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2018年考核分配办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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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书.doc-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目标责任书.doc-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东基地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8年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结合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宁环土壤函﹝2017﹞822号),宁东基地对辖区重点企业进行筛选,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管委会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企业对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要承担风险管控或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重点任务(一)自行监测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1、开展土壤污染监测。

每年要自行对企业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2、排查土壤污染隐患,建立定期排查制度。

在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重点对生产区以及原材料与废物堆存区、储放区、转运区、污染治理设施等及其运行管理开展排查。

每年按照一定频次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及时整治发现的隐患。

3、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方案。

根据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方案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进度安排。

整改方案报政府环保部门备案,并定期报告整改措施进展情况。

(二)防止新、改、扩建项目污染土壤新、改、扩建可能对土壤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对土壤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具体措施。

做好新、改、扩建项目所涉及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本底调查,根据项目原辅材料、产品、可能排放的污染物等,确定监测指标。

(三)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区环保局备案;严格按照方案安全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2018年生产工段生产管理绩效考核细则

2018年生产工段生产管理绩效考核细则

2018年制盐生产班组生产管理绩效考核细则一、绩效工资分配办法:1、技能工资、岗位津贴按公司规定发放,夜班津贴、加班工资按实发放;2、各值月度效益工资、季度效益工资按下公式发放:(工段每月效益工资总额/四个值考核平均分)×27.9×单个值本月考核分=本值月度效益工资;3、季度效益工资四个值均等。

二、岗位缺员劳务费补贴办法:1、(按当月本值实际效益工资/22.5) ×缺员天数=补贴劳务费2、未上班员工按厂部规定扣除当天的工资(固定及浮动部分)3、工伤及其他法定节假日除外三、生产考核规定考核基本分为300分。

其中质量占60分、汽耗占80分、卤耗占80分、产量占80分。

1、质量考核规定质量考核基本分为60分(1)盐质量考核标准:非低松工业盐NaCl含量≥99.3%,松散剂5~8mg/Kg;低松工业盐NaCl含量≥99.4%,松散剂1~3mg/Kg.考核:NaCl含量低于99.3%标准,每一个分样扣2分,低于99.0%每一个分样扣5分,低于98.5%按质量事故处理,并扣分样20分,总样低于99.3%扣10分,松散剂超出标准范围,每一分样扣5分,未达到国标要求除公司质量罚款外另每样扣质量总分10分。

盐质量考核扣分原则上下不封底,可出现负分。

(2)硝质量考核标准:Cl-含量低于0.8考核: Cl-含量高于0.8,每一个分样扣10分。

接班第一轮硝样不合格的,由交班值、接班值各负50%责任。

2、汽耗考核规定汽耗考核基本分为80分考核汽耗为本班实际汽耗,不含交接班固液比奖罚产量。

产品汽耗以0.85吨汽/吨盐为标准,每高0.01吨汽/吨盐扣1分,每低0.01吨汽/吨盐加1分;汽耗超过0.9吨汽/吨盐,每高0.01吨汽/吨盐扣3分,汽耗低于0.8不加分。

以上分值分段计算。

汽耗考核加减分原则上采取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3、卤耗考核规定卤耗考核基本分为80分卤水消耗定额为10.6标方/t盐,每高出0.1标方扣2分,下不封底。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关于引进、转化并应用先进科技成果资金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关于引进、转化并应用先进科技成果资金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关于引进、转化并应用先进科技成果资金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东规发(2023)4号),结合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企业引进、转化并应用国内首创、首台(套),先进科技成果及关键设备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并应用活动应当尊重市场规律、科技创新规律,体现知识价值分配导向,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补贴规范及流程第一节补贴规范第四条补贴对象:1、国内首创、首台(套)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并应用的成果受让方企业。

2、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及关键设备并开展转化应用的企业。

第五条补贴标准:(一)成功转化国内首创、首台(套)科技成果按企业技术合同交易额的30%给予成果受让方资金补助,最高可达300万元。

(二)对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及关键设备并应用的,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的30%给予补助,同一企业年度累计最高可达500万元。

