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一、概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是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控的一项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项目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实现项目目标,本文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二、评价指标1. 项目规模评价项目规模评价是评估项目支出规模是否与项目目标相适应的核心指标之一。

评估项目规模应综合考虑项目预算和实际支出情况,确保项目资源的合理配置。

2. 成本效益评价成本效益评价是评估项目支出是否能够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指标。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投资回收期、净现值、内部收益率等指标进行评估,确保项目支出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3. 支出管理评价支出管理评价是评估项目支出管理是否合规和有效的指标。

包括项目支出审批流程是否规范、支出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评估,确保项目支出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4. 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是评估项目目标达成情况的核心指标。

根据项目的具体目标,可以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体系,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三、评价步骤1. 数据收集评价过程中需要收集相关的项目支出数据,包括预算数据和实际支出数据。

数据收集可以通过调查问卷、会议记录等方式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数据分析收集到的数据需要进行分析,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评估。

可以使用统计分析方法、财务分析方法等进行数据分析,得出相应的评价结果。

3. 评估报告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编写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包括项目支出情况的总体评价、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等内容,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评价周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应定期进行,以确保项目支出的监控和管理。

评价周期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通常可以设置为季度评价或年度评价。

五、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应用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要环节。

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项目支出决策和管理的依据。

同时,评价结果还可以用于对项目绩效进行激励和考核,以推动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目标的实现。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央本级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预算编制1.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适度的原则。

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制定项目支出预算,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需要和资金来源,统筹考虑资金的分配情况,确保各领域的资金需求得到合理满足。

3.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应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确保预算支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预算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按照预算计划执行,防止支出超标和浪费。

3. 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及时统计和报告项目支出的情况,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四、项目评估与监督1. 对于涉及较大金额或重要性的中央本级项目,应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2. 评估和监督应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关键节点,对项目进展、成本控制和质量评估进行监测和评估。

3. 监督机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五、违规处理1. 预算执行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追究责任、纠正错误、返还资金等。

2.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违规行为查处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遏制违规行为的蔓延。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中央本级项目支出进行预算管理。

如有需要,本办法可进行修订。

总结:以上便是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内容,为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和透明度,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制定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对涉及较大金额或重要性的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建立健全的违规行为查处机制,以确保中央本级项目支出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项目支出是各个组织在推进各项工作时所产生的费用,正确进行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是保障项目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以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一、评价指标的制定为了准确评价项目支出的绩效,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

在制定评价指标时,应考虑到项目的具体特点和目标,以及组织的需求。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评价指标:1. 费用控制指标:包括预算执行率、费用偏差率、费用利用率等,用于评价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费用使用效果。

2. 资源利用指标:包括物力资源利用率、人力资源利用率等,用于评价项目中各种资源的利用效果。

3. 成本效益指标:包括成本效益比、投资回报率等,用于评价项目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进度控制指标:包括进度偏差率、任务完成率等,用于评价项目进度的控制情况。

二、数据采集与整理评价项目支出的绩效需要有准确的数据支撑。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应有专门人员负责采集与整理项目支出的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数据采集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发票和收据的收集:项目支出发生后,应及时收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以便后续的核对和分析。

2. 银行流水账的记录:通过查询与项目支出相关的银行流水账,可以获得更加详细的支出情况。

3. 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汇总:将项目中使用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加以汇总,形成专门的数据报告。

三、评价过程与结果评价项目支出的绩效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应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目标进行。

评价过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数据分析与比较:根据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绩效分析和对比,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2. 问题识别与整改:在分析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以提高项目支出的绩效。

3. 绩效评价报告:评价过程结束后,应形成一份绩效评价报告,对项目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报。

四、管理措施的实施为了落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要求,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加强实施。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7]3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订了《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中央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三)追踪问效的原则。

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库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第七条项目库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的原则。

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中央部门项目库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申报文本,统一设计计算机应用软件。

第八条项目库分为中央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部项目库。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支出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和安全性,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支出管理流程1.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支出管理流程包括预算编制、采购申请、审批、支付和结算等环节。

2. 项目部门负责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3. 项目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采购申请,详细说明采购物品、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4. 相关部门进行采购申请审批,审核采购申请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5. 审批通过后,项目部门可进行支付环节,按照采购申请中的金额和款项指示进行支付。

6. 当付款完成后,项目部门需要按照支付文件和相关凭证,进行结账工作,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资金支出管理的注意事项1. 在编制预算计划时,项目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尽量避免浪费和冗余。

