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与复核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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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检测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检测结果报告管理程序1目的为规范本中心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复核、签发等活动。

3定义(无)4职责4.1检验检测人员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复核。

4.2技术负责人或授权人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签发。

4.3管理室或项目室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与存档。

5工作流程图6程序要点6.1检验检测报告的选用6.1.1检测室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一般采用业主指定的统一表式,若无指定表式,则采用行业表式。

6.1.2项目室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采用客户或监督方指定的表式,若客户没有特殊的要求,可采用相应行业或地方规定的表式。

6.2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6.2.1检检验测报告的编制依据为经复核确认后的原始记录。

6.2.2检验检测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字修约满足相应检测规程要求,填写采用碳素笔(或打印),做到文字、数字清晰、项目齐全、编号唯一、结论公正。

6.2.3特殊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a.封面:报告名称、编号、委托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印发日期;b.说明页:检验检测依据、检验检测日期、检验检测概况、主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型号及检定情况,检验检测、复核、批准人签字;c.报告正文:报告正文一律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后复印,打印报告要打页数及总页数;d.底页:对委托样品检验,声明“仅对被检样品有效”;e.混凝土配合比选定报告的说明页还应包括设计目的和用途、设计依据、所用原材料情况;f.混凝土配合比选定报告正文除有计算过程及试验过程记录等,还要包括所用原材料检验记录报告。

6.3检验检测报告的复核、签发6.3.1为了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的外观和内在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即:检测人员自己复核,复核人员及报告签发人复核。

6.3.2检验检测人员编制报告,经审核无误,签字后交于复核人员复核。

6.3.3复核人员在复核报告时,发现报告填写错误或涂改时,将报告交回检验检测人员重填,不得自行更改。

实验室检验复核管理制度

实验室检验复核管理制度

实验室检验复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实验室检验复核工作,提高检验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保障实验室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检验复核工作的管理。

三、检验复核人员管理1. 检验复核人员的任命和管理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

负责人应根据检验复核人员的专业背景、从业经验和工作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严格核定检验复核人员的任命。

2. 检验复核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检验复核工作。

3. 定期对检验复核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日常训练,提高其检验复核能力和水平。

4. 建立检验复核人员档案和考核记录,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和奖惩。

四、检验复核流程管理1. 建立完善的检验复核工作程序和流程,确保检验复核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

2. 对检验复核的样本标识、样本分装、样本保存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避免样本混淆和污染。

3. 对检验过程中的质控数据和质量管控记录进行完整、准确保存,为后续复核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

4. 设置专门的检验复核专用设备和工具,确保检验复核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五、检验复核质量管理1. 建立检验复核数据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复核数据的审核标准和审核程序。

2. 对检验复核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严格把控,确保检验复核数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对检验复核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避免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

4. 对检验复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复核报告编制,及时向领导报告检验复核情况。

六、检验复核结果管理1. 建立检验复核结果保存和归档制度,对检验复核结果进行严格保存和管理。

2. 对检验复核结果进行逐项审核和确认,确保检验复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对检验复核结果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和处理,避免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

4. 对检验复核结果及时向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复核结果做出解释和说明。

七、检验复核记录管理1. 建立检验复核记录保存和归档制度,对检验复核记录进行严格保存和管理。

检验科结果复核制度

检验科结果复核制度

检验科结果复核制度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检验科成为了各行各业必不可少的一环。

各类检验科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着产品质量和人们的生活安全。

然而,由于人为或技术因素的存在,偶尔会出现测试结果错误的情况。

为了确保结果的准确性,有效的检验科结果复核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一、复核的目的检验科结果复核制度的目的在于核实原始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并在有误差时及时发现和纠正,以确保客观、公正、准确的测试结果。

通过复核,可以降低误差率,提高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确保用户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复核的原则1. 无侵扰性原则结果复核应该采用无侵扰的测试方法,即不对原始样品或标本进行二次测试,以免影响原始结果的准确性。

复核的方法和仪器设备应与原始测试方法保持一致。

2. 独立性原则复核工作应独立于原始测试工作,复核人员应该是与原始测试人员不同的人员。

这是为了避免测试结果的误差在同一人员之间延续,提高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3. 样本选择原则复核样本的选择应根据一定的规则和标准,确保具有代表性。

