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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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药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药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药品管理办法第一篇: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药品管理办法清水县山门镇中学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一、管理机构1、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由实验室所属部门领导统一领导,实验室管理人员及任课教师具体执行。

2、存放化学危险品的化学实验室所属部门,要经常向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中提高安全意识,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防范措施,迅速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及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分管领导要对执行情况定期检查。

4、化学危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5、经常组织采购员、管理员和科研人员进行有关运输、贮存、使用等方面知识的学习。

提高认识,确保安全。

二、化学危险品包括范围1、闪点在450℃及450℃以下易燃液体(如:乙醚、汽油、二硫化碳、丙酮、苯、乙醇、丁醇等)。

2、易燃、容易自燃及遇水燃烧的固体(如:赤磷、黄磷、废影片、钾、钠、电石等)。

3、易燃及助燃气体(如:氢气、乙炔气、煤气、氧气等)。

4、易燃药品以及能成为爆炸混合物或引起燃烧的氧化剂(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钾、过氧化钠、硝酸等)。

5、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溴、甲醛、氢氧化钠等)。

6、剧毒药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生物碱等)。

三、化学危险品的计划与购置1、制定实验教学所用化学危险品购置计划时,实验室管理人员向所属部门领导上报实验项目所需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和数量,部门领导严格审核,将购置种类、数量确定后,交由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2、实验教学所需化学危险品需随实验用低值易耗品预算一起上报,严格控制,为减少实验室存量,应少量多批次购买。

3、化学危险品一些品种购置较困难,如遇特殊情况临时需要,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相关部门报计划。

四、化学危险品的领用各实验室领取化学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化学危险品领用单,由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特性的化学品,具有很高的爆炸威力和危险性。

为了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管理目标与原则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合法使用、安全存储和运输。

管理原则包括事先预防、综合管理、分类管理、责任追究等。

二、生产、销售、使用等主体的管理要求1. 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产过程的环境安全。

2. 销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许可证,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过程中的产品来源合法、真实可靠。

3.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易制爆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使用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的提高,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易制爆化学品存储管理要求1. 易制爆化学品存储场所必须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安全要求,具备防火、防爆、防盗等设施设备,确保存储过程中不泄漏、不腐蚀、不燃烧。

2. 存储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

3. 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存储,防止不同性质的化学品混合、共存,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四、易制爆化学品运输管理要求1. 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司机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证书。

2. 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必须采取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确保不泄露、不破裂、不受潮,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

3. 完成运输任务后,必须及时归还空车,做好车辆的维护和状况检查,清理车辆上的易制爆化学品残留物,防止二次污染。

五、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使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在使用、储存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避免造成员工人身伤害和公司财产损失,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 适用所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管理,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2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上述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的全过程。

3.职责3.1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采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2实验室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3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搬运过程中安全管理。

3.4与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有接触的其他关联部门和员工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3.5综合部负责监督执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管理情况4.工作程序4.1接触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人员的要求:1)与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2)各级员工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各种安全制度,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3)综合部定期检查各部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综合部做好全体员工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4.2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运输、装卸1)所有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由供方负责运输时,采购部在选用供应商前,对供方的生产经营、运输、装卸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进行调查评价,以确保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能安全到达目的地。

2)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由我公司负责委托运输时,采购部要确保委托物流公司运输车辆具有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运输资格;押运员、司机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资格。

3)实验室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收货时,要确认购入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标识、包装是否清晰、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卸货入库。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4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4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具有易制爆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可燃易制爆化学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炸药前体、爆炸专用材料等。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活动。

第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实行分类管理、许可制度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五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活动,必须按照本规章进行管理。

第六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第七条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购进、销售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第八条存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存储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取得存储许可证。

第九条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制定使用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必要时必须取得使用许可证。

第十条运输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符合运输安全要求,必须取得运输许可证。

第三章许可制度第十一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生产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经营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存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存储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使用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运输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运输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监督检查机关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活动,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第十八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活动,必须服从监督检查机关的检查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

法规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附:最新危化品名录)

法规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附:最新危化品名录)

法规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附:最新危化品名录)危化品分类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及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有毒品7.腐蚀品8.放射性物品危化品的购买、入库和贮存要求1.统一采购: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报批有关部门,获批后可购买;2.入库检查: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

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3.贮存注意事项: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危化品细分注意事项有毒有害品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源、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强酸类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碱类、金属粉末、卤素等分开存放。

强碱类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注意防潮和雨淋,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及酸类分开存放。

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措施。

易燃易爆品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强酸、强碱等分开存放。

4.减少库存: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预防措施: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6.剧毒类专人专柜:有毒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的的化学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要由专人专柜保藏。

7.废品处理: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

8.无标签处理:无标签或标签掉的药品和试剂需要重新鉴定,贴标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废弃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或试剂。

危化品的检查、领用1.库房保管负责每月检查所有化学品的存放、标识、使用等情况,填写检查记录。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规范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购进、使用过程中运作程序和安全、可靠,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保证将购进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用于合法生产上,不私自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

