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4年修订稿)
最新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截止2012)

截止2012年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共十一批,时间截止2012年9月)第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1评,2002年招生)一类1所:贵阳一中;二类7所:思南中学、安顺二中、遵义航天中学、铜仁一中、师大附中、贵阳六中、安顺一中;三类1所:贵阳九中。
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2评,2003年招生)二类7所:凯里一中、遵义四中、都匀一中、赤水一中、贵阳二中、遵义一中、毕节一中第三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3评,2004年招生)二类3所:都匀二中、贵阳八中、贵州教育学院实验中学;三类6所:瓮安一中、遵义县一中、天柱民中、荔波民中、余庆中学、大方一中贵阳九中由原来的省级三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升为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四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4评,2005年招生)二类6所:兴义八中、兴义一中、黎平一中、黔东南州民族高中、遵义五中、白云兴农中学; 三类3所:清镇一中、龙里中学、贵定一中;第五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5评,2006年招生)二类6所:乌当中学,花溪区清华中学、湄潭求是高级中学、黄平民族中学、开阳一中和白云二中;三类3所:仁怀市第一中学,黔西一中,盘县二中;第六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6评,2007年招生)三类8所:安顺市民族中学、毕节地区民族中学、印江民族中学、金沙县一中、凤冈中学、遵义清华中学、福泉中学、铜仁地区民族中学第七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7评,2008年招生)二类1所:贵阳市实验三中;三类5所:黔西南州安龙一中、黔东南州镇远中学、榕江一中、遵义市桐梓一中、毕节地区黔西县水西中学遵义市余庆中学由三类升为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二○○八年秋季入学起执行.第八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8评,2009年招生)二类3所:松桃民族中学;盘县第一中学、务川中学兴仁一中、习水县第一中学、普安一中遵义县一中由三类升为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二○○九年秋季入学起执行.第九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9评,2010年招生)二类3所:贵阳市民族中学、遵义市正安县第一中学、道真中学三类3所:黔东南州锦屏中学、天柱县第二中学、黔西南州兴义市第五中学第十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10评,2011年招生)二类8所:贵阳市第二十五中学、修文中学、六盘水市第一实验中学、遵义县第二中学、遵义县第三中学、台江民族中学、铜仁市第二中学、兴义赛文实验学校三类5所:习水县第五完全中学、岑巩中学、麻江中学、石阡中学、晴隆民族中学第十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12评,2013年招生)二类6所:普定县第一中学、兴义中学、石阡民族中学、沿河民族中学、德江县第一中学、习水县第一中学三类2所:剑河民族中学、六枝特区第一中学按地州市分布统计(共90所)贵阳市(17所):一类1所:贵阳一中;二类15所:师大附中、贵阳六中、贵阳八中、贵阳二中、贵州教育学院实验中学、贵阳九中、贵阳市实验三中、乌当中学、花溪区清华中学、开阳一中、白云二中、白云兴农中学(民办);贵阳市民族中学、贵阳市第二十五中学、修文中学三类1所:清镇一中。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0.14•【字号】黔教办体〔2014〕462号•【施行日期】2014.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属普通高中: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检查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足球队交响乐(器乐)团建设评估的通知》(黔教办体〔2014〕425号)要求,我厅委托贵州大学、遵义医学院和各市(州)本科院校组建12个《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检测队,选派高等学校、专业艺术团体、教育科研机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11个检查小组,于2014年9月26日-29日,分别对贵阳市南明区第三实验小学等36所中小学校进行《标准》测试抽查,对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3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足球队、交响乐(器乐)团建设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标准》测试抽查情况(一)测试结果本次《标准》测试抽查对象是按照“三定一随机”的方式确定,即省教育厅确定抽查范围,各地确定受检学校,高校检测队根据受检学校学生花名册随机抽取测试对象。
9月26日-29日,各检测队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贵州省中小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对36所受检学校的2100余名学生进行现场测试,测试数据录入成绩登记表后上报省教育厅。
统计结果显示,小学五年级平均分为78.3分,小学六年级平均分为78分,初中二年级平均分为79分,初中三年级平均分为78.2分,高中二年级平均分为76.8分,高中三年级平均分为76.1分。
贵阳市所查三所学校六个年级学生平均分均超过80分,达到良好等级。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评估验收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评估验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字号】黔教职成发〔2014〕73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评估验收方案》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4〕73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为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我省启动了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创建工作。
几年来,通过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的创建,一批办学思想明确、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学校先后被评为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极大地扩充了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整体带动了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截止目前,已建成两批共20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意见》(黔府办发〔2010〕31号)要求,为切实发挥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我厅对原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标准和要求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验收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自《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验收方案》下发后,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申报、评估等工作严格按照此评估方案进行。
已列入省级财政支持建设尚未通过验收的10所项目学校(名单见附件4)须对照新评估方案进行验收。
二、各地要根据黔府办发〔2010〕31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按照新评估方案标准,进一步加强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创建工作,强化领导、抢抓机遇、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一批规模大、办学好、质量高的优质中职学校。
三、各地、校要在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运行机制、内部管理、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改革和投入建设力度,使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的创建和评估过程成为学校自身建设和发展的过程,在全省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我省地方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更好的为地方经济服务。