应选择与原始样本相同的类型、数量和特点的样本进行复核,以确保复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复核的程序1. 复核计划制定复核计划是复核工作的第一步。

复核计划应明确复核的时间、人员、样本选择和复核方法等,确保复核工作的有序进行。

2. 进行复核根据复核计划,复核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原始测试结果进行复核,以核实结果的准确性。

复核人员应仔细、认真地进行复核,确保过程的严谨性和结果的可靠性。

3. 复核报告复核完成后,复核人员应编写复核报告,详细记录复核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和结果。

复核报告应包括复核的目的、方法、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等,并在复核报告中注明复核人员的姓名和日期。

四、复核结果的处理1. 发现问题如果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原始测试结果出现误差或不准确现象,复核人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并提出合理的解释和分析,以便及时纠正错误并改进测试流程。

检验测试结果复核管理规程(029)

检验测试结果复核管理规程(029)

分发部门:质保部1. 目的:建立检验测试结果复核管规程,确保检验记录规范、结论准确。

2.范围:适用于所有检品检验测试结果的复核。

3.责任者:QC主任、QC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内容:4.1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未经复核人员复核签名的检验记录不能提交和汇总,更不能进入批检验记录,则该检验结果无效;该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检验员应对此负责。

4.2复核人员以该品种或该项目的检验规程为复核依据。

4.3复核内容:4.3.1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

4.3.2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应以文字加以说明)。

4.3.3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检验记录填写完整、准确。

4.4原始记录应符合规定要求,否则复核人员可拒绝复核;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复核、签名。

4.5属于复核内容范畴内的项目发生错误由复核人员负主要责任,属于操作原因引起的差错由检验员负责。

4.6复核工作应及时完成。

4.7无菌检验阳性结果时的调查处理:.4.7.1当无菌检验检出阳性结果时,不能立即作出产品无菌检验阳性结果结论。

而应对结果进行评价。

4.7.2对无菌检验阳性结果的评价应包括调查研究,以在可能的范围内确定微生物的生长来自于产品污染还是实验室错误。

尽管这种确定不绝对可靠,但获得这样或那样有说服力的证据通常是可能的。

4.7.3当有说服力的证据表明雾试验时或得到的数据无说服力时,公司可能在安全方面返利错误,并分发部门:质保部且这批产品不符合无菌要求而被拒收。

调查研究考虑到关于产品生产和样品检验所有的因素。

就这一点而言,如果仅仅因为重复检验中没有检出微生物生长而将最初的阳性结果归咎于实验室差错时不合适的。

更确切的说,污染原因的有说服力的证据至少应基于以下几点:4.7.3.1无菌检验中微生物的鉴别(至少鉴别出属类)。

如果这种微生物在实验室环境中很少见,那么产品更可能污染。

如果这种微生物在实验室和生产环境中都常见,那么不应自动排除产品的污染。

食品检验复核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检验复核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检验复核管理制度范文食品检验复核管理制度一、概述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的可预防性和可控性,以及有针对性地完善和改进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建立食品检验复核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食品检验复核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和规范食品检验复核的工作流程和程序,以确保食品检验结果的准确和可靠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内企事业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销售企业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各类单位。

四、基本原则食品检验复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食品检验复核工作应基于科学的检验方法和技术,确保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2.公正性原则:食品检验复核工作应公正、公平,不因人、事、企业等因素对结果做出偏颇的处理。

3.追溯性原则:食品检验复核工作应可追溯,能够追踪检验样品的来源、处理过程和结果,确保结果的可查的全过程。

五、食品检验与复核流程1.食品检验流程(1)食品样品采集:检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需要检验的食品进行合理的样品采集,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2)食品样品保存:采集到的食品样品应妥善保存,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3)食品样品送检:将食品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食品检验:检验机构按照相关检验方法和技术对食品样品进行检验,得出检验结果。

(5)食品检验报告:检验机构编制食品检验报告,将检验结果通知样品提供者或关联单位。

2.食品复核流程(1)食品检验结果复核申请:样品提供者或关联单位发现食品检验结果存在问题或有异议,可申请进行食品复核。

(2)食品复核申请受理:接受食品复核申请的机构进行申请受理,并向申请人提供受理通知。

(3)食品复核取样:复核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需要复核的食品进行取样。

(4)食品复核:复核机构按照相关复核方法和技术对食品样品进行复核,得出复核结果。

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及复核、复验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及复核、复验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及复核、复验管理规程XXX的GMP文件包含了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及复核、复验管理规程。

