后为微浊澄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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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单一病毒收获物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XXX),应符合规定。 3.2 原液 3.2.1 病毒滴度 按 2.2.3.2 项进行,采用蚀斑法测定, 应不低于 6.3LgPFU/ml。 3.2.2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XII A),应符合规定。 3.2.3 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XII B),应符合规定。 3.2.4 蛋白质含量测定 加稳定剂前取样测定,依法测定(附录 VI B 第一法),蛋白氮含量应不超过 0.25mg/每 1 次人用剂量。 3.3 半成品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XII A),应符合规定。 3.4 成品检定 3.4.1 鉴别试验 按 2.2.3.1 项进行。 3.4.2 外观 为白色疏松体,应 按 标 示 量 加 入 所 附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 复溶后应为微浊澄明液体, 无异物。 3.4.3 pH 复溶后 pH 应为 3.4.4 水分 应不高于 3.0%。 3.4.5 渗透压摩尔浓度 应符合批准的要求。 3.4.6 病毒滴度 取疫苗 3~5 瓶,溶解混匀后按 2.2.3.2 项进行病毒滴定。蚀斑法病毒滴度应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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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LgPFU/ml。 3.4.7 热稳定性试验 成品出厂前应进行热稳定性试验, 应与病毒滴定同时进行。于 37±1℃放置 14 天后,
按 2.2.3.2 项进行。病毒滴度不得低于 4.5LgPFU/ml,病毒滴度下降不得超过 1.0Lg。 3.4.8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XII A),应符合规定。 3.4.9 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XII F),应符合规定。 3.4.10 残留卵清蛋白含量 采用 ELISA 法,应不高于 5μ g/剂。 3.4.11 细菌内毒素含量 应不高于 5EU/剂(附录 XII E 凝胶限度试验)。 3.4.12 抗生素残留量 生产过程中使用抗生素的应进行该项检查, 采用酶联免疫法, 应不高于 50ng/剂。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0℃以下避光保存和运输,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 24 个月。 5 疫苗稀释剂 疫苗稀释剂为氯化钠注射液,应符合 本版药典(二部)的的相关要求。稀释剂的生产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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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热减毒活疫苗猴体试验
本法用于黄热减毒活疫苗种子批毒种检定。猴体试验包括嗜内脏性试验、嗜 神经性试验和免疫原性试验。
试验用动物为恒河猴,应为健康,无脑内或脊髓内接种史,经检测应无黄热 病毒抗体,且不得经其他途径接种如神经病毒或与黄热病病毒有关的抗原。分别 设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动物应不少于 10 只。实验组动物注射主种子批毒种, 剂量为每侧丘脑 0.25ml(5000~50000LD50)。对照组动物注射参考病毒,供试品 的病毒滴度和参考病毒的病毒滴度应尽可能接近。注射后应至少连续观察动物 30 天。
嗜内脏性试验: 注射后第 2、4、6 天各采血 1 次分离血清,分别做 10 倍系列稀释,以原倍 血清及 10-1~10-3 各稀释度的血清分别脑内注射体重 10~12g 小鼠 6 只,每只 0.03ml,观察 21 天,检查病毒量,均不得超过 2.0LgLD50 (3 天以内死亡者不计, 动物死亡率不得超过试验动物总数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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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⑸ 对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注意事项】 ⑴ 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哺乳期妇女。 ⑵ 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⑶ 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异常、浑浊者均不得使用。 ⑷ 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 2~8℃,并于半小时内用完。 ⑸ 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偶有发生的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
应不低于 5.8LgPFU/ml。 (2)小鼠法:取毒种进行 10 倍系列稀释,每个稀释度病毒液接种 10~12g 小鼠 6 只,
每只脑内 0.03ml,观察 21 天,3 天内死亡者不计,(动物死亡数量应不得超过试验动物总数 的 20%),计算 LD50。病毒滴度应不低于 5.50lgLD50/ml。
定稿 20140417
黄热减毒活疫苗
Huangre Jiandu Huoyimiao Yellow Fever Vaccine,Live
