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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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安全,使值班人员执行工作有章可循,应制定规范的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值班人员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值班人员管理制度篇 1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睡觉、打牌、闲谈、喝酒等 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否则,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2、操作人员要经常巡视,观察仪表、设备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并上报站 长,对出现异常现象的原因及处理结果做好记录。 3、 操作人员要做到熟知现场, 清楚各路阀门所起的作用, 以便在出现问题时, 妥善处理。 4、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基本操作规程,掌握电控柜、控制箱的开关使用方法,电控柜、 控制箱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站长。 5、计算机控制系统,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操作。 6、站内设备、管路出现问题时,由站长组织处理,其他人员要服从安排。 7、值班人员要采取挂牌上岗,以便随时检查当班人员的工作情况。 8、当班人员交班接时,要做好站内卫生,否则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 9、值班人员要按记录表所包括内容做好记录,交接班人员要在记录表上签字。 值班人员管理制度篇 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安全,使值班人员执行工作有章 可循,将本公司值班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细化,确保公司工作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公司值班人员、公司员工及来宾。 第三章 值班人员管理第三条 值班人员应依规定穿着整齐,不得留须及长发。 第四条 出勤时间:早班:上午 8:30 至晚上 7:30;晚班:晚上 7:30 至次日上午 8:30;出勤每 人为一个班次,轮流值班,按时巡逻,巡逻时间及路线由综合部确定。 第五条 值班人员应依规定时间交接班,并提前十五分钟换班交接,换班时应填妥《值班 日志》,并将列入交接之物件移交,换班人员在日志上签名确认。 第六条 值班人员的巡逻,应依据部门规定的路线适时、适点巡逻。 第七条 值班人员如遇天灾、 火警、 人为破坏、 紧急或意外事件时, 应依下列程序处置: A: 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B:向综合部报告或直接报 110、119。 第四章 值班规范 第八条 值班时间严禁睡觉,打瞌睡、处理私务。 第九条 在值班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条 不得在值班室内与任何不相干人员闲谈。 第十一条 应整齐着装,并保持仪容整洁,姿态端正及值班室和卫生区域整洁。 第十二条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值班室。 第五章 人员进出管理第十三条 本公司人员须佩戴标识方准进入。 第十四条 本公司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须提供其主管批准之放行条。

第十五条 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协作单位、重要客户、政府机关人员、员工亲友等),一律在 值班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领取来宾登记单,凭由接待人签字的来宾登记单离开办公区。 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其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另行决定。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值班人员管理制度篇 31.总则 1.1.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义务值班管理,人人提 高安全防范意识,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男员工(兼职员工除外)。 1.3.权责单位人事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拟定和完善,编制《人员义务值班表》,并组织实 施。 2.值班时间 2.1.当日 17:00 时~次日 8:00 时。 2.2.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值班按《公司加班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时间及补助标准执行。 3.值班要求 3.1.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公司办公区定时巡视,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值班电话畅通,不得擅离职守。 3.2.值班人员要熟记所有紧急联系电话,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 3.3.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值班,并到门卫填写《义务值班签到表》,签字,不得代签或弄 虚作假。 3.4.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在《值班检查表》中,做到登记准确,记录清 楚。 3.5.值班人员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应至少提前 1 天申请,填报《值 班请假表》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自行调换班次,并在人事行政部登记,行政专员通知调班人 员及时到岗。 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 4.奖惩 4.1.值班人员必须填写《义务值班签到表》和《值班检查表》,对于代签或弄虚作 假者,一经发现,扣发当事者和夜班门卫各 20 元/次。 4.2.任何被安排的义务值班人员,不得拒绝值班,不得擅自不值班,否则记警告处分。 4.3.夜班门卫每天对义务值班人员进行 2 次检查,时间不定,一旦发现义务值班人员不在 岗,罚款 20 元/次;若夜班门卫漏检,罚款 20 元/次。 4.4.每天早上由人事行政部长检查《义务值班签到表》和《值班检查表》,并将检查结果 显示在 LED 大屏幕上;若人事行政部长未将检查结果显示在 LED 大屏幕上,罚款 20 元/次。 4.5.行政专员每日负责通知当日义务值班人员,若有疏漏或未通知到值班员本人,罚款 20 元/次。 4.6.值班人员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况给予嘉奖。 5.附则 6.1.本规定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12 年印发的第一批管理制度中《员工值班管理办法》同 时废止。 猜你喜欢:1.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2.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3.夜班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4.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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