(三)对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及关键设备应用后三年内形成新增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第六条补贴条件:(一)申请补贴的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核算准确,遵守相应法律法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报全周期不得处于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行政处罚影响期内。

(二)技术交易应符合三点要求:一是依法订立技术合同并经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

二是技术交易支付进度达到90%(含)以上。

三是技术交易涉及知识产权权利转移的,须完成权利转移的变更登记;涉及技术进出口的,须经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财税管理体制的意见-宁政发[2011]14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财税管理体制的意见-宁政发[2011]14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财税管理体制的意见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财税管理体制的意见(宁政发〔2011〕14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支持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做大做强,加快发展,建立与现行宁东基地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财税管理体制,现就调整完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财税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一)促进发展。

以提升宁东基地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通过调整完善宁东基地财税管理体制,促进宁东基地做大做强、加快发展。

(二)加大投入。

切实加大对宁东基地的扶持力度,通过调整完善宁东基地财税体制,着力增强宁东基地的财政实力。

(三)利益共享。

统筹兼顾、合理调节宁东基地范围内的各方利益,确保其既得利益不受影响。

(四)简便易行。

宁东基地财税体制力求权责清晰、简便易行、利于操作,保障其稳定有效运行。

二、实施范围宁东基地财税体制实施范围包括宁东镇、临河A、B区和煤化工园区。

三、主要内容(一)统一宁东基地的税收征管体系。

宁东镇、临河A、B区和煤化工园区区域内产生的所有税收,由自治区国税局和自治区地税局派驻在宁东基地的征管机构统一负责征管。

所涉及的银川、灵武等当地国地税部门,不再负责上述区域内的税收征管工作。

(二)调整完善宁东基地财税体制。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宁东镇、临河A、B区和煤化工园区区域内的地方级税收,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分别缴入自治区和宁东管委会金库。

自治区级收入:增值税的25%、金融保险和重点公路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20%(宁煤集团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部归自治区),个人所得税的20%,资源税的50%,房产税的30%,城镇土地使用税的30%,土地增值税的3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重大签约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重大签约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重大签约项目落实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宁政发[2008]101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21
【实施日期】2008.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重大签约项目落实考核暂行办
法》的通知
(宁政发[2008]101号2008年7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重大签约项目落实考核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重大签约项目落实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又好又快地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全面落实宁东基地重大签约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重大签约项目是指:
(一)宁东基地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大型企业(集团)签订的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
(二)宁东基地内由银川市、吴忠市、灵武市、盐池县、同心县人民政府、红寺堡开发区管委会或银川市宁东基地管委会、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分别与大型企业(集团)签订的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三)宁东基地内由自治区重点国有企业以投资人股、合资合作形式与国内外企业集团签订的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1•【字号】•【施行日期】2018.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委直属(管)医疗机构: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和《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决定开展2018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持续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按时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

到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三、评价工作要求:(一)参与评价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系统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二)参与评价方式:按照《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平台要求填报数据。

(三)数据上报时间:2019年1月2日-12日。

(四)数据上报方式:请各医院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平台(网址:)注册,并报送信息(已参加过报送工作的医院可使用原账号登录)。

2018宁夏宁东基地管委会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2018宁夏宁东基地管委会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2018宁夏宁东基地管委会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点击下载文库,(Ctrl+鼠标左键或者右键)可打开链接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宁东基地管委会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1日午9时30分开始
地点: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12楼2号会议室(宁东镇中心区宁东企业总部大楼12楼)
二、资格复审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由宁东医院、宁东教办、宁东公卫中心负责通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按招聘条件审核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相片是否与准考证、报名信息表一致;
2、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3、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等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
4、加分的需要提供加分的证明材料;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原标题:关于2018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2018年7月9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统计考核和评价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统计考核和评价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统计考核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8•【字号】宁政办发[2010]86号•【施行日期】2010.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统计考核和评价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8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做好全区工业园区统计、考核和评价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业园区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方面的作用,促进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考核和评价范围经国务院核准、公告或经自治区批准予以保留的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基地,共计21家,纳入统计、考核和评价范围。