2. 采购申请需详细核实采购物品的真实需求,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采购申请审批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审查,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符合预算要求。

4. 支付环节需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支付款项的准确和安全。

5. 结账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 资金支出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和疑虑,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并解决。

四、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供相关部门和工程建设项目参考和遵守。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评价是一项关键的管理工具,用于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结果。

对于项目支出来说,绩效评价更是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项目的成果。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该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要点。

一、背景和目的1.1 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项目支出日益增多,对项目绩效的评价也日益重要。

然而,目前存在绩效评价标准不统一、缺乏科学性和操作性等问题,亟需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来规范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

1.2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可操作的评价体系,以促进项目支出的效益最大化,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项目管理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单位和组织,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非营利组织等。

三、基本原则3.1 公正公平评价应公正、公平、透明,遵循科学的评价方法和程序,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3.2 绩效为导向绩效评价应以项目的实际绩效为导向,注重项目的效益、成果和效率。

3.3 持续改进评价结果应作为改进项目管理、提高绩效的基础,推动持续改进和优化资源配置。

四、评价体系4.1 指标体系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目标,构建科学、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多个维度评估项目的绩效,确保评价全面准确。

4.2 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和整理,以支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3 评价方法根据指标体系,选取适当的评价方法和工具,如问卷调查、专家评审等,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得出评价结果。

五、评价程序5.1 评价计划制定在项目支出的初期,制定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的目标、范围和时间表,确定数据收集的方法和工具。

5.2 数据收集按照评价计划,收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包括财务数据、绩效指标和相关文件等。

5.3 评价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运用适当的方法和工具,如数据统计、比较分析等,得出评价结果。

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湖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政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由省直各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本办法所称“省直部门”,是指与省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直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细化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当年预算安排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并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细化到末级科目。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核,按照轻重缓急合理排序,视财力状— 1 —况择优安排。

(三)绩效考评、追踪问效的原则。

省财政厅和省直部门对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库管理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是部门预算管理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直部门所有项目支出预算均纳入项目库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管理应遵循“统一、规范”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统一制定项目申报文本,统一设计项目库管理系统。

第八条项目库分为省直部门项目库和省财政厅项目库,省直部门和省财政厅对各自设立的项目库进行管理。

省直部门项目库,是由省直各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特点和年度工作任务,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经严格评审、论证及合理排序后设立。

省财政厅项目库,由省财政厅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和财力状况,对省直各部门通过项目库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后设立。

项目支出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管理办法

乐亭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支出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经常性经费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的范围是:(一)单位的专项公用经费。

包括大型会议费、大项业务费、工程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特殊支出等。

(二)农业生产及开发项目。

包括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等方面生产性项目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

(三)社保抚恤以及教科卫文体广播等部门的事业性发展专项支出。

(四)城市建设项目。

包括道路、桥涵、给水、排水、公共污水处理、防洪堤坝、供气、供热、园林苗圃、公共绿地、风景设施、基础测绘等。

(五)基本建设、科枝三项费用等预算内建设性专项支出。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完整性原则。

项目支出实行完整的项目流程管理,包括项目的申报、政府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

(三)科学保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四)追踪问效原则。

项目执行过程中,县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章项目库管理第五条项目库是指财政局设立的对申请预算的项目进行制度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第六条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实行流动管理,项目分为上年延续项目、上年结转备选项目和当年新增项目。

上年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本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

上年结转备选项目是指上年度财政预算未安排,供本年度财政预算选择的安排项目。

当年新增项目是指本年度新增的供财政预算选择安排的项目。

第三章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县财政局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述原则组织编制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随同年度本部门预算及时报送县财政局。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政部-财预〔2020〕10 号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政部-财预〔2020〕10 号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

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价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

单位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部门评价是指预算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本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财政评价是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公正。

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二)统筹兼顾。

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

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激励约束。

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四)公开透明。

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要求;(三)部门职责相关规定;(四)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五)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六)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七)本级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稽核报告等;(八)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一、引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是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以规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流程和方法,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评价范围1.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涵盖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实施过程和成果验收等。

