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闲置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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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通过对备用动、静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以及备用设备的定时切换,准确掌握设备技术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工作性能,预防事故发生,减少停机时间,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费用,保证正常生产。

2.定义

备用设备:安装在生产装置上,供另一台设备在发生故障或定期检修时切换使用的设备;为调节负荷而备用的动力设备。

闲置设备:因工艺技术要求更改或淘汰落后的设备闲置达半年以上,以后生产仍需要使用的设备;事故处理及消防用设备,如:消防水泵等备用、闲置设备。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硅片厂全部生产系统备用和生产系统工艺技术改造的落后淘汰闲置设备。

4.备用、闲置设备的管理

4.1各维修班组负责在用动、静设备及备用动、静设备的日常巡检。除负责在用动设备的温度、压力、振动、声音、润滑及电机电流等运行参数的巡检外,还应定期对备用动、静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保持设备表面卫生良好,润滑油油位及油质正常,各密封点无泄漏。还应定期对动、静设备进行盘车和切换, 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2电气班组负责对备用动设备、闲置设备电机及现场仪表的日常巡检,定期检查电机的绝缘,确保备用设备满足正常启用条件。

4.3正常生产情况下,各使用工段应定期切换备用动、静设备。正常运行时,小型动设备的最长切换周期为三个月,大型动设备(电机功率200KW以上)的最长切换周期为六个月。发现在用设备出现故障或存在隐患应及时停车维修,与备用设备进行切换。

4.4备用动设备要每天盘车540度以上,有联锁和无法盘车的动设备每星期点动一次,时间为30秒。启用前应检查联轴器的对中情况,设备润滑情况,并手动盘车方能启动设备。

4.5对于输送易结晶介质的设备,停车备用时应清理干净设备及管道内的介质;对于输送易燃易爆或强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停车备用时应用氮气置换设备及管道内的介质;对于因停车等原因长期不用的设备,应放完设备及管道内的水,防止冻坏设备及管道。

4.6设备处于备用状态下在应挂“备用牌”,处在检修状态下应挂“检修牌”,投入运行时应挂“运行牌”。

4.7备用设备应保证完好,因备用设备不能及时投运,造成生产事故,要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级上报,视事故性质大小给予处理。

4.8设备闲置达半年以上,以后生产仍需要使用的设备,设备维修或包机人,应每月定期对闲置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采取防锈、防腐措施,做好润滑并断电。设备工程师还需对闲置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情况记录,保证其设备完好、完整,技术状态和各项性能良好,并填报《闲置设备申报表》,备案归档。

5.设备备机管理制度的执行考核

5.1各工段(使用单位)对本部运行工、设备包机人进行考核,每违反一项次,运行工、包机责任人罚款20~50元/项次。

5.2设备主管部门对各工段(使用单位)的设备备机管理进行考核,每违反一项次,工段负责人及设备工程师罚款50~100元/项次。

6.其它

6.1本制度由硅片厂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

6.2本制度从签订批准之日开始执行。

7.附录

附图1:闲置设备申请流程图

附表1:《闲置设备申报表》

附图1:

闲置设备申请流程图

附表1:

闲置设备申报表

申报工段:

申报时间:

填表说明:1.在“闲置原因”一栏需说明闲置原因,由申报部门填写;

2.本闲置设备申报表由财务部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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