本品系用黄热病毒减毒株接种鸡胚,经培养、收获组织、研磨、离心收获ຫໍສະໝຸດ Baidu毒上清液、 加入适宜稳定剂冻干制成。用于预防黄热病。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规定。 2 制造 2.1 生产用鸡胚 毒种传代和制备及疫苗生产用鸡胚应来源于 SPF 鸡群。 2.2 毒种 2.2.1 名称和来源 生产用毒种为黄热病毒 17D-204 减毒株。 2.2.2 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规定。 2.2.3 种子批毒种的检定 主种子批应进行以下全面检定,工作种子批应至少进行 2.2.3.1~2.2.3.7 项检定。 2.2.3.1 鉴别试验 采用蚀斑法进行鉴别试验。 将病毒稀释到 50~100PFU/0.4ml,与黄热病毒特异性免疫 血清和非免疫血清等量混合,37±1℃水浴中和 60 分钟,置 35±1℃培养 6 天,免疫血清组 的蚀斑数比非免疫血清组的减少率应不低于 80%。同时应设血清和细胞对照, 均应为阴性; 病毒对照病毒量应为 50~100PFU/0.4ml,应为阳性。 新制备的种子批用于生产时,连续制备的前三批疫苗原液应进行病毒关键基因序列测 定,测定结果应与主种子批保持一致。 2.2.3.2 病毒滴度 可采用蚀斑法或小鼠法进行病毒滴定。主种子批应同时采用蚀斑法和小鼠 LD50 法进行病 毒滴定。 (1)蚀斑法:取毒种进行 10 倍稀释,再进行 4 倍系列稀释,取 3~4 个适宜稀释度接 种 Vero 细胞,置 35±1℃培养 6 天,同时设细胞对照, 蚀斑形成后计数蚀斑数,病毒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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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对照鸡胚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每批生产用鸡胚保留 2%或至少 20 枚未接种鸡胚作为对照, 与接种鸡胚在相同培养条 件下培养,至鸡胚收获时,取对照鸡胚组织混合匀浆后, 按“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项下 “细胞培养法”和“鸡胚法”进行检查,结果均应为阴性。 2.3.6 研磨、离心 将冻存的鸡胚融化后进行合并,加入适宜的稳定剂研磨后离心。 2.3.7 合并 收取离心后上清液,来源于同一批鸡胚、同一天收获的多个单一收获物收集的病毒上清 液可合并为 1 批原液。 2.3.8 原液检定 按 3.2 项进行。 2.3.9 原液保存 于-60℃以下冻存, 保存时间按批准的执行。 2.4 半成品 2.4.1 配制 将原液按规定的同一病毒滴度进行稀释,按比例加入适宜稳定剂后即为半成品。1 批或 多批检定合格的原液可制成一批半成品。 2.4.2 半成品检定 按 3.3 项进行。 2.5 成品 2.5.1 分批 应符合 “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5.2 分装及冻干 应符合 “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分装过程中疫苗应置冰浴中。 2.5.3 规格 按标示量复溶后每瓶 0.5ml。每 1 次人用剂量为 0.5ml,含黄热活病毒应不低于 4.2 Lg PFU。 2.5.4 包装 应符合 “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 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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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黄热减毒活病毒。 辅料: 疫苗稀释剂: 【接种对象】 进入或经过黄热病流行地区的人员,但小于 6 月龄幼儿及老年体弱者不宜注射。 【作用与用途】 本疫苗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黄热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黄热病。 【规格】 本品复溶后每瓶 0.5ml。每 1 次人用剂量为 0.5ml,含黄热活病毒应不低于 4.2 Lg PFU。 【免疫程序和剂量】 (1)按每瓶 0.5ml 加入氯化钠注射液,待完全溶解摇匀后使用。 (2)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肤用 75%酒精消毒,待干后皮下注射 0.5ml。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 ⑴ 接种后 24 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能感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 2~3 天内自动消失。 少数有耳鸣、失眠、头晕、血压变化、腋下淋巴结肿大、转氨酶异常等。应注意观察, 必要时给予适当治疗。偶见有嗜神经毒性和嗜内脏毒性病例,如脑炎、格林-巴利综合 征,胃肠炎及肝脏损伤等。 ⑵ 接种者在接种疫苗后 1~2 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的发热反应为 轻度发热反应(37.1~37.5℃),一般持续 1~2 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 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37.6~39.0℃)或发 热时间超过 48 小时者,可给予物理或药物方法进行对症处理。 ⑶ 接种者在接种后 6~12 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 2 天可自行缓 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极罕见不良反应 机体免疫功能低下者,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黄热病样症状。 【禁忌】 ⑴ 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组份, 包括辅料成分以及鸡蛋过敏者。 ⑵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⑶ 妊娠期妇女。
应在现场观察至少 30 分钟。 ⑹ 接种本品和注射免疫球蛋白应至少间隔 3 个月以上,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⑺ 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间隔至少一个月。 ⑻ 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贮 藏】-20℃以下避光保存和运输。 【包 装】 【有效期】 24 个月。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2.2.3.3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2.2.3.4 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2.2.3.5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依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2.2.3.6 外源性禽白血病病毒检测 将供试品接种 SPF 鸡胚, 经培养后采用酶联免疫法检查培养物,结果应为阴性。 2.2.3.7 外源性禽腺病毒检测 将供试品接种 SPF 鸡胚肝细胞培养, 分别用适宜的血清学方法检测培养物种的 I 型和 III 型腺病毒,结果应为阴性。 2.2.3.8 猴体试验 主种子批应进行猴体试验。依法检查(附录 XXX),应符合规定。 2.2.4 毒种保存 种子批毒种于-60℃以下保存。 2.3 原液 2.3.1 接种鸡胚 将工作种子批毒种进行适当稀释后,接种 7~8 日龄鸡胚卵黄囊,每胚接种 0.2ml, 其 中含病毒量为 1000-5000PFU(同一批工作种子批应按同一病毒量接种),置 37±1℃培养。 2.3.2 病毒收获 培养 70-80 小时收获感染鸡胚。同一批鸡胚、同一天收获的鸡胚可合并为单一病毒收 获物。 2.3.3 单一病毒收获物检定 按 3.1 项进行。 2.3.4 单一病毒收获物保存 于-60℃下冻存, 保存时间按批准的执行。