2. 评价对象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方面。

三、评价指标1. 经济效益评价指标(1)投资回报率:反映项目预期盈利能力。

(2)成本效益比:衡量项目实施所得的效益是否超过成本。

(3)利润率:评估项目带来的利润情况。

(4)财务指标:如净现值、内部收益率等。

2. 社会效益评价指标(1)就业创造:评估项目对就业的贡献。

(2)技术创新:评价项目对技术进步和创新的推动作用。

(3)环境保护:考察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保护措施。

3. 环境效益评价指标(1)能源利用效率:评估项目在能源使用上的效益。

(2)废物排放控制:评价项目在废物排放方面的管理情况。

(3)生态保护:考察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程度。

四、评价流程1. 预评价阶段(1)明确评价目标和指标体系。

(2)搜集项目相关资料。

(3)制定评价计划和时间表。

2. 实施阶段(1)开展数据收集,包括调研、访谈等方式。

(2)数据分析和指标计算。

(3)形成评价报告。

3. 审议阶段(1)评价报告的内部审议,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2)报告的外部审议,接受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4. 使用和监督阶段(1)评价结果的使用,为项目决策提供参考。

(2)定期监督评价结果的执行情况。

五、评价结果的应用1. 决策参考:评价结果可以作为未来项目决策的参考依据。

2. 绩效改进:通过评价结果,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经验总结:评价结果可以作为类似项目的经验总结,为以后的项目提供借鉴。

六、验收标准1. 经济效益方面,评价结果应显示项目的收益能力。

2. 社会效益方面,评价结果应显示项目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中央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三)追踪问效的原则。

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库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第七条项目库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的原则。

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中央部门项目库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申报文本,统一设计计算机应用软件。

第八条项目库分为中央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部项目库。

中央部门和财政部按照规定对各自设立的项目库实行管理。

中央部门项目库,由中央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特点,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财政部项目库,由财政部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对中央部门所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第九条中央部门项目库由中央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财务主管机构进行具体管理。

中央部门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的需要设立项目分库。

第十条财政部项目库由财政部负责总预算的机构进行具体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鉴于项目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复杂的融资环境中的各类投资项目,以及项目支出预算的日益增加,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和管理,以提高项目支出的运行效率和利益最大化,加快投资回报水平,充分发挥各类项目投资的社会效益。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发起,以融资和投资为目的,实施的各类项目支出活动。

二、绩效评价原则1、根据项目投资战略目标,严格实施“高效投资、关键投资、安全投资”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证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2、项目支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它有关规定,绝不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3、执行项目支出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开支;4、活动性项目支出应重点关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投资回报水平,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绩效评价;5、对拟议开展的项目支出,应进行及时评估,对投入的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6、投放的资金应合理分配,重点关注关键环节,提高项目完成质量;7、确保项目支出安全,在财政严格可行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决策机制,实现支出和运营的高效管理;8、确保项目支出的合规性,坚持公正、透明、可控的原则;9、实施及时有效的项目支出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问题。

三、绩效评价方法1、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根据项目支出的具体实施及财政状况,结合客观实证和经验判断,综合评定支出绩效;2、采用回顾性、审计性等方式,对项目支出过程中的费用报销和财务报表等文件进行审查,定期进行抽查,确保项目支出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排除违规支出;3、通过建立支出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水平,对项目支出的管理绩效进行定量评价;4、建立双重考核机制,包括对项目主体授权实施项目支出的考核和政府财政部门实施项目支出的考核,确保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5、结合项目支出的全过程和多重考核机制,针对不同项目支出模式,实施多元化、精细化绩效考核,保证支出活动的有效性。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一、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体现当年省公司分解预算、以前年度完成情况及其他资金等所有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原则。

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当年的财力状况,按照自己保障优先级次进行排序。

(三)全流程管理原则。

要对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实行全流程项目管理。

(四)追踪问效的原则。

对省公司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或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的绩效评价机制。

二、建立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管理主体,划分为单位项目库、部门项目库。

(一)单位项目库:预算单位(如各区县/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的需要,细化年度项目需求,提前论证拟实施项目,经合理排序后,纳入单位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二)公司项目库:主管部门对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将符合部门要求的项目纳入公司项目库。

三、项目分类项目按照资金保障优先次序分为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跨年度支出项目、其他项目四种项目类别。

(一)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是指在省公司战略指导下所确定的分公司必须进行的项目,如4G建设项目与流量经营项目。

(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是指各单位或部门为维持其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大型设施、设备、网络运行费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持续发生的支出项目。

(三)跨年度支出项目,是指除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之外,经公司批准并已确定分年度实施,需在本年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和当年新增的需在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

