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文化事业建设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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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兴税非税收入练习测试题

学习兴税非税收入练习测试题

学习兴税非税收入练习测试题一、非税收入拓展提升知识练习题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的税额幅度内减征的优惠政策。

A 0.5B 0.3C 0.4D 0.6【正确答案】A【试题解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四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A 2020B 2021C 2022D 2023【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3.地方教育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计征A 1B 2C 3D 4【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地方教育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2%计征4.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总额的()%计征A 3B 5D 2【正确答案】A【试题解析】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总额的3%计征5.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A 0.5B 0.3C 0.4D 0.6【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020年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文档2篇

2020年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文档2篇

2020年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文档2篇Document of regulations on education surtax deduction and exemption in 20202020年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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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20年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文档2、篇章2: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文档篇章1:2020年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文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9〕122号)的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9〕12号)的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xx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3号)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xx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63号)中的部分申报表修改如下:(一)对《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及填报说明修改如下:1.“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修改为“107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缴纳义务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入库其代扣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个人适用对象说明: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缴费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第二条。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一条。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五、决定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缴纳义务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入库其代扣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社保非税讲解

社保非税讲解
• 二、关于扣款 • 1.自动扣款:申报期内,系统自动发起扣款(排队,有点慢),超过申报期,不再发
起,需要手动扣款。 • 2.手动扣款:申报完成且已导入状态的数据,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税款缴纳模块,手动
发起扣款。 • 3.预约扣款:在申报表填报完成且全申报后,可以在当前界面点击【预约扣款】按钮
选择预约扣款时间,系统将在预约时间点发起扣款。(尽量少用,避免因系统繁忙扣 不掉,造成滞纳金,要用也别设定在申报期最后一天。)
• 对大型企业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 2020年2月份至6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 对所有企业(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
3、不享受减免政策的对象和范围:
• 享受减免单位的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予降低,仍由单位代扣代缴。 • 机关事业单位不享受此次减免政策。 •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此次对企业的减免政策。
3
浙江省减费政策要点
3 险种
中小微 企业
单位方式
参保个体 户
大型企 业
民办非 企业单 位、社 会团体 等各类 社会组

机关事业 单位
个人身份参 保个体户
(灵活就业 人员)
养老等 三险
2-12月 免100%
2-12月 2-6月减 免100% 50%
2-6月 减50%
不减免
不减免
职工 医保
2-6月 减50%
至税务系统,进行申报缴费。
7
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
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清单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清单

7.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 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至期满为止
2019年5月17日起
第 1 页,共 18 页
(二) 鼓励创新政策
优惠事项
税种
政策依据
政策内容
执行期限
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 使用税
(七) 资源综合利用
政策
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 23.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
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0号)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3.12“废玻璃”项目退税比例调整为70%纳个人所得税减征额不超过6000元。 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受灾情况,在不超过扣除保险赔款等后的实际损失额
2019年1月1日起
内确定减征税额、减征对象、减征所得项目和减征期限
(十) 山东省新出台
政策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养老保险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月31日
个人所得 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 号)
17.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 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 月31日
企业所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 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 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5号)

非税收入优惠政策解读

非税收入优惠政策解读

非税收入优惠政策解读

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
1.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 50%减征。
【享受主体】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人 【执行期限】 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政策的通知》( 粤财税〔2019〕8号)
【享受主体】 无偿捐赠应对疫情货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执行期限】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四、工会经费
2.25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享受主体】 依法建立工会并依法自愿申报缴交工会经费的25人以下小微企业 【执行期限】 2019年11月起执行 【政策依据】 《关于优化经费配置_完善收缴机制的通知》(粤工总〔2019〕30号) 《关于优化经费配置完善收缴机制的补充通知》(粤工办〔2019〕73号) 【享受方式】 企业到所在辖区总工会申请
第非三税部收分入优疫惠情政期策间解及读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的业务办理(续)
谢谢大家! 感谢观看!源自(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收费减免政策

收费减免政策

一、收费减免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其中减轻企业缴费等非税负担是一个重要方面。

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励投资创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

