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文化事业建设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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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

202007

目录

•1、概述

•2、缴纳义务人•3、征收范围•4、广告服务•5、娱乐服务•6、优惠政策•7、征收管理

文化事业建设费概述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概念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娱乐业的单位、个人和广告业的单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缴纳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

问题:挂的广告牌子的文印部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广告服务征收范围:征收范围是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解释1: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是指发布、播放、宣传、展示户外广告和其他广告的单位,以及从事广告代理服务的单位。

•征收范围:广告代理收入、广告发布收入、广告宣传收入、广告播放收入、广告展示收入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不征收范围:广告策划收入、广告咨询收入、广告设计收入、广告制作收入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特别注意:提供广告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解释2: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费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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