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制定原则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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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制定原则和程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标准的制定原则、制定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XXX区域内企业标准的制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1 标准工作指南 第 1 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
DB11/T 1000 (所有部分)企业产品标准编写指南
DB11/T 1002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3术语和定义
GB/T 20000.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20000.1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企业标准: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注:企业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3.2产品标准:规定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

注1:产品标准除了包括适用性的需求外,还可直接地或通过引用间接地包括诸如术语、抽样、测试、包装和标签等方面的要求,有时还可包括工艺要求。

注2:产品标准根据其规定的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必要要求,可区分为完整的标准和非完整的标准。

同理,产品标准又可区分为其他不同类别的标准,例如尺寸类标准、材料类标准和交货技术通则类标准。

[GB/T20000.1-2002,定义2.5.4]
4标准制定的原则
4.1总则
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和有利于职业健康;
——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况下制定企业标准。

4.2一般原则
4.2.1适用性原则
4.2.1.1要结合本企业的经济、技术和人员条件,适合我国生产、使用、流通等方面的实际况,还要符合我国政治、经济法规政策以及我国人民群众的生活习惯等。

4.2.1.2在采用先进技术的同时,应充分考虑本企业的实际况,不要脱离实际,盲目地求高、求新。

4.2.2用户为主原则
制定标准是一项涉及面广、相关因素较多的工作,关系到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相关方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应从全局出发。

在做好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基础上,充分考虑到使用要求,根据不同需要作出合理的质量规定,使用户获益。

在制定一项标准时,既要考虑企业和生产部门的利益,更要考虑使用部门和消费者的利益。

4.2.3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原则
4.2.3.1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4.2.3.2技术先进,就是标准中各项规定能够反映当前科学技术先进成果和生产建设中的先进经验,使标准起到促进生产、指导生产的作用,使产品或工程的质量不断提高。

4.2.3.3经济合理,就是制定标准时不要盲目地追求高指标,在考虑技术先进的同时还要考虑经济合理性,要考虑到用户和消费者的经济水平和承受能力,做到既经济又实惠,适销对路。

4.2.3.4安全可靠,就是指要充分考虑劳动安全和产品使用中的安全,充分考虑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当产品使用或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因素时,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指标和可靠性指标。

4.2.4协调一致原则
4.2.4.1协调一致是指相互关联的标准要协调一致、衔接配套,并符合我国标准体系需要。

4.2.4.2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同一标准对象,有了上级标准后,下级标准应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与上级标准统一,不能降低要求;
——企业标准不能与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抵触;
——各类标准中对同一标准对象的有关规定应一致,同一标准中的表达方式应一致。

4.2.5时机适宜原则
4.2.
5.1制定标准的时机要适宜。

标准制定过早,由于客观事物的矛盾还没有充分暴露,人们的实践经验还不够丰富,规律还未被人们充分认识,制定出来的标准就容易缺乏科学依据,可能会约束甚至阻碍事物的正常发展;反之,如果标准制定过迟,事物会向多样化自由发展,会出现许多不合理、不必要的品种、规格,给制定标准时的统一协调工作带来很多困难,标准实施后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人们通过长期的标准化实践,认为制定标准的最好时机是在标准对象的技术稳定、经济性较好的时候。

4.2.
5.2 适时修订标准。

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当技术内容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标准。

当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分析、研究,确定标准是否修订或废止。

4.2.6 效益最佳原则
制定标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其中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企业制定标准时,在选择最佳经济、技术方案的同时还要考虑社会效益和企业的社会责任,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5企业标准的制定程序
5.1制定的一般程序
企业标准制定的程序一般包括:计划、准备→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实施、检查→复审。

5.2计划、准备阶段
计划、准备阶段包括制定计划、调研、资料收集、筛选与分析、数据及方法的验证的内容。

制定涉及面较广的综合性企业标准,还应成立标准制定工作组,编制标准制修订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标准的编制工作。

5.2.1调研
调研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相关信息,企业应根据标准对象所涉及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标准对象的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在制定标准时,首先应了解标准对象的国内外技术水平、产品现实况、质量状况、市场占有况、发展趋势等内容;然后分析本企业实现产品的能力,如资源能力(技术、人员、设备等)、工艺条件、检测能力等;
——有关最新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是制定标准的基础,企业可通过收集国内外有关科技文献及出版物,有关专利和发明方面的信息,产品样本、样机、样品等,从中了解有关科技成果和发展趋势,将其转为标准;
——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是制定企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企业可通过市场调研了解顾客对产品的需求和期望;
——生产(服务)过程及市场反馈的统计资料、技术数据。