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

201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清理收费措施。

2014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

2015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坚决清理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涉企收费项目。

2016年,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国务院决定将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扩大三项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并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

为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列为全年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

二是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保留的项目要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各地也要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

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政府累计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1100多项,其中中央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69%、政府性基金减少30%。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

2020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真题

2020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真题

2020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1分,共25分。

每题列出的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最符合题意。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这一规范属于()。

B(P13)A.授权性规范B.命令性规范C.禁止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2.《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中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包括()。

D(P76)A.行政执法公示制度B.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C.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D.执法责任追究制度3.下列不属于税务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是()。

B(P78)A.主体B.主观C.客体D.内容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许可特征的是()。

C(P128)A.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B.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C.行政许可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D.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5.下列税收违法行为中,税务机关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是()。

A(P183)A.相对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B.相对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C.相对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D.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6.下列不属于行政强制基本特征的是()。

C(P236)A.行政性B.服从性C.合意性D.依附性7.关于行政强制合理性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D(P237-238)A.税务机关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查封、扣押行政相对人的生活必需用品B.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时,应当优先采用强制手段C.税务机关强制执行前,无需履行催告程序D.有多种措施选择时,在能够达到行政目的的前提下,税务机关应当选择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措施8.关于不同证据种类证明效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B(P316)A.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B.视听资料优于经过公证的书证C.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D.原件优于复制件9.关于刑罚适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31•【字号】商政发〔2023〕18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现将《商洛市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31日商洛市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省与市(区)收入划分调整方案、市与县区收入划分改革意见、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23〕12号)文件精神,以及省财政厅相关省财政体制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级改革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间收入划分关系,科学界定各级财政支出责任,建立收入划分更加合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更加明晰的市县区财政体制,切实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二)改革原则。

1.权责一致,强化保障。

调整完善财政收入分享体制,推动市县区财政事权、支出责任与财力相匹配,提升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2.稳中求进,衔接统一。

在财政体制维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全省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调整收入分享比例,完成市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承接省以下共同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

3.统筹兼顾,明晰责任。

实行“保基数、分增量”,合理确定收入基数,保障县区既得利益。

合理界定市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建立科学高效的市县区协同发展机制。

2020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解读

2020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解读

(二)娱乐服务
娱乐服务: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 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娱乐服务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 龄球。
(二)娱乐服务
• 计费销售: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 外费用。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 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 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三、征收范围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
广告服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 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广告服务征收范围:征收范围是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 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费率3%
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解读
202007
一、概述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概念: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娱乐业的单位、个人和广告业的单位征收文化事业建 设费。
二、缴纳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 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是文化事业建设 费的缴纳义务人。
征收范围: 广告代理收入、广告发布收入、广告宣传收入、广告 播放收入、广告展示收入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不征收范围: 广告策划收入、广告咨询收入、广告设计收入、广告 制作收入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计费销售额: 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 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 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 发布费后的余额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费率3%

XX市文化强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市文化强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市文化强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XX市委市政府文化强市的战略部署,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文化强市建设工作纲要(2016—2020 年)〉的通知》《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市文化强市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安排用于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资金,共计10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两个方向。

第三条资金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一)制定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编制和发布扶持项目年度申报指南,受理扶持项目资金申请,对申请扶持项目进行集体研究或组织专家评审,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提请部务会研究确定。

(二)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以及项目成效等情况,开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等。

第五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一)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

(二)协同市委宣传部组织对申报资金进行专家评审或审核。

(三)对市委宣传部提出的专项资金安排方案进行审核,并及时下达专项资金。

(四)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六条用款单位职责:(一)根据本办法和项目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实事求是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超范围列支资金,不得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规定。

(三)落实项目实施绩效报备。

项目实施前要做到有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实施过程中,要按进度、按预算推进;完成项目后,要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报备项目绩效情况。

(四)用款单位要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础台账,规范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反映资金收支情况,按要求做好财务决算。