贵州省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

贵州省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年稿)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适应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需要,推进我省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特长的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年)》、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年)》、教育部印发的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和《贵州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的有关精神,特制订《贵州省省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一、基本条件基本条件为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申报的必备条件。
(一)办学规模.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总人数不少于人,不超过人。
班额不超过人。
.完全中学学生数不少于人,其中初中人数不超过人(并严格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划片招生规定招生),高中班额不超人,初中班额不超人。
(二)办学条件.校园面积、活动场地、教学器材、仪器设备等符合《贵州省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范指导手册(试行)》、教育部《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基本要求。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寄宿制学校不低于生,非寄宿制学校不低于生。
.普通教室数高于教学班总数的,以上的教室装备多媒体设备。
.学校具有能满足国家课程实施需要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功能教室,如:理、化、生实验室,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建有满足特色教学需要的科学、技术、语言、数学、历史、文化等专用功能教室。
.生均图书册数不低于册,报刊杂志种类种以上,有一定数量的与学校申报特色领域有关的电子图书和专业杂志。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不少于台。
有能满足师生需要的资料室、阅览室。
.学生食堂和宿舍满足办学规模学生数的需求。
(三)教师配备.师(专任教师)生比不低于∶,教师学历合格率不低于。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示例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一、基本要求1.招生规模符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学生总数不得超过 xxx人。
2.学校设施完备,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
3.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背景和资质。
二、教学管理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
2.注重师生互动,鼓励学生发表意见并参与课堂讨论。
3.配备专门的教务管理人员,保证学校教学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三、现代教育手段1.加强信息技术教学,提供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设施。
2.引入现代教育手段,如虚拟实验室、远程教育等。
四、学生评估办法1.采用多样化的评估方式,包括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多方面评估学生学习情况。
2.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科研活动等,积极评价学生综合能力。
五、校园文化建设1.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2.注重学生德育教育,加强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六、校本课程开发1.强调课程设置的灵活性和个性化,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兴趣设置相关课程。
2.定期进行课程评估和调整,确保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以上内容为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学校应按照以上要求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特殊应用场合1. 特殊学生群体需求针对有特殊学习需求的学生群体,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或国际学生等,可以增加以下条款:•设立专门的学前教育班级,提供适合学前儿童的教育教学活动。
•配备特殊教育教师和辅导员,为特殊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学支持和辅导服务。
•提供国际学生的语言培训,并提供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国际学生的综合发展。
问题及解决办法:问题:特殊学生群体需求较多,可能需要额外的人力资源和经费支持。
解决办法:学校可以与相关机构合作,争取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以确保特殊学生群体得到充分的关怀和支持。
2. 非传统教育模式针对实施非传统教育模式的学校,如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或远程教育等,可以增加以下条款:•设立创新教育实践基地,提供创新实践项目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 .doc

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8年修订稿)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新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引导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全省普通高中总体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的《贵州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和《贵州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我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和评估工作改革的意见和要求,在《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2014年修订稿)》的基础上,制订《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8年修订稿)(以下简称《方案》)。
一、基本条件(一)办学规模1.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总人数不超过5000人,2018年以后新建和改扩建学校不超过3000人,公办学校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民办学校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200人。
2.完全中学(公办)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其中初中人数不超过600人且按照义务教育划片招生规定招生。
3.完全中学(民办)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其中初中人数不超过高中人数。
4.高中班额不超50人,初中班额不超45人。
(二)办学条件1.生均校园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5m2/生,非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2m2/生;生均校园绿化面积4平方米以上。
3.普通教室数高于教学班总数的20%,普通教室全部装备多媒体设备。
4.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每12个教学班一套,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按照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范标准建设。
