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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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劳资纠纷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
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劳资纠纷处理功能齐全、责任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切实提高维护企业稳定和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公司对劳资纠纷突发事件联动工作机制,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是一种突发的群体劳资纠纷事件,指公司项目部因劳资纠纷引发的员工集体上访、罢工、示威等群体性突发事件。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避免或最大限度降低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最大限度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管理,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科学决策体系,采取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水平。
(三)分级处理,迅速高效。在发生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时,项目经理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并协调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接到通知后,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精心组织,靠前指挥,根据事件具体情况调配、协助项目部有效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并将劳资纠纷处理预案上报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条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按照发生劳资纠纷突发事件人数、可控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个等级。
1.一般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项目部较小范围内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的,并未引发群体性罢工及其它事件的劳资纠纷。
2.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已经引起群体性罢工及其他严重事件,人数在50人以内的劳资纠纷。
3.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已经引起群体性罢工、拦截当地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他严重事件,人数在50人以上的劳资纠纷。
4.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企业产生恶劣影响、对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的劳资纠纷。
第五条劳资纠纷突发事件预警级别。
按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可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个等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事件已经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公司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司领导小组),公司领导小组是公司处理突发劳资纠纷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公司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技术部经理、法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经营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技术部、法务部、工程部、财务部、经营部、办公室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建立健全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
2.督促指导有关责任部门自觉履行职责和承担管理责任;
3.做好一般、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协助、指导工作;做好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4.组织指挥各门部、项目部及时参与妥善处理因劳资纠纷引发的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5.根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对启动和结束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进行决策或者参与决策;
6.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技术部主要职责:
1.负责项目部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2.建立劳资纠纷的监测网络,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项目部劳资纠纷的动态;
3.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一般、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
4.开展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理工作;
5.指导项目部开展应急工作;
(三)法务部的主要职责是:
1.依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等实际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建议;
2.为领导小组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提供劳动管理政策、法律咨询及意见;
3.在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时,执行公司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减轻劳资纠纷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5.开展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七条组织体系框架
(一)应急处理分工
一般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协助项目经理指挥、组织
应急处理工作,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必要的支持。
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工程部牵头,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必要的指导。
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二)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由公司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副组长任副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事件涉及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执行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提出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协调、实施、指导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确立应急行动方案。
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启动以下7个应急工作小组。
1.治安控制组。由工程部负责,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负责事发现场的治安维护工作并与当地警方联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防止我公司财物被哄抢、被盗,对煽动闹事的组织者、为首分子采取必要的手段控制,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2.法律维权组:由法务处负责,对煽动闹事的组织者、为首分子及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在第一时间及时与当地劳动执法部门进行事前沟通,说明情况做好相关法律的维权工作。
3.交通疏导组:由工程部负责,组织项目部保安人员或相关人员,负责维持事发现场的交通秩序,疏导车辆,保持道路交通畅顺。
4.预算审计组:由公司技术部牵头,财务部协助。组织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核对各劳务队伍实际发生的数据,并组织协调好工人工资发放工作。
5.调解组。由技术部负责,做好工人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6.事件调查处理组。由工程部牵头,根据事发实际情况组织项目经理、工人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