包括: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灵武羊绒产业园区、永宁工业园区、贺兰工业园区、银川兴庆科技园、石嘴山工业园区(含红果子工业园区)、石嘴山经济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吴忠红寺堡工业园区、同心羊绒产业园区、盐池工业园区、青铜峡新材料产业基地、固原经济开发区、固原清水河工业园区、中卫工业园区、中宁工业园区(含石空工业园区)、海原工业园区。

固原盐化工扶贫循环经济示范园、金凤工业集中区等工业园区,将根据有关程序逐步纳入统计、考核和评价范围。

二、统计、考核和评价办法(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向社会公开,结果向社会公布,兼顾园区经济总量规模、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对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除依据经济发展数据指标进行定量考核外,还围绕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公共平台、创业环境方面进行定性考核评价。

3.坚持季度监测分析和年度考核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对工业园区实行季度监测分析、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运行难题。

2017年宁东基地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修订版

2017年宁东基地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修订版

宁东基地安全环保管理奖惩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地安全环保管理,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有效降低和控制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东基地所属各单位(包含供应商和承包商)。

第三条本细则涉及对基层单位、从业人员、承包商管理考核,其中基层单位考核实行计分制,从业人员和承包商以现金处罚。

第四条本细则引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条令、行业规范、标准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法律、法规和标准一、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1.各单位未定期获取和识别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扣2分。

2.获取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识别到条款,扣2分。

3.各单位未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2分。

4.未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他要求组织学习,扣2分。

二、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1.未将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他要求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扣2分。

2.未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评价,扣2分。

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未进行原因分析的,扣1分/项。

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实,扣2分/项。

第六条机构和职责1.各单位从业人员不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扣1分/人次。

2.各单位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或指标未进行量化,扣2分/项。

3.基层单位未签订二、三级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每缺一个组织的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扣2分。

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与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不符,扣1分/项。

未签订全员安全承诺书,扣1分。

4.各单位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2分。

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未经主管领导审核的,扣1分。

5.各单位未定期组织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扣2分。

考核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不符,扣1分/项。

6.各单位未组织本部门从业人员学习基地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内容,扣2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宁东基地建设大会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宁东基地建设大会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宁东基地建设大会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7•【字号】宁政发[2012]37号•【施行日期】2012.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宁东基地建设大会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宁政发〔2012〕3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2011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有关市、县(区)、有关部门、会战指挥部、参建企业和全体建设者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和部署,克服各种困难,千方百计促投资,聚精会神抓项目,再掀建设新高潮,有力促进了宁东基地建设。

全年共完成投资422亿元,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又好又快建设宁东基地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2011年宁东基地建设大会战中,涌现出一大批工作突出,业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加快宁东基地建设步伐,通过对各会战指挥部完成投资、工程进度、工业产值、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保措施、农民工安置、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自治区政府决定对成绩突出的神华宁煤集团等19个先进集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7个优秀服务部门、吴学明等7个大会战标兵和韩军等53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自治区人民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2012年宁东基地建设大会战中,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更加拼搏进取的精神和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再创佳绩,为实现宁东基地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增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2011年宁东基地建设大会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19个(一)一等奖2个:神华宁煤集团会战指挥部、国电英力特集团会战指挥部。

各奖励50万元。

(二)二等奖5个:宁夏发电集团会战指挥部、宝塔集团会战指挥部、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会战指挥部、哈纳斯新能源集团会战指挥部、综合会战指挥部(含太阳山管委会)。

后勤保障部管理规定2018.1.15修订 - 副本 (1)

后勤保障部管理规定2018.1.15修订 - 副本 (1)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BTSH-HQBB -GL-01 宁东基地公寓楼分配管理制度2013-12-12发布 2013-12-12实施 2018年1月20日第三次修订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东基地后勤保障部发布宁东基地公寓楼分配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给职工营造一个舒适的住宿生活环境,保证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员工的住宿条件,维护宿舍的整洁与卫生,根据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拟定本方案。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于宁东基地各单位。

3 管理职责3.1分配方案3.1.1 公寓楼分配方案(该方案适用2#、3#、4#、5#公寓楼)3.1.1.1宁东基地副厂级以上领导经提出书面申请可免费使用一套配备相应设施的公寓。