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4•【字号】黄政办发〔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6月14日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公共发〔2017〕25号)、《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中部)》,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建设文化强市,促进黄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文化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率先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全面达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为中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探索有效路径,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及申缴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及申缴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及申缴第01讲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及申缴 目 录 CONTENTS 一、哪些企业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 三、优惠政策 四、申报流程 一、哪些企业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3月28日至5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发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在我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附: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 1.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计算? 应缴费额=含税销售额×3% (1)提供广告服务的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3% (2)提供娱乐服务的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注意: ① 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时所依据的销售额是包含增值税的含税销售额,这是与其他税费的一个重要的区别点。

根据财税〔2016〕25号及财税〔2016〕60号两文件规定: 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在这里,所谓含税价款是指含增值税价款在内的销售额。

②缴纳义务人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允许从其提供相关应税服务所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相关价款的,应根据取得扣除项目的合法有效凭证逐一填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作为申报表附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

上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

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缴纳的相关政策

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缴纳的相关政策

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缴纳相关政策一、水利建设基金(一)目前水利建设基金有哪些优惠政策?按照财税〔2016〕12号文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按照吉财水函〔2016〕353号文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对于上一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20万元的水利建设基金缴纳义务人,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二)水利建设基金如何申报?提示重复申报应该如何处理?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实行按年计征,由缴纳人填报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年度应征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实行分季缴纳,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申报缴纳年度应征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年度应征额在十万元以下的,于每年7月15日前一次性申报缴纳。

当电子税务局提示重复申报时,表明当前费款所属期已经进行过申报,首先应确认申报表中是否填报了其它税费种信息,如有其它不需申报的税费种信息,应当予以删除;其次应确认当前填报的费款所属期是否正确,如属期不正确,需调整成正确属期;如属期正确,应通过申报错误更正模块进行更正申报。

(三)如何申请水利建设基金退费?多缴或错误缴纳水利建设基金的缴费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抵水利建设基金。

(四)建安企业在当年跨区域经营地预缴的水利建设基金,回机构所在地申报当年的水利建设基金时系统自动带出当年预缴额显示为已纳额,能否抵减?如果缴费人按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申报当年水利建设基金则不可以抵减;如果缴费人按上一年销售收入和预缴地收入一并申报,则允许抵减系统中已纳额。

(五)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有经营收入需要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吗?有经营收入部分需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一)文化事业建设费都有哪些优惠政策?按照财税〔2019〕46号文和吉财税〔2019〕413号文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纳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纳额的50%减征。

非税收入情况

非税收入情况

一、内蒙古税务局非税收入征收种类目前,税务部门共征收9项非税收入,其中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于2014年12月1日停止征收,其余8项具体为:1.教育费附加。

税务部门从1994年开始征收,征收依据:《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

2.地方教育附加。

税务部门从1995年9月1日开始征收。

征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费得通知》(内政发[1995]20号)。

3.水利建设基金。

税务部门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征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内政字[2005]3号)。

4.工会经费。

税务部门从2005年开始征收,从2012年开始实行全额全覆盖代征。

征收依据《关于全区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统一委托自治区地方税务机关全额代征和国库汇缴清算的通知》(内工发﹝2012﹞67号)。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税务部门从2004年开始征收,征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残联办字﹝2004﹞41号),2015年,财政部税务总局残联联合印发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明确了税务机关征收主体责任。

6.陆上石油矿区使用费。

税务部门从1994年开始征收,征收依据为《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

7.文化事业建设费。

8.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根据税务总局商财政部确定的划转意见,财政部内蒙古专员办征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自2019年1月1日起先行划转税务部门征管。

二、铁合金:ferroalloys广义的铁合金是指炼钢时作为脱氧剂、元素添加剂等加入铁水中使钢具备某种特性或达到某种要求的一种产品。

铁与一种或几种元素组成的中间合金,主要用于钢铁冶炼。

在钢铁工业中一般还把所有炼钢用的中间合金,不论含铁与否(如硅钙合金),都称为"铁合金"。

疫情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疫情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疫情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020 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给各个行业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文化产业也未能幸免。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助力文化产业渡过难关,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疫情期间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是一个相对陌生的概念。