这些规程旨在建立质量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管理规程,明确质量检验记录分类编号、书写、保管要求,并建立检验结果复核规程,确保检验记录规范,结论准确。

此外,还建立了检品复验制度,确保检验结论的准确性。

这些规程适用于质量检验记录的管理,以及所有检品检验结果的复核复验管理。

质量部是责任者。

其中,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包括了产品或物料的名称、规格、批号,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的名称或来源,以及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检验过程也需要包括对照品溶液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

检验结果需要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

此外,记录完整,无缺页损角,有检验原始数据和计算公式,有检验者、复核者签名和日期,并且字迹清楚,色调一致。

书写正确,无涂改,若有涂改应用单横线或双横线划去,划去的字应可辨认,并在更改处签名。

检验结果的书写应与标准规定相一致。

每项检验完毕均需下结论。

报告书号编号方法是将报告书分为物料、产品、验证、试制品四大类,其报告书号分别为(W、C、Y、S)××××(年份)××(月份)××(日期)××(当日报告序号);例如2017年03月01日出具的第1份物料报告书,其报告书号为“Wxxxxxxxx01”。

质量检验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

检验要求方面,性状、鉴别及检查项一般只需做一份样品,但吸收系数、黏度、比旋度、水分、干燥失重、炽灼残渣、易炭化物、相对密度、pH值、折光率(可溶性固形物)均需做两份,然后取平均值;熔点、馏程、凝点均需做三份,然后取平均值。

4.2.2 在测定pH值时,应选取两种pH值相差约3个单位的缓冲液作为标准,并将待测液体的pH值置于两者之间。

检验记录书写与复核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书写与复核管理规程.

1.目的制定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与复核管理规程,保证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与复核过程。

3. 职责检验人员、QC主管、质量部负责人。

4. 程序4.1 检验原始记录需用不褪色的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4.2 原始数据应在检测的同时记录全部原始数据和计算(如称重、读数等),不可转抄、不可追记。

所有仪器输出的数据、图表、图谱应注明仪器型号、检品名称、规格、批号、检验项目、日期等内容并签名,附于记录中。

4.3 应及时、完整地在检验记录中注明使用标准品或对照品的批号和来源,必要时记录检验温度,操作时间限度(加热、恒温等)。

4.4 记录出现错记时,在错误逢中处划一条单线,不得涂改,以保证其清晰可辨,旁边更正后签名,注明日期。

4.5 填写日期一律横写,且完全。

如2019年06月29日,不得写成如“2019/6/29”或“6.29”等等。

4.6 检验原始记录完成后交第二人复核,复核内容为:操作是否符合该品种或项目下的经批准的书面规程;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记录完整正确;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计算公式、计算值均正确;检验人签名准确等。

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人签名;否则,待检验人员按要求改正后再复核签名。

4.7 检验完后,检验原始记录连同检验申请单、检验记录交QC主管或其授权人员审核,检查的内容为: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结果是否在分析限度范围内;各项目是否下结论;检验/计算人、复核人是否签名等。

4.8 空白检验原始记录由实验室管理员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在进行检验操作时下发给检验人员,检验完成并经第二人复核后,交QC主管审查、签字、盖章。

4.9 检验原始记录原则上不得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借阅,必须经质量部负责人批准。

4.10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成品的检验记录归入批记录,工艺用水、中间产品及环境监测的检验原始记录至少应保存3年。

4.11 保存期满的记录,由实验室主管填写物品销毁申请及批准、执行记录,经质量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销毁时应有第二人到场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集团公司复核管理规程

集团公司复核管理规程

复核管理规程一、目的:确保药品生产过程每一步准确可信,防止人为混淆事故或衡器、仪器、仪表误差造成差错的发生二、范围:适用于原料、包装材料、标签、等领用发放,各工序生产过程及其交接三、责任者:车间主任、班组长四、正文1.领用物料的复核:1.1原料:复核外包装标签或合格证上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是否与生产指令单一致。