3.1.1.2 宁东基地所属单位在职双职工(含临时工)、单职工,由相关部门、领导核实审批后,报后勤保障部备案,并给予租住;单职工以双倍价格租赁所属房屋。

3.1.1.3有宝塔福利房(中心区白杨林小区和灵武宝塔名邸)的职工不再享有职工公寓的租住权。

3.1.1.4基地及股份公司特殊人员需要入住的按照领导安排或相关手续执行。

3.1.2职工单身住宿楼分配方案(该方案适用1#、6#、7#、8#单身公寓)3.1.2.1住宿楼采取后勤保障部集中管理与部室(车间)直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后勤保障部负责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及相应设施的维护,各部门、车间按照相关规定负责本单位职工宿舍卫生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及安全管理),由后勤保障部按照各部室(车间)的实际人数将宿舍按楼层阴阳面搭配分配给部室(车间),每间宿舍4-6人,各部室(车间)按照本单位职工的倒班情况进行二次分配,已租住公寓楼的职工,不再分配职工住宿楼。

3.1.2.2 中层干部按2-3人一间标准分配。

3.1.2.3 8#公寓楼一楼按2人一间的标准安排50岁以上的老职工入住;二三楼安排基地及股份公司专家等高层领导入住(具体情况按领导安排或相关手续执行);四楼整层安排动力站职工入职,标准及管理办法按第一二条执行;五层为银川大学在基地实训时入住。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综合考核评价指标表及评分细则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综合考核评价指标表及评分细则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综合考核评价指标表及评分细则项目类别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分值责任单位一、效能目标考核(90分)经济规模与效益(20分)1.工业总产值增量:按照工业园区增量排名计分,第1名满分,相差一名扣0.2分,依次递减。

(银川综合保税区不参加本项指标考核)。

3 市工信局2.工业总产值增速:按照工业园区增速排名计分,第1名满分,相差一名扣0.2分,依次递减。

3 市工信局3.园区税金增量:按照工业园区增量排名计分,第1名满分,相差一名扣0.2分,依次递减。

(银川综合保税区不参加本项指标考核)。

3 市工信局4.园区税金增速:按照工业园区增速排名计分,第1名满分,相差一名扣0.2分,依次递减。

3 市工信局5.工业投资:园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上年水平得2分,每增长(减少)2个百分点加(减)0.1分,4分封顶。

4 市工信局6.政府配套建设投资:园区内政府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上年水平得2分,每增长(减少)2个百分点加(减)0.1分,4分封顶。

4 市工信局优化升级(24分)1.主导产业占比:园区主导产业现代装备制造、战略新材料、大健康产业总产值占比达到60%得3分。

5 市工信局2. 技术改造投资:园区企业技改投资额达到上年水平得2分,每增长(减少)2个百分点加(减)0.1分,3分封顶。

3 市统计局3. 招商引资:当年落地项目实际投资每落实1000万元,加0.2分(项目为园区主导产业加0.3分),5分封顶。

5 市经合局4. 土地投资强度: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以排名计分,第1名满分,相差一名扣0.2分,依次递减。

2 市国土局5. 土地产出强度:单位用地产出强度以排名计分,第1名满分,相差一名扣0.2分,依次递减。

2 市国土局6. 已摘牌闲置土地处置率:由市国土局根据已摘牌闲置土地处置率评分。

2 市国土局7.低成本改造:根据园区低成本改造实施评价结果赋分。

5 市工信局- 1 -绿色发展(20分)1.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以排名计分,第1名得2分,相差一名扣0.1分,依次递减。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9.20•【字号】宁环污防发〔2018〕98号•【施行日期】2018.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环污防发〔2018〕98号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按照2018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定于2018年10月9日至11月2日,对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现将《2018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杨华联系电话:(0951)5160712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8年9月20 日2018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2018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标2017年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为88.8%,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为84.5%。

2018年,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为92%和87%以上。

二、考核范围(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其中自治区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为重点考核对象。

(二)考核企业数量。

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抽查考核60家(总数75家),经营单位抽查考核20家(总数34家),其他产生单位抽查考核20家(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其他产生单位名单由各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提供。

