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煤制粉设备系统、储煤场的防火防爆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运煤制粉设备系统、储煤场的防火防爆措施

露天储煤场与建筑物、铁路和装卸设备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储煤场的地下,禁止敷设电缆、蒸汽管道。输煤皮带上空附近和原煤气隔栅动火,应做好隔离措施。

大型电厂燃用煤若为烟及较其更易燃煤种时,其主要输煤带宜选用难燃型。原煤应成型堆放,不同品种的原煤应分别堆放。若长期堆放的原煤,则应分层压实,时间视地区气温而定。容易自燃的煤不宜长期堆存,必须堆存时,应有防止自燃的措施,并经常检查煤堆内的温度,当温度升高到60℃以上时,应查明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

对长期停用的原煤仓、输煤皮带系统(包括煤斗、落煤管和尘用的通风管)的积煤、积粉应清理干净,皮带上不得有积煤,以防积煤、积粉自燃。对长期不用的或停运的龙门吊煤机、斗轮机等应尽量停放在煤堆较低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