1.2包装材料:复核实物、规格、数量是否与指令单一致。

1.3标签:复核品名、规格、数量、标签上所印刷的文字内容与所用药品是否相符合。

1.4中间产品:首先逐桶检查容器状态标识,至少包括:产品名称与企业内部的产品代码、产品批号、规格、数量,必要时注明生产工序与产品质量状态(如:待验、合格、不合格等)。

1.5检验报告书:证明所接收的物料为合格品。

2.称量复核:2.1按本规程第1条复核所称量物。

2.2对磅秤的规格与砝码复核确认。

2.3对磅秤校正复核确认。

2.4复核皮重、毛重、净重,剩余料的净重。

2.5车间各岗位在称量物料前应对衡器、计量容器进行检查、校正、调零。

2.6对生产时的测定工具、仪器、仪表,需要在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

2.7在称量物料时要有称量人和复核人,不得是同一个人,双方签字并做好记录。

3.计算的复核:3.1计算包括配制指令的计算,投料(用料)的计算,原辅料、包装材料用量的复核。

3.2各岗位物料平衡的计算必须经复核确认,各岗位的计算与称量应由计算与称量人和复核人签字,不得一个人包办,并有记录。

3.3所有的计算复核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进行复核、计算确认。

4.工作的复核:4.1标签所印批号均要复核确认。

4.2各工序清场清洁卫生工作结束后要由QA复核确认是否合格。

4.3各工序的复核人由班组长指定。

5.责任:5.1复核人所发现的错误被复核人纠正,如已造成损失,其责任由被复核人负责。

5.2由于复核人的疏忽,该发现的错误未发现而造成损失,其责任由被复核人和复核人共同承担。

五、变更历史。

医院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程序

医院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程序

医院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程序一、概述二、工作程序1.接收样本及信息登记2.样本交接和处理接收到的样本需要进行交接和处理。

一般情况下,样本将被送往医院实验室进行检验,这时需要将样本交给对应的实验室人员,并填写相关交接记录。

实验室人员需要对样本进行入库,确保样本不被交叉污染,并安排合适的时间进行检验。

3.检验过程管理在进行实验室检验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实验室人员需要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操作失误和检验结果的误解。

在有需要的情况下,需进行重复检测或者进行质控检验,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

4.结果解读和报告当检验结果得出后,实验室人员需要仔细解读和判断结果的准确性,并按照医嘱或者医生的要求填写检验结果报告。

在填写检验结果报告时,需要注意使用专业术语和规范语言,确保报告能够被其他医务人员准确理解。

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还需填写结果的参考范围和诊断建议。

5.报告审核和签发填写完检验结果报告后,需要由检验科的主管或者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核对。

审核人员需要对报告中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报告的规范性。

审核通过后,报告由主管或者质控人员签发,标识报告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签发后的报告将会转交给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6.结果归档和管理医院需要对检验结果报告进行归档和管理。

报告需要按照患者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编号存档。

同时,需建立电子档案,将报告结果与患者的电子健康档案关联起来,以便随时进行查询和管理。

归档后的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保留,确保结果的可追溯性。

7.结果回访和复核医院还应建立结果回访和复核机制。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检验结果异常或者与临床情况不符,需要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时调整和更正报告结果。

同时,还需要针对检验结果进行回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发展和疗效反馈,以负责任地对患者进行回访和管理。

三、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医院在进行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时,需要建立质量控制措施并进行持续改进。

首先,医院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流程要求。

施工测量管理、检查、复核制度

施工测量管理、检查、复核制度

施工测量管理、检查、复核制度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

为了加强项目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项目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更好地为创优质工程,争最佳效益的项目目标提供保障的同时,明确从事测量技术工作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保证测量成果可靠,在测量成果交接、复测、施工过程检查等各个工程测量管理环节上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测量成果的交接管理项目经理部的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量技术交底,测量桩橛,点之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要做好交接工作。

1.设计单位测量成果交接及交接方式当项目部工程部收到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后,必须在开工前办理测绘资料的移交手续,并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办理相应的手续。

由经理部组织项目部测量组立即进行全线复测,复测时要收集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业主以及监理文件中有关测量专业的技术要求和规定,一般情况下以设计单位交给的控制资料同精度进行复测,依据国家和行业《工程测量规范》、《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等相关要求,完成测量桩橛的点交和补齐工作,复测完成后向监理单位上报复测报告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要求桩橛交接时,由经理部测量组组织项目部测量人员参加,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点交。