(主要是工程类项目)(四)其他项目,是指除前三类支出项目之外,公司部门为完成其职责需安排的支出项目。

以上三点是在省公司预算未下达前所做准备工作以下项目申报、审核均在省公司预算下达后所做工作,目的是为使预算分解至公司各单位时是根据项目排序等进行分配。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加强绩效监控,确保项目的有效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评价机构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甲方应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评价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经过甲方批准备案。

评价机构的选取应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评价合同。

第三章评价内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项目目标:评价项目是否符合预期目标,是否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2. 经济效益:评价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包括投资回报率、资产增值等;3. 社会效益:评价项目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包括环境效益、就业促进等;4. 运营绩效:评价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的管理效能,包括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5. 支出合规性:评价项目支出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6. 其他补充指标: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增加其他需要评价的指标。

第四章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1. 确立评价目标:评价机构与甲方共同确定评价目标和内容;2. 数据收集:评价机构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数据,并进行必要的实地调研;3. 数据分析:评价机构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绘制评价报告;4. 评价报告编制:评价机构编制详细的评价报告,包括问题分析、建议和改进措施;5. 报告审核:评价机构将编制好的评价报告提交给甲方进行审核,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6. 结果反馈:甲方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决策和改进。

第五章评价结果的应用评价结果应作为项目管理的参考依据,用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绩效,不断改进项目管理和决策。

甲方应及时采纳评价报告中的建议和改进措施,并将评价结果与项目实施绩效挂钩,对绩效较差的项目进行调整或终止。

第六章监督和评估甲方应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监督,定期评估评价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一、总则项目支出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方式之一。

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促进政府预算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办法所称项目支出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的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1.目标导向,注重绩效。

项目支出预算必须明确具体、可衡量、可达成,充分考虑绩效目标,将绩效与预算相结合,实现预算与绩效的有机衔接。

2.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防止和杜绝不合规、低效甚至无效的支出。

3.权责匹配,分级管理。

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和使用应当符合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项目支出预算的安排必须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和财政政策,坚持保重点、保急需,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重大改革和发展项目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1.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2.(1)制定项目计划。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项目和绩效目标,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部门年度项目库。

3.(2)编报项目预算。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进度,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4.(3)审核项目预算。

财政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各部门。

各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调整项目预算建议数后再次报送财政部门。

5.(4)批复项目预算。

财政部门根据审核调整后的项目预算建议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草案,报经本级政府批准后批复执行。

6.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一、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得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得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体现当年省公司分解预算、以前年度完成情况及其她资金等所有资金统筹安排得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原则。

对申报得项目进行充分论证与严格审核得基础上,结合当年得财力状况,按照自己保障优先级次进行排序。

(三)全流程管理原则。

要对项目得申报、审核、评审、采购、监督、决算与绩效评价,实行全流程项目管理。

(四)追踪问效得原则。

对省公司预算资金安排项目得执行过程或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得绩效评价机制。

二、建立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管理主体,划分为单位项目库、部门项目库。

(一)单位项目库:预算单位(如各区县/部门)根据工作职能与事业发展规划得需要,细化年度项目需求,提前论证拟实施项目,经合理排序后,纳入单位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二)公司项目库:主管部门对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将符合部门要求得项目纳入公司项目库。

三、项目分类项目按照资金保障优先次序分为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跨年度支出项目、其她项目四种项目类别。

(一)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就是指在省公司战略指导下所确定得分公司必须进行得项目,如4G建设项目与流量经营项目。

(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就是指各单位或部门为维持其正常运转而发生得大型设施、设备、网络运行费与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持续发生得支出项目。

(三)跨年度支出项目,就是指除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与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之外,经公司批准并已确定分年度实施,需在本年继续安排预算得项目与当年新增得需在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继续安排预算得项目。

(主要就是工程类项目)(四)其她项目,就是指除前三类支出项目之外,公司部门为完成其职责需安排得支出项目。

以上三点就是在省公司预算未下达前所做准备工作以下项目申报、审核均在省公司预算下达后所做工作,目得就是为使预算分解至公司各单位时就是根据项目排序等进行分配。

工程项目款项支出控制制度

工程项目款项支出控制制度

工程项目款项支出控制制度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涉及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资金分配和支出监督等多个环节。

一个有效的款项支出控制制度,应当能够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同时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个基础的工程项目款项支出控制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款项的支出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财务风险。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

二、预算管理1. 项目预算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市场价格和相关费用标准进行编制,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

如需调整,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

三、款项申请与审批1. 项目款项支出需提前申请,填写款项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文件,如合同、发票等。

2. 申请金额超过一定额度时,需由项目经理审核后提交给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款项支付1. 款项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进行,不得超前支付或拖延支付。