这些资料和数据需要企业通过对自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环节进行不断地测量与记录、收集与积累而取得,并通过分析、对比、研究,找出有用信息;
——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技术法规及国内相关标准的现状。

5.2.2资料收集与分析
5.2.2.1资料收集
5.2.2.1.1制定标准需要收集下列资料: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对象的有关技术数据和试验方法;
——国内外有关标准、技术法规等资料;
——标准对象有关的科技成果资料;
——与生产有关的资料。

5.2.2.1.2资料收集应尽可能完整、齐全,所得信息应真实、可靠。

5.2.2.1.3资料收集的途径和方式为: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通过书刊出版发行机构政府站取得;
——标准对象的有关技术数据可通过平行试验、实际检测和验证或查询技术刊物取得,试验方法可通过查询相关技术资料或标准取得,也可通过企业自我研发、创建试验方法;
——国内外有关标准、技术法规等资料,通过各级标准化专业期刊、杂志、标准出版发行机构、标准管理部门等站取得;
——标准对象有关的科技成果资料,通过各种专业杂志、书刊、网络及相关信息查询系统取得;
——与生产有关的资料通过技术刊物、实践积累取得。

5.2.2.2资料分析
资料的筛选和分析应遵守实事求是原则, 企业应在现有的经济、技术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用户的实际,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筛选和分析,剔除不真实、不可靠、不切合企业实际的信息资料,以确保资料真实性、可靠性。

5.2.3数据及方法的验证
对于资料中的技术数据和试验方法,应进行充分的、科学的验证。

数据的确定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性和经济性。

试验方法应尽可能选择通用的方法。

5.3起草
5.3.1起草
在充分调研和分析、验证的基础上,根据标准的对象和目的,按照DB11/T 1000的编写要
求起草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同时起草编制说明。

5.3.2 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是标准起草过程的真实记录和标准中一些重要内容的解释说明。

每一个标准都应有标准编制说明(其编写格式参见附录A),根据所编制标准的具体情况,其内容可包括: ——标准制(修)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标准制定的依据及标准主要技术指标的说明;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
——产品应用况;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况;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5.4 征求意见
5.4.1标准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为使标准切实可行,具有较高的质量水平,应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编制说明发送至有关的生产、使用、检验、科研、设计、采购、销售、设备、储运等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应征求用户意见。

征求意见一般采取会议征求和发函征求两种方式,发函征求时应明确收回时间、处理方式。

5.4.2标准制定者在收到各方面意见后应分类整理,逐一分析研究,合理的意见应采纳,不予采纳的意见需作说明,对难以确定取舍的分歧意见可进一步分析研究、协商调整、再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并形成标准送审稿。

5.5审定
5.5.1基本要求
5.5.1.1标准的审定是保证标准质量、提高标准水平的重要程序。

企业在批准、发布企业标准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或专家对标准进行审定。

审定内容包括:
——企业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性;
——标准中的技术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经济发展方向,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是否适应当前科技水平和今后发展方向,符合企业实际;
——试验方法的科学性、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
——是否采用了有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标准编写的规则、格式与 DB11/T 1000 系列标准的符合性。

——标准规定的要求是否有充分的依据,是否在试验研究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的,是否完整齐全;
——标准是否符合或达到预定的目的和要求;
——各方面的意见是否得到充分反映,是否得到协调解决;
——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建议和过渡办法是否适当。

5.5.1.2 标准审定方式可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一般宜采用会审。

对技术、经济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分歧意见较多的标准送审稿应进行会议审查。

会议审查或函审由标准制定者决定。

5.5.1.3 在审定会召开前应提前将资料发送给审定人员,资料包括:
——标准送审稿;
——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5.5.1.4 采用会议审定,审定组成员应协商一致,并选出一名组长,由组长主持审定。

标准审定应经审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标准起草人不能参加表决,审定组应当根据审定意见填写《审定会议纪要》,并附《审定人员意见表》。

出席会议的审定人员不足三分之二时,应重新组织审定。

5.5.1.5 采用函审方式时,接收函审的审定人员应按时认真填写并寄回审定意见,即使没有不同意见,也应按时回函表示同意;过期不予复函的,按同意处理。

函审时,应有四分之三回函同意为通过。

函审结束后应写出“函审结论报告”,并附《审定人员意见表》。

函审回函率不足三分之二时,应重新组织审定。

5.5.1.6 标准送审稿经审定通过后,标准制定者应根据审定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修改后形成标准报批稿。