点交时,必须置镜核实无误且点之记,桩橛标志均正确无误后方可接受。

对于重要桩橛,如发现桩橛松动或被破坏丢失,应由设计单位负补齐。

每交接一个桩应把桩位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交接手续要齐全,签署完善,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记录字迹清晰,文字简练。

桩橛标志明显,符合规定,刻画工整,标准统一。

自行制定的标准和标志式样,交接时必须有必要的说明资料。

测量资料必须有测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视有效。

交接完成后办理交接纪要,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检验复核与复验管理制度

检验复核与复验管理制度

检验复核与复验管理制度
1.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物料、成品(中间产品)及工艺用水、空气洁净度等的检验管理。

2.检验:质量部人员负责按规定的程序对原辅包装材料、成品(中间产品)、工艺用水、洁净度等抽样、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3.复核:检验结果由检验人签字,质量检验经理或指定有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复核并签名。

3.1复核内容包括:检品的检验方法,操作过程,数据计算,检验标准及检验结论等,复核人要对检验数据的可靠性以及检验项目的漏项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2复核无误后,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单应交质量管理部部长做最后审核。

以判定该批检品是否合格,能否入库(或出库)。

4. 复验:对于进厂原辅包装材料贮存即将超过贮存期限或贮存过程中发现异常,由仓库保管员申请进行复验,复验过程应按上述检验、复核程序进行。

检验复核标准管理规程

检验复核标准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检验复核的管理,保证检验结果的客观,准确。

应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质量检验项目。

责任人:QC、QC主任、质量负责人。

内容
1 化验员产品检验完毕后,必须由本人按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检验规程对项目、计算公式、误差范围、检验结论等进行认真审核后签字。

2 化验员对其原始记录核对后,须由另一化验员进行复核,特别要注意对项目、数字结论等的核对,核对完毕复核人员应及时签字。

3 经过复核签章检验的结果,由化验人员登入该检验项目台帐、签检验报告单,化验人员需核对原始记录、台帐、报告单是否一致,有无漏项,结论是否正确。

同一品种不同岗位检验的分别由各岗位化验人员负责,将各自的检验结果登入台帐。

4 检验报告单须经QC主任审核签字,质量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加盖质检专用章后发出,审核重点项目,结论是否与检测标准一致。

5 质量负责人接收检验报告单后,须再次核对检验项目、结论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发现有误,及时通知化验室更正。

6 当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或为不符合内订标准,或为边缘不易判定,或为异常数字时,均须慎重对待,按《检验结果超标标准管理规程》处理。

化验人员须当即报告化验室负责人,若需复验应由另一有资质化验人员检验,必要
时应通知相应部门。

7 遇有化验员不能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时,应及时报告QC主任研究处理。

8 变更历史。

检验与检测结果审核管理制度

检验与检测结果审核管理制度

检验与检测结果审核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医院的检验与检测结果审核工作,保证医学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订立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检验与检测科室,包含临床检验、放射检验、病理检验等。

3. 审核责任人医院设立检验与检测结果审核委员会,由以下人员构成:—主任医师:负责委员会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检验与检测结果的审核;—检验技师:负责进行试验室检验与检测,并供应可靠的结果。

4. 审核流程4.1 审核前的准备工作•科室负责人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技师进行检验与检测;•检验技师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与检测,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检验技师将检验与检测结果整理并记录在相关表格中。

4.2 检验与检测结果的初步审核•检验技师将检验与检测结果提交给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科室负责人依据医疗标准和临床要求,核对检验与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科室负责人对初步审核后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4.3 检验与检测结果的复核审核•初步审核通过的结果,由其他科室的专业医师进行复核审核;•复核医师对初步审核的结果进行认真检查,核对各项指标的准确性和全都性;•复核医师对复核审核后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4.4 异常结果处理•显现异常结果的情况下,科室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复核医师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与初步结果不全都的,复查医师应及时与初步审核医师协商处理;•若初步与复核审核结果仍有分歧,应通过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决策。

5. 结果发布与归档•审核完成后,审核结果可由科室负责人或委员会统一发布;•结果发布时,应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结果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归档,并妥当保管。