2.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严禁超过购买证明上限定的数量。

3.落实专人管理,双人双锁,并如实登记台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4.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到货后,必须双人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并登记台账。

5.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领用时,由使用人提出用量,双人双锁管理人进行用量的确认后,共同记录于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台账中。

6.定期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做好教育和培训记录。

7.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人,确实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出库、入库登记,严格管理,做到账务相符,账目清楚。

8.人为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防范化学品危险,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应遵循“谁存、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应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依规进行管理,保证易制爆化学品的合法经营和使用。

第二章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管理第五条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危险性,将易制爆化学品分为易制爆炸品、潜在易制爆品、易制爆化合物等三类。

第六条易制爆炸品是指对冲击、摩擦、火源等有一定敏感性,可能在恶劣条件下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如雷汞、黑索金等。

第七条潜在易制爆品是指具有易制爆特性,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时可能引发爆炸的化学品,如硝酸甘油、三硝基苯等。

第八条易制爆化合物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易制爆物质经化学反应而成的稳定的化合物,如TATP等。

第九条对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应进行详细的标识和说明,以便于相关单位进行正确的操作和管理。

第三章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管理第十条生产、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储存场所,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储存区域,并配备专职的监管人员。

第十二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应分类储存,不同类别的化学品应分开储存,避免混装混储。

第十三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设置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理设施,确保储存场所的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建立台账进行记录。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制定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责任人和管理操作规程,确保储存环境的质量。

第四章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管理第十六条进行易制爆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质证书,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运输安全。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产生爆炸性能的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硝化甘油、硝化纤维素、硝酸酯等。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测体系,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五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六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储存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建立专门的储存区域,配备专业的保管人员,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保证储存安全。

第九条销售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推行实名销售制度,对购买易制爆化学品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销售安全。

第十条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采取安全操作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装卸、运输和处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避免发生泄漏、污染等意外情况。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

第十三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查处,并依法处罚,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情况,相关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安全无虞。

第十五条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事故应急处理,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处置,保障公众和环境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资质。

第十七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必要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具有易制爆性能的化学品,其具有较高的爆炸性和危险性。

为了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许可制度: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等活动,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或执照。

许可制度能够确保只有经过审查和认可的单位或个人才能从事相关活动。

2. 安全措施: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包括使用防爆设备、定期维修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监管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或部门,负责对易制爆化学品进行监管和管理。

监管机构可以对企业的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

4. 信息登记: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和备案。

登记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等详细信息,方便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5. 教育培训:对从事易制爆化学品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易制爆化学品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6. 处罚措施:对违反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刑事处罚等。

处罚措施能够起到警示作用,有效遏制违规行为。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和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學實驗室易制爆化學品管理制度1 目の為了加強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安全管理,規範實驗室の檢測行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造成の事故及危害,保障實驗室人員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做好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購買、儲存、領用、使用和處置廢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工作,保證實驗室安全,特製定本制度.2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實驗室及其暫存點(公司化學品庫)。

3 術語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指其本身不屬於爆炸品但是可以用於製造爆炸品の原料或輔料の危險化學品.種類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 2011 年版。

4 職責4。

1 實驗室是負責其所採購使用の所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の責任單位,負責涉及實驗室の危化品採購申請、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入庫、儲存、出庫登記工作;編制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4.2 資材管理負責實驗室暫存於公司化學品庫房の危化品の監管工作;防止暫存化學品の遺失.4。

3 採購部在採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取得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の單位採購,並向供應商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

5 管理要求5.1 實驗室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實驗室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國際化工管理制度の要求。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國際化工管理制度,結合本實驗室實際制定相應の管理辦法,並對本實驗室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安全負責。

5.2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從業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制度和相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應急救援知識の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作業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5。

3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應根據實驗過程中の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採取必要の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自動聯鎖和自動報警等設施。

5.4 實驗室從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經營、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取得上崗證。

5。

5 公司採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供貨方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標籤.5.6 盛裝腐蝕性物品の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程序1目的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术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7年版。

4 职责4.1 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 办公室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4.3 采购人员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5.1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5.4 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5.5实验室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以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应当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六条易制爆化学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监督执法水平。

第二章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管理第七条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并明确负责人。

第八条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控制措施。

第九条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包括生产设备、原辅材料配送、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等。

第三章易制爆化学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取得储存许可证,并明确负责人。

第十二条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第十三条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储存管理制度,制定储存安全规范,并进行监测与检测。

第十四条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制定火灾、泄露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

第十五条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加强对储存场所周边环境的监管,及时排查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四章易制爆化学品销售管理第十六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单位应当取得销售许可证,并明确负责人。

第十七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包括购销合同、发票等。

第十八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购买者身份登记制度,并保留购买记录。

第十九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单位应当对购买者进行身份验证,并核实购买目的。

第二十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单位应当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指可以直接或间接用于制造爆炸性物质的化学品。

由于易制爆化学品具有极高的爆炸性和危险性,对其安全管理具有极高的重要性。

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各国纷纷制定并实施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针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概念和目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和废弃等环节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

其目标是确保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原则1.法制化原则: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管理的合规性和权威性。