三、考核内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3(000)009
【摘要】<正>宁政办发[2013]39号自治区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宁东基地管委会:《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总页数】2页(P29-3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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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局《关于加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建设意见》的通知 [J], ;
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规划与建设纲要》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产业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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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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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审批层级的回复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审批层级的回复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审批层级的回复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2.03
•【字号】宁发改产业〔2019〕70号
•【施行日期】2019.0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审批层级的回
复意见
宁发改产业〔2019〕70号
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关于请求明确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示范区总体规划审批权限的请示》(宁东管经〔2019〕2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沟通,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553号),宁东基地被确定为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之一,“十三五”期间新增煤炭转化量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不含煤
制油、煤制气等煤制燃料),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要编制好总体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落实水资源条件,择优选择项目业主,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示范区应符合城乡规划,并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和安全、环保、消防等专项规划,以及地方要做好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规划和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确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的审核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总体规划审核批准后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总体规划的新建煤制烯烃、煤制芳烃项目由我委核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2月3日。

生产区队工资三级考核分配办法(1)

生产区队工资三级考核分配办法(1)

生产区队工资三级考核分配办法(1)为认真落实领导提出的新的绩效考核方式,大力推行〝强化积分、弱化工时、强化切片、弱化打包、强化人均、弱化定员〞的新型绩效考核模式,以〝积分制〞全面落实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薪资分配方式,充分发挥工资的刚性引导作用,提高每个职员的责任心和标准意识,极大地提高工时利用,调动职职员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各区队内部必须认真执行功效与工资挂钩的三级考核机制,具体方法如下:1、队长对副队长考核依照当班完成生产任务情形、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与副队长工资挂钩,队内定出考核方法,队长天天落实。

2、队长和副队长对班长进行考核;依据当班出勤人员人均功效,任务完成、安全质量,按系数对班长工资进行班班考核。

3、队内配齐验收员对当班工程质量、工作量及安全隐患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所得的总工作量分按奉献大小逐一分配到每个职员身上;并由跟班队长监督签名,并在当天公布,最迟不能超过翌日必须让工人明白。

4、队内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计分标准和方法,让每个工人都明白。

5、验收制度必须张榜公布让每个工人都明白。

6、队内的保勤措施、奖罚制度必须提早订出,可在月底汇总工资时统一上报,在工资中兑现。

7、月底区队依照采煤或进尺获得矿结算工资总额减去队干和队其他治理人员按矿制定标准计发的工资,剩余部分除于全队所有按分考核工资的人员所得工分的总和,得全队当月工分平均分值,然后每个人员依照个人得分乘于队平均分值既得个人工资。

第一章区队三级治理概述1简介基层区队是煤矿最前沿的斗争堡垒,公司任何方针、政策的落实与实施差不多上通过区队来实施,单位虽小,但事务杂而碎,且人员素养普遍较低,不管从经营治理依旧生产治理中都透露出粗放型治理的痕迹,远远满足不了公司进展的需要。

在集团公司〝精细化〞治理理念的指引下,结合多年的区队治理体会,紧紧围绕〝双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安全治理〕建设〞和〝市场化建设〞两条主线,以职工培训、安全治理、质量标准化、材料治理、内部结算价格为抓手,细化治理流程,逐步完善治理体系,将〝双基建设〞和〝市场化建设〞真正融入区队治理的过程中,在区队建立〝三级考核治理体系〞,该体系的实质是〝双基〞和〝市场化〞制度在实际生产落实中的一种形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8.28•【字号】宁政发〔2018〕34号•【施行日期】2018.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8〕3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8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和宁东基地(核心区)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为抓手,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基本方针,强化区域联防联治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明显降低颗粒物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2%;地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1%,细颗粒物(PM2.5)较2015年下降1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0%,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县级城市PM10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7.5%,PM2.5较2017年下降2.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5%,全区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劳动基地考核方案

