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薪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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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采供部、设保部薪酬标准
一、薪酬构成
1.本薪酬标准适用于生产部、社保部、采供部的全部员工;
2.工资:基本工资;
3.津贴:岗位津贴+工龄津贴+绩效津贴+特殊人才津贴;
4.社保:按照国家标准,以基本工资为基准进行;
5.公司聘用的临时工以及聘用的离退休员工,实行协议工资,不套用本薪
酬标准。
二、岗位分类与级别
1.公司生产部、社保部和采供部的岗位级别和分类见表1,员工按照以下
的岗位级别来套算自己的薪酬:
公司决策层会议集体商议决定。
三、基本工资标准
1.根据岗位级别,生产部、社保部、采供部实行统一点基本工资标准,基
本工资的标准见表2;
2.基本工资的级别与绩效津贴的级别同步,即相应级别的基本工资,对应
相应级别的绩效津贴;
3.各级员工和管理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本基本工资标准,转正以后
标准相同;
4.如果企业因为生产不饱和的原因,员工需要临时放假,即息工,在息工
期间,第一个月只发放基本工资,第二个月发放基本工资的50%,第三
个月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如果员工有请假现象发生,按照日平均基本工资扣除相应的基本工资;
6.基本工资的调整,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陕西省政府有关员工最低
工资标准的相关制度进行。
四、工龄津贴标准
1.公司的所有员工,根据岗位级别,同级别的员工享受相同的工龄津贴,
工龄津贴的标准见表3:
表3:工龄津贴标准
2.
时间内,不享受工龄津贴;工龄津贴的计算,不超过10年;
3.工龄工资的计算,以在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为准;如果员工中途因个人
原因离开公司,后又进入公司,工龄津贴将重新进行计算;
4.如果员工的岗位级别上升至新的工龄津贴标准,则计算时,按照新的标
准从进入公司的时间进行套算;
5.如果员工有请假现象发生,按照日平均工龄津贴扣除相应的金额;息工
期间不享受工龄津贴;
6.工龄津贴标准的调整,须经过公司决策层会议集体商议决定。
五、岗位津贴标准
1.公司的所有员工,根据岗位级别,同级别的员工享受相同的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的标准见表4;
2.各级员工和管理者在试用期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本标准的50%,转正以
后享受全部岗位津贴;
3.如果员工有请假现象发生,按照日平均岗位津贴扣除相应的金额;息工
期间不享受岗位津贴;
4.岗位津贴标准的调整,须经过公司决策层会议商议决定;
六、绩效津贴标准
1.绩效津贴是根据不同的管理级别,根据直接上级主管对下属的月工作评
估结果进行发放。绩效工资的设立,是为了增强上下级以及公司内部的
沟通,同时加强公司的日常绩效考核工作而特别设立。
2.员工根据岗位级别,绩效津贴标准见表5;
3.员工的绩效津贴按照以下的标准进行套算:
☺各级员工新进入公司,试用期结束后,先行套算相应级别的一级;
☺如果员工在上一年度的绩效评估平均分数(12个月)超过85分,可以拥有晋升一级的资格;
☺如果员工在上一年度的绩效评估平均分数(12个月)为75-85分之间,则不晋升绩效津贴;
☺如果每个员工连续三个月的绩效评估平均分数为65-75分,则绩效
津贴降一个级别;
☺如果每个员工连续三个月的绩效评估平均分数低于60分,降低两个级别,直至取消绩效津贴。绩效津贴降低时,不限于管理级别。
管理者在试用期不享受绩效工资;
5.对于新毕业的学生,在完成试用期(三个月)以后,进入见习期(一般
为半年到一年),见习期的绩效工资按相应标准考核后的50%发放;6.每个员工必须在每月30日以前,将自己的“月度工作计划表”递交给自
己的直接上级管理者,并就工作计划内容及要求进行沟通,
7.每个管理人员,必须在每个月的3日以前,将对每个下属的“绩效津贴
评价表格”认真填写完毕,将本部门的表格集中后递交行政人事部;行
政人事部门必须在每月的6日以前将绩效评估分数汇总,并经行政副总
经理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遇到国家规定的三个长假,则相关的管理人
员必须在收假后的第一天,将评价表递交行政人事部;
8.绩效津贴实行隔级抽样检查制度,即各级管理者的直接上级对其对下属
的绩效评价结果每个月必须进行抽查,检查其公平与公正性,在调查的
基础上有权进行一定的调整,同时在相应的栏目签字;抽查比例不得低
于五分之一,低于五分之一者,按最少一个人进行;
9.相关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参见“绩效津贴管理制度”;
10.如果员工有请假现象发生,按日平均绩效津贴扣除相应金额;息工期间
不享受绩效津贴。
11.绩效津贴标准的调整,须经过公司决策层会议集体商议决定。
七、特殊人才津贴
1.特殊人才津贴为公司为了吸引优秀人才而特别设立。经过决策层会议商
议后,总经理特别批准的特殊人才,首先按照海欣公司的工资标准进行
工资的套改,执行公司制度的标准,其他部分以特殊人才津贴的形式给
予发放;
2.特殊人才津贴半年进行一次评定,如果优秀人才在半年内不能发挥自己
的特长为公司创造效益,经过公司决策层会议审议,经总经理批准后,
可以降低或者取消其特殊人才津贴;
3.如果在职员工为公司做出了特别优异的贡献,经过公司决策层会议审议
通过,可以为其增加特殊人才津贴;
4.特殊人才津贴纳入绩效津贴管理的范围,其管理办法和绩效津贴的管理
办法相同,并同时进行。
八、员工社会保险
1.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所有转正员工办理员工保险,保险标准为;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7%
失业保险:2.5%
合计为:29.5%
2.员工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相应当保险,并由公司代扣代缴:
养老保险:7%
医疗保险:2%
失业保险:1%
合计为:10%
3.保险的办理以基本工资为依据,即:
公司为员工的缴纳数额=基本工资×29.5%
员工个人缴纳数额=基本工资×10%
4.如果员工的基本工资低于陕西省规定的缴纳个人社保定最低基数标准
(2003年的标准为486元/月,此数额的调整与省政府的规定同步),则
按表6的基数标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