2. 支付前,需对照预算和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核对,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3. 支付完成后,应及时更新账目,保持账务的清晰和透明。

五、监督与审计1. 项目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款项的申请、审批、支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款项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率。

3. 对于违规操作,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公开1. 项目款项的支出情况应定期向项目相关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开内容应包括支出的总额、主要用途、支付时间等信息。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项目零星支出管理办法(3篇)

工程项目零星支出管理办法(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零星支出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养护等项目。

三、零星支出定义零星支出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满足施工需要,发生的非计划性、临时性、小额的支出。

四、零星支出管理原则1. 审慎原则:工程项目零星支出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 经济原则:在满足工程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零星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规范原则: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本办法执行,确保零星支出管理规范有序。

4. 透明原则:零星支出项目、金额、用途等信息应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五、零星支出审批程序1. 项目部提出申请: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提出零星支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提出的零星支出申请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3. 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项目经理审批后的零星支出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 董事会审批:对于金额较大的零星支出,需报董事会审批。

5. 支付:经审批同意的零星支出,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六、零星支出管理要求1.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零星支出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

2. 项目部应加强零星支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零星支出预算,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 项目部应加强零星支出报销管理,及时报销,确保报销手续齐全、准确。

4. 项目部应加强零星支出核算管理,准确记录零星支出金额、用途等信息。

5. 项目部应加强零星支出监督,定期对零星支出进行自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七、零星支出考核1. 项目部应将零星支出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零星支出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零星支出预算编制、审批、报销、核算、监督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3. 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部,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整理精品范本】

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整理精品范本】

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省级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工作任务完成,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省财政厅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财力,综合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省财政厅对部门申请安排的项目根据部门向财政申请的预算拨款数、投入项目的预算外资金和项目的其他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审核确定安排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

(二)量力而行,合理排序。

在对部门申请安排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省级财力及部门收入状况,优先安排省委、省政府己经确定的项目以及本部门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切实可行的项目。

(三)严格管理,追踪问效。

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从立项、执行、完成全过程进行审查监督。

在立项阶段,要对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效益进行评估论证;在执行阶段,要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并督促项目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完成后要开展决算审查和绩效评价,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项目分类第五条项目按照其支出性质分为专项公用类项目和发展建设类项目。

第六条专项公用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类支出的特定项目。

具体包括:(一)大型会议、培训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围绕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召开全省性的工作会议等项目。

(二)重大宣传、活动类项目:是指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宣传、活动项目。

(三)重大课题调研、规划类项目:是指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课题调研、规划等项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亭县部门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支出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经常性经费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的范围是:
(一)单位的专项公用经费。

包括大型会议费、大项业务费、工程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特殊支出等。

(二)农业生产及开发项目。

包括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等方面生产性项目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

(三)社保抚恤以及教科卫文体广播等部门的事业性发展专项支出。

(四)城市建设项目。

包括道路、桥涵、给水、排水、公共污水处理、防洪堤坝、供气、供热、园林苗圃、公共绿地、风景设施、基础测绘等。

(五)基本建设、科枝三项费用等预算内建设性专项支出。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完整性原则。

项目支出实行完整的项目流程管理,包括项目的申报、政府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

(三)科学保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四)追踪问效原则。

项目执行过程中,县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章项目库管理
第五条项目库是指财政局设立的对申请预算的项目进行制度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第六条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实行流动管理,项目分为上年延续项目、上年结转备选项目和当年新增项目。

上年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本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

上年结转备选项目是指上年度财政预算未安排,供本年度财政预算选择的安排项目。

当年新增项目是指本年度新增的供财政预算选择安排的项目。

第三章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县财政局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述原则组织编制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随同年度本部门预算及时报送县财政局。

第八条各部门向县财政局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二)属于本部门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

(三)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概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第九条县财政局对各部门报送的项目支出预算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开展必要的调查论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排序纳入项目库;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视财力可能,提出年度支出预算安排建议,列入部门年度预算,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审定。

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及时向各部门批复。

第四章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与监督
第十条项目支出预算原则应当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

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或政策原因,确需追加项目支出预算的,必须按照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单位在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后,应严格按照批
复的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三条项目完成后,预算数大于实际结算数的部门,县财政局相应调减部门预算指标。

第十四条县财政局在项目单位使用资金的前期、中期、后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若发现项目单位在使用专项资金时擅自挪为它用,或有其它违反法律、财经法规及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