劳动基地考核方案

劳动基地考核方案为了提升劳动基地的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制定了如下的劳动基地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标1.确保劳动基地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2.提高劳动基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认同感;3.提升劳动基地的服务质量和形象;4.鼓励劳动基地员工开展创新工作和活动,提升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考核内容1.周期性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包括出勤率、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劳动基地服务质量(包括洗车服务、汽车维修服务、路侧维修服务等);–劳动基地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生产规范、安全培训情况、安全隐患整改等);–劳动基地文娱活动开展情况(包括体育活动、文艺展示、课程培训等);–劳动基地环境卫生整治(包括保洁卫生、设施维护情况等)。

2.特定工作考核针对劳动基地开展的特定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包括:–劳动基地活动策划、组织和开展情况;–员工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情况;–劳动基地节能环保措施实施情况;–劳动基地车辆维修质量和服务态度考核。

三、考核指标1.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优秀为最高等级,差为最低等级。

2.考核权重考核权重为各项指标权重之和,总权重为100分。

各项指标权重如下:–员工日常工作表现:30%–劳动基地服务质量:20%–劳动基地安全生产:10%–劳动基地文娱活动开展情况:15%–劳动基地环境卫生整治:10%–特定工作考核:15%四、考核评价1.考核结果公示每次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向员工和社会公示,并保证透明公正。

2.良好表现奖励对优秀等级和良好等级的劳动基地,可以给予表彰,并发放奖励。

3.不良表现处罚对较差等级和差等级的劳动基地,应当进行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考核实施1.考核组成由劳动基地管理方组成考核小组,应当为有关部门配备专业人员,确保考核的严密性和客观性。

2.考核流程–考核前期准备:明确考核目标、内容和指标,确定考核方式和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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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2018年考核工资分配办法
各部室、车间:
根据石化产业集团对2018年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为了充分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勤罚懒、不劳不得”的原则,结合基地各部室、车间实际情况,对基地考核工资分配办法进行重新修订,请严格按照新的分配办法执行。

一、考核工资分配方法
1、员工当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无处罚,并且出勤天数达到满勤者,可得到当月应得全额绩效考核工资。

2、当月出现旷工者(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视同旷工一天),不享受当月考核工资分配。

3、当月请事假1天的,考核工资下浮20%;2天的考核工资下浮50%; 3天以上(含3天)的不享受绩效考核工资。

4、当月休小产假、护理假、病假、婚假、工伤、丧假等,扣除超过公休部分的考核工资(如张某休婚假6天,其岗位当月考核工资为1200元,即扣除1200÷25×6=288元,应发放1200-288=912元)。

全月休产假,不享受考核工资分配。

5、车间、部室内部考核,按照各部门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奖罚,扣罚的绩效考核工资可进行二次分配,但受罚的员工不参与分配。

6、绩效考核工资制作:绩效考核工资分配表发到各单位,各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报主管副总审核签字后,交企管部;并留
底做好公示工作。

二、岗位系数及内部考核细则
考核工资分配,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为了充分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各车间、部室务必结合实际情况对全体员工岗位系数和部门考核细则重新进行修订。

1、岗位系数
各部门主管、技术员、安全员、班长、各岗位操作工、员工的系数范围为2.0——0.8,在“同岗同系数”的原则下,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后自行制定,报主管副总审批后,给企管部交一份备案。

2、车间、部室内部考核细则
各部门在考核过程中,在“同岗同系数”的原则下,充分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勤罚懒、不劳不得”精神,对当月员工工作、劳动纪律等情况通过奖惩予以体现,拉开考核工作分配结果。

因此,各车间、部室务必对内部考核细则进行修订,报主管副总审批后,给企管部交一份备案。

三、要求
1、严格按照企管部下发的“考核工资分配表”对当月考核工资进行分配,所填内容包括“考核系数、应发考核、考核奖罚(用+、-表示)、实发考核”。

2、考核奖罚严格按照部门考核细则和基地相关制度执行,要有具体考核奖罚内容。

(车间留存,企管部不定时检查)
3、严格按照企管部下发数额制作考核工资,合计数目要准确。

4、上交的“考核工资分配表”字迹清晰整洁,不得出现涂改现象。

5、“考核工资分配表”中,“填表人”为技术员、班长、副主任,要有3人以上签名;“负责人”为部门主任、部长;最后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本办法由宁东基地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起实施,同时废止原有分配方案。

宝塔能源公司宁东基地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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