5.5.2审定纪要的编写
5.5.2.1会审时应形成标准审定纪要,审定纪要的编写参见附录 B。

审定纪要应详细列出审查时间、地点、起草单位、组织审定的机构、参加会议的审定人员及其单位、审定意见和审查结论。

审定结论主要涉及:评价意见、主要修改意见和采纳况;所审定的企业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有相应的理由和相关影响的说明;是否予以通过审定等内容。

5.5.2.2 以函审方式审定标准时,其审定纪要内容应包括:参加函审的人员及其单位、发出和收回函审信息的时间及数量、标准中重大问题的一致审定意见、一般问题的原则审定意见、对标准起草单位的要求,如修改进度、修改方法以及修改后形成的标准送审稿的审定意见以及建议企业主管部门协调或帮助解决的问题汇总,审定结论。

5.5.3审定人员的要求
5.5.3.1标准审定人员应来自本企业生产、使用、检验、科研、设计、采购、销售、设备、储运等有关部门,必要时应外请专家和用户代表,审定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直接参与企业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审定组成员参加审定。

审定人员意见表见附录 C。

5.5.3.2标准审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行业工作3年以上,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了解相关产品的工艺、技术要求和国内外该领域技术、标准发展的状况,能够独立解决本领域中相关的技术问题。

5.6批准、发布
5.6.1批准
标准报批稿完成后,将报批材料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批准。

报批所需的文件包括: ——标准报批稿;
——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审定纪要;
——标准审定人员意见表;
——标准批准、发布函。

注:标准备案表(若为企业产品标准,还应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表》)。

5.6.2发布
标准经批准后应确定发布和实施日期,企业产品标准的发布日期与实施日期之间应留有过度期,以方便标准使用方进行标准宣贯和实施准备,以不低于一个月为宜。

5.6.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经批准发布的企业标准为产品标准的应按照DB11/T 1002的要求备案。

5.7实施
5.7.1实施标准的程序
5.7.1.1标准经批准发布后,企业内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标准规定的时间组织实施。

标准实施前应做好有关思想准备、组织准备、技术准备、人员准备和资金准备。

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应严格执行。

5.7.1.2标准实施包括:计划、准备、实施、检查、总结五个程序。

5.7.2编制实施计划
5.7.2.1在实施标准之前,应根据实施标准的具体领域或单位的实际况,制定出实施标准的计划。

实施标准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实施标准的方式、内容、步骤、负责人员、起止时间、应达到的要求等。

5.7.2.2 在编制实施标准计划时,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从总体上分析实施标准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确定实施的先后顺序和应采取的措施;
——将实施标准的项目分解成若干项具体任务和要求,分配给有关部门或个人,明确其职责,规定起止时间以及相互配合的内容和要求;
——根据所要实施标准项目的难易程度和涉及面大小,选择合适的实施方式,如:全面实施、先试点后分期实施等;
——要合理地组织人力,安排经费开支,既要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又不造成浪费。

5.7.3准备
实施标准的准备工作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首先要使企业领导认识、了解标准的作用和意义,使他们能够重视;其次,要使标准的使用人员充分了解标准的内容与要求,掌握标准的难点。

可以通过宣贯、培训,使有关人员熟悉和掌握标准,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去实施标准;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协调;
——为各类人员准备实施标准所需的标准文本、相关标准、简要介绍、宣贯教材、挂图及其他图片(影像)资料等;
——有些标准需要先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物资条件的准备。

准备标准实施时所需的仪器、设备、工具、工装及原辅材料。

5.7.4实施标准
企业在做好了各项标准实施的准备工作后, 就要正式组织标准的贯彻实施。

此阶段的中心工作就是把标准规定的内容,在生产、经营、管理、流通、使用等各领域加以贯彻执行。

实施时,可根据标准适用范围及工作任务的不同,灵活采用不同方法,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况, 有针对性地采用积极有效措施,保证标准的实施。

对实施标准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要组织力量解决,必要时应进行技术改造或技术攻关。

5.7.5检查
5.7.5.1企业标准实施一定时期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标准实施况进行检查和总结,以评价实施效果;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修改和补充标准做好技术准备。