嗜神经性试验:
试验组猴子应与 10 只注射了参考病毒的对照组猴子进行比较, 观察脑炎的 临床症状以及神经系统的组织损害程度上的差异。注射供试品和参考病毒的猴子 其发热反应的发作和持续期应无差异。
临床评价:由熟悉灵长类动物脑炎临床症状的试验人员每天检查猴,连续检 查 30 天(如需要,从笼中放出猴,进行运动减弱征兆或痉挛状态检查)。如果注 射种子批的猴其脑炎严重症状(如麻痹或受激时无法站立)的发生率或死亡率高 于参比疫苗,则该种子批不可接受。采用分级方法对脑炎症状和其他症状(如轻 瘫、共济失调、嗜睡、震颤或痉挛)评定症状严重程度的分值。根据下列量表每 天给每只猴评分:
应符合批准的要求。 6 使用说明
黄热减毒活疫苗使用说明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黄热减毒活疫苗 英文名称:Yellow Fever Vaccine,Live 汉语拼音: Huangre Jiandu Huoyimiao 【成分和性状】 本品系用黄热病毒 17D-204 减毒株接种鸡胚,经培养、 收获组织、研磨、离心收获病 毒上清液后加入稳定剂并除菌过滤后冻干制成。为白色疏松体,复溶后为微浊澄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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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单一病毒收获物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XXX),应符合规定。 3.2 原液 3.2.1 病毒滴度 按 2.2.3.2 项进行,采用蚀斑法测定, 应不低于 6.3LgPFU/ml。 3.2.2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XII A),应符合规定。 3.2.3 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XII B),应符合规定。 3.2.4 蛋白质含量测定 加稳定剂前取样测定,依法测定(附录 VI B 第一法),蛋白氮含量应不超过 0.25mg/每 1 次人用剂量。 3.3 半成品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XII A),应符合规定。 3.4 成品检定 3.4.1 鉴别试验 按 2.2.3.1 项进行。 3.4.2 外观 为白色疏松体,应 按 标 示 量 加 入 所 附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 复溶后应为微浊澄明液体, 无异物。 3.4.3 pH 复溶后 pH 应为 3.4.4 水分 应不高于 3.0%。 3.4.5 渗透压摩尔浓度 应符合批准的要求。 3.4.6 病毒滴度 取疫苗 3~5 瓶,溶解混匀后按 2.2.3.2 项进行病毒滴定。蚀斑法病毒滴度应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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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LgPFU/ml。 3.4.7 热稳定性试验 成品出厂前应进行热稳定性试验, 应与病毒滴定同时进行。于 37±1℃放置 14 天后,
按 2.2.3.2 项进行。病毒滴度不得低于 4.5LgPFU/ml,病毒滴度下降不得超过 1.0Lg。 3.4.8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XII A),应符合规定。 3.4.9 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XII F),应符合规定。 3.4.10 残留卵清蛋白含量 采用 ELISA 法,应不高于 5μ g/剂。 3.4.11 细菌内毒素含量 应不高于 5EU/剂(附录 XII E 凝胶限度试验)。 3.4.12 抗生素残留量 生产过程中使用抗生素的应进行该项检查, 采用酶联免疫法, 应不高于 50ng/剂。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0℃以下避光保存和运输,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 24 个月。 5 疫苗稀释剂 疫苗稀释剂为氯化钠注射液,应符合 本版药典(二部)的的相关要求。稀释剂的生产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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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热减毒活疫苗猴体试验
本法用于黄热减毒活疫苗种子批毒种检定。猴体试验包括嗜内脏性试验、嗜 神经性试验和免疫原性试验。
试验用动物为恒河猴,应为健康,无脑内或脊髓内接种史,经检测应无黄热 病毒抗体,且不得经其他途径接种如神经病毒或与黄热病病毒有关的抗原。分别 设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动物应不少于 10 只。实验组动物注射主种子批毒种, 剂量为每侧丘脑 0.25ml(5000~50000LD50)。对照组动物注射参考病毒,供试品 的病毒滴度和参考病毒的病毒滴度应尽可能接近。注射后应至少连续观察动物 30 天。
嗜内脏性试验: 注射后第 2、4、6 天各采血 1 次分离血清,分别做 10 倍系列稀释,以原倍 血清及 10-1~10-3 各稀释度的血清分别脑内注射体重 10~12g 小鼠 6 只,每只 0.03ml,观察 21 天,检查病毒量,均不得超过 2.0LgLD50 (3 天以内死亡者不计, 动物死亡率不得超过试验动物总数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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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⑸ 对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注意事项】 ⑴ 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哺乳期妇女。 ⑵ 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⑶ 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异常、浑浊者均不得使用。 ⑷ 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 2~8℃,并于半小时内用完。 ⑸ 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偶有发生的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