6. 违规处理对于有意或重复显现审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含但不限于:—报告不合格的医师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降低不合格医师的职务、岗位或职称;—追究不合格医师的法律责任;—严禁将不合格的结果提交给临床医师。

检验过程及结果复核管理规程

检验过程及结果复核管理规程

目的:本程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规定了检验过程及结果复核管理程序。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检验过程及结果的复核。

职责:质量管理部、QA、QC
内容:
1检验过程管理
1.1所有样品检验时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不得随意改变标准要求的方法。

1.2检验时要求严格按照检验流程进行检验,尽量做到项目安排统筹合理,节约试剂和能源。

1.3检验时记录要及时填写,检验记录要清晰真实。

1.4所有检验要求严格按照其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做到安全快速。

2结果复核管理
2.1复核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2.2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复核员复核,未经复核员复核签名的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检验员对此负责。

2.3内容复核
由检验员负责。

2.5 复核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GMP检验与复核管理程序

GMP检验与复核管理程序

检验与复核管理程序分发单位1.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品种检验、复检、复核。

2.责任检验员:负责检品的检验、复检、复核,作好各种记录和台帐,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书。

QC主管:负责检验报告书的审核签章,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3.内容3.1.检验3.1.1.检验周期:检验员收到检品后,正常情况下在规定周期内进行检验,无微生物限度检查三天内(复检五天内)检验并出具报告书;有微生物限度检查四天内(复检七天内)检验并出具报告书。

3.1.2.检验依据:各品种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3.1.3.检验3.1.3.1.按各品种相应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检验。

3.1.3.2.含量测定必须平行测定两份,平行实验结果应在允许的相对偏差限度之内,以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3.1.3.3.取供试品量,若取用量为约或若干时,不得超过取用量的±10%,;若规定“量取”时,可用量筒或按照量取体积的有效数位选用量具;若规定“精密量取”时,指量取体积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该体积移液管的精度要求;若规定“精密称定”时,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

3.1.3.4.检品检验过程中出现超出规定结果或异常结果应按《实验室偏差处理程序》执行。

3.1.3.5.相对偏差●仪器分析法:高效液相色谱法许相对标准偏差不得超过1.5%,紫外分光光度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2.0%,薄层扫描法相对平均偏差不得超过3.0%,气相色谱法相对标准偏差不得超过2.5%。

●容量分析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3%。

●重量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5%。

●氮测定法:常量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5%,半微量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1.0%。

●氧瓶燃烧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5%。

●滴定液:标定者、复标者相对平均偏差不得超过0.1%;标定者和复标者之间的相对平均偏差也不得超过0.1%。

●恒重:前后两次称重不超过0.3mg。

干燥失重:相对偏差不超过2%。

检验及复核管理规程

检验及复核管理规程

检验及复核管理规程1,目的:规范化验室检验及复核的管理。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及复核的管理。

3,职责:质检部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4,程序(内容)4.1化验室各科室化验员工艺部门的检验项目和频率进行取样检验。

4.2化验员按照质检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操作记录”。

4.2.1检验员先对待检品进行编号,并对样品进行必要处理,如将固体或液体样品混合均匀,准备检验用试剂、滴定液、指示剂,准备检验仪器、器皿,检验所需记录空白表格等。

4.2.2检验操作记录为检验所得的数据、记录及运算等原始资料。

一般应包括样品的名称、来源、批量、批号、编号、检验日期、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操作要点、全部项目测试的数据和计量单位、计算公式、演算过程、仪器分析的图谱、检验结果及结论等。

4.3检验结果由检验人签字,交化验室主任复核、签字。

4.3.1复核时,应检查检验项目完整、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加以说明);检验依据与检验请验单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

4.3.2复核后的记录中的内容、计算错误,由复核人及检验人均要负责;检验错误,由检验人负责。

4.4经复核无误后,化验员应出具“检验报告书”,建立“检验台帐”。

4.4.1“检验报告书”要有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

4.4.2“检验报告书”要由检验人、复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4.5检验或复核如果产生疑问,应按《检验复验管理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复验。