5.校园网络全覆盖,校园安全监控全覆盖;教师办公室每人一台计算机,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不少于17台。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附件2:《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1年修订稿)》实施细则一、评估目的促进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督促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和指导,加大投入,创造条件,在办好每一所普通高中的基础上,努力建设好一批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充分发挥示范性高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普通高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申报条件申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校必须通过市(州、地)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的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并达到“优秀”等次,必须是在校生规模达到或接近3000人且有一届以上高中毕业生的独立高中。
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个依法举办的普通高级中学均可申报。
三、申报及评估时间每年6月底前为申报时间,逾期当年不安排评估。
评估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评估时间为申报当年第四季度,第二次评估时间为次年第二季度。
四、申报及审批程序学校提出申请,经县(市、区、特区)、市(州、地)教育局同意后,由市(州、地)教育局向省教育厅申报。
省教育厅根据申报学校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经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的评估结果和意见进行研究审议后,报省教育厅党组审定。
省教育厅将于评估前书面通知受评学校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受评学校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五、评估方法1、听取汇报:听取当地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汇报。
2、现场察看:对学校的校容校貌、校风校纪、教学活动、教学设施设备等进行实地察看。
3、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包括工作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文件、总结、会议记录、报告、教学成果、学生学籍档案、成绩表(卡、册)、教师业务档案、财务收支帐目、校产管理清单及有关统计数据等。
4、问卷调查:对学校领导、部分学生、家长及教师随机进行问卷调查。
5、召开座谈会:召开部分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截止2011)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截止2011)详细资料:贵州省各批示范性高中详细名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名单(第一批——第十批)第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1评,2002年招生)一类1所:贵阳一中;二类7所:思南中学、安顺二中、遵义航天中学、铜仁一中、师大附中、贵阳六中、安顺一中;三类1所:贵阳九中。
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2评,2003年招生)二类7所:凯里一中、遵义四中、都匀一中、赤水一中、贵阳二中、遵义一中、毕节一中第三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3评,2004年招生)二类3所:都匀二中、贵阳八中、贵州教育学院实验中学;三类6所:瓮安一中、遵义县一中、天柱民中、荔波民中、余庆中学、大方一中贵阳九中由原来的省级三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升为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四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4评,2005年招生)二类6所:兴义八中、兴义一中、黎平一中、黔东南州民族高中、遵义五中、白云兴农中学; 三类3所:清镇一中、龙里中学、贵定一中;第五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5评,2006年招生)二类6所:乌当中学,花溪区清华中学、湄潭求是高级中学、黄平民族中学、开阳一中和白云二中;三类3所:仁怀市第一中学,黔西一中,盘县二中;第六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6评,2007年招生)三类8所:安顺市民族中学、毕节地区民族中学、印江民族中学、金沙县一中、凤冈中学、遵义清华中学、福泉中学、铜仁地区民族中学第七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7评,2008年招生)二类1所:贵阳市实验三中;三类5所:黔西南州安龙一中、黔东南州镇远中学、榕江一中、遵义市桐梓一中、毕节地区黔西县水西中学遵义市余庆中学由三类升为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二○○八年秋季入学起执行.第八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8评,2009年招生)二类3所:松桃民族中学;盘县第一中学、务川中学三类3所:兴仁一中、习水县第一中学、普安一中遵义县一中由三类升为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一、引言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是指一所具备一定综合实力,在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资源、办学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普通高中。
为了进一步提高贵州省高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品质的人才,有必要制定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的评估方案。
二、目标1.提高办学质量。
通过评估和评价,推动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培养高品质人才。
通过开展示范性高中的构建,为全省其他高中提供经验借鉴,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学生,促进人才培养。
三、评估内容1.师资力量。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数量。
要求示范性高中的教师应具备高水平的学术造诣和教育背景,并且要求教师队伍规模适当,保证教学质量。
2.教育教学资源。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情况。
要求示范性高中能够提供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和先进的教学方法,保持教育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教学环境的良好。
3.办学管理水平。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办学管理水平。
要求示范性高中的办学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确保高中教育的持续发展。
四、评估标准1.师资力量评估标准(1)教师素质评估。
评估示范性高中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要求教师具备高水平的学科知识和授课能力。
(2)教师数量评估。
评估示范性高中教师的数量,要求教师队伍规模适当,合理满足师生比例。
2.教育教学资源评估标准(1)教学设施评估。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的现代化程度和使用情况。
(2)教学方法评估。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教学方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要求教师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3.办学管理水平评估标准(1)组织管理评估。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学校运营机构和学校管理体制,要求管理规范,程序合理。
(2)教务管理评估。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教务管理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等方面的管理。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民族宏志班学生名单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民族宏志班学生