检查工作是标准实施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标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同时,通过检查,还可以发现标准本身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标准修订工作积累依据。

5.7.5.2为完善和充实标准内容,对标准条文、图表做少量修改、补充时,按本企业有关修改文件的规定执行;企业产品标准的修改后的备案程序应符合 DB11/T 1002 的相关规定。

5.7.5.3 对标准实施的检查可分为两方面的内容:
——对实施标准准备工作进行检查,主要是检查准备工作的况和质量是否满足标准实施的
要求,提出标准是否可转入实施阶段;
——对标准实施况的检查,即对生产、经营、管理、使用的过程中标准实施况的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实施标准的部门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在企业实施标准整个过程中,这种检查可反复进行。

5.7.6总结
5.7.
6.1在标准实施工作告一段落时,应对标准实施况进行全面总结,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及取得的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总结工作主要包括:技术方面,方法方面,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下一步实施工作的改进建议和对标准提出的修改意见。

5.7.
6.2在总结过程中,有关人员应深入实际了解况,应对标准实施的重点部门、科室和人员加强联系,具体指导,及时交流况、总结经验,以推动标准的全面实施。

5.8复审
5.8.1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不得超过 3 年。

5.8.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企业标准应当及时复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做出调整或重新规定的;
——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做出修订的;
——企业生产工艺或原材料配方发生重大改变的;
——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
——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况。

5.8.3对标准复审结果按下列况分别处理:
——标准内容不做修改,仍能适应当前需要,符合当前科学技术水平的,确认为继续有效。

确认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变标准的顺序号和年代号,由本企业标准的管理部门在标准封面上写明“XXXX 年确认”字样;
——标准的主要规定需要做大量改动才能适应当前生产、使用需要和科技水平的,应修订标准,按制、修订标准的程序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不改变顺序号,只改变年代号;企业产品标准修订后,应到原备案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标准的内容已不能适应当的需要,或为新的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应予以废止。

5.8.4企业产品标准复审后应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明确结论。

5.8.5经复审被确认继续有效或废止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应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复审通知单》报告原受理备案部门;被确认需要修订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修订后重新办理备案。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及填写说明
A.1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见表A.1。

表A.1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标准制(修)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标准制定的依据及标准主要技
术指标的说明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
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
*产品应用况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
准的程度。

以及与国际、国外
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况,或与
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
数据对比况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
依据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注:相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附页。

标注“*”的项目需要时根据实际况填写。

A.2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填写说明
A.2.1标准名称
填写标准文本上的标准名称。

A.2.2标准编号
填写标准文本上的标准编号。

A.2.3标准制(修)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需要进行标准制(修)定的一般况如下: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者地方标准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者地方标准中只有安全卫生要求的;
——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技术指标存在差异的;
——对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补充的;
——其他需要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
——根据 XXXX 年度标准化工作计划制定;
——根据新产品研制开发、投放市场的需要追加计划;
——市场需求制定;
——本企业产品研制和产品使用况;
——标准制定的时机是否成熟,能否为企业带来效益。

A.2.4 标准制定的依据及主要技术指标的说明
A.2.4.1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可包括:
——国内外标准、文献资料、专利、检索;
——设计验证、自检报告、数据。

A.2.4.2主要技术指标的说明可包括:
——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关系;
——根据用户的要求和本企业生产工艺;
——根据产品分析验证数据和产品试验结果;
——在制定标准之前进行标准指标验证。

A.2.5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一般可包括:
——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有没有冲突;
——本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比有哪些先进性。

A.2.6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
试验(或验证)分析应做到:
——试验方法要与标准中确定的主要技术指标一一对应;
——试验方法可以直接引用 XXX 标准号;也可直接参照执行 XXX 标准的 XXX 条款方法;没有的自行确定的;
——当满足要求的试验方法不止一种时,应当优先选择一种。

若需要同时规定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试验方法时,应规定一种仲裁方法。

A.2.7产品应用情况
可包括:
——产品试用的效果和经济利益;
——用户的意见。

A.2.8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对本标准的水平(如:是否达到国际或国际先进、国内先进、行业先进水平)进行评价,如无参照依据的也应进行说明。

A.2.9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一般包括:
——征求意见的处理况;
——涉及技术指标的认同况。

A.2.10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可包括:
——贯彻该标准的措施、要求、建议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标准中因现有技术(如:原料、工艺、试验方法等)原因限制而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解决的问题;
——技术经济效果预测;
——参考文件献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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