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分类标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动车分类
一、按照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确定的机动车分类:
二、按照公安部GA802—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对机动车进行分类,车辆类型是根据机动车规格术语和机动车结构术语确定的机动车分类。
1.机动车规格术语
机动车规格术语见表2-1
表2-1 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
2.机动车结构术语
机动车结构术语见表2-2
表2-2 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
表2-2 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续)
3.机动车使用性质术语
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见表2-3
表2-3 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
4.车辆类型
车辆类型根据机动车规格术语和机动车结构术语相加确定,规格术语在前,结构术语在后,如“大型普通客车”、“中型罐式货车”、“重型专项作业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等。但低速货车的结构术语在前,规格术语在后,如“普通低速货车”、“厢式低速货车”、“罐式低速货车”等。轿车按照其规格术语确定为“大型轿车”、“小型轿车”和“微型轿车”。
无对应的规格术语时,车辆类型按照结构术语确定,如“轮式装载机械”。
三轮汽车无对应的结构术语,其车辆类型统一为“三轮汽车”。除三轮汽车外的其他汽车,其结构特征无对应的结构术语时,车辆类型按照机动车规格术语及最相近的结构术语相加确定。
有轨电车无对应的结构术语,其车辆类型根据规格术语确定,如“大型有轨电车”。
三、按照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依据座位数及最大设计总质量对汽车及挂车进行分类;依据速度及和发动机气缸的工作容积对两轮及三轮机动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进行分类。
1.汽车及挂车分类
汽车及挂车分类表见3-1
表3-1 汽车及挂车分类
两轮或三轮机动车分类见3-2
表3-2 两轮或三轮机动车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