名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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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民族宏志班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民族宏志班中等职业学校民族特色班招生计划的通知》(黔教民发〔2016〕84号)要求,各市(州)教育局配合相关学校完成了招生工作任务,并上报了2016年秋季招收省级示范性高中民族班、民族宏志班新生名单。
现将审核后的名单印发各地各校,请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禁止随意更换和改变学生基本信息,维护好正常的招生就学秩序,办好民族班和民族宏志班。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秋季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民族宏志班学生名单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结束——。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标统计监测实施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标统计监测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2.28•【字号】黔教办质监〔2014〕88号•【施行日期】2014.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标统计监测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教育局、威宁县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发〈贵州省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标统计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质监发〔2013〕112号)和《省教育厅下发〈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办发〔2013〕113号)要求,为做好今年对88个县(市、区、特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以下简称两项指标)监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确定两项指标监测联系人: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教育局、威宁县教育局确定一名两项指标监测联络员负责建设小康社会教育统计监测工作,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于3月20日前上报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二、两项指标监测数据上报时间要求: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牵头负责,3月底前组织专人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相关表册,经汇总报同级政府审查同意后再报市(州)教育局审核;4月30日前,各市(州)教育局对县(市、区、特区)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及审核认定,并将审核认定的数据汇总报同级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于5月30日以前将认定的数据报省小康办和省统计局。
通讯地址:贵阳市中山西路43号贵州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邮政编码:550003联系人:景应忠;联系电话:0851—5284246(传真)电子邮箱:*****************附件:《贵州省2014年高中阶段及以下教育指标监测情况表一》、《贵州省2014年高中阶段及以下教育指标监测情况表二》(略)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14年2月28日。
贵州省师范学校评估标准

附件1: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1年修订稿)一、指标体系办公室政教团委教务处 党建办 办公室 工会 办公室 办公室 教研处 工会教务处 教研处办公室保卫政教处教务处教务处 教务处后勤 教务处后勤 后勤各处室 办公室 教务处二、评估细则三、注释与说明1、C11中,“省规定的等级标准”为《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全省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07]243号)规定的等级标准。
2、C18中“信息反馈”包括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学生对教师评价意见的反馈、教学日志记载内容的反馈等。
3、C19中,随机听课,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作出评价。
其中优质课的基本要求是:讲正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注重教学艺术,上课的语言清晰、规范、精练、准确、生动、形象,富有情感,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话上课;板书清楚、工整,设计合理;教态亲切、自然、得体;废止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师单边活动,关注师生互动、关注学生如何自主、主动学习;有机地实现教学的“三维”目标,即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重视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关注学生学会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对各种教学媒体和教学方法手段进行科学、合理地选择和运用;充分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注意联系社会生活的实际和学生的生活经验;重视课堂教学中的过程性评价等,核心的要求是有效性高。
4、C20中,“完成”是指研究过程完整、规范,有立项报告、立项批准书、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结题鉴定等。
5、C31中,达到C等以上合格学生人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100%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生人数100%⨯高三毕业班学生总数数高三毕业班学生毕业人毕业班毕业率=100%1⨯±)数正常转学、休学学生人每学期始学生人数每学期末学生人数-年辍学率=(6、C33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体艺 [2002]12号)要求。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名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名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8.31•【字号】黔教基发〔2016〕219号•【施行日期】2016.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名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教基发〔2016〕219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按照《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2014年修订稿)》(以下简称《评估方案》)的相关规定,在学校申请、县和市教育局层层申报、专家组两次评估的基础上,经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报经省教育厅党组2016年8月31日会议研究审定,同意铜仁第一中学等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通过升类评估,遵义市第二高级中学等10所学校通过省级示范性高中创建评估,凤冈县第二中学通过省级示范性高中复查评估。
现将2016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校名单(一)升为“一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2所):铜仁第一中学、兴义第一中学。
(二)升为“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1所):凤冈县第一中学。
(三)授予“三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10所):遵义市第二高级中学、遵义市新舟高级中学、湄潭县湄江高级中学、纳雍县第一中学、铜仁市明德衡民中学、丹寨县民族高级中学、瓮安县第二高级中学、惠水县民族中学、平塘县民族中学和望谟县民族中学。