2.科学化原则: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建立在科学技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来确保管理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3.综合性原则: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贯彻综合管理的理念,注重各环节的协同作用,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4.可操作性原则: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使相关企业、单位和个人能够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管理工作。

5.风险导向原则: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重点关注危险性较高的化学品和环节,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生产环节管理: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核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标准,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管。

2.储存环节管理: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进行许可和备案管理,要求储存单位建立完善的储存设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化学品的安全储存。

3.销售和运输环节管理: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和运输环节进行严格管理,要求销售和运输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化学品的安全销售和运输。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3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3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在开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收集的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认真组织理化测试中心所有教职工和研究生学习《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部门各项制度,在日常实验室易爆品购置和使用中坚决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定期组织相关工人员召开会议,讨论购置、使用、库存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调整,并确定具体措施以消除隐患。

3.购置易制爆化学品时,由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必须手续齐全,经测试中心领导审批,报学校派出所批准备案,得到购置许可证明后,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化学品供给商进行采购。

实验室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4.易制爆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平安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易制爆危险物品。

6.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储存房间的平安保卫工作,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落实防火防盗等工作措施,主动配合公安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修整,以确保平安。

7.易制爆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平安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处理。

8.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采购等工作的,必须在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的根底上进行。

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存放、领用),请在每周三上午9:00—11:00在B区106室存放、领用。

2、线上申请通过后并把已拿到手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入库存放B区106室,同时线上点下申请领用。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

One reason for suffering, is the pursuit of the wrong thing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11.认真组织理化测试中心所有教职工和研究生学习《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部门各项制度,在日常实验室易爆品购买和使用中坚决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定期组织相关工人员召开会议,讨论购买、使用、库存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调整,并确定具体措施以消除隐患。

3.购买易制爆化学品时,由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必须手续齐全,经测试中心领导审批,报学校派出所批准备案,得到购买许可证明后,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化学品供应商进行采购。

实验室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4.易制爆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易制爆危险物品。

6.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储存房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落实防火防盗等工作措施,主动配合公安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修整,以确保安全。

7.易制爆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8.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采购等工作的,必须在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的基础上进行。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2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存放、领用),请在每周三上午9:00—11:00在B区106室存放、领用。

2、线上申请通过后并把已拿到手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入库存放B区106室,同时线上点下申请领用。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 术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1 年版。

4 职责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资材管理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公司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易制爆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2019〕第154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8〕第70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科研、教学实验中采购、储存、使用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确定。

未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如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有害等危险性,亦按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根据国家机关对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要求,考虑到学校实际管理情况,将易制爆、易制毒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等称为管制类化学品,除此之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称为非管制类化学品。

本办法所称易制爆化学品(下称易制爆品),是指列入公安部公布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化学品。

本办法所称易制毒化学品(下称易制毒品),是指列入国务院公布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可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试剂和化学品。

本办法所称剧毒化学品(下称剧毒品),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备注为“剧毒”、具有剧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

其他有特殊管制要求的危险化学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第四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下称国资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校内各单位易制爆品和非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易制爆品的采购审批。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11.认真组织理化测试中心所有教职工和研究生学习《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部门各项制度,在日常实验室易爆品购买和使用中坚决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定期组织相关工人员召开会议,讨论购买、使用、库存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调整,并确定具体措施以消除隐患。

3.购买易制爆化学品时,由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必须手续齐全,经测试中心领导审批,报学校派出所批准备案,得到购买许可证明后,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化学品供应商进行采购。

实验室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4.易制爆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易制爆危险物品。

6.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储存房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落实防火防盗等工作措施,主动配合公安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修整,以确保安全。

7.易制爆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8.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采购等工作的,必须在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的基础上进行。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2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存放、领用),请在每周三上午9:00—11:00在B区106室存放、领用。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柜安全储存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柜安全储存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柜安全储存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以下简称“化学品”
储存、保管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堆垛,间距符合有关规定,不
得超量储存;遇火易燃易爆的易制爆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2.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通的易制爆品,不得在同
一仓库内货同一储存室存放;
3.化学品必须储存在指定的化学品柜中;
4.化学品柜使用双锁管理,双锁钥匙由不同人保管;
5.化学品领用由双人在场,随用随领,剩余当天退回;
6.化学品出入柜实行双账本管理,应记录如下信息日期,数量,保
管员,经手人,库存数量;
7.化学品存放区域应有摄像头24小时监控;
8.化学品存放应定期盘点,并进行登记;
9.健全库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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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 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1 年版。

4 职责
4.1 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 资材管理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4.3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5.1 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5.4 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5.5 公司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5.6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7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5.8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实验室负责联系环境保护库交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5.9 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10 使用瓶装压缩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11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5.1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5.13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14 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5.15 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采购等工作的,除执行本制度
外,还应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附录: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
注: 1.“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栏列出的化学品分类,是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20576~20591)》等国家标准,对某种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性进行的分类,每一类由一个或多个类别组成。

如,“氧化性液体”类,按照氧化性大小分为类别1、类别2、类别3三个类别。

2.CAS是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缩写。

CAS号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
化学物质登录的检索服务号。

该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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