简单来说,它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设立的一种规费。

这项费用主要是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在疫情之前,文化产业中的不少企业就面临着市场竞争激烈、成本上升等诸多挑战。

而疫情的爆发,更是让文化行业陷入了寒冬。

电影院、剧院等场所长时间停业,广告投放大幅减少,娱乐活动受到严格限制。

这一系列的情况导致相关企业的收入锐减,经营压力骤增。

此时,疫情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对于那些在困境中挣扎的文化企业来说,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意味着直接降低了经营成本。

以一家广告公司为例,如果其每月的营业额为 100 万元,按照以往 3%的费率计算,需要缴纳 3 万元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而在免征政策下,这 3 万元就节省下来了,可以用于支付员工工资、房租水电等必要开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不仅仅是数字上的减免,更重要的是传递了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和关心。

这种支持让企业感受到了温暖,增强了他们在困难时期坚持下去的信心。

同时,也为文化产业的复苏和发展注入了动力。

从宏观层面来看,这一政策对于整个文化产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产业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疫情期间,通过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能够保住一大批文化企业,避免出现大规模的倒闭潮,从而维护了文化产业的生态平衡。

此外,免征政策还有助于激发文化市场的活力。

在费用减免的情况下,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创新和拓展业务。

2020年文化改革六大目标

2020年文化改革六大目标

2020年文化改革六大目标只有明确了目标,才能明确行动方向,才能激发奋斗力量。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文化建设新要求,着眼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个战略目标,立足文化改革发展全局,《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文化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指标: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公民素质明显提高。

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教育引导、增进社会认同、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制度保障,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导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价值理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链接:2007年以来,中宣部等六部门评选表彰了三届全国道德模范。

在三届评选活动中,全国累计有2.87亿人次参与评选投票,广大群众共推荐候选人11.28万名,其中90%以上是普通工人、农民、社区居民、学生和军人。

第二,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

要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活力,在增加文化产品数量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文化产品的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

链接:2010年,小说类新书数量就有4300多部,首次发表和出版的长篇小说2000余部,长篇小说总量达到前所未有的3000余部,是世界上产量最高的国家;电影526部,票房101.72亿元;电视连续剧405部,约15000集;动画片年产量22万分钟,动漫产业总产值470.84亿元;舞台剧4000台,仅舞剧每年就达30多部,小型舞蹈作品更如井喷,演出市场总收入达108亿元。

第三,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黄政办发〔2020〕25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非常之举纾困解难、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文化旅游业复苏回暖引爆带动相关服务业消费回补,畅通经济循环,推进疫后重振,现就加快全市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纾困惠企增信心(一)税费减免。

对受疫情冲击影响生产经营的文化旅游服务企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征收的增值税;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增值税;缴纳2020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二)水电气优惠。

对市区文化旅游服务企业,商业用水价格优惠15%、用气价格优惠15%、用电价格优惠5%,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

落实“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黄冈供电公司、齐安国投集团公司)(三)房租减免。

对承租中央、省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文化旅游服务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

对承租市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文旅服务企业实行3个月房租免收、9个月房租减半。

鼓励其他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对实际减免租金的出租人,鼓励金融机构视需要给予适当信贷支持。

(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四)金融支持。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企业,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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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
202007
目录
•1、概述
•2、缴纳义务人•3、征收范围•4、广告服务•5、娱乐服务•6、优惠政策•7、征收管理
文化事业建设费概述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概念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娱乐业的单位、个人和广告业的单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缴纳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
问题:挂的广告牌子的文印部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广告服务征收范围:征收范围是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解释1: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是指发布、播放、宣传、展示户外广告和其他广告的单位,以及从事广告代理服务的单位。

•征收范围:广告代理收入、广告发布收入、广告宣传收入、广告播放收入、广告展示收入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不征收范围:广告策划收入、广告咨询收入、广告设计收入、广告制作收入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特别注意:提供广告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解释2: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费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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