二、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3〕203号)要求,于2016年秋季起执行:一类每生每学期1000元;二类每生每学期900元;三类每生每学期800元(其中,铜仁明德衡民中学为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普通本科高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评估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普通本科高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0.23•【字号】黔教办函〔2014〕162号•【施行日期】2014.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普通本科高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评估的通知各普通本科高校: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各类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我省近两年(2012-2013年)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时间:10月28-11月1日二、评估范围:2012-2013年所有质量工程项目三、质量工程项目评估要点1.省级教学团队:主要检查团队结构的优化发展,青年教师的培养,经费使用情况,团队的影响辐射能力,团队在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科研与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2.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主要检查项目专业目标完成情况,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人才培养的质量、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3.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主要检查各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目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4.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要检查项目运行情况、包括项目的辐射引领作用、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5.省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要检查主要检查项目运行情况、包括项目的辐射引领作用、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6.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主要检查主要检查项目运行情况、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7.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重点项目:主要检查项目运行情况、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修订稿

1分
查档案、计划,开教师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和个别访问。
C7
班子建设5分
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合理,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结构优化,有创新精神,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党政班子团结。
校级干部(不含中层干部)配备合理,结构合理,符合编制标准 2分
班子团结,政治业务素质符合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 2分
B2
办学思想30分
C5
因材施教10分
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
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 4分
开辟各种渠道,发展学生个性特长 4分
积极开展针对不同学生的个别辅导 2分
查资料,开座谈会,与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和家长座谈。
C19课堂教学20分
根据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教学中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和新要求,体现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高。
随机听课优良率达80%以上
20分
优良率79-75% 16分
优良率70-74% 12分
优良率69-65% 8分
优良率60-64% 4分
优良率59% 以下 不给分
按课程计划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4分
定期定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良好2分
建立相应的研究性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 2分
切实实施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并取得成效(评价机制,学生课题论文成果等) 5分
社区服务有具体内容,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2分
查资料和学校工作日志,问卷调查,开座谈会,实地查看,听课。
普通话水平达到省规定的等级标准 2分
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实施方案

师资队伍
教师数量、学历结构、教学能 力、师德师风等方面是否达到 规定的标准。
管理与文化
学校管理、校园文化、教育科 研等方面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
03
评估程序与方法
评估程序
申请与受理
符合条件的学校可向省教育厅提交申 请,省教育厅根据规定要求受理并审 核申请材料。
专家评审
省教育厅组建专家组对申请学校进行 评审,包括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学 生和教师问卷调查等环节。
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实施方案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评估目的与原则 • 评估范围与标准 • 评估程序与方法 • 评估组织与实施 • 评估监督与保障 • 评估结果与运用
01
评估目的与原则
评估目的
促进学校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推动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
引导学校落实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办学条件、教育 教学、师资队伍、学生发 展、管理与文化等方面。
评估标准
教育教学
学校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 学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 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学生发展
学生综合素质、学业水平、特 长发展、社会实践等方面是否 达到规定的标准。
办学条件
学校硬件设施、教学设备、后 勤保障等方面是否达到规定的 标准。
评估应综合运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方法 ,全面、客观地反映学校的办学水平。
评估应涵盖学校的各个方面,同时针对学 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突破,提高 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02
评估范围与标准
评估范围
01
02
03
评估对象
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包括公办和民办学校。
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

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8年修订稿)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新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引导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全省普通高中总体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的《贵州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和《贵州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我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和评估工作改革的意见和要求,在《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2014年修订稿)》的基础上,制订《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8年修订稿)(以下简称《方案》)。
一、基本条件(一)办学规模1.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总人数不超过5000人,2018年以后新建和改扩建学校不超过3000人,公办学校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民办学校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200人。