4.6检验记录包括:检验操作记录、检验报告书、检验台帐等,应统一整理、归档保存。

4.6.1检验记录中的检验者、复核者签名要写全名,样品名称要写全名。

4.6.2检验记录应用统一的签字笔或钢笔认真填写,字迹端正、清楚,如填写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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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与复核管理程序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检验与复核管理程序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所有品种检验、复检、复核。

2.责任
检验员:负责检品的检验、复检、复核,作好各种记录和台帐,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书。

QC主管:负责检验报告书的审核签章,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3.内容
3.1.检验
3.1.1.检验周期:检验员收到检品后,正常情况下在规定周期内进行检验,无微生物限
度检查三天内(复检五天内)检验并出具报告书;有微生物限度检查四天内(复检七天内)检验并出具报告书。

3.1.2.检验依据: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3.1.3.检验
3.1.3.1.按各品种相应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检验。

3.1.3.2.含量测定必须平行测定两份,平行实验结果应在允许的相对偏差限度之内,以
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3.1.3.3.取供试品量,若取用量为约或若干时,不得超过取用量的±10%,;若规定
“量取”时,可用量筒或按照量取体积的有效数位选用量具;若规定“精密量取”时,指量取体积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该体积移液管的精度要求;
若规定“精密称定”时,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

3.1.3.
4.检品检验过程中出现超出规定结果或异常结果应按《实验室偏差处理程序》执
行。

3.1.3.5.相对偏差
仪器分析法:高效液相色谱法许相对标准偏差不得超过%,紫外分光光度法相
对偏差不得超过%,薄层扫描法相对平均偏差不得超过%,气相色谱法相对标
准偏差不得超过%。

容量分析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

重量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

氮测定法:常量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半微量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

氧瓶燃烧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

滴定液:标定者、复标者相对平均偏差不得超过%;标定者和复标者之间的相
对平均偏差也不得超过%。

恒重:前后两次称重不超过。

干燥失重:相对偏差不超过2%。

3.1.
4.记录及报告
3.1.
4.1.作好记录和台帐,严禁超前记录或写回忆录。

3.1.
4.2.检验中数据的处理按《数值修约SOP》进行取舍。

检验报告书中有效位数与质
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过程中规定相一致。

3.1.
4.3.核对原始记录完整无误后,出具检验报告书,交复核人复核后,再交QC主管
审核签章。

3.1.
4.4.检验报告书编号为:物料编码—流水号(三位数)。

3.1.
4.
5.所有检验报告书正本与检验原始记录和请验单归入批检验记录。

3.1.
4.6.原、辅、包材检验报告书为一式两份,一份交库房作为入库、发放依据之一。

中间产品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生产工序,归入生产记录作中间产品放行递
交依据之一。

成品报告书一式三份,一份归批生产记录,另一份交库房作为发
货依据之一。

所有报告书QC保留原件,并存档。

3.2.复核
3.2.1.复核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所复核岗位或项目的工作内容。

3.2.2.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复核员复核,未经复核的记录不能提交或汇总,更不能进
入批记录。

该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检验员对此负责。

3.2.3.复核内容
3.2.3.1.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
3.2.3.2.书写工整、正确,改错符合要求
3.2.3.3.检验依据符合要求
3.2.3.
4.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正确
3.2.3.5.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3.2.
4.检验记录符合要求,复核员签名。

否则拒绝复核,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签
名,或报QC主管令其改正。

3.2.5.复核员及时复核记录和报告,属于复核内容范畴内的项目发生错误由复核员负
责;属检验差错等其它问题由检验员负责。

4.相关文件
《数值修约SOP》1302·038
《实验室偏差处理程序》1202·002
《水质微生物检验记录》2102·006
《微生物限度检验原始记录》2102·007
《饮用水检验记录》2102·010
《纯化水检验记录》2102·011
《原辅包装材料检验原始记录》2102·019
《消斑口服液检验原始记录》2102·020《中间产品检验原始记录》2102·021《成品检验原始记录》2102·022《银翘合剂检验原始记录》2102·023《成品检验台帐》2202·001《原辅料检验台帐》2202·002《中间体检验台帐》2202·003《包装材料检验台帐》2202·005《不合格品检验台帐》 2202·006
《原辅包装材料检验报告单》2302·001《中间体检验报告单》2302·002《成品检验报告单》2302·003《饮用水检验报告书》2302·004《纯化水检验报告单》2302·005《检验结果通知单》23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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