2.完全中学(公办)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其中初中人数不超过600人且按照义务教育划片招生规定招生。
3.完全中学(民办)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其中初中人数不超过高中人数。
4.高中班额不超50人,初中班额不超45人。
(二)办学条件1.生均校园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5m2/生,非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2m2/生;生均校园绿化面积4平方米以上。
3.普通教室数高于教学班总数的20%,普通教室全部装备多媒体设备。
4.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每12个教学班一套,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按照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范标准建设。
5.校园网络全覆盖,校园安全监控全覆盖;教师办公室每人一台计算机,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不少于17台。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材版本选用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材版本选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12.18•【字号】黔教基发〔2013〕543号•【施行日期】201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材版本选用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为加强普通高中教材管理,规范教材选用工作,保障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更好地适应各地区教育教学需要,现就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材版本选用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关于部分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请求更换教材版本的要求,经请示教育部回复,教材版本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性,2014年春季学期高中教材仍按2013年秋季学期选定的版本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更改教材选用版本。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当地有调整教材版本要求的学校、教师及学生的思想工作,准确理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精神,确保高中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现已收到的订数必须及时通过当地新华书店进行统一报订,不得因此影响课前到书。
对从非法渠道组织订购教材行为的一律立即停止。
三、对于部分学校提出的更换高中教材版本的要求,我厅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于2014年秋季学期前视情况按照程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我厅将会同新闻出版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教材选用规定的单位和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各地要将此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所辖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和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并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2013年12月18日联系人:叶学仕(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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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
(2014年修订稿)
一、指标体系
二、评估细则
三、注释与说明
1、C11中,“省规定的等级标准”为《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全省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07]243号)规定的等级标准。
2、C18中“信息反馈”包括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学生对教师评价意见的反馈、教学日志记载内容的反馈等。
3、C19中,随机听课,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作出评价。
其中优质课的基本要求是:讲正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注重教学艺术,上课的语言清晰、规范、精练、准确、生动、形象,富有情感,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话上课;板书清楚、工整,设计合理;教态亲切、自然、得体;废止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师单边活动,关注师生互动、关注学生如何自主、主动学习;有机地实现教学的“三维”目标,即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重视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关注学生学会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对各种教学媒体和教学方法手段进行科学、合理地选择和运用;充分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注意联系社会生活的实际和学生的生活经验;重视课堂教学中的过程性评价等,核心的要求是有效性高。
4、C20中,“完成”是指研究过程完整、规范,有立项报告、立项批准书、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结题鉴定等。
5、C31中,
达到C等以上合格学生人数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100%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生人数
100%⨯高三毕业班学生总数
数
高三毕业班学生毕业人毕业班毕业率=
100%)数
正常转学、休学学生人每学期始学生人数每学期末学生人数
-
1年辍学率=(⨯±
当年统计数据为准。
)
6、C33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体艺 [2002]12号)要求。
7、C35中,文艺汇演主要指学校接受评估时的文艺演出。
在第二次评估时进行。
8、C39中,一套理科实验室指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室各1间(即1:1:1配置)。
9、C41中,教学需要而未列入教育部2010年《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仪器应据实增加。
《通用技术》课程设施设备配备要求按照省教育厅2010年颁布的《贵州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建设规范及配备标准》(黔教装发[2011]226号)要求执行。
配备率按照配备标准中配备仪器品种随机抽取40种仪器(理、化、生、通用技术各10种)的实有件数与应有件数的比例计算,配备率=实用件数/应有件数×100%。
10、C42中,阅读覆盖率指借阅图书的学生人数与学生总人数之比值;图书借阅率指曾经被借出的图书册数与图书总册数之比值。
11、C43中,学校运动场必须是塑胶运动场,并根据跑道长度给分。
体育器材与设备标准达到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标准;体育场地、卫
生(保健)室建设及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12、C47中,“生均经费”指全年教育事业费实际支出数与当年学生数之比值。
“生均公用经费”指全年教育事业费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数与当年学生之比值。
“教育经费”指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建投资。
13、C49中,实施素质教育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德育为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上。
14、C50中,“教师交流制度”指派出教师到薄弱学校顶岗任教,并接受薄弱学校教师到本校任教学习。
15、C51中,“学校得到地厅级以上表彰奖励”指学校集体获得的市(州、地)人民政府或省直厅局委办频发的综合奖或单项奖。
16、C52中,“统领或影响全校的教育科研、教改实验项目”指学校针对自身办学实践中出现的影响全局的“校本问题”,形成研究总课题,分成若干子课题,